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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暑假,我校制定了详细、健全的暑假校园、校外安全工作计划,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加强教育、群防群治的原则,切实开展了暑期校园外安全工作,现将原五年级五班暑期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认真做好安全教育工作。
1、20xx年7月11日,放假的那天,我就暑期安全问题,教育学生无论是集体活动还是个人活动,都必须在家长的带领下进行,不得随意离开集体自己活动或不听指挥,遇到他人生病、遇险等,要及时报告。并且指导学生学会使用各种求救电话。让学生从思想上重视安全,认识到安全的重要性。
2、观看安全教育短片:利用网络,要求家长安排学生观看安全教育小短片,包括暑期防溺水、交通、消防、居家、外出安全等;加强了暑期里对孩子的监管,加强宣传教育,积极开展放假前学生安全教育活动。要求学生做到:暑假里,无家长、监护人在场不下水游泳,防溺水;假期内注意交通安全,不乘坐没有安全保障的车辆,不在公路边追逐、打闹、玩耍或骑车等。注意饮食安全,不吃不干净的食物、饮料等;注意用水、用电、用火等安全。
3、进行安全技能测试:创造条件,让每位同学都能完成安全教育知识测试。
4、进行家庭消防安全自查:利用假期老师家访的机会,对学生家庭安全进行探查,指导学生将结果在线提交网络,由系统自动统计分析其家庭隐患,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5、集中扎实开展安全教育,让学生了解并掌握防火防电、防食物中毒、防溺水、防中暑、防煤气中毒等知识和技能。暑假是和溺水伤亡事故的高发期,每位学生分发了暑假安全告家长书,与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向全体学生讲清、讲透私自下水游泳、自行车违章行驶等的危害。
二、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和对学生的跟踪管理。
1、假期里,通过短信、微信向家长、发送关于交通安全、防溺水、防触电、食品卫生等安全教育短信,从思想上反复强调安全的重要性。
2、家长与学生共同完成网络安全知识竞赛和“中小学生暑假平安作业”,提高自己防护意识和自己保护能力。
3、根据要求开展了暑假“双访”活动。班科任老师或走村入户实地家访;或电话家访,了解学生情况。班科任教师对每一位同学的不同情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指导,有力地保障了学生的假期安全。
总之,今年的假期,在学校领导的精心布置和指导下,在我班师生的共同努力及每位家长的积极配合下,全班无一例安全事故发生。我们学校的安全工作扎实有效,也给每一位同学以及家庭带来幸福与安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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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我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认真贯彻省教育厅和学校资助管理中心相关文件精神,用心开展学生资助管理和评定工作,建立起了以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以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绿色通道、勤工助学、社会资助、临时困难补助等方式为辅的多元资助体系,使我院学生资助管理工作得到了良好发展,顺利完成了各项学生资助评定和发放工作。现将我院20xx年学生资助管理工作总结如下:
主要工作:
(一)重视组织领导、完善规章制度
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学生资助管理和评定工作,成立了以副书记为组长,学院辅导员、班主任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生资助工作评议小组。在学生资助工作开展过程中,评议小组围绕具体文件精神,加大各项资助政策的宣传力度,增加资助工作的透明度,用心指导和推进学生资助工作。并且,注重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的规章制度,拟定各学生资助项目的评审办法或实施细则,努力在具体工作过程中推进各项学生资助制度的汇编,切实保障我院学生资助工作公平、有序、高效地开展。
(二)客观公正地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家庭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是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关键环节,是保证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基础。为认真做好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我院根据学校下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修订)》文件精神,并结合学院实际状况,由学生本人提出申请,实行班级、年级民主评议和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评定相结合的原则,严格落实公示制度,规范工作程序,做到公开、公平、公正。20xx—20xx学年,全院共认定301名学生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家庭经济个性困难学生75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26名,贫、特困生占在校生。同时,用心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信息数据库,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状况和在校期间的受助状况、奖惩状况、担任班干部状况等信息进行统计和登记,初步实现了学生资助工作的动态管理。
(三)切实做好各项奖助学金评定和发放工作。
根据20xx年校资助管理中心下发的关于开展各项奖助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和规定的程序开展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由于时间紧、任务重,我们克服种种困难,及时完成了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严家显奖学金、兴业奖助学金等评选上报工作,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得到相应的帮扶。同时,我院用心开拓院级奖助学金资源,设立院级“感恩”奖学金,建立突发困难补助制度,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和家庭发生突发变故的学生度过难关和顺利完成学业。截至20xx年12月,我院共评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八项,总计奖助968人次,奖助金额达万元:
⑴国家奖学金3人,每人奖励8000元,共计万元。
⑵国家励志奖学金52人,每人奖励5000元,共计26万元。
⑶国家助学金301人,其中特困生75人,每人资助400元/月(共10个月);贫困生226人,每人资助250元/月(共10个月);共计万元。
⑷优秀学生奖学金495人,共计万元。
(5)最高奖学金1人,奖励8000元,共计8000元。
(6)兴业奖学金(含兴业慈善)7人,每人奖励5000元,共计完元。
(7)“感恩”奖学金30人,每人奖励1000元,共计3万元。
(8)突发困难补助79人,共计31700元。
(四)认真做好国家助学贷款和催本催息工作。
20xx年,我院申请国家助学贷款37人,实际获得贷款37人,贷款金额万元。在做好20xx年度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同时,用心协助校资助管理中心做好往届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的催本催息工作,并取得良好的效果。
并且,在开展国家助学贷款工作的过程中,主动加强对学生的贷款指导。贷款前,专门召集20xx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37名同学,进行贷前操作规范指导,尽量避免因学生不熟悉贷款程序而带来的返工。在风险管理方面,我院用心针对20xx年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开展诚信教育,让学生在知晓相关风险的同时,做到诚信贷款以规避相关风险。
(五)畅通“绿色通道”和用心推进学生学费缓缴工作
为保证今年考入我院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能够顺利入学,按照学校和学院有关规定,及时公布新生办理“绿色通道”手续工作流程,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让学生安心,让家长放心。20xx年通过“绿色通道”入学的新生63人,与往年相比,今年我院绿色通道更加畅通。
为了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时办理入学注册手续,截止20xx年10月11日,我院根据学院学生实际状况办理20xx—20xx学年学生缓交学费214人,缓交学杂费金额共计元;截止20xx年12月25日,20xx—20xx学年学生缓交学费30人,缓交学杂费金额共计元。
(六)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增加勤工助学岗位
20xx—20xx学年,我院努力拓宽勤工助学渠道,增加勤工助学岗位,用心争取更多的勤工助学岗位帮扶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既缓解了在校期间学习、生活费用的压力,也得到了很好的岗位锻炼和教育。目前,我院共设院级勤工助学岗位10个,分别设在学院办公室、田间实验室、宿舍区以及设立了各年级辅导员工作助理、教务员工作助理等有助于学生潜力提升的勤工助学岗位,为133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带给了勤工助学的机会,全年发放酬金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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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安委会:
我乡按照《会昌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会安〔〕19号)要求和工作部署。结合我乡实际,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认真实施,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有效遏制生产事故的发生,促进了全乡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好转,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加强领导、成立组织。乡党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亲自研究部署专项行动方案,并成立以乡长组长,常务副乡长为副组长,相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的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工作领导小组,为顺利开展打击行动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领导。二是周密部署、明确任务。接到县安委会的通知后,我站向乡主要领导作了详细的汇报,提出了初步的方案意见,7月18日晚上,乡结合党政联席会议一起组织召集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了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会上,组织传达学习了县安委会的通知精神,并研究了乡关于开展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事项,明确目标任务,根据会前要求,各站所负责人对打非行动提出了三点建议,乡党委、政府明确八个重点行业和领域的联合执法,目的通过开展此项活动,促使全乡的安全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矿产品得到合理开发利用。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确保此次打非行动的效果,我乡在第一阶段,加大宣传力度,在乡政府两个重圩口悬挂横幅2条,经检查各村张贴宣传标语96条,营造了有利于对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实施严厉打击的舆论氛围;对重点区域和人员进行发放了宣传资料并签订责任奖6份,让“不法份子”得到有效的威慑、全乡民众受教育,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所做工作,
接到上级通知后,我乡印发了《xx乡集中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召开了各村安全协管员会议,按方案内容,8月上旬乡集中组织领导小组成员对辖区内的矿山、企业及可能存在非法生产经营的场所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排查检查,针对各村所上报的情况及检查出的两非行为,乡积极联系上级有关门,形成合力,集中开展打击执法行动。
截止目前,共查处非法生产4起,依法取缔无证照经营爆竹2家;具体情况如下:8月14日配合县矿管局打击了一起老矿山非法洗矿行为;9月15日配合县公安局打击了一起使用浓硫酸的冶金加工厂;9月20日责令一辆面包车停止非法运客行为;9月26日配合县水利局打击了一起贡江流域非法掏金的行为;9月28日在烟花爆竹安全检查时发现两个村小店无证经营爆竹,没收了爆竹2箱;通过开展“两非”打击行动,切实解决了当前安全生产领域突出的非法违法问题,强化了民众的法律意识,促进了全乡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三、下步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理管、巩固成果。特别是已打击的非法生产经营点(部);切实做到从源头上得到控制;二是进一步加大查处力度。坚持开展好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的“持久战”严格排查,严格整治,做到发现一起,打击一起,坚决把我乡非法生产经营的事处于在萌芽状态;三是进一步加强与上级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联合执法的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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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区
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减少。20xx年,全国有29个省(区、市)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与20xx年相比下降。其中,河北、辽宁、黑龙江、江西、河南、贵州6个省交通事故死亡人数降幅超过11%。湖南、新疆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同比上升。
交通违法
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是造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超速行驶、疲劳驾驶、客车超员等交通违法肇事减少。
有关部门统计数据显示,20xx年全国发生的道路交通事故中,机动车驾驶人违法行为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其中超速行驶、占道行驶、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等原因造成的人员死亡比较突出。
低驾龄肇事
20xx年,全国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共导致31534人死亡,占全部机动车驾驶人肇事导致死亡总人数的31.9%,比20xx年下降7.6%。其中,1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造成12674人死亡,同比下降16.1%。从交通方式看,3年以下驾龄机动车驾驶人驾驶大货车肇事较多,共造成829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6.3%;其次是驾驶小客车肇事,共造成7669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24.3%;驾驶两轮摩托车肇事,共造成4198人死亡,占3年以下驾龄驾驶人肇事致死人数的 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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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事故概况
20xx年XX月XX日12点50分,XX公司XX厂房电机短路起火。该位置系两面铁皮夹泡末的非阻燃材料,因高温作用,墙体内的泡末燃烧,高温拌发大量烟尘产生,引燃室内的地毯和木地板。
XX公司XX厂房车间本就是一个封闭的空间,XX室又进一步形成一个更为封闭小空间,致使浓烟积蓄更多,对救援带来极大的阻挠。
20xx年XX月XX5日12:55:28,消防队接到报警电话,称XX公司XX厂房发生火灾。消防队立即组织两车九人赶赴火灾现场,于12:57:32出b区大门;于12:58:57过a区大门;于12:59:25过a区二门;于12:59:34过a区地磅房;于12:59:40过a区XX部电工班门口;于12:59:54过XX厂房门口并到达火灾现场。
到场后,由于室内烟雾非常浓,起火点与起火物质均不明确,又被该分厂人员告知用水施救会损坏设备,针对此情况,消防人员采用灭火器实施救援。在使用大量灭火器无效的情况下,经现场请示温总,立即使用水进行施救,在尽量保证设备的情况下于13:27分左右将火扑灭。在明火扑灭后,江津消防支队德感中队13:30分左右也到达了现场,他们立即使用专业排烟设备进行排烟,通过较长时间的排烟,顺利将室内烟雾排空,使得此次火灾事故得以成功处置,并将财产损失降到最低。
事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有可能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并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可能工作人员缺位,未能及时发现火情,从而造成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同时,通过此次火灾事故,我们也要从中吸取教训,各单位对各类电气设施,特别是重点部位和死角的电气设施要加大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作为我们职能部门,也需要加大对各单位的督促、检查、考核力度,共同努力,确保公司的生产安全。
二、事故原因分析
(一)起火原因
火灾救援后,我队对火灾现场进行了初步勘察,从火灾现场痕迹来看,基本可以确定是该厂房旁的空气压缩机过热,发生故障造成电气线路短路起火。在XX室当班工作人员X部测试组——证词材料中,也提到是“5月5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p300仪器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
(二)火灾扩大的原因
1、火灾未能及时发现
由于是大功率电器设备短路起火,温度应该很高,高温引燃地面油污和隔热层里的泡沫,且现场工作人员缺位。p300仪器室当班工作人员X部测试组——谢武俊的证词材料中,也提到是“XX月XX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p300仪器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可以说明他是在12:50左右“到达”现场,其真正起火时间现场并没有任何人。由于未能及时发现火情,从而造成了火势的蔓延、扩大。
2、火灾现场的建筑材料违反消防要求
从火灾现场来看,其建筑材料是以双层薄铁皮加聚氨酯泡沫保温材料,这种材料严重不能阻燃,并且一遇见高温就能融化、自燃并伴生浓烟。
生产现场铺设地毯也不符合消防安全规定。类似这样多油雾的磨齿间内,空气中的油雾浓度相对较大,铺设地毯不利于消防安全。
3、建筑结构违反消防要求
无消防通道,无通风口,完全在半密闭的恒温间内,再次密闭成一单独空间。这样的建筑形式导致内部空气不能有效流通,高温后极可能引起易燃物质自燃,并有毒烟雾不能及时、有效、快速排出,容易造成人员窒息伤亡。
三、起火部位起火点的认定
1、据查,XX室当班工作人员X部测试组——证词材料中,提到是“XX月XX日12点50分左右,我到达XX室门口时听到有异响,马上去查看,看到空压机起很大的火,我立即关闭附近电源”。
2、经过现场勘察,可以确认机的电机部分已经完全烧毁、融化;相邻的电路设施也是完全烧毁。
3、空气压缩机邻近的铁皮墙面油漆与其他过火地方的墙面油漆完全不一样。是一种重度烧毁的迹象。
4、由机至平台,一路过火迹象明显。
基于以上原因,可以认定XX公司火灾事故起火点为:XX室后,机起火。
四、起火原因调查
围绕起火部位和起火点,我们对可能的四种起火原因(纵火、烟头起火、自燃、电线短路起火)进行了认真的调查。
1、排除纵火
据查,火灾时在起火部位附近有工作人员正在加班,并有监控录象可以证明,无有意纵火迹象,可排除纵火。
2、排除烟头起火
据查,XX公司及分公司、XX部均明确要求工人不准在生产区内吸烟,调查中没发现有人在生产区内吸烟。
在场人虽均证实,火灾发生前未闻到焦味及见到烟等异常情况,从火灾发生的过程看,起火较突然,不存在阴燃起火特征。
据此,可排除烟头引起火灾的可能。
3、排除自燃起火
据查实,现场基本无自燃物品,不具备自燃的条件,可排除自燃起火。
4、电器短路引起火灾的调查分析
据查,起火部位可以认定XX公司火灾事故起火点为:XX室后,机起火。据资料显示:电源线发生短路时,短路点会产生电弧或电火花,其温度可达20xx~7000℃。完全能够融化铁、铜等金属物质。
经现场勘察,起火点空气压缩机的电机外壳已经完全融化,那么基本可以断定,正是由于空气压缩机的电机短路,产生20xx~7000℃的高温后,直接融化掉了电机外壳,引发火灾。
五、火因分析意见
综上所述,经大量的调查分析,我们排除了纵火、遗留烟头起火、自燃引起这次火灾,我们认为:XX公司火灾是XX室后,机的电机短路,产生至少20xx~7000℃的高温后,直接融化掉了电机外壳。高温引燃大量使用的建筑材料双层薄铁皮加聚氨酯泡沫墙体,拌生浓烟,引发火灾。
六、事故责任及处理意见
一)事故认定:
1、次事故系电器短路引发,但在设备运转的时候,设备现场负责人员离开,未对设备起到监管的作用,致使大火蔓延,有失职行为。
2、火灾发生后,未第一时间向消防队报警。
3、公司消防人员到达现场后,火灾发生场地负责人未及时向消防人员通报现场情况,致使消防人员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对火灾现场内被燃烧的机及气罐实施零距离救援,虽未造成重大爆炸伤亡事故,但此事故现场负责人应负知情不报,隐瞒重大危险源,极度不配合事故救援的责任。
二)处理意见:
1、对现场工作人员给予1000元经济处罚。
2、对管理部根据企(20xx)号文件精神进行考核处理(发生万元以下的火灾扣500—1000元;万元以上的,每万元增扣500元)。
3、责成该部进行书面检讨,并报公司防火委员会。
X办公室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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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2月20日4时8分许,深圳市宝安区松岗街道龙大高速公路北往南方向松岗路段,发生一起轻型厢式货车与重型半挂牵引车碰撞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的有关规定,市政府成立了由市安委办牵头,市监察局、市交通运输委、市法制办、市公安交警局、市总工会和宝安区政府为成员单位的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市检察院派员参加。
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查、调查取证和科学分析,查清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和性质,在对事故原因和责任认定的基础上,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人员的处理建议和防范措施。
一、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一)事故车辆情况
1、粤B/987W7号轻型厢式货车。车辆所有人:深圳市桦煜家私有限公司,使用性质:非营运,行驶证发证机关: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有效期至20__年3月,该车购买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的交强险和商业保险。
该车办理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号码:粤交运管深字00xx43559号,核发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发证日期:20__年8月6日。该车于20xx年7月9日和12月7日先后进行了车辆综合性能检测和车辆二级维护,该车的综合性能检测及二级维护均在有效期内。
2、粤T/335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豫S/4668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车辆所有人:孔瑞庆,使用性质:货运,行驶证发证机关:广东省中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检验有效期至20__年10月,该车未办理《道路运输证》,车辆二级维护在有效期内,综合性能检测已过期。该车已在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德中心支公司购买了交强险,未购买商业保险。
经查,该车于20xx年10月30日由福建省福鼎市长江运输发展有限公司过户至卫进德名下;20xx年12月10日由卫进德过户至孔瑞庆名下,并于20xx年12月18日办理了车辆《行驶证》。
3、豫S/4668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车辆所有人:河南省信阳中原物流有限公司,使用性质:货运,行驶证发证机关:河南省信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检验有效期至20__年6月,该车未购买交强险及商业保险。
该车办理了《道路运输证》,《道路运输证》号码:豫交运管信字41xx0100xx19号;该车《道路运输证》于20__年6月8日由河南省信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核发,车辆审验有效期至20__年6月20日,审验单位:河南省信阳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根据孔宪恒(孔瑞庆的哥哥)供述,20xx年12月初,孔宪恒在广州市林安物流园区通过中介人以67800元的价格从郑强手上购买了豫S/4668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然后以86000元的价格将该车转让给孔瑞庆。
(二)事故车辆驾驶员情况
1、,粤B/987W7号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男,52岁,民族:汉,住址:海南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营三道农场一区五队;驾驶证号码:,准驾车型:A2,有效起始日期:20__年11月30日,有效期限:10年,发证机关:海南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从业资格证号码:,从业资格类别:Jx货运,有效期至:20xx年6月5日,发证机关:原深圳市交通局。经查,杨海君与深圳市桦煜家私有限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
2、李智彬,粤T/335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豫S/4668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驾驶员,男,31岁,民族:汉 ,住址: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平南县镇隆镇平介村樟塘肚二屯11号;驾驶证号:,准驾车型:A2,驾驶证有效起始日期:20__年1月xx日,有效期限:6年,发证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港市车辆管理所;从业资格证号:,从业资格类别:Jx货运,有效期至:20__年4月xx日,发证机关:广东省梅州市交通局。经查,李智彬与车辆所有人孔瑞庆未签订劳动合同。
(三)事故相关单位情况
1、深圳市桦煜家私有限公司。该公司为粤B/987W7号轻型厢式货车所有人,注册地址: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办事处李松萌社区第二工业区第28栋,注册号:,法定代表人:高雄,经营范围:五金家私、木制家私、家饰的生产与销售及普通货运等。该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许可证号码:粤交运管许可深字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核发机关:深圳市交通运输委,证件有限期至20__年9月30日。
经查,深圳市桦煜家私有限公司制定了相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规章制度,建立了粤B/987W7号轻型厢式货车的车辆技术档案。该公司任命企业法定代表人高雄为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工作。但该公司存在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不全,安全培训教育不到位的问题;同时,公司在履行车辆、驾驶员以及员工管理等职责方面存在不足。
2、。为粤T/335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为个体经营,但办理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许可证号码:粤交运管许可中字号,业户名称:孔瑞庆;经营范围:普通货运;发证机关:广东省中山市交通运输局;证件有效期至20xx年3月31日。
孔瑞庆作为粤T/335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聘用李智彬为粤T/335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未签订相关劳动合同,未组织开展有关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四)事发路段基本情况
事故现场位于龙大高速公路由北往南方向松岗路段。道路为机动车道、分叉口的一般坡的下坡道路,坡度约为5度,路面完好,干燥路面,单向路宽18米,照明条件为夜间有路灯照明,交通信号方式为交通标志、标线,道路类型为高速公路,最高时速为100公里/小时,最低时速为60公里/小时。
(五)政府部门履职情况
经查,未发现我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涉事企业、车辆、人员的行政许可管理,以及高速公路经营管理、高速公路执法过程中存在失职、渎职及其他腐败行为。
(六)其他情况
市公安交警局梅观大队第九中队现有警力xx人,负责龙大高速全段、机荷高速水朗至黄鹤收费站路段、福龙路的交通管理,辖区单向全程65公里,根据省政府粤机编办〔1998〕71号文件“高速公路交警按每公里0.95人的标准配备”规定,该中队应配民警62人,民警缺编严重。
二、事故发生经过和应急处置情况及评估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12月20日4时8分许,杨海君驾驶粤B/987W7号轻型厢式货车(搭载:户学均、高光太、刘再学)沿龙大高速公路由北往南方向行驶至松岗路段时,车头部位与李智彬驾驶的粤T/335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的豫S/4668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车尾部位发生碰撞,造成杨海君受伤,户学均、高光太、刘再学当场死亡,两车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及评估
事故发生后,市领导高度重视,市长许勤立即作出批示:抢救受伤人员,查明事故原因,处理好善后及其他事宜。近期交通事故多发,请张文同志及市交委、交警局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措施,严防交通死伤事故发生。副市长张文批示:请市交委、交警局落实交通安全排查整治方案,加强对高、快速路的巡防和车辆检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源头管理,防止恶性交通事故的再次发生。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领导及有关处室人员事发后先后到达现场进行指导,对事故处理工作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20日11时10分许,省公安厅交管局高速公路管理处3名有关负责同志来深督查事故处理情况,听取梅观大队工作汇报,详细了解事故现场情况,并对下一步工作做出了指示。
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梅观大队接报后立即安排民警赶赴现场处置,同时通知消防救援及120赶赴现场,开展救援工作。成立了事故处理和善后保障两个工作小组,积极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及善后工作,快速、准确、有效的实施了应急处置。
深圳市“12·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信息报送渠道通畅,信息流转及时,应急响应迅速,响应程序合法,未发现救援指挥、作业人员失职、渎职现象。经了解,宝安区政府总值班室事发后曾致电梅观大队了解事故情况,但是区政府相关部门未安排人员到达现场处置,反映了我市相关部门在处置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方面沟通协调不够,特别是公安交警部门与辖区政府之间的应急联动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
(一)人员伤亡及善后处理情况
(二)直接经济损失
目前,该起事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预计约为210万元。
四、事故发生原因和事故性质
(一)事故发生原因
1、直接原因
根据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梅观大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深公交(梅观)认字〔20xx〕第A00038号)认定:
杨海君驾驶机动车时未与同车道的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人数(注:该车驾驶室核载2人,实载4人,超载2人);李智彬驾驶机动车辆载物严重超载(注:该车载货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且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
2、间接原因
(1)深圳市桦煜家私有限公司未认真落实驾驶员安全培训教育工作,驾驶员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不到位。
(2)孔瑞庆作为粤T/335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和豫S/4688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实际使用人,未按规定做好粤T/335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未办理粤T/335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道路运输证》,未履行对驾驶员的`安全培训教育职责,车辆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
(二)事故性质
调查组认为,深圳市“12·2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是由于粤B/987W7号轻型厢式货车及粤T/335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深圳市桦煜家私有限公司及粤T/335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所有人孔瑞庆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而造成的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的认定和对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根据事故调查情况,调查组对有关事故单位和人员的责任认定和追究提出如下意见:
(一)相关单位责任认定及处理建议
1、深圳市桦煜家私有限公司为粤B/987W7号轻型厢式货车的车属单位,车辆、人员管理和企业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十七条、《〈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2号)第三条、第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2、孔瑞庆作为粤T/335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的所有人和豫S/4688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实际使用人,未履行车辆安全管理责任,未按规定做好粤T/335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综合性能检测工作,未办理粤T/33527号重型半挂牵引车的《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活动,未对驾驶员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工作,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协调中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八十二条、《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__年第1号)第六十五条、第六十八条,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二)相关人员责任及处理建议
1、杨海君,粤B/987W7号轻型厢式货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未与同车道的前车保持足以采取紧急制动措施的安全距离,机动车载人超过核定的人数,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一方面过错。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杨海君对事故发生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其行为已涉嫌犯罪,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李智彬,粤T/33527重型半挂牵引车(牵引豫S/4668挂号重型平板半挂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载物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并在正常情况下以低于规定的最低时速行驶, 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另一方面过错。依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李智彬对事故发生负有重要责任。
建议由市公安交警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其在高速公路上正常情况下低于规定时速行驶、超载及对事故承担次要责任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3、高雄,深圳市桦煜家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到位,对事故车辆粤B/987W7号轻型厢式货车及驾驶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不到位,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
建议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第三十八条,对其进行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近年来,我市高速公路道路交通事故频发。以20xx年为例,我市共发生4起较大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其中3起发生在高速公路,暴露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管理职责落实方面存在不足。各相关部门要深刻吸取事故教训,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以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以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为重点,全面加强驾驶人、车辆、道路、环境的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形成“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格局,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严厉打击高速公路交通违法行为。市公安交警部门要进一步加强针对高速公路以及其他各类道路的巡逻管控,加大对货运等重点车辆的检查力度,严厉打击和整治超速超员超载、疲劳驾驶、酒后驾驶、吸毒后驾驶、货车违法占道行驶、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全力预防各类道路特别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要研究解决我市高速公路交警力量不足的问题,在人、财、物等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相应倾斜,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努力扭转我市高速公路交通较大事故多发、高发的不利局面。
(二)切实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执法效能。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进一步推进高速公路全程监控等智能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强化科技装备和信息化技术在道路交通执法中的应用,提高道路交通安全管控能力;要进一步整合道路交通管理力量和资源,建立部门、区域联勤联动机制,实现监控信息等资源共享。要协调指导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尽快安装完善全覆盖视频监控系统,并将有关数据和信息接入市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信息系统,通过建立健全联运机制,尽快实现高速公路执法信息化、科学化管理,切实预防或减少高速公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三)完善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要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修订完善辖区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并定期组织演练。市、区(新区)公安交警部门要认真研究解决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发生后本部门与事发辖区政府在应急处置协同、事故信息通报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建立完善高速公路交通事故应急联动机制、信息通报机制和指挥协调机制。
(四)加强针对高速公路重点路段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切实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针对事故易发、多发的重点路段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特别是临水临崖、连续下坡、急弯陡坡等事故易发路段要严格按标准安装隔离栅、防护栏、警示灯、警示标牌标语、防撞墙等安全设施,设置标志标线,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五)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管理和培训教育。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工作,要从严要求、从严考核、从严管理,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操作意识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
(六)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各相关部门要坚持宣传先行,不断拓展宣传的广度和深度。充分发挥主管部门、车辆使用单位、运输行业协会以及社区、学校等社会单位的作用,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全民的交通守法意识、安全出行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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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____________镇____________村_________户(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地发挥粮食流通对粮食生产的引导作用,运用市场经济规律,进一步完善与规范我市储备粮食订单,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甲、乙双方根据生产能力、市场需求和国家有关法规政策等,经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品种和数量
品名
品种
产地
收获年度
数量(市斤)
种植面积(亩)
备注
合计
二、质量要求。交售“储备订单”粮食质量必须达到:水份13.0%以内,杂质1.4%以内,出糙率75.0%以内。脂肪酸值18.0以内。
三、收购价格及货款结算。收购价格根据浙江省粮食局、浙江省发展计划委员会、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浙粮〔〕8号、浙粮〔〕4号)文件规定,以中等质量标准为计价基础实行按质论价,优质优价。
采取如下定价和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收割、交货要求。乙方应分品种收割、脱粒、扬净、晒干,分品种交货。甲方按不同品种分仓收购,分仓储存。如确因乙方条件限制,收购的“储备订单”粮食质量达不到要求的,必须进行翻晒、整理达标后予以收购,甲方尽力提供帮助和服务,但有关整理费用由乙方负责。不符合“储备订单”粮食质量要求(包括泥芽谷、病霉谷、陈谷)的不予收购。
五、交货及结算时间、地点和要求。交货时间为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结算时间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交货及结算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粮站。粮食收购必须凭售粮卡交售、结算。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到期,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2、甲方拒收按拒收货款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按日向乙方支付逾期贷款的_____%违约金,乙方逾期结算的按日向甲方支付逾期货款______%违约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由质量引起的争议,双方协商解决不成的,可委托质量技术监督局授权的__________________进行质量鉴定。鉴定费用先由甲方垫付,鉴定费用最终由违反合同的一方承担。其它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粮食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瑞安市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九、其它约定事项
1、因自然灾害等造成粮食减产的,交售数量根据实际产量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二份(其中一份报粮食局备案),乙方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镇村户
法人代表;(盖章或签字) (盖章或签字)
电话: 电话:
经办人: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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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x有限公司
公司电话:
传真:
地址:工业开发区
乙方:电话:
地址:
为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稳定创汇蔬菜产、供、销一体化渠道,确保蔬菜诚信卖买,经双方协商,特制定以下条款:
一、种植面积。乙方种植的甘蓝菜公顷,如数卖给甲方。
二、供菜时限。X年X月X日至X年X月X日,共计天,但若气候变化,另行商定,用书面或电话通告对方。
三、蔬菜到货时间。乙方蔬菜到甲方加工厂时间,由甲方指定。供菜数量,按每公顷2500千克计算,即2500X总面积,再除以60天,就是每天应到厂的数量。如有特殊情况,另行商定。
四、蔬菜质量。乙方运到甲方加工厂的蔬菜质量要达到:无保护叶、根平、无农残、无虫害、无肥害、无焦叶、单个直径20厘米以上,成熟度60%,色泽为鲜绿色,去芯后可利用部分必须达到50%以上。折扣率应该掌握在3%-5%。
五、蔬菜价格。随行就市,实行最低保护价,每千克0.16元。
六、付款方式。按货到公司后30天内以现金结算。
七、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按本订单合同书规定的品种,数量,并根据商定的时间内及时送货到甲方工厂。由于乙方自身原因,送货来不及,导致数量过剩,产品过期,质量变差,其后果自负。
甲方在蔬菜收获前,必须会同乙方按蔬菜长势、品质,对收获时间做出正确评估,合理规定乙方的收割时间,品质要求,每天收获供菜数量。假如甲方无故拒收,造成蔬菜质量变差,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甲方迟延付款或乙方迟延交货,应当每日按照迟延部分价款%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八、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纠纷,先由双方协商或由行政部门调解,协商调解不成,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1)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2)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九、本合同书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订时间:签订时间:签订地点: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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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规定,经充分协商,现就甲方向乙方采购 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1.0 合同适用范围及期限:
1.1 本合同为甲乙双方交易往来的框架性协议,甲方依据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规定向乙方采购相关产品,乙方按照本合同及其附件的要求向甲方提供相应的产品与服务;
1.2 除本合同外,甲方在每次具体采购产品时均需另行向乙方发出采购订单;
1.3 本合同有效期为一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期满前,双方可以协商续展合同的期限。
2.0 订单:
2.1 订单的形式:采购订单可以是电子邮件、传真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向乙方发出的包含产品名称、型号、价格、数量、交货条款等内容的通知、合同类文件;
2.2 订单的送达:甲方依照乙方所提供联系方式传真或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订单;具体每批交货数量、价格和时间以订单为准;
2.3订单的生效:甲方订单送达后,乙方对订单内容有异议的,应在24小时提出。在指定时间内没有异议的,订单即产生效力。
2.4 订单的更改:乙方应严格按实际订单执行,甲方如有变动,应在乙方生产提前通知乙方。
3.0 包装与标识:
3.1.乙方产品包装完整,应当能达到防压坏、防尘、防潮的基本要求;
3.1.2乙方产品必须要有完整标识,标识上要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数量、合格标记等。
4.0 交货时间、交货地点
以甲方订单中约定的时间地点为准,订单对此没有明确约定的,以甲方要求为准。
5.0 价格条款:
5.1 产品价格由经甲乙双方协商在本合同中确定。具体见下表:
5.2 在甲乙双方对产品价格重新达成协议前,同种产品均按第一次议定的价格执行,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进行调价;
5.3 价格解析:产品价格包含乙方将货物运送至甲方指定的地点并交付给甲方之前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运费、保险费、仓储费等)、装卸货费、货物税费。
6.0 技术质量要求
6.1 按样品或图纸供货的,产品须符合样品或者图纸要求;乙方经甲方认定批量供货的产品,不得随意更改设计、工艺、技术参数、外形尺寸等;如确实需要更改,必须先通知甲方,同时须提供样品给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合格后,才能供货,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6.2 甲方在订单上对产品技术另有特别要求的,还需符合该要求;
6.3 双方既无约定的标准也无样品或图纸的,按国家同类产品国家标准或同类产品行业标准执行;
6.4 乙方必须保证百分之百的及时供货能力,每次送货时,必须提供产品有效的材质证明及合格检验报告;
7.0 质量问题处理:
甲方接收货物后,应及时进行初步验收;对乙方的产品初步验收不合格时,应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两个工作日内对品质异常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以书面的形式告知甲方,并对不合格物料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如下:
7.1.经双方确认完全无法使用的物料,乙方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自行取回;
7.2. 对于不合格但可返修使用的物料,原则上由乙方负责取回返修,但如需要甲方特采使用,必须由乙方向甲方供销部申请特采,特采批准后,方可由质检签单入库,所有甲方返修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乙方支付;
7.3.由于乙方提供的物料不合格,甲方要求退货时,所产生的物流管理费用应由乙方承担。
7.4. 因乙方提供的物料不合格造成甲方或第三方的产品发生质量问题,从而被第三方索赔时,经双方协商或技术监督部门以及其他权威机构鉴定是乙方的责任时,乙方应承担甲方乃至第三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8.0 付款时间、方式:
8.1 双方对付款时间结算方式,具体操作方法为乙方在每个月的 5 日(注:约定具体日期)向甲方提供汇总双方上月1日至最后一日交易情况的《对帐单》供甲方核对;如双方对《对帐单》内容有异议,则应根据本合同、甲方原始订单、经甲方签收的送货单等资料进行核对;经双方核对无误的《对帐单》,甲方以单位盖章或其授权的人员签字的方式予以确认并反馈给乙方;乙方根据确认后的对账单数量开具增值税发票。
8.2甲方在收到发票核对无误后 90 天内,向乙方汇兑银行汇票或银行承兑汇票等方式支付货款。
9.0 附则
9.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订单及其他资料的传真件、电子邮件与原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以及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修改方案等均作为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9.2.在履行本合同中出现的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未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需)方(盖章) 乙 (供)方(盖章)
签约代表人: 签约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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订单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一、甲方根据自身生产发展需要,维护农民利益,特委托乙方 年在 区域范围内建立双低油菜示范种植基地,种植面积 亩,实行统一规划、供种,连片种植。
二、在该范围内所生产的“双低”油菜籽实行保护价收购。
三、甲方承诺 年按收购标准(含油≥89%,水分≤9%,杂质≤2%),收购保护价每公斤最低为 元,如市场价格高于保护价时,按市场价收购;如市场价格低于保护价时,按保护价收购。收购地为甲方企业所在地。
四、在该面积范围外的及非“双低”油菜籽不受保护价的保护。
五、甲方委托湖州市与德清县种子公司提供“双低”油菜新品种。实行绿色通道收购方式,收购后立即支付货款。
六、乙方按生产订单种植面积与品种的要求落实到户,登记造册,对农户进行技术指导,并与农户明确 年度的种植品种及保护价,确保示范基地油菜籽投售给甲方。
七、有关批量油菜苔蕾收购事项,甲乙双方共同组织投售,按蔬菜加工厂市场收购价,价格另定,由乙方代收落实到农户,甲方承担运输费用,并联系落实收购单位。
八、甲、乙双方如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 元。
九、本订单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确定。
十、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本订单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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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县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保护农民工劳动所得,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坚持问题导向突出重点,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在今后的工作中形成制度完备、机制健全、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坚决遏制因欠薪引发重大事件的发生。
二、工作目标
班竹镇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各村(居)及行业主管部门要形成制度完备、机制健全、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使拖欠民工工资问题得到根本遏制,努力实现基本无拖欠,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重大事件;建设领域工程项目实行一金三制”全覆盖,完善推进8个100%的工作任务。一金三制”:即缴纳民工工资保障金、建设领域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银行代发制;“8个100%”:即农民工劳动合同签订率100%、实名制打卡记录考勤100%、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率100%、存储务工人员工资支付保障金100%、开设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实施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100%、按时足额发放农民工工资100%、劳动维权告示牌100%。并努力推动“劳通用”对各领域行业劳动用工全覆盖管理。
三、严格规范劳动用工管理
(一)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是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责任主体,应依法与招用的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严格履行,及时办理劳动用工备案,明确约定工资支付日期,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在工程建设领域,坚持施工企业与农民工先签订劳动合同后进场施工,施工总承包企业对所承包工程项目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总责。(牵头单位:镇人社中心;责任单位:水务站、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乡村振兴服务站、各村(居)等有关单位)
(二)实行实名制用工管理。各类用人单位要加快推进现代化信息技术的运用,动态记录农民工的身份信息、技能工种、劳动考勤、计酬标准、工作计量、工资结算等信息,实行实名制管理,并通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实名制管理系统动态报送用工信息,确保做到适时报送,不漏报、不延报。(牵头单位:镇人社中心;责任单位:水务站、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乡村振兴服务站、各村(居)等有关单位)
四、推进企业工资支付体系建设
(一)建立工资支付台账归集机制。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总台账,动态掌握本辖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并按月报送上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及行业主管部门。(牵头单位:镇人社中心;责任单位:水务站、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乡村振兴服务站、各村(居)等有关单位)
(二)建立工资支付诚信评价机制。建立劳动用工领域信用评价标准和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加强企业守法诚信管理,将劳动用工、工资支付情况作为企业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实行分类分级动态监管。(牵头单位:镇人社中心;责任单位:水务站、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乡村振兴服务站、各村(居)等有关单位)
(三)完善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按照《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企业失信行为联合惩戒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府办发120xx146号)相关要求,加强对拖欠工资失信行为的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牵头单位:镇人社中心;责任单位:水务站、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乡村振兴服务站、各村(居)等有关单位)
五、依法严惩拖欠工资违法行为
(一)加强建设资金监管
在工程建设领域,未按规定额度预存农民工资专户资金的,视同建设资金不到位,有关部门在批准立项和办理规划、施工许可等手续时,依法予以限制。全面推行施工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算周期或者工程进度进行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且未签订剩余工程款支付协议的,行业主管部门不予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未完成竣工结算的,有关部门不予办理产权交易手续。(牵头单位:财政所;责任单位:水务站、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乡村振兴服务站、各村(居)等有关单位)
(三)健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
行业主管部门要建立健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责任,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对采取堵塞交通、非法群访、围堵党政机关、跳楼、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讨薪,以拖欠工资为由讨要工程款,或者虚报冒领、无理无据讨要工资的,公安机关要提前介入、快速反应、控制事态,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要依法予以治安处罚,对严重影响社会治安秩序和公共安全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主动向社会和公众说明情况。(牵头单位:派出所;责任单位:党政办、人社中心、水务站、村建所、农业服务中心、交管站、乡村振兴服务站、各村(居)等有关单位)
六、加强组织领导
(一)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镇人民政府对全镇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负总责,成立由镇人民政府镇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各村居支书为成员的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附后),全面负责我镇农民工工资支付整治工作,各村(居)、各部门主要负责人牵头,对本部门本辖区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具体负责。
(二)严肃督查问责。进一步完善目标责任制度,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对各村(居)、各部门进行考核,建立定期督查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项目业进行重点督查。对相关政策制度落实不到位、拖久农民工工资问题严重的,由镇纪委进行约谈,在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法线索及时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由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调查处理。(牵头单位:镇纪检监察室;责任单位:各村(居)、各部门等有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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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贵州省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xx〕32号)、《遵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遵义市20xx年根治欠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遵府办函〔20xx〕48号)精神,按照《中共仁怀市委办公室仁怀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仁怀市巩固拓展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加快打造魅力酒都实施方案>的通知》(仁办发〔20xx〕11号)具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仁怀市“工程无欠薪”(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按照省、遵义市对根治欠薪工作的安排部署,以整治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为重点,坚持“消化存量、遏制增量”目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拖欠谁偿还”的原则,深入开展“工程无欠薪”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治理欠薪尤其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确保不发生因欠薪引发突破底线的事件和网络舆情,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加快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治理格局,力争拖欠案件、金额和涉及人数比重逐步下降,最终实现“工程无欠薪”。
二、目标任务
(一)20xx年4月底前,完成全市脱贫攻坚领域所有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二)20xx年5月1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并接续督办、限时销号。
(三)20xx年6月10日前,完成全市所有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四)20xx年10月底,完成全市所有非政府性欠薪项目的彻底化解。
(五)20xx年底前,实现根治欠薪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全市“工程无欠薪”。
三、组织领导
为顺利开展我市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最终实现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零拖欠,成立“工程无欠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汪能科市委副书记、市政府市长
常务副组长:贾旭东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
副组长: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镇长(主任)主要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陈光琦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川同志兼任办公室副主任,负责日常事务和牵头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定期汇总和通报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及时提请领导小组研究工作中的重大事宜,督导欠薪问题化解和稳控。
四、重点任务
(一)开展全面排查,动态建实台账。一是建实欠薪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持续以易地扶贫搬迁项目、乡村建设(含道路、水务、房屋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农业产业、扶贫车间等脱贫攻坚领域欠薪问题排查为重点,全面摸清政府性项目(含国企项目和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非政府性项目等欠薪情况及信访、舆情线索反映的欠薪问题进行全面彻底核查,对信访反映、网络舆情、投诉登记、行业部门汇总等各种渠道收集的欠薪信息进行回访、甄别,将仍然未化解的欠薪问题在20xx年4月23日前如实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欠薪台账,并动态更新,同时报送市农民工工作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形成全市欠薪台账。各单位要认真核实、认真区分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对上报台账中有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混淆不清的,市领导小组将予以通报,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二是建实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突出房屋市政、道路交通、文化旅游、移民搬迁、教育卫生、水务水电等重点领域,迅速对拖欠工程款项目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建实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于20xx年4月23日前报送市财政局,由市财政局梳理汇总形成全市拖欠工程款项目台账。三是规范台账报送工作。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严格汇总、审核数据,排查中严格区分拖欠工资与拖欠工程款问题,工资要精准核实到农民工本人,拖欠农民工工资台账要同步整理欠薪人员工资清册等印证资料备案备查,严防数据造假和瞒报漏报行为发生。20xx年5月1日前,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园区)、市级相关政府性工程项目业主单位和市属国有企业完成所有政府性拖欠工程款项目偿还方案的制定。(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扶贫办、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扶贫办、市教育局、仁怀供电局等市直有关单位,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二)突出工作重点,加快清欠进度。一是对于本方案工作目标明确的欠薪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始终盯紧抓牢、强化工作措施、加快分类化解进度,坚决做到心中有数、手里有招、肩上有责,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全程跟踪督办和统筹调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全面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解决资金问题。二是对移交司法程序的欠薪项目,涉及部门和单位要持续跟踪,加强与司法部门的案情衔接,加快查处进度,确保尽早执行到位、案结事了。三是对已清欠了的项目,要综合采取欠薪线索专查、随机随访巡查、核查支付凭证等方式,动态开展清欠“回头看”,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到位,持续巩固清欠成果。(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三)强化执法检查,加大震慑力度。市发展改革、财政、人社、住建、交通、水务、审计、工业商务等有关部门要对本行业在建工程项目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情况持续开展监督检查,做到对所有在建工程项目执法检查全覆盖,并做好执法检查文书的保管,确保在建工程项目全面落实“8个100%”;发展改革、财政、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建筑市场秩序清理整顿力度,依法严厉查处和打击建设工程项目未批先建、垫资建设、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挂靠承包等违法行为和违规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劳务分包企业等,督促在建工程项目严格落实《条例》各项规定和实名制管理“8个100%”制度。对未按规定完成“8个100%”制度以及违法分包转包的,立即责令整改,对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要依法处理。法院、检察院、公安等司法机关依法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用人单位及责任人严厉打击,并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接发改等部门将其纳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强有力震慑。(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审计局、市工业商务局、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等)
(四)加强监测预警,做好风险稳控。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快推进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的运用,将全市在建工程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监管,依托平台对建设工程项目实名制管理、农民工工资专户使用、施工总包代发农民工工资等情况进行动态监管、监测预警和及时处置,并推行电子劳动合同管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有效推进源头治理。市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平台建设和运用的统筹推进力度。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动态建立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台账,并纳入本辖区、本行业、本单位重大风险防控责任清单,确保重大欠薪问题和敏感项目发现及时、处置得当、稳控有力、化解到位。网信、人社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协调联动,充分发挥欠薪舆情联动处置机制作用,强化正面引导和负面舆情管控,严防和妥善处理各类舆情风险隐患。发现欠薪网络舆情或收到其他单位通报舆情的,要在12小时内组成联合工作组,开展调查核实,掌握证据材料,查明案件真相,以问题的及时处理促进欠薪网络舆情化解。对社会和媒体关注的欠薪网络舆情,在舆情发生后12小时内主动发声、做到权威发布、口径统一,加强正面宣传和舆论引导,避免事态扩大。(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全面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建立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按照“标本兼治、防治结合、预防为主”的原则,全面贯彻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着眼于遏制增量欠薪,强化欠薪源头治理,进一步健全完善和全面落实“8个100%”等各项长效制度措施,确保尽早实现“工程无欠薪”的既定目标。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报刊、网络平台等资源,加强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法律法规政策的学习、公益宣传及先进典型的报道,依法加强对拖欠农民工资违法行为的舆论监督,引导用人单位增强依法用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的法律意识,加强对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的培育,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部门职责
(一)强化行业部门监管主体责任。住建、交通、水务、工业商务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规定的法定义务,落实好行业监管的主体责任,规范建设市场秩序,督促各类企业严格依法按月支付农民工工资。要加大宣传和监督力度,明确专人对本行业建设项目实名制“8个100%”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指导和检查,实现“8个100%”全覆盖。对不落实“8个100%”制度的,行业主管部门要视其情节采取通报、限期整改、限制招投标、记载不良行为、降低资质、清出市场等方式予以处罚。对工程建设领域出现的违法分包、违法转包问题,各行业主管部门要依法进行打击。发改部门按照职责负责政府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依法审查政府投资项目的资金来源和筹措方式,按规定及时安排政府投资,对资金不到位的项目不予审批。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依法依规予以限制和惩戒,并将评价结果应用到企业资质评定和建设项目招投标等环节。对拖欠工资的失信企业,在政府资金支持、政府采购、生产许可、履约担保、资质审核、融资贷款、市场准入、评优评先等方面依法依归予以限制,使失信企业在全市范围内“一处违法、处处受限”。财政部门负责政府投资项目资金的预算管理,根据经批准的预算按规定及时足额拨付政府投资资金,积极筹措资金保障欠薪项目农民工工资支付。公安机关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
(二)强化人社部门综合监管职责。人社部门要履行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督查调度、综合监管职责,组织各行业职能部门通过“贵州省劳动用工大数据综合服务平台”,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台账归集汇总管理,进一步完善保障农民工工资工作联动机制,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对重点工程领域、重点区域进行专项整治,开展常态化巡查督查,形成齐抓共管合力,及时查处有关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不按要求落实“8个100%”制度、恶意欠薪、恶意讨薪的行为,要依法从重从严打击,对情节恶劣的要纳入黑名单制度。整合各部门资源,将农民工维权窗口调整设置在仁怀市群众工作中心,从相关行业部门抽人办公,实现“一窗受理、综合办理、案结事了”。(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相关职能部门监管职责。司法、自然资源、人民银行、审计、国有资产管理、税务、市场监管、金融监管等部门,按照职责做好与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相关的工作。工会、共产主义青年团、妇女联合会、残疾人联合会等组织按照职责依法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的权利。(责任单位:市政府办公室市金融办、市司法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审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市税务局、中国人民银行仁怀支行)
(四)强化属地管理责任。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作为本辖区预防和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第一责任主体,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属地管理责任,加强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排查和调处工作,对小的劳资纠纷要及时化解,不能化解的要及时上报相关职能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共同施策,将矛盾纠纷消灭在萌芽中。建立健全因拖欠农民工工资引发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预案,明确指挥权限和部门分工,规范分级响应和处置流程。推行劳动保障监察“网络化、网格化”管理,畅通农民工维权举报渠道等。(责任单位:经开区、名酒工业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五)强化工程建设单位具体监管责任。工程项目建设单位要按照“谁发包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好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具体责任。明确专人负责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督促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落实好“8个100%”工作,同时将“8个100%”制度纳入施工合同约束条款。指导和监督所发包的各工程建设项目配备劳资专管员,及时将农民工工伤保险缴费、考勤等相关信息录入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实时通过实名制管理信息系统在线填报施工项目农民工务工信息。精准掌握项目建设中农民工工资支付的进度,在划拨工程进度款时,要将农民工工资款项单独划到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督施工企业通过银行代发给农民工。对没有落实“8个100%”制度的项目要停止划拨工程款,待工程项目整改后再继续推行项目建设,将“8个100%”制度落实与安全生产同检查、同考核。对发生欠薪问题的项目要重点监管,督促施工单位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因拖欠工程款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要积极筹措资金,履行农民工工资清偿责任。(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各项目业主单位)
六、督查问责
各乡镇(街道)、经开区(名酒园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工作和政策落到实处,最终实现我市“工程无欠薪”。市委督查局要加大对各单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情况督查力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高发频发、举报投诉量大的地方和部门以及重大违法案件,要进行重点督查督办,对行动迟缓、工作力度不够、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不力引发重大群体性的事件的依法依规追究有关单位及人员责任。(牵头单位:市委督查局;责任单位:市直各行业主管部门,经开区园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市属国有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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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积极稳妥地处理好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切实维护农民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工作原则
坚持以项目部为主,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坚持预防为主,纠防结合,在项目经理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快速反应、赶赴现场,协调配合、控制局面、妥善处理”,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和事态扩大,尽快恢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减少或避免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确保社会稳定。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工程区域内因用人单位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的应急响应,包括:
1、罢工、停工、怠工事件;
2、围堵项目部办公室、场区交通要道事件;
3、群殴、致人重伤或死亡事件;
4、自杀、自残等事件;
5、造成农民工生活困难、危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影响社会稳定的事件;
6、其他因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引发的突发事件等。
(三)组织体系及相关机构职责
项目部成立解决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由项目经理担任,成员由工程部门、技术部门、材料部门、安全部门、财务部门等协调处理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全面负责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根据情况,工程部门、技木部门、材料部门、安全部门、财务部门等应同时到场组成现场处理小组进行应急处理。
工程技术部门:协助做好现场劳资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积极引导农民工通过诉讼等正常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负责召集用人单位相关负责人到场,协助调查核实,责成支付农民工工资。协助项目经理对突发事件处置和恢复生产秩序。
财务部门:负责调查核实欠薪事实及数额,责令欠薪单位立即支付。协助做好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农民工工资核实工作,责令用工单位立即支付农民工工资。
安全部门:畅通职工诉求表达渠道,及时了解并报告用人单位欠薪情况。负责维持现场秩序,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必要时拨打110。
材料部门:负责宣传、教育并引导农民工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四)应急响应和处置程序
信息报告: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后,应当在20分钟内上报领导小组,重特大事件应在10分钟内报告分公司领导小组。
报告内容为:
1、突发事件发生的基本情况,包括时间、地点、规模、涉及人员、破坏程度以及伤亡等情况。
2、突发事件发生的起因分析、性质判断和影响程度预测。
3、突发事件发生的用人单位和有关部门已做工作和采取的措施及处理情况。
4、其他已掌握的情况。
启动预案: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由领导小组下令启动应急预案。
应急处置:各部门在接到预案启动指令的20分钟内,根据案情投入应急处理工作。各部门在接到通知后,应快速赶赴现场,在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了解情况,进行初步分析研究,按各自职责果断处置。如案情扩大或可能会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可请求分公司领导小组给予指导和帮助。
①处理突发事件时要注意运用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认真听取群众诉求,稳定群众的情绪,避免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要通过开展耐心细致的宣传解释和思想政治工作,控制事态发展,动员、疏导农民工返回岗位,尽快恢复生产、生活。
②现场协商和调解不成的,各部门应在摸清情况的基础上提出切实可行的处理意见。对严重侵犯农民工合法权益的用人单位,责令改正。必须通过仲裁和司法程序的,要引导当事人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处理。
③当出现暴力破坏活动苗头时,必要时拨打110请公安部门依法采取防范措施,防止辜态进一步扩大和恶化。对无理取闹、违反治安处罚法的人员,依法处理。
④必要时,应启动欠薪保障应急资金和欠薪垫付特别程序,公司设置了一个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用于欠薪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在农民工生活确实困难或用人单位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等紧急情况下,先行垫付已查实的所欠农民工工资或生活费,及时平息事态,解决农民工生活困难。财务部门要对欠薪保障应急资金给予保障。
(五)后期处置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发生后,领导小组应做好预案的后期处置、协调、监督,有关部门应督促、帮助用人单位尽快恢复生产秩序,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及时向分公司领导小组报告后期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将发生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的用人单位列入诚信系统黑名单。
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结束后,领导小组要组织相关人员对事件进行分析,评估事件后果,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巩固成果,防止事件反弹,并对事件处理情况进行上报。
项目领导小组要在事件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向分公司领导小组提交处置报告。内容包括:发生突发事件单位的基本情况、导致突发事件的原因、事态发展趋势、处理经过、处理结果、进度、形象影响评估等。
在预防和处置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中,部门殁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1、对本工程区和所属单位开展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预警预报工作不重视,不负责,情况不明,措施不力,造成劳动纠纷不断,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多发,社会影响恶劣的;
2、对农民工反映的可能引发突发事件的问题不关心,或推诿、敷衍,长期得不到解决,致使问题和矛盾越来越多,趋向激化,多次发生突发事件等现象的;
3、对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苗头不及时,发生突发事件后,缓报、谎报、瞒报或未采取积极有效措施进行调查处理。在调查处理工作中推诿扯皮、处置不力,以致延误时机,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
各部门之间应建立应急联系工作机制,保障信息畅通,做到信息共享;按照各自职责管理和实施。并对本预案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以提高应急处理能力。
(六)违约经济处罚
施工中若不按应急预案措施履行的,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七)其它应说明的事项
我们承诺: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我公司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1、采取必须的卫生防护措施,经常保持现场及其驻地整洁和卫生,以保护职员和工人的健康,并应与当地卫生部门合作,根据要求在整个合同执行期间配备医务人员,防止传染病和准备常用的急救药物。在炎热的高温条件下施工时,应注意采取防暑降温措施。同时还应负责为其雇用的员工供应清洁的饮用水和合格的施工用水。
2、我公司应自行雇用当地的民工投入到施工生产中,以增加当地的民工收入。雇用员工应完善劳务注册手续,并与雇用的员工订立劳务合同,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同时为其雇员安排食宿并提供各种必需的生活设施,并应采取合理的卫生防护措施以保护其雇员的健康和安全。在处理劳务事宜时,应充分考虑和尊重法定的节假日和公认的农忙季节,尊重宗教习惯和风俗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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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素质的职工队伍是企业持续发展、稳定发展、和谐发展的根本所在,是企业核心竞争能力的重要源泉。分公司职工队伍素质状况如何?存在着哪些不适应科学发展要求的突出问题?怎样解决?近期,我带着这个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
一、分公司职工队伍素质的基本状况
分公司现在岗职工700人,其中劳务用工xx人,占员工总数的近%。。年龄结构为30岁以下职工xx人,占%;31岁—40岁职工xx人,占%人;40岁以上xx人,占%,平均年龄为xx岁。文化结构为初中及以下职工xx人,占%;高中、技校及中专职工xx人,占%;大专及以上职工xx人,占%;平均文化程度为。目前职工主要涉及接收、转运、分拣、封发等工作。
通过调查感到,由于门槛偏低,企业吸引高素质人才的能力有限,导致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不高。近几年来,我分公司以员工培训为抓手,以员工素质、岗位技能提高为目标,多措并举,营造出和谐、成长、奉献的工作氛围,员工素质明显提高,并呈现如下四个特点:
一是文化结构偏低的状况有所改善。近年来,总公司、分公司利用中国邮政网络培训学院、北邮网络教育学院等教育教学机构,鼓励员工参加大专学历教育;采取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在职大专学历培养等多种形式和渠道,着力解决员工文化结构偏低的问题,自觉学习、主动学习的氛围逐渐形成,目前,分公司已有xx人通过了大专学历考试,xx人取得大专学历证书。
二是适应严抓岗位职责落实的自觉性不断提升。速递物流公司先后举办了40期岗位培训班,培训科目涉及速递物流专业知识、营销技巧、服务礼仪等,经过分公司上下的共同努力,员工的岗位能力、综合素质都得到很大提升。
三是团队作战能力明显增强。近三年来,为打造过硬的职工队伍和抢抓机遇占领市场,分公司有针对性开展拓展训练,改善了员工的心理素质,确立了信心,发掘了自我潜能,团队合作精神明显提高。
四是服务意识和职业责任感得到加强。组织员工开展《邮政法》及速递物流相关法律法规,制定行业工作规范,建立严格的考核办法,有效地约束了职工的行为,服务意识和职业责任感得到明显加强。
五是“先、优”意识明显提高。通过开展“创优争先比贡献”、“树百优、学先进”等活动激励员工向“先、优”看齐,职工努力奋战、恪尽职守、辛勤奉献的意识明显提高。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总体上看,职工队伍综合素质主流是好的,是呈现上升的趋势。但也的确存在着不容忽视的问题,这些问题既有职工自身的问题,也有企业重视程度、教育引导方式、管理手段措施等方面的问题。主要表现为:
(一)部分职工对“提素”不重视。我分公司主要涉及接收、转运、分拣、封发等工种,技术含量不明显,部分职工自以为素质技能学与不学差距不大,学也是按部就班的干,不学也能应付过去。对“提素”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明确,自觉性和主动性不强,特别是劳务工,有做一天和尚,撞一天钟的思想,对“提素”漠然视之。
(二)职工文化程度参差不齐,自身素质提高缓慢。调查中了解到,高中、中专、技校以上文化程度的职工只达全员职工总数的`85%,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仅占15%,文化结构不合理,与现代思维、现代节奏和步伐、现代管理方式方法不合拍,思维定式,缺乏高度的工作责任感、高效的敬业精神和高标准的工作姿态。
(三)教育培训考核不严,造成素质教育培训效果不明显。公司职工人员多、管理跨度大,多行业、多工种相互交织的局面,一是有些职工对对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的传达学习、相关业务知识、有关技术要求、有关作业标准的灌输学习态度不端正,敷衍了事,浅尝辄止,只知其然,不知所以然。二是“点”与“面”结合还有欠缺,在教育培训职工素质方面,有时存在重点人、重点岗位、重点内容不突出;有时存在教育培训面又相对狭窄,群众性、普及性、实效性未得以真正体现。
(四)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
对职工素质技能评定标准、量化指标还不明确,职工素质技能培训内容、方法步骤、时限要求、考核条件还不具体。
分配在调动员工积极性中的扛杆作用发挥不明显。在组织政治、业务、技术知识答题还是岗位比武演练,还远远没有与职工胜任岗位职责、与职工经济利益挂钩,学好学差一个样,也就不可能在职工中产生动力和压力,如何运用激励机制调动职工自觉加强素质技能培养和锻炼,鼓励职工自学成才,对素质业务技术拔尖人才重奖重用;如何运用约束力教育引导职工不学不行,学不好不行,干不好更不行,真正与岗位挂钩、与收入挂钩、与评先挂钩、与用人挂钩等方面的机制建设还有许多欠缺。
三、对策与思考
随着快递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业务发展对于高素质员工的渴求非常迫切。而作为劳动密集型企业的邮政速递物流,需要尽快培养一支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的团队,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我们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和培训力度,不断提高职工的素质。针对邮政速递、物流业务的发展情况和对营销人员的素质、技能要求,从基础管理入手,细化专业要求和考核标准,配合业务和流程操作的需要,在及时出台年度考核培训计划的同时,对各专业、各部室进行动态化培训管理,体现“边学边用”、“传帮带”和“请进来、走出去”的培训特点。不断创新岗位培训的形式、手段和内容,做到月度培训不断、培训形式创新和培训内容实用,力求最大限度实现公司发展与人力资源培训之间的紧密衔接,努力培养企业发展所需的“专才”和“全才”,激发出公司发展的活力、潜力和不竭动力。
二是进一步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在大力做好全员培训工作的同时,不断加大内部人才选拔的力度,根据各部门的实际需求,并从中挖掘出优秀人才充实到重要岗位,筹划建立员工档案,记录每一位员工参加各类培训的情况,同时对在职生产人员实行持证上岗管理,鼓励员工参加学历再教育。努力解决员工参训积极性不高、培训方式方法不切实际等问题,把学习培训作为企业投资人力资源、谋求长远发展的固本工作,切实做好对象分析,方法选择。过程控制、效果评估等诸环节的工作,调动了职工获取知识、提高技能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是适当提高用工门坎,不断适应新条件下速物工作需要。由于门槛偏低,企业吸引高素质人才的能力有限,近年来,用户对服务要求的提升与从业人员素质不高产生反差,所以一是要提高招工门坎,对求职者明确提出了要达到的文化水平以及专业技术特长、文化素质要求,不符合需要的不予招聘。二是通过职业技能鉴定展开竞争,在岗职工达到企业规定的岗位最低等级才能上岗,并逐步向更高的技术等级跃进,并享受相应的相关待遇;达不到岗位最低等级的就转岗、待岗直至解除劳动合同,达到了优胜汰劣的目的,为公司生产提供了人力支持和技术支持。
四是突出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企业工会是广大员工政治、精神、文化乃至心灵诉求的通道,这条通道不仅承载着广大员工的物质诉求,更担负着关心员工、激励员工、提升员工价值等多方面的工作,也是“员工是亲人”,“人心工程”、“素质工程”的企业文化理念的主体。随着企业快速发展,在企业多种用工形式下,企业员工在思想、工作、生活和心理上的问题和随之产生的困惑也愈来愈多,这更需要工会发挥工作的优势,落实职工各项权利加强教育引导,维护职工的经济权益,建立健全企业劳动关系的协调机制,提升队伍素质,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提高企业凝聚力,使企业与职工达到共同发展、互利双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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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市政府的安排,5月9日至16日,**县组织由常务副县长周大曙,分管教育副县长马志列挂帅的教育发展专题调研组,对全县的教育发展情况进行专题调查。调查采取实地考察和召开座谈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实地调查了县一中、二中、生源学校、西竺山中学等,召集部分公办学校校长、民办学校法人代表、教师、学生家长、部门负责人进行了座谈。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教育发展的基本情况
**县辖30个乡镇(园),人口78万,总面积20xx平方公里,是典型的农业大县。全县现有各级各类公办学校356所,其中县属学校7所,乡镇中学20所,中心小学21所,村小224所,教学点73个,九年一贯制学校11所,民办学校6所。在校学生99648人,其中小学生50728人,初中学生35082人,普高学生11616人,职高学生2222人。共有教职工8260人,其中在职教职员工6426人,退(离)休教职工1834人。
近年来,我县坚持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位置,全面落实“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积极筹措资金,加大教育投入,教育发展水平稳步提升。主要体现在如下六个方面:
1、教育投入不断加大。20xx-20xx年的教育经费支出总额分别为13595万元、13563万元、16620万元,人均教育经费支出分别为1194元、1260元、1420元。财政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三年分别为8820万元、9137万元、10199万元,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占教育经费支出的比例分别为65%、67%、63%,分别比上年增长3%、4%、8%,预算内教育经费拨款占财政总支出分别为36%、32%、29%。
2、队伍建设不断加强。全县共有教职工8260人,其中在职教职员工6426人(含在岗教师5791人、未聘分流教师635人),退(离)休教职工1834人;在岗教职员工中,高中教师601人,初中教师2136人,小学教师2635人,行管及工勤人员349人,局机关干部70人。研究生学历4人、本科学历1148人,大专学历2512人,中师学历1708人。在职教师中35岁以下的1757人,36岁-45岁的1920人,46岁以上的1695人。中学高级职称230人,中级职称2623人,初级职称2519人。
3、教育改革不断深化。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借鉴其他地区办学改革的成功经验,我县先后对县五中、城关五小(现生源学校)、县二中、县职业中专实行“国有民办、校长领办”办学体制改革。实行“校长领办”以来,几所改制学校抓住发展机遇,大胆改革,锐意创新,强化管理,内活机制,均取得了较好的办学成绩。一是学校规模不断扩大。民办生源学校由原来仅100多学生的小学发展到有小学、初中、高中近1600人的十二年一贯制学校。县二中投入1000多万元,三年学校净增资产600多万元,学生由改制前的20xx多人增加到现在的3000多人;县五中筹资近500万元投入学校建设,学生由改制前的800多人增加到现在3000多人。二是教师待遇不断增加。几所改制学校均采取有效措施,调动教师积极性,在确保教师基本工资足额发放的前提下,逐步提高了教师的福利待遇。三是教育质量明显提高。县二中高考成绩三年三大步,上线人数逐年增加,去年本二以上上线为113人。县五中去年达到了40多人。
4、教育收费不断规范。坚持“标准不涨、范围不超、项目不增、程序不减”的“四不原则”。每期开学前,县电视台均要公布学校收费标准,同时各校悬挂永久502人,而这35岁以下的502名教师中,分布在县城的有128人、农村集镇320人,在农村村小很难找到年轻教师。以我县大南湖乡中心学校为例,全乡67名教师,30岁以下的教师不到10人,村小教师基本是40岁-50岁的教师。这部分年龄偏大的教师基本上是以前转正的民办教师,他们在转变思想观念、创新教学方法等方面显得很吃力,很难适应教育形势发展的需要。二是部分学科教师紧缺。我县英语、音乐、体育、美术、物理、化学等科目教师严重不足,部分学校甚至没有一个师范院校毕业的英语等学科教师。每年到外面也很难招聘到这些学科的教师,很多学校不得不采取教师“中途改行”、“赶鸭子上架”等办法来解决专职教师不专的问题。目前,全县初中英语教师欠缺23人左右、物理教师欠缺14人左右,化学教师欠缺13人左右;全县小学英语教师欠缺25人左右,音乐教师欠缺10人左右,美术教师欠缺12人左右。三是师德水平难以适应素质教育发展要求。受市场经济大潮等因素的影响,极少数教师受经济利益的驱动,出现了不敬业、不爱岗,只讲报酬,不讲奉献;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打牌*等现象也严重影响教师的整体形象。
5、职业教育发展滞后。目前,我县职业教育与当前市场需求间存在很多不适应的地方,主要表现在:一是师资配备上。由于多方面原因,我县职业教师专业水平不高,很难有效对学生进行适应市场需求的技术教育。想改善职业教师队伍结构,但苦于县财力有限,无法保证引进高素质的专业教师。二是办学方向上。目前,我县职业教育大体方向还基本停留在学历教育阶段,适应不了形势发展需求,不能满足“职业教育为‘三农’服务的方向”的要求。唯一出路是调整专业设置,办学方向对准市场。而解决这一问题,根本是师资,关键是资金。三是基础设施上。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如果没有先进的设备设施,学生就无法接受到与社会和市场衔接的先进技术教育。近几年,我县职业技术教育的基础设备设施虽有更新,但由于资金投入上有限,远远跟不上发展需要。另外社会实践基地建设也很缺乏,学生如果局限于关门学习,不多参加社会实践,也很难掌握到适应市场需要的专业技能。
6、外部环境欠优。尽管我县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我县教育事业的若干意见》(汉发[20xx]10号文件)中明确规定“未经党委、政府分管教育的负责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擅自对学校进行检查、收费、罚款,否则视为“三乱”行为。”但收效不明显,还需要进一步加大整治力度。同时学校周边环境整治也还存在一定问题。
二、加快教育发展的几点建议
为全面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教育工作的决定》和市“教育20条”精神,促进城乡教育健康发展,特建议:
1、加大对农村教育转移支付的力度。重点加大对经济不发达县(市)教育投入力度,解决农村学校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缩小与发达地区教育发展的差距。同时继续落实财政保教师工资、转移支付保危房改造、杂费保运转的“三保政策”。
2、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化解教育债务的办法。农村教育债务不能无限期由学校承载下去,债务剥离不能停留在文件和口头上,要拿出切实可行的办法解决,是否可以考虑采取“国家投一点、地方拿一点、群众集一点”的办法加以解决。
3、加大教育发展的规划力度。组织专门力量对本地教育发展进行深入调研,在科学论证的基础上制定符合本地教育的近期、中期、长期发展规划。特别是要学校布局调整上,要摸清生源情况,宏观统筹义务教育与高中教育、高中教育与职业教育、公办教育与民办教育、农村教育与城镇教育的协调发展。
4、理顺教师队伍管理机制。建议教师的招聘、职评、档案管理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负主责。在教师招聘上,要以满足教育发展的正常需要为根本,及时足额补充的师资充实教师队伍;在教师培养上,与地方高等院校采取“订单培养”做法,解决优秀师资招不进来的问题;在教师培训上,解决教师培训经费不足,加强教师培训机构建设,编制部门每年拿出一定数量的编制专门用于教师培训提高。
5、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坚持把师德教育放在首位,着力打造一支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教师队伍。加强教师继续教育,提高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鼓励教师自学,并出台一定奖励措施,充分调动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为教师成长提供一个坚实平台。同时,加强农村边远学校与薄弱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在职称评聘、工作待遇上予以适当倾斜,建立城镇教师定期到农村服务制度,逐步解决教师布局不均的问题。
6、鼓励民办教育发展。认真贯彻落实《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实施条例,积极鼓励社会各界以多种形式投资办学,加强对民办教育指导与交流,逐步建立公民办师资合理流动机制,做大做强民办学校。同时,着力规范民办教育的发展,强化民办学校内部管理,扩大办学规模,提升办学质量,形成公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7、加大对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力度。采取“政府送一程”的办法,突出职业教育,在政策上倾斜,在资金上扶持,在就业上指导。同时,大力调整农村职业教育的科目设置,注重职业教育专业设置的实用性和科学性。
8、加大优化教育外部环境的力度。要高度重视涉及学校检查收费的问题,制定相关政策制止职能部门对学校的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给教育发展一个良好的空间。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特别是网吧治理问题还要加大力度,文化部门要把好审批关,现有学校周边的网吧,该取缔的要坚决取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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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习单位专题调研报告反映了学生对实习单位专业问题的基本认识与判断,调研报告应结合本专业知识,对毕业实习单位进行专题调研,如:成本核算、内部控制、内部审计、会计信息系统、公司治理、投资与融资政策、纳税筹划等某一具体领域进行专题调研。
调研报告内容必须符合科学性、逻辑性,倡导独立思考,有自己的新见解;报告要求文字通顺、书写规范、表述准确,杜绝抄袭。为提高实习效果,为每位学生配备指导教师,解答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疑难问题,同时随时掌握学生实习情况,检查学生的实习效果。
考核形式:
实习单位专题调研报告为书面报告,文字要求4000字以上。 成绩评定:
成绩满分100分(按初评成绩、交叉评阅成绩及答辩成绩加权平均计算)。
实习单位专题调研报告结构安排
1.实习单位专题调研报告是对某一企事业单位管理实践中出现的典型现象或采用的管理模式进行系统深入探讨,其正文一般采用的结构如下:调研单位简介、问题调查、原因剖析、启示建议、主要结论。
正文内容分成5部分,安排如下:
(1)调研单位简介。主要交代单位基本情况;内部组织结构及财务岗位介绍。
(2)问题调查。主要描述调研单位管理实践中出现的典型现象、描述实践中存在的财务专业问题或长处。
(3)原因剖析。主要是应用经济学、管理学、会计学、财务管理等相关理论进行分析和解释。
(4)启示建议。主要提出对其他企事业单位的实践启示与借鉴意义,同时也可以对相关部门提出政策建议。
(5)主要结论。主要是整篇报告的总结,应该鲜明、精炼、完整、准确,同时也可指出研究的局限性和未来研究的方向。
实习单位专题调研报告常见问题
(1) 调研报告格式问题,学生撰写的报告未按标准模板撰写,很多同学未按照五部分结构撰写文章,将第二部分“问题调查”与第三部分“原因剖析”合并一起。同时存在很多低级错误,如:格式错误,错别字较多,标题过长,关键字不关键,摘要被写成引言,用词口语化等,说明部分同学未认真阅读模板说明,态度不认真。
(2)专题调研报告不“专”,描述内容过于宽泛、肤浅,发现的问题及对策缺乏针对性,与调研单位并不相关,文章“假大空”,说明部分同学未深入调研,存在“走马观花”现象。
(3) 选题视野窄,选择“内部控制、应收账款管理、存货管理、货币资金管理、成本费用管理制度”视角较多,而围绕“纳税管理、会计信息系统、盈余管理,工资管理制度、资产管理制度、利润分配制度、会计核算组织形式,凭证种类、格式及传递,账簿种类及格式,报表种类, 投融资管理、内外部审计”等角度较少。
(4)内容主次不分,对调研报告的核心“存在的问题,解决对策”部分论述笼统、简单,而围绕调研单位简介等花费大量笔墨。
(5)分析不准确,比如:经常抨击企业过多依赖赊销,导致企业现金流困难,但却忽视了企业生命周期理论,对于很多中小型企业而言,正处于快速扩张阶段,其战略目标通常是占有市场,因此应辩证看待企业赊销政策利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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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正式启动后,《经济区发展规划》全面实施,作为经济区x市的x区,如何抓住多重叠加的新兴机遇,打造一个富裕文明平安宜居和谐美丽的现代化城市,这是城区一直在探索的问题!近期,结合学习内容深入调研,也联系实际作了一些思考。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x区成立于x年x月,是x市的政治、经济、文化和交通中心,也是x市对外开放的形象和窗口。下辖x个镇和x个街道办事处,辖区总面积x平方公里,全区总人口万。x区x年以后,经济进入了跨越发展的新时期。20xx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财政总收入亿元,工业总产值亿元,农业总产值亿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x元,农民人均纯收入x元。从经济总量变化轨迹看,20xx年全区GDP迅速登上亿元的新台阶。三次产业结构由20xx年的::调整为20xx年的::,工业经济对全区GDP增长的贡献逐年增,三产稳步增长,房地产升温,旅游业兴旺,商贸旅游逐步上升为主要支柱产业。主要经济指标增幅在县区中名列前茅,全区经济实力显着增强。
二、呈现特点
x区经济发展主要呈现三个特点:
(一)突显优势好。x区人口约占全市%。20xx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亿元,财政总收入亿元;全区内联引资亿元,农民人均纯收入x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x元。招商引资、农民人均纯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固定资产投资等指标提前完成目标。一是区位优势好。旅游资源具有名气。二是对外开放程度高。20xx年以来,全区共引进项目x个,累计引进到位资金亿多元;累计利用外资万美元;固定资产投资多亿元,年均增长%。三是资源丰富。x名优农产品在全区很有名气,全区海洋产业保持广西领先地位。四是获“国”字号荣誉多。x年,荣获全国等荣誉称号。
(二)发展速度快。x区经济建设呈现出“加快、调优、向高”三个明显特征,即:总量快速扩张,结构趋于优化,效益显着提高。20xx年,全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亿元,比20xx年增长%;财政总收入亿元,比20xx年增长增%;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亿元,比20xx年增长增%;;招商引资引进内资到位资金亿元,比20xx年增长%。
(三)注重产业优。聚集了一批电子信息、海洋产业等新型工业企业,x产业园、x大酒店等一大批项目相继开园或开工建设。培育了一批规模企业。“新培育规模以上企业家,新增产值亿元,新的'经济增长点不断增加。广州本田、比亚迪、丰田汽车等多家汽车4S店进驻,路汽车销售服务业初具规模。
(四)发展措施硬。近年来,x区牢固树立“抓发展首先要抓经济,抓经济必须抓项目”的工作理念,实施工业强区、三产热区、环境靓区、文化活区“四个战略”。狠抓工作落实。抢抓多区域合作发展历史性机遇,努力培植发展旅游商贸业,发展现代农渔业。支持创业创新。x区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不仅得益于支持创业,而且也得益于鼓励创新。不断创新政府管理模式、结构调整模式和资本经营模式,为全区经济又好又决发展提供了良好平台。
三、情况分析
近年来,x区经济社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受体制机制制肘,相关功能缺失,也存在不少问题。从资源环境要素上看:一是工业发展困难多、水平低,产业关联度低。从x区20xx年的三次产业结构比例::来看,三产所占的比重偏低,工业化城市化程度不高。区级企业、民营企业融资难,严重“贫血”;企业没有形成规模化经营、专业化分工、协作化生产的产业簇群。如x区工业园的几家企业没有跟周边县区及行业、企业间形成优势互补,产业的关联度低,距x区工业发展的规模、目标尚远。二是环境资源保护乏力,可持续发展压力加大。环境污染的问题日显突出。农业生产所形成的农业污染使不少地方经济和自然生态环境遭到破坏。如遭毁。此外,过度开发和开发不到位也造成渔业、可用土地等资源减少。三是要素市场发育不良,劳动就业压力不断加大。由于各种原因,x市市场未能发挥应有的作用,土地、劳动力、资本、信息、技术等生产资源要素配置未能实现优化。从经济活动主体活动上看:一是区政府先天官能残缺不全。空间腹地小,存量不足,区域经济发展缺乏大的骨干项目支撑,实现突破发展面临很大压力。二是财政骨干财源缺乏,钢性支出不断加大,农村改革有待深化,农民增收渠道狭窄,收支形势十分严峻。
为此,我们必须深化区情认识,抓住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建成这一历史机遇,积极作为,实现x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目前,我区已基本具备了快速发展的条件,拥有区位优势明显、城市功能完善、海洋资源富饶、旅游资源独厚、自然资源丰富、人居环境优越、产业基础雄厚、招商优势独特等八大优势,有着实现率先崛起的强劲优势。
四、当前建议
近年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的建设给广西带来了巨大的商机。首当其冲的是投资拉动、消费拉动,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成为广西各商家、各产业开拓视野的窗口,把握商机和感受竞争的教育过程,熟悉和运用国际惯例和先进经营管理方法的实践平台。北海,作为广西大家庭中的重要一员,x区是x市的中心城区和主城区,是x市对外开放的形象和窗口。如何迎接自由贸易区建设所带来的机遇和挑战,实现xx区跨越发展则需增强加快发展的紧迫感和使命感。因此,全区上下,务必树立机遇感和竞争观,必须全面调整自己的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将“东盟因素”置于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发展思路中的重要位置。
(一)在城市规划上再加强,全力解决规划覆盖不广的问题
规划更重要的是适应和满足未来发展的需要。坚持“高起点、严管理、广覆盖”的原则,积极协调超前规划、制作中心城市核心区规划模型,不断提高规划质量和覆盖面,建立覆盖核心区、层次清晰、目标明确、管理有序的城市规划体系。
(二)在城市建设上再加力,全力配合做好民生路网工程的问题
民生路网改造让xx城市面貌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城市建设上,全力服务好xx城市大局,加快基础设施建设步伐,搞好小街小巷改造,以道路建设带动片区组团式开发,进一步拉大城市框架。
(三)在配套设施上再完善,全力解决承载功能不高的问题
遵循新老城区建设并重的原则,搞好城中村改造工程,兴建小广场、小绿地,增加城市公共空间,改善居住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四)在城市经济上再突破,全力解决产业支撑不强的问题
产业是城市发展的推进器,要把培植壮大产业作为加快建设中心城市的重要工作来抓。首先是竭尽全力抓工业。以xx区工业园区为载体,加快工业经济发展,壮大工业经济总量。其次是全力以赴抓三产。不断完善xx大道沿线汽车销售服务带。着力打造“魅力”,带动旅游业的发展,使工业产业和以旅游业、现代物流业及房地产业为主的第三产业成为城市发展的产业支撑。其三就是不遗余力抓农业。主要是在做优农业产业上下功夫,突出城郊特色,扎实推进现代生态农业示范园建设。
(五)在城市融资上再创新,全力解决建设资金不足的问题
目前,资金紧张是制约海城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因素,要积极探索城市经营促进城市建设的路子,切实发挥城市建设投资公司在政府融资中的核心作用,通过投资经营、贷款、担保等方式,更大程度地吸引社会资金,提高政府的融资能力。
(六)在社保体系上再探索,全力解决保障体系不全的问题
进一步完善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和建设征地失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补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扩大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范围,提高农民医疗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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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发生一起11人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经省政府批准,成立了由省安全监管局牵头,省监察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总工会和曲靖市政府及有关部门组成的省政府曲靖市罗平县“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调查组),邀请省检察院派员参与。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对事故进行了全面调查。
一、事故经过和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XX年8月11日,曲靖市罗平县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郭双海驾驶一辆号牌为云dv5586“长安”牌微型普通客车,载乘15人(核载7人),从挖玉冲村前往阿岗镇。当日8时许,车辆行驶出约146米,在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大转弯”下陡坡左转急弯路段,车辆驶出路面,翻下22.8米山坡,坠落于该道路下一台路面上,造成10人当场死亡(含驾驶人)、1人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4人受伤的重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事故救援情况
8月11日8时05分,罗平县公安局110指挥中心接到过路群众吴永平电话报警“阿岗镇戈维村委会挖玉冲村有辆面包车翻在路边,具体情况不清”,指挥中心立即指令阿岗镇派出所出警;8时09分,指挥中心再次接到吴永平电话报称“有7人受伤”后指令县交警大队事故中队出警;9时28分接到阿岗镇派出所反馈的“有10人死亡、5人受伤”的情况后,迅速组织交警、特警、刑警等警力50余人于11时50分左右到达现场,开展救援处置。阿岗镇党委、政府有关领导率领在岗的所有干部职工于9时30分左右赶到现场参与救援。
事故发生后,罗平县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县委、县政府领导率相关部门人员于12时30左右赶赴现场,组织开展事故应急处置工作。曲靖市政府接报事故信息后,按照市委书记高劲松、市长范华平作出的批示要求,市委副书记李云忠、副市长早明光率领安监、卫生、公安等部门于13时30分赶到现场,指挥救援和指导事故处置。与此同时,成立了市、县两级事故救援处置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综合协调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工作组、医疗救治组、秩序维护组、宣传组、后勤保障组等7个工作组。罗平县设立了由县级领导、县直相关部门负责人和阿岗镇党政班子成员组成的9个善后工作组,进村入户“一对一”包户做好死者家属思想稳定工作,罗平县对每名遇难人员给予6000元救助费;每名受伤人员,设1个医疗小组,实行“一对一”救治。
省委书记秦光荣、省长李纪恒、副省长刘慧晏、尹建业分别作出重要批示,要求立即组织开展事故救援,抢救伤员、妥善做好遇难者善后处置和安抚工作;成立事故调查组,认真查明事故原因,开展责任倒查;举一反三,吸取教训,加大工作力度,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的势头,确保人民群众出行安全。按照省委、省政府领导要求,省安委办副主任、省安全监管局副局长白光福与省公安厅党委副书记、副厅长董家禄及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波带领安监、公安、交通、监察、卫生、检察院等部门组成的省政府工作组,立即赶往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处置工作。省政府工作组于当日下午17时左右赶到事故现场,初步查看现场后,召集现场有关人员对现场搜救和善后处理,晚上到罗平县医院看望了伤员,并召开专题会议,伤员救治提出了具体要求。8月12日上午在罗平召开有100多人参加的事故调查组成立大会,宣布了经省政府批准的事故调查组组成单位和成员,白光福为“8·11”重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组长。听取县政府工作汇报和省级有关部门领导发言后,事故调查组组长对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领导批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做好事故调查和处理善后等有关工作提出要求。
二、事故防范措施建议
(一)加大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力度。罗平县应组织对全县范围内县、乡、村道路安全隐患进行逐条排查,逐一制定整改措施。对隐患整改过程中,不能保证安全通行的,应采取限制车辆通行措施,特别是要对营运车辆通行条件重新组织评估,确保安全。进一步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基础设施条件,努力解决农村群众出行难、出行不安全的问题。
(二)特殊时段要采取群防群治措施。赶集天、婚丧嫁娶、学生收放假日、重要节假日等群众聚集出行比较集中时段,出村路口要有专人盯守和提醒,重要路口要有执勤点,安排警力上路执法,加强路面管控,严处非法营运、超员、超速、酒后驾车、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三)扎实开展农村地区微型面包车和摩托车专项整治。要全面摸清底数,落实车辆及驾驶员“一车一档”、“一人一档”,实行户籍化管理,落实“一盯一”、“一帮一”监管措施,村委会、村民小组、交通协管员、交警和片警要落实具体责任。对驾驶员安全教育要注重提高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增强处置突发问题的技能。
(四)专项排查平交路口隐患。324国道师宗至罗平段,平交路口较多,安全隐患突出。曲靖市交通运输局要立即进行专项排查,结合实际,在主要的涉村(寨)、人员交叉通行等路口,设置减速带、安全警示提醒标志等安全防护设施。
(五)结合实际加强宣传教育。宣传工作要深入广大农村和边远山区,加强本地区事故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电影放映等形式,重点加强农村群众不乘座非法营运、违法载人、超员行驶等危害交通安全行为的宣传教育,切实提高安全出行意识。
(六)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罗平县、乡(镇)两级政府要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依法履行职责,切实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有关部门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协作,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遏制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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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10月27日,在翔安区马巷镇翔安北路与万家春路交叉路口,一辆闽D68xx8号(后挂闽D7235挂号重型半挂车)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向万家春路转弯时,与一辆闽DNP763普通二轮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摩托车上驾乘人员2人当场死亡,1人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本起事故由厦门市安监局牵头组织市监察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和市总工会等部门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邀请厦门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参与事故调查。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查阅有关资料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提出了对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员的处理意见和事故防范及整改措施建议。现将调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事故发生经过及救援情况
(一)事故发生经过
20xx年10月27日00时35分许,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刘迎超驾驶的闽D68xx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闽D723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道路运输证仍属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沿翔安区445县道1KM+400M由西往东行驶至翔安北路与万家春路交叉路口左转弯时,与沿翔安北路由东往西行驶的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相碰撞,造成摩托车上驾乘人员安宏、杨传刚2人当场死亡,陈思受伤送医于当日3时50分抢救无效死亡,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二)事故救援和善后处理情况
事故发生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安局翔安分局、翔安区安监局等部门迅速赴现场处置及救援,协调安全布控及事故勘察工作;事故中送医者抢救无效增至三人后,市政府即时启动较大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市安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翔安区安监局等有关部门紧急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查验现场。翔安分局交警大队等部门积极开展善后处理,做好事故遇难者家属安抚工作。
二、事故相关情况
(一)事故发生单位基本情况
1.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__年07月21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20xx年07月10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闽交运许可厦字35020100xx93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法定代表人:陈景胜。注册地址:厦门市湖里区兴湖路688号,实际办公地址为厦门市湖里区寨上西路207号。
该公司拥有运输车辆11台,持证安全员1人,制定了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检查制度、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各岗位的职责,设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20xx年4月20日,该公司购得闽D68xx8重型半挂车,二手车销售统一发标号码:00065584;20xx年4月22日,该车行驶证自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过户给此公司,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350006xx9987;该公司与实际车主,住址:山东省阳谷县定水镇炉里宋村124号)签订有挂靠协议。
2.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20__年04月24日,注册资本:1489700美元,20__年3月30日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证号:闽交运许可厦字号,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货物专用运输(冷藏保鲜);法定代表人:宋福堂。地址:厦门市火炬高新区(翔安)产业区保税物流中心舫山西路1007号501室。20__年11月21日,闽D68xx8重型半挂牵引车行驶证、运输证注册在该公司。
该公司拥有运输车辆12台,持证安全员1人,制定了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驾驶员行车操作规程等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建立了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各岗位的职责,设定了相应的安全生产管理责任。
(二)当事人基本情况
甲:,男,系闽D68xx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闽D7xx5挂号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的驾驶人,,持准驾车型“A2”驾驶证,驾驶证号:xx2553;持有从业资格证,有效期至20xx年7月23日;住址:河南省许昌市鄢陵县南坞乡田庄村2组。
乙:,男,系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驾驶人,,无摩托驾驶证;,在事故中当场死亡。
丙:,男,系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乘员,该摩托车所有人,;,在事故中当场死亡。
丁:,女,系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乘员;,在事故中受伤送医抢救无效死亡。
(三)事故车辆基本情况
甲车:闽D68xx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车辆识别代号:LFWNEULB19LA09952,发动机号码:5xx39376,登记所有人: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350006xx9987,转移登记日期:20xx年04月22日,检验有效期至20__年4月;该车辆道路运输证业户名称仍为: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闽交运营厦字2xx305914号,发证日期为20__年04月xx日,车辆审验有效期至20__年03月29日。该车经营范围:普通货运、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二级维护日期:20xx年9月6日。
乙车: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车牌型号:宝岛牌,行驶证上载明所有人:杨传刚,登记地址:厦门市翔安区马巷镇埯边村面前45号,检验有效期至20__年12月,核定载人数:2人。
(四)当事人、事故车辆技术司法鉴定
1.闽辉跃司鉴〔20xx〕车鉴字第1020、1021号福建辉跃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中心车辆技术鉴定报告书可以证明:闽D68xx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闽D7235挂号重型半挂车事故前灯光系不符合GB7258x20__《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要求;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的灯光系、转向系、制动系符合GB7258x20__《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中的要求。
2.闽辉跃司鉴〔20xx〕速鉴字第273号福建辉跃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报告书可以证明:闽D68xx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闽D7235挂号重型半挂车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35.78km/h;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事故时的行驶速度约为68.58km/h,属超速,超速达14.3%。
3.闽历思司鉴所〔20xx〕毒检字第1182号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酒精检验报告证明:送检刘迎超血样中乙醇含量为0mg/dl。
4.闽历思司鉴所〔20xx〕毒检字第1199号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酒精检验报告证明:送检安宏血样中乙醇含量为98.12mg/dl,属醉酒状态。
5.闽历思司鉴所〔20xx〕毒检字第014、0、016号福建历思司法鉴定所血液中毒物成分检测检验报告可以证明:杨传刚、陈思、安宏的检验结果均为阴性。
6.经交警部门现场勘察:闽D68xx8重型半挂牵引车及闽D7235挂号重型半挂车尾灯缺陷与事故发生不存在因果关联;事故发生时车辆为空载。
(五)道路和交通环境
事发路段位于厦门市翔安区县道445线1KM+400M路口(翔安北路与万家春交叉路口),T型叉路口;东往翔安大道,西往丙州大桥,北往民安大道,东西走向道路为翔安北路,双向七车道,有交通标志、标线,有中心绿化隔离带,标有车道分界线,路口设置有信号灯,发生事故时段状态为黄灯闪烁,并设置有停止线、人行横道线,设置有“限速60”的警示牌,沥青、干燥路面,夜间有路灯照明,视线正常。
三、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本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直接财产经济损失约0.2 万元。
四、事故原因分析及性质认定
(一)事故直接原因
1.当事人刘迎超驾车行驶至持续黄灯闪烁的路口未注意瞭望确认安全靠路口中心左侧转弯,未注意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其行为与本起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在本起事故中起的作用大,是造成本起事故的主要原因。
2.当事人安宏无证醉酒驾驶二轮摩托车载人超员超速未靠最右侧车道行驶至持续黄灯闪烁的路口未注意瞭望,确认安全后通过,其行为与本起事故的发生有直接因果关系,在本起事故中起的作用小,是造成本起事故的次要原因。
(二)事故间接原因
1.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对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制度、车辆动态监控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对闽D68xx8重型半挂牵引车安全管理流于形式,车辆管理不到位,未办理相关经营手续从事道路货物运输,属无《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该公司存在对从业人员管理不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与驾驶人刘迎超签订了劳动合同,未对刘迎超进行安全教育培训;该公司GPS动态监控系统未录入闽D68xx8重型半挂车运行信息。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安全管理不到位,上述问题是导致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2.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未及时收回原配发的闽D68xx8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且未向原发证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车辆转籍过户申请并交回车辆《道路运输证》。
(三)事故性质
经调查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五、事故责任认定以及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建议
(一)对事故相关单位的处理建议
1.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该公司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到位,落实规章制度不到位。该公司未对肇事车辆和驾驶员实
施有效监管,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建议由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在闽D68xx8肇事车的《机动车登记证》过户情况下,未及时收回车辆《道路运输证》,向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过户申请并交回车辆《道路运输证》。建议由厦门市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法依规处理。
(二)对相关责任人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
1.对肇事驾驶员的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
(1)刘迎超,闽D68xx8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驾驶员。经查,其危险驾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之规定。当事人刘映超应承担本起事故的主要责任,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安宏,闽DNP763号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员。经查,其危险驾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九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安宏应承担本起事故的次要责任。鉴于其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法律责任。
2.对相关人员的责任认定与处理建议
,男,身份证号:,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履行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到位,对未完成机动车过籍、过户手续的运输车辆日常安全疏于管理,对事故发生负有间接的领导责任。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有关条款,建议由厦门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六、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
(一)督促运输企业扎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厦门景兵物流有限公司和厦门正旸物流有限公司要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一是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动态监控、车辆安全检查、隐患治理整顿等措施,有效加强对所属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到位。
二是要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教育,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技能,提升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市区运管部门、市公安交警部门要探寻运输车辆信息共享的有效模式。市运管部门要进一步理清对本辖区的运输企业车辆过籍、过户和二级维护等相关工作程序,实现机动车异动时全过程动态监管。
(二)加强摩托车等“五小”车辆的源头管理
各镇(街)摸清二轮摩托车、三轮摩托车、三轮农机车、拖拉机、低速载货汽车等“五小”车辆底数,建立信息台账。基层政府要发挥社区、企业和农村交通安全监管力量的作用,建立社区(村)安全协管员、企业专职安全员联系制度,通过协管员或安全员摸排车辆及相关人员、道路交通信息;针对本起事故的特点,应将非户籍暂住人员及其车辆纳入台账信息的动态管理范围。
市公安交警部门要联合镇(街)、社区(村)工作人员进村入户摸底排查,对掌握的非法改装、逾期未报废、逾期未年检、无牌无证、假证等情况,有针对性开展约束教育和处罚工作。岛外各区道交办应将摩托车等“五小”车辆的源头管理纳入道路交通综合整治提升工程的考核内容。
市公安交警部门要强化路面管控,加大违法查处。坚持集中整治与日常执勤检查相结合、定点执勤与机动巡逻检查相结合、严管重处与说服教育相结合,在社区活动、民俗活动、节假日期间重点时段,严查严处超员、不戴安全头盔、涉牌涉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三)大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是提高公民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的必备途径。各区政府要继续发挥镇(街)、社区(村)委会、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组织的作用,结合辖区道路交通实际和特点,组织力量深入人员密集的区域、非户籍暂住人员集中的镇(街)村(居)等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百姓喜闻乐见的集中宣传、咨询活动,有针对性地提高非户籍暂住人员、摩托车驾乘人员等特定群体的交通安全意识,引导广大群众逐步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切实增强人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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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动车交通交通事故责任案件的特点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数量大
道路交通案件的数量大有其多重原因,一方面公民的安全意识不强,不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不看红绿灯,甚至还有翻越隔离栏杆的行为,电动摩托车在马路上随意行驶,造成事故频发。另一方面现行《道路交通安全法》淡化了交警部门的调解职能,改变了原来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所规定的行政调解为提起诉讼的前置条件,导致案件大量涌向法院。依某地法院为例,20xx审判年度某地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案件共计811件,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419件,占当年民一类案件51%。20xx审判年度该地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案件共计730件,其中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共计362件,占当年民一类案件50%。
(二)案件审理期限长
依某地法院为例,20xx审判年度该地法院民一庭共受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共计362件,其中需要伤残鉴定以及财产损失鉴定的案件为270件,约占总数的3/4。这类案件从立到审,大都经历较长时间的中止程序来进行鉴定,造成大量案件审理期限过长。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一般包括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害,根据《民法通则》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对于人身受到伤害的,一般应自医疗终结后或者作出鉴定之日起一年内起诉;对于财产受到损害的,一般应在二年内起诉。如果超过诉讼时效的规定,又无诉讼时效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受害人将失去获得法律保护的权利。在司法实践中发生交通事故后受害方会立即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防止事故责任方逃避、隐匿、转移赔偿财产。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01条的规定,当事人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尽管此时受害方尚未医疗终结或作出鉴定。在这种情况下,法院往往会采取中止审理的方式,避免案件超过审理期限。待当事人医疗终结后有些案件还需要经过司法鉴定这一个步骤,也就是说治疗终结后申请法院委托鉴定,无形中将该项程序纳入了法庭的审理步骤。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应当在举证期限届满前提出。但是,如果当事人申请鉴定的事项属于提出反驳证据、相反证据、新的证据范围内的,提出鉴定申请的时间可不受举证期限的限制;另外,对申请鉴定的事项涉及重大利益的,为了解决矛盾、平衡双方利益,提出鉴定申请的时间也可不受举证期限的限制。在审理过程中进行司法鉴定的也不计入审限。这自然造成了案件审限过长,因此部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在审理时往往会因证据来源的条件显得较为繁琐复杂,由简易转为普通审理。
(三)大部分案件相对简单,但双方不容易达成调解
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会根据现场情况作出责任划分明确的交通事故责任报告,此份报告是审理案件的重要证据之一且证明力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受害一方要求尽快得到赔偿救治。事故责任一方以及责任主体之一保险公司则表示在责任划分明确后进行合理赔偿。法院的审理往往就是在理清事故的责任、费用等问题后作出裁判。在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后,该法第74条规定: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94条的`规定,当事人一致请求公安机关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进行调解,应当在收到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之日起十日内提出书面调解申请书。据此,可以理解为: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有程序选择权,即可以选择申请公安机关调解或向法院起诉。在审判实践中责任主体之一保险公司也不认可调解书,交强险是一种社会性质的保险,它区别于商业保险,不盈利、不亏损是其自身特点。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5条的规定,事故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内支付抢救费用。该法第76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虽然调解书在执行上也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保险公司根据其自身的业务需要拒绝调解,往往双方当事人拿到的是调解而成的判决文书。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因制度缺陷,致使的现象。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是明确的侵权案件,机动车保险是典型的合同案件,二者属于两种案由。但为提高审判效率,保障当事人权利。在审判实践中法院往往追加机动车责任方投保的保险公司为被告直接参与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虽然有法释【20xx】19号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作为依据,但法理依据欠缺。
案件自身特点(在这个链条中涉及到案件当事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司法工作人员、鉴定机构、审判组织、以及执行机构的参与其中)及监督制度缺失,造成因交通事故各个环节多又缺乏制度约束,各个环节的机构又很难统筹的达成更高的监督体制。造成部分司法及保险机构工作人员利用法律漏洞(即不违法法律法规的前提下)而进行牟利的现象时有发生。
目前,一些南方城市(已有向北方城市蔓延趋势)已经出现部分人员通过先行垫付治疗费用而盈利的现象。即机动车交通事故受害方在未得到赔偿又等不到法院判决执行款的情况下,部分人员提供先行垫付治疗费用,待判决生效后提取赔偿执行款中除治疗费用外更多的利益。
二、法院在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遇到的问题
(一)部分案件较为复杂,需要具有经验的法官加以审理
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虽然大部分是经公安机关交通事故责任划分权责明确的案件,但在实践中还存在很多复杂情形例如:判定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车辆买受人、受赠人责任问题;判定车辆挂靠人、承租人、承包经营人责任问题;判定车辆借用人责任问题;判定驾驶员的责任问题;判定车辆被盗抢后的责任承担问题;判定车辆维修人、保管人的责任问题;判定学习驾驶员在驾驶培训机构学习期间发生事故的责任问题;判定道路施工人、道路产权人、维护人责任问题;判定行为人的违法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或者破坏道路及道路配套设施的问题;判定无偿搭乘人责任问题等情况,这需要富有经验的法官结合案件实际情况运用法律加以解决。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大,审判人员短缺,案件审理期限长且不易调解
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数量大,通过数据已经充分显现出来。法院审判人员在未增加的前提下在审理此类案件中面临较大压力。虽然有些案件案情相对简单,但因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自身特点造成审理期限过长且案件往往不能以调解结案。这样为审判工作带来很大不便,往往案件当年立案不能在当年审理结案变成积案转而给第二年的工作造成负担,影响法院的综合指标。
(三)案件执行难
当事人在道路交通事故案件中有《交强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障,但在实践中往往有很多事故责任者是未参加保险的司机或是摩托车驾驶人员,案件发生后有些人员责任方或逃逸或下落不明,有些人员在事故发生后自身受伤需要治疗,没有能力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往往原告拿着法院生效的判决书对责任人不能执行,案件只能中止执行。
(四)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固有链条以及审理模式,在法律法规未作改进的情况下很难对案件进行快审快结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审理依据是现有的法律法规在实践中已经形成了固有的模式。在这个链条中涉及到案件当事人、公安机关、医疗机构、司法工作人员、鉴定机构、审判组织、以及执行机构的参与,可以说动一发便触动全身。在现有的法律法规的执行下,这些人员及部门的存在是不可或缺的。为保障案件的公正,提高案件审判效率质量,即使通过加强管理,调配人员提高某一个环节也难以追赶上这类案件增长的速度。
三、解决问题的办法和一些思考
任何一项好的措施或者制度都是针对问题产生并随着事物的发展而随之变化,应以疏导为主,防治为辅。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随着时代的发展产生新的规律。因此找到这一规律才是解决问题的关键,我们还应大力加强对人民群众对交通安全的意识,完善法律法规从而达到解决问题的办法。
机动车交通案件的审理模式以及这一链条是在处理问题过程中运用法律与实践结合形成的,它已经形成了稳定模式。问题也突显出来,针对法院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优化环节,达到更好的效果。
思考一案件繁简分流,以一个审判庭为例,这个审判庭共9人在面对基数庞大的道路交通事故审理案件中,会遇到案件审理周期平均分摊在这9个人身上,尽管有大部分案件是权责明确极易审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与此同时这9个人还负责审理较为复杂的合同及土地纠纷等一系列民事纠纷案件上,每名审判人员都要经过很长审理周期才能将案件审理完毕。这样造成案件无奈的积压,若能根据案件情况,划分出容易和复杂交通事故案件,由1-2名经验丰富的审判人员集中负责这项工作,将审理周期长的交通事故案件由这几名同志负责处理,进而让其余审判员从案件简单且周期长得案件中解放出来审理其他案件,也许会在审判工作中达到很好的效果。但这个办法在实际中也会存在很大的弊端,在整体上看,案件依旧滞留在我院只是将此类转移到几个人员那里去;这样做也会造成权利过于集中,审判工作中会产生带有个人色彩较浓不良的惯性。此法在实际操作中能不能达到很好的效果,还需进一步实践。可以考虑定岗不定员的交流办法加以改进。
思考二案件审理前置,在司法实践中也有部分法院成立机动车交通事故法庭,将此机构直接设立在公安机关的交警部门,这样做会使当事人在交通事故发生后不久就能拿到具有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简化了诉讼程序。但这一制度并不适合全部法院,区域内道路交通事故案件的发生具有多样性、地域性、行政行为先行且分布不均等诸多特点。在操作过程中需要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加以运用。
思考三严控收案范围,为提高案件审理的效率,部分法院采取限制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的收案范围,即明确凡此类案件如原告未治疗终结或提出诉前保全便不予立案,其目的就是为了防止部分案件原告在事故发生后就立即立案而在医院接受长时间的治疗,造成案件中止、积压。表面上降低了部分案件的收案数量,但于法无据。造成此类案件社会上的积压,也不利于社会稳定,效果不佳。可以进一步改进为严控收案范围的同时扩大现予执行的受案范围。
思考四加强业务培训。在审判工作中更应加大对审判人员的业务培训以应对复杂多样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可以加大普通案件简易审理的模式,将双方争议不大且权责明确的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进行普通案件简化审理,做到案件的快审快结。
将机动车交通事故的责任计算设置成如同规范化公式模式上来,并待有一定幅度的自由裁量权。这样可以使案件在审理时更为简便。
思考五完善法律法规。在审理机动车交通事故案件中,审判人员适用的主要法律、司法解释是《民法通则》、《道路交通安全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若干法律解释》。这些法律法规可操作性强,但取消了调解前置环节,造成大量此类案件涌入法院。《侵权责任法》等部分新法虽然实施,但在审判实践中缺少可操作性的司法解释。改进这一方面的工作。完善交通法规中关于保险规定及执行法规,增强力度。扩大将可能造成机动车交通事故的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纳入到强制保险的范围,使得这一社会性质的保险能更大的发挥作用,解决针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中受害人这一弱势群体的救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