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关于如何补办《离休干部医疗证》
上海市关于如何补办《离休干部医疗证》事项名称:如何补办《离休干部医疗证》设定依据:市医保局沪医保〔2001〕51号《关于本市实施<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后离休干部就医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2001年4月28日)申请条件:上海市离休干部办理材料:1、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2、离休干部证3、如需补办主证的,还需提交1寸照片一张4、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有效身份证件※备注:离休干部原单位可代办,单位代办需携带单位证明办理地点:1、全市区县医保中心2、全市街道医保服务点3、市医保中心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