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参保人员(单位职工)缴费基数调整】
◆事项名称
单位从业人员、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业主及其帮工缴费基数调整
◆办理地点
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参保所在地区(县)社保分中心
◆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3:30-16:30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2、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
3、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管理暂行办法[劳办发(1997)116号]。
◆申请条件
因社会保险费专项审计、劳动仲裁、监察等原因需调整参保人员各年度缴费基数。
◆办理材料
1、因劳动仲裁、监察、稽核整改、社会保险费专项审计等原因调整的,需携带相应的法律文书原件;
2、因其他原因调整的,需携带注明调整原因的书面申请和调整时段中各相应年度个人实际收入凭证原件及复印件。
注: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办理流程
1、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
2、材料不全且表示可补全材料,办理机构打印《受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退还。
3、不符合办理规定,办理机构打印《办理情况回执》一式二份,办事人员签名确认后,与办理机构各执一份。办理机构将全部材料复印后退还。
◆办理期限
30日
◆收费标准
不收费
◆申办表格
《社会保险业务变更项目申报表(用人单位汇总填写专用)》(申字4表)(可通过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12333sh.gov.cn下载,或在办理机构免费领取)
企业、事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可通过“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自助经办平台”下属“社会保险自助经办平台”(https://zzjb.12333sh.gov.cn)办理本项目。
◆联系电话
劳动保障咨询电话: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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