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1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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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当今社会,合同的重要性日益突出,相关的利益纠纷也随之增加。签订合同是避免争端的有效途径之一。那么,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呢?本文将为大家分享一些关于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的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一)

  为保障公司产品销售业务的正常运行,销售部门按公司有关产品价格、结算政策、交易方式等规定向经销商提出要约,促使代理商承诺并签定《代理合同》,并促进合同的'执行过程符合规范要求。

  1)、在与客户开展销售业务活动中,每笔业务都必须按规定详细填写公司统一印制的《代理合同》,以此作为公司销售计划、发货、回款、折让的依据。协议单位除签订全年购销协议外,每笔业务同样要签订《购销合同》。

  2)、回款期限折让以整笔合同执行完毕为准,对分品种回款的客户应每品种签订一个合同,以防止部分结款时无法兑现折让。

  3)、与客户签订合同必须严格按照公司制定的价格政策、资信限额、交货方式、结算政策执行。

  4)、与客户签订合同时,须详细填写产品品名、单位价格、交货时间、购货方全称及开户行、帐号、税号、交货地点、结算方式和期限等,内容完整无漏项,字迹工整、清晰。

  5)、销售部门主管严把合同审批关,对所签合同要认真审核,经确认符合条件后方可批准执行。

  6)、根据合同上注明的交货日期安排发货,无合同不得发货。

  7)、销售部门建立合同台帐,详细记录收货单位、签订日期、品名、批号、发货数量、合同金额、执行情况等,以备查询。

  8)、《购销合同》应每月整理、装订成册,存档备案。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二)

  第一条《商品房买卖合同》由签约主管根据销售代表提供的签约通知单上网录入,其他人员无权上网操作。

  第二条所有与客户间的相关法律文本文件,原则上均由销售支持部签约主管或过户主管加盖公司公章或合同章。

  第三条《房屋认购书》一式四份,其中公司两份分别由销售部及财务部收存。财务人员每月4、14、24日必须与销售统计人员核对账目。

  第四条《商品房买卖合同》及补充协议一式四份,办理预售登记三日内,交予公司两份合同,副本由公司综合计划部收存,正本由财务部收存,销售支持部预留复印件一份。

  第五条若补充协议在公司提供的文本基础上有修改,必须经销售部经理上报公司各部门、公司总经理,在需签订的文本上签署文字意见后,方可加盖合同章执行。最后送财务部一份备案。

  第六条销售代表与客户签订完《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交与销售主管的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违者但未超过3日的每次处以50元罚款;若超过5日仍未归档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第二次违规者辞退。

  第七条签订后的.《商品房买卖合同》、补充协议和客户个人资料(与该房屋相关的补充审批单、折扣单等)一并交销售支持部,经签约主管审核后方可加盖公司合同章,转预登主管,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违者但未超过3日的每次处以50元罚款;若超过5日仍未归档者,每次处以200元罚款,第二次违规者辞退。

  第八条预登主管办理预售登记工作必须在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若没有正常理由并超出时限仍未办理完毕,将对责任人每次予以罚款200元,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此类情况,将予以辞退。

  第九条自客户签订合同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按揭主管必须追踪销售代表办理客户贷款手续,若没有正常理由并超出时限仍未办理完毕,将对责任人每次予以罚款200元,出现三次以上(含三次)此类情况,将予以辞退。

  第十条非销售部人员要查看合同或索取客户资料及数据的必须经营销总监或上级领导的批准。

  第十一条行政人员若将所管理的合同、文件丢失或下落不明,第一次予以罚款200元,第二次辞退。

  第十二条涉外审批单由前期开发部负责办理。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三)

    目的:

  为加强我公司烟花爆竹购销管理,落实烟花爆竹流向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烟花爆竹产品购销活动。

    职责:

  总经理负责购销合同的签订;业务科负责制定购销计划;办公室负责合同执行完成后的存档管理。

    控制要求:

  1、公司在买卖烟花爆竹时必须签订书面购销合同;合同格式严格按照gf—2022—0115填写。

  2、烟花爆竹购进,必须是在德州市安监局登记注册的`生产企业,严禁购进国家明令禁止的产品。

  3、签订购销合同必须按照合同法有关规定办理。

  4、购销合同是企业开展业务活动的指导性文件,购销合同签订后,要由业务科进行管理并严格按照购、销合同开展业务活动,不得随意中止和废除。

  5、要更改合同必须双方达成统一的意见后修改合同。

  6、购销合同是企业档案的一部分,每份合同执行完毕后要进行造册、编号交办公室管理。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四)

  第一条 为规避风险,规范合同的审批,订立,履行,存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签订合同必须明确经济合同中交易标的,质量标准,交货方式,交货地点,价格计算,货款支付方式及期限,发票开具方式,违约责任,诉讼仲裁地,合同有效期限等款项,有综合管理部审核后,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条 合同签订

  业务部与客户洽谈并起草合同,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于当日交至综合管理部,综合管理部经理根据公司政策复核并盖章。

  第四条 合同履行与修订

  业务部必须严格按合同操作,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合同履行过程如因执行条件环境及主客观因素影响确需变更合同的,必须按原审核审批程序重走流程,不经审核审批而擅自实行的由流程最后一人承担全部考核结果和经济损失。

  第五条 合同争执与诉讼

  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争议或确因市场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时应与客户尽量友好协商解决,确需提请仲裁的需上报总经理审批同意。

  第六条 合同的`归集存档

  合同原则上一式肆份,一经签订原件必须及时交综合管理部门存档。

  第七条 业务部未能将经公司领导审批后的合同,于当日交至综合管理部,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综合管理部未能在次日前复核、盖章、传递,则每次考核相关责任人50元。

  第八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议制定和修改,由综合管理部负责解释和实施,综合管理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五)

  答辩人:侯xx,男,1952年5月23日出生,住所地:xxx。电话:xxx

  被答辩人:xxx事务中心,住所地:xxx

  法定代表人:

  答辩人因被答辩人对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据《(20xx)京02执64号执行裁定书》实施了划扣执行款而提出的执行异议进行答辩如下:

    答辩事项:

  被答辩人的执行异议于实体法无据,应予驳回,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划扣执行款措施合法,有利尽快完成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1、答辩人侯xx与被答辩人北京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事务中心(一审判决中的北京市民政局民政事业建设处)民事诉讼案,业经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4日作出(2011)二中民再初字第9495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北京市民政局民政事业建设处给付答辩人侯xx赔偿款人民币伍佰万元。后因答辩人不服一审判决,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30日作出(20xx)高民再终字第1612号民事判决书维持一审判决,改判北京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事务中心承担支付义务,该判决现已生效,但被答辩人拒不履行判决所确定的支付赔偿费500万元的义务,至今已逾期52天,致使该案申诉20年至今,受害的答辩人仍未得到一分钱的赔偿。

  2、20xx年1月12日,答辩人提交了强制执行申请书,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月26日作出(20xx)京02执64号执行裁定书,裁定将冻结、划拨被答辩人资金,或查封、扣押、拍卖其财产用于执行。

  3、20xx年10月,全国最高法院民庭提审本案,庭上,北京市民政局一方向李明义法官承诺:庭审前北京市民政局领导已明确表态,民政局一方会尊重并服从法院的判决。被答辩人如今却拒绝服从法院的判决、拒不履行支付义务,证明其再一次欺骗了全国最高法院。

  4、被答辩人的执行异议于实体法无据,没能举出二中院执行局的划扣执行款违反了哪款法律、法条,是无理缠诉。

  5、被答辩人提交的《北京市行政事业单位银行存款账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暂行办法》),不能证明人民法院划扣专用存款账户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执行行为。

  《中华人民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的非常明确,只有执行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的情况下,执行异议才能成立。《暂行办法》是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审计局、北京市物价局等单位共同出台的文件,属于地方政府部门发布的文件,其性质充其量只是个规范性文件,不是规章、也不是行政法规,更不是法律,所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划扣行为是合法执行行为。

  《暂行办法》内容中没有涉及规定人民法院不能划扣专用存款账户内的资金的任何内容。

  《暂行办法》第一条规定了制定该办法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市属各单位的财务行为以加强银行资金账户的管理。很明显该文是为了规范被答辩人的财务行为,其实施的对象是被答辩人,其约束的是被答辩人,是被答辩人应该遵守的'财务规定,并非是人民法院需要遵守的规定,更不能与人民法院已经生效司法判决的法律效力相对抗。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xx)高民再终字第1612号民事判决是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且答辩人在法定期间内申请执行,具有合法的执行力,因而答辩人的权益获得了通过国家强制力保证判决内容实现的保障,在没有法律明文规定禁止划扣专用存款账户的情况下,贵院划转被答辩人的5087400元维护了司法判决和国家法律的尊严。

  6、被答辩人名下拥有1700万元以上的所有者权益,北京二中法院执行局划扣508万元执行款后,其净资产尚有1200万元以上,属于具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7、被答辩人声称划扣了其基本建设账户资金。

  该账户是被答辩人名下的资产账户,是其套账总资产中的一部分,没有任何法律规定限制法院在该类资产账户中强制执行划扣款。

  该账户分项是其筹资资产户,在自有套账内筹资账户中的短期拆借是财务常用做法。北京二中法院执行局于20xx年2月18日划扣508万元强制执行款,等于使被答辩人的所有者权益总额对自有套账内的筹资账户形成了短期拆借,属于自有套账内分项账户之间的内部拆借,使其减少了套账内总资产额而已(法院划扣执行款额等于总资产减少额)。

  由于被答辩人拥有的所有者权益总额是划扣508万元执行款的三倍以上,完全具有在其1700万元的净资产中紧急调剂,尽早还清508万元短期拆借款的能力,故,减其所有者权益总额用于还其筹资账户拆借款,仅自我调账即可,与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根本无碍。

  另,基建支付款常规是每月支付一次,该筹资账户资金总额在3000万元以上,平均成12个月分批收支,只短期拆借六分之一,若被答辩人及早平账508万元短期内部拆借款,完全不会影响基建项目的正常运行,故,二中法院执行局在其套账内总资产中划扣强制执行款完全合法(详见《北京市民政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事务中心资产情况表》)。

  再,二中法院执行局实施划扣执行款至今已达12天,被答辩人不在其1700万元的净资产中紧急调剂,尽早还清自有套账中的508万元短期拆借款,自我平账,反而是于实体法无据的提出执行异议,是栽赃二中法院执行局依法划扣行为,仍属坚持抗拒强制执行,属于无理缠诉,应予驳回。

  综上所述,恳请贵院裁定驳回被答辩人的执行异议,并请贵院支持尽快强制执行。

此致

  xxx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20xx年3月1日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六)

  答辩人:xx公司

  住所地:xx市

  法定代表人:董事长

  xx公司与上诉人执行异议纠纷案,一审受理及审理程序合法,认定事实与适用法律均正确,其判决结果应予维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缺乏事实与法律依据。答辩人现针对上诉请求及其理由作如下答辩。

  一、一审受理及审理本案的程序合法。答辩人以上诉人为被告提起诉讼合乎民事诉讼法律规范,不需分别起诉。

  首先,本案为执行异议诉讼,诉讼是针对执行裁定。正是因为一审法院裁定中止对本案争议车辆的执行,答辩人才就执行裁定诉请许可执行。

  其次,本案当事人间之争议法律关系为执行裁定的效力争议而不是争议车辆的物权关系争议,因此提起执行异议诉讼不会违背民事诉讼“一事不再理”的原则。

  再者,本案起诉并未实际损害上诉人的程序权利,上诉人的执行异议在同一份裁定书中出现,且裁定的事由是相同的,分别起诉有悖于诉讼效率原则,浪费司法资源,徒增当事人诉累,缺乏起码的必要性。

  总之,本案起诉完全符合民事诉讼法第108条及相关规定,一审法院受理本案程序上完全合法。被上诉人未能充分理解何为执行异议诉讼之诉讼标的,其上诉状中所称之相关理由毫无法律依据。

  二、一审认定“被告(上诉人)对申请执行事项提出异议,应通过审判监督程序审查原告(答辩人)据以执行的生效法律文书是否正确”完全正确。

  一审判决作出此项认定有充分的事实与法律依据。

  本案诉争车辆同为原判决之诉讼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规定:“案外人对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确定的执行标的物主张权利,且无法提起新的.诉讼解决争议的,可以在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二年内,或者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利益被损害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作出原判决、裁定、调解书的人民法院的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在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提出书面异议的,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四条的规定处理。”

  如何处理呢?自然是“原判决、裁定错误的,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办理”。这可由民诉法意见第258条印证:执行员“……在执行上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调解书时,发现确有错误的,可提出书面意见,经院长批准,函请上级人民法院审查处理。”法院执行局无权径行改变原判决,否则,上级法院判决的既判力何在?

  上诉人不认可原判决,则依法应提起针对原判决的再审申请。上诉人主张一审法院否定民事诉讼法第204条赋予的执行法院审查执行异议的司法裁判权,实属混淆视听、以偏概全。

  基于上述事由,答辩人请贵院依法驳回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xx有限公司(盖章)

  日期:xx年6月30日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七)

  答辩人:xx

  住所地:xxxxx号

  被答辩人:xx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xx职务:总经理

  住所地:xxxxxx号

  因贵院受理的答辩人诉被答辩人xxx纠纷一案,现答辩人对其提出的管辖权异议答辩如下:

  本案所涉xxxxx是由答辩人作为工程的发包人指定承包人A购买的,B仅是该民事行为的隐名代理人,在被答辩人提供产品不合格时,答辩人依法享有介入权直接向被答辩人索赔。

  一、在答辩人与B的来往工作联系函中,答辩人明确通知B提供至少三家以上设备供应商,由答辩人确定具体的.设备供应商,然后指示B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该工作联系函及答辩人确定被答辩人为设备供应商的确认函,构成了答辩人指示B代其购买空调设备的授权行为。该授权行为真实合法,不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构成了间接代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零三条:受托人以自己的名义与第三人订立合同时,第三人不知道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的代理关系的,受托人因第三人的原因对委托人不履行义务,受托人应当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委托人因此可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根据上述规定,在被答辩人提供的空调产品不合格后,答辩人因此享有介入权,直接对对被答辩人主张索赔的权利。

  二、在被答辩人提供的产品合格证及其他产品标识中,被答辩人对其提供的产品的质量、效能、规格等技术性标准,承担了明示的担保义务,该担保构成被答辩人与作为终端用户的的答辩人之间形成契约上上权利与义务。

  三、被答辩人向答辩人提供承诺书做出如下承诺:如果提供空调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将由其直接承担经济责任,该事实进一步表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

  基于上述理由,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合同上权利义务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19条: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由于合同约定在答辩人施工地点交货,因此,该合同履行地在烟台市芝罘区沃尔玛广场。答辩人根据上述法律、司法解释的规定,特向贵院提起诉讼。贵院受理本案符合法律规定。被答辩人提出的管辖权异议没有法律依据,请贵院依法驳回。

此致

XX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时间: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八)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双方就乙方转让其拥有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注册号) 110 公司股权于甲方,并甲方同意购买该股权并负责相关税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债权债务分割时间

  1、甲方承担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后所有的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切割具体时间以递交工商变更时间为准。

  2、乙方承担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之前所有的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债权债务及法律责任切割具体时间以递交工商变更时间为准。

  3、乙方保证转让给甲方的股权为乙方合法拥有,乙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并保证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抵押权或其他担保权,并免遭任何第三方的`追索。

  4、出让方附带资产列表:

  第二条 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事项完成后, 甲方获得相应的公司经营权。乙方不再负担变更转让后企业的任何责任,也不享有企业的任何收益。

  第三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条 其它条款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签章后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九)

  移交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接收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就广州市南沙区环岛北路南沙街沙螺湾村段 号物业移交事宜,在原租赁合同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向乙方移交下列物业财产及管理事项(见附件一)

  二、双方责任界限

  甲方就广州市南沙区环岛北路南沙街沙螺湾村段 号(根据合同第一条厂区总用地面积 2600M2)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时起按现状正式移交乙方接管。正式移交后所发生的管理责任与义务由乙方承担。

  三、物业管理的后续服务

  1、甲方于xx年3月7日前将厂区的有关文件、资料、厂房及办公楼、宿舍的.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移交给乙方。

  2、甲方在xx年3月7日前清理厂区消防通道及周边种植的农作物及占用通道的菜地、杂物。厂区周围通道的垃圾清运费用及厂区周围场地通道的平整费用由乙方负责。

  3、乙方接管后,如有关设备、设施存在问题 ,则甲方应提供援助服务并协助乙方处理相关问题,直至问题解决。

  4、甲方于xx年3月30日前协助乙方将现有高低压式变压器的使用单位更名为广州市林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四、本协议共有附件 份。正本、附件共3页,均为协议书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正本,附件原件均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移交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收方):_______________

  代 表 签 名:_______________ 代 表 签 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十)

  甲方(接管单位):

  乙方(移交单位):

  乙方于_____年__月__日通过挂牌方式竞得________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经甲、乙双方认真协商,现就土地移交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宗地位置及面积

  乙方受让的土地位于________区________路,宗地总面积大写________平方米(小写:________平方米)。宗地四至见挂牌宗地图。

  第二条:乙方必须按照与市国土资源局签订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及金额及时支付土地出让价款。

  第三条:交地时间

  甲方负责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60日内,按房屋拆除后土地现状向乙方移交该宗土地,交付时双方签署书面交接文件。

  第四条:本协议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第五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执二份。

  第六条:本协议于_____年__月__日在荆州市江津东路附155号荆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十一)

  上半年,法规事务部(以下简称“法务部”)以推进集团公司依法治企,严控公司运营法律风险为工作中心,以完成各项法律工作为任务,为各部门和出资企业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在完成日常法律文件起草和审查的同时,积极应对诉讼、非诉事项。现将20xx年上半年的法务工作开展情况及下半年的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有序开展部门业务,有效防控法律风险

  20xx年上半年我部共起草、审查了集团及各出资企业的合同、章程、招标文件等法律性文件162份。法务部根据各部门及各出资企业实际业务情况,依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对法律性文件的审查,法务部独立发表法律意见及建议,并接受各部室和出资企业的法律咨询,及时有效的给出法律意见,有效降低了集团公司及相关出资企业在缔约及履约合同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保障了集团及各出资企业的权益。

    二、合同管理

  逐步走上了制度化和规范化的轨道合同管理工作是内控制度执行过程中不可或缺的环节,对合同实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也是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内控制度的必然选择。合同管理应成为防范及降低企业经营风险的“守门员”,而不是出现法律纠纷时才冲锋陷阵的“消防员”。为了适应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需要,进一步规范集团公司的合同管理,保证集团公司依法经营,防范合同风险和合同欺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我部20xx年4月8日草拟了《宁德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20xx版)来规范公司合同管理,明确合同洽谈、签订、履行过程中业务部门的职责以及在上述过程中存在的各项风险,保障公司业务合法、有序运营。合同管理办法从印发至今,规范了合同审签、盖章手续、合同编号、出资企业重大合同备案等,取得了良好效果。

    三、法律纠纷案件的管理和处理工作进一步加强

  20xx年上半年,我部经手的涉诉案件主要有王传茂诉我司物权保护案、宁德市圣祥置业有限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以及路桥公司的三起追索劳动报酬案。王传茂诉我司物权保护案及圣祥置业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均是委托律师,我部积极配合律师做好庭前的准备工作,积极主动联系交建公司,及时给与帮助和支持。路桥公司的三起追索劳动报酬案件委托我部人员参加诉讼,我部在张智瑜副总的指导下,认真研究案情,仔细分析每一份证据,庭审过程较为顺利。庭前准备以及在庭审过程中我们受益良多,为今后应对诉讼提供了宝贵的经验。

    四、致力于合同标准化管理,开发标准合同文本

  集团公司及出资企业每年签订的合同数量众多,但同一事项的合同文本格式却五花八门,其中有的合同极为简单,漏洞百出,这给我部审查、修改合同带来极大不便,且也不能有效的降低法律风险。为防范合同风险,保障集团及出资企业的'合法权益,集团公司委托福建博世律师事务所开发第一批标准合同文本。我部积极配合博世律所,提供各部门及出资企业的相关材料,并于20xx年6月16日召开开发标准合同文本座谈会,听取各部室和各出资企业的意见和要求。目前,第一批标准合同文本已完成第二稿的修改。

    五、工作形式不断创新,业务能力不断提升,

  这半年以来我部在做好日常工作的同时,根据集团公司及各出资企业的业务、项目情况及经常遇到的问题,从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相关政策等方面开展学习与研究,努力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为各部门提供更专业的法律服务。在集团公司领导的指导和要求下,我部对工作形式也予以了改进和创新,以每周一报的形式向集团领导和各部室提供近期与集团及出自企业投融资、项目建设、公司发展等有关的规定和政策,并就其中的重点内容做专题解读,同时,我部也将重大新闻和政策解读提交给办公室,由办公室发布在集团公司网站上供大家阅读。

    六、工作中存在的不足

  这半年中我部工作也存在很多不足,需继续改进和提升。一是工作被动。我部的日常工作形式一直都是被动状态,基本是根据各部室或出资企业的需要去解决问题、提供意见。今后我部对待工作要更主动,如主动去汇总各出资企业的涉诉案件,从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积极宣传法律在企业经营、决策中的重要性,提高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

  二是工作效率不高,业务水平有待提升。工作效率不高一个原因是因为实践经验欠缺,有些业务不熟练,因此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部会更加努力学习,提升业务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三是法律事务基础工作完成不及时。原定上半年要完成三项制度的草拟工作,但目前仅完成了一项,接下来我部会抓紧时间,尽快落实计划。同时,上半年我部也未做好法制宣传工作,接下来我部会以讲座的形式开展法制宣传,给集团员工进行普法教育。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十二)

  20xx年,受外部市场环境变化、公司战略重组及资金短缺等多种因素影响,xxx公司法律事务工作机遇与挑战并存,虽涉法涉诉风险较以往有所增加,但法律合规部在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及xxx公司领导的指导与帮助下,紧紧围绕公司三步走的工作思路,以止亏为中心,以规范管理为方向,积极主动作为,不断适应公司业务市场化、经营法治化、管理合规化需求,确保了各项法律事务工作平稳有序推进。现就xxx公司20xx年法律事务工作汇报如下:

    一、完善组织机构建设,提升内部法律顾问人员工作能力

  20xx年元月,xxx公司合并重组后独立设置了法律事务部,同年11月,根据集团公司合规管理总体部署及职能调整,xxx公司依程序将法律事务部更名为法律合规部,并根据调整后的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依法、依规开展工作。

  截止到12月15日,xxx公司法律合规部年内调出专职法律顾问2名,调入专职法律顾问1名,现有专职法律顾问2名,兼职法律顾问1名,专职法律顾问均通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持证率66.7%。公司现有员工总数xx名,根据集团公司法治工作五年规划,20xx年底专职法律顾问应占员工总数x‰,即x人,目前公司法律顾问人数符合集团公司法治工作五年规划总体要求。

  打铁还需自身硬,为科学处置公司法律事务,法律合规部始终注重不断提升内部法律顾问人员专业能力及管理水平,通过组织部门内部法律法规学习、案例研讨、经验分享等方式不断拓展工作思路,通过与财务、工经、安质等部门不定期学习交流等方式不断丰富综合管理知识,通过案(事)件纠纷直接代理、协助处理等形式不断强化法律顾问人员实践能力,公司法律合规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法律顾问人员法律风险处置能力日益提升。

  与此同时,xxx公司法规部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执行力,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积极的干劲,扎实工作、狠抓落实,确保部门职能及岗位职责履行到位。

    二、夯实基础,强化合同管理

  为提升合同管理水平,有效预防法律风险,法律合规部主要从以下方面不断强化合同管理,从源头及履约过程中及时封堵可能导致企业亏损的风险点:

  1、规范招标文件预审,强化事前风险防范。针对招标类业务,始终坚持前期介入、中期把关、后期指导的原则。截至12月15日,xxx公司法律合规部共审核涉及工程建设、劳务、设备、材料等招标文件xx份,为商务合同的合法性、严密性、可操作性做足充分的前期准备。另参与各类前期谈判10余次,通过事前防范,达到了源头风险防控的目的。

  2、注重过程控制,严格对合同进行审核把关。截止到20xx年12月15日,xxx公司法律合规部累计审查各类合同xx份,涉及标的额约xx亿元,提出各类评审意见xx余条,审核把关率100%。

  3、适时修订合同标准文本。为适应工程建筑行业施行“营改增”的整体影响,结合公司合同管理的新形势及集团公司指导文件,xxx公司法律合规部经过科学论证并征求公司财务、工经等部门意见,对原合同示范文本及时进行了修订完善,督促项目部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及财务要求严格选用,通过合同审批,加强对支付款、发票风险的管控。

  4、不定期下发合同范本使用说明。针对公司合并重组后,新入职合同管理人员较多,项目原有合同管理人员变动较大的实际情况,结合项目部合同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反映、咨询较多的`问题,法规部根据集团公司相关合同管理办法及实际情况,不定期编制合同范本使用说明,及时在广讯通及合同评审QQ群发布,对项目部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工作指引。

    三、合理应对诉讼纠纷,有效减少企业经济损失

  20xx年度,xxx公司诉讼纠纷较往年有所增长,截止12月15日,全年共发生诉讼纠纷xx起,涉及标的额xx万元(其中,20xx年结转案件xx起,涉及标的额;新发案件xx起,涉及标的额xx万元)。根据诉讼案件情况分析,主要由于公司新签合同额小,资金短缺等引发诉讼案件,无争议的物资、设备或劳务欠款纠纷共xx起,涉及标的额xx元,占公司诉讼纠纷总量的xx%。

  截止到20xx年12月15日,xxx共结案xx起,涉及标的额xx万元,挽回或减少经济损失xx万元。其中,内部专职法律顾问代理xx起,挽回或减少经济损失xx万元;外聘律师代理xx起,挽回或减少经济损失xx万元。

  如前所述,本年度公司诉讼及债务纠纷较往年有所增加,给公司造成了巨大的资金压力及风险处置成本,在此过程中,虽存在一定客观因素,但项目部管理人员法律意识不足、业务工作不规范、人员变动交接缺失等也是造成我方纠纷及债务处理过程中陷入被动的主要因素。

  为维护公司权益,防止资产流失,降低纠纷案件,减少诉讼成本,xxx法规部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开展工作:

  1、做好非诉案件的处理和预判。针对工作过程中接收的各类律师函、催款函,积极与项目部沟通核实情况,对欠款时间长,违约成本高的欠款纠纷,及时回复并与对方单位积极沟通,同时协调财务、工经等部门,根据公司及项目部资金情况,积极协商确定后期处理方案,争取以非诉方式协商解决纠纷,避免产生诉累并减少诉讼成本。本年度,通过诉前沟通,共协商解决欠款纠纷xx起,涉及标的额xx元。

  2、分类处置已发诉讼案件,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对于公司已发诉讼纠纷,根据不同案件类型,结合公司资金情况,分类妥处:对于无争议的物资、设备欠款案件,通过管辖权异议等合法手段最大限度拖延付款时间,缓和公司资金压力,并协调法院居中进行调解,通过分期付款等形式最大限度和解结案,减少诉讼及违约利息成本;对于重大、疑难案件,积极督促相关单位或管理人员提供证据资料,提前进行沟通研究,及早确定应诉方案,同时根据复杂情况,有选择性地委托外部专业律师进行处理,最大限度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3、积极与案件承办人员沟通。在庭前和庭审过程中,积极主动与书记员、法官等相关人员取得联系,动之以情、晓之以理,阐明我方观点及案件主要事实,提醒案件承办人员注意对方当事人不合法、不合理的诉讼请求,掌握主动权。

  4、强化对诉讼纠纷的整理和总结,及时将诉讼中反映出来的管理漏洞反馈给相关项目部及其主管人员,避免同类纠纷再次发生。同时,将公司诉讼纠纷处理过程中普遍存在的问题,及时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向公司财务、工经、物资等有关业务职能部门、涉案项目部进行风险提示,提出有效防控法律风险的意见和工作建议,协调联动,形成防范与控制法律风险的合力,依法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

  5、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合理控制发案率。针对目前形势下的诉讼案件高发趋势,从业主关系维护、全面履约、分包队伍选择、合同风险义务传递、现金流策划以及公司层面资金使用调配方面进行长期、持久、宏观谋划,切实降低发案风险。

    四、积极参与依法清欠,有效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20xx年,xxx公司法规部一方面积极应对外部诉讼及债务纠纷,最大限度减少并挽回公司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积极介入依法清欠,提前介入项目部与业主单位等的沟通对接,通过律师函、诉讼等多种手段,力争及时收回外部欠款,维护公司合法利益并缓解公司资金压力。

担保借款合同保证部分无效判决书 (十三)

  20xx年法律事务部在公司经理办领导的正确指导下,在公司各部门的通力配合下,从防范公司法律风险出发,以保障公司资产安全为核心目标,探索出了相对清晰的工作思路,总结出了较为可行的工作方法,使得法律事务工作更为成熟。20xx年是多事之年,也是法律事务部锻炼和成长迅速的一年。现对本部20xx年度工作总结如下:

    一、非诉工作

  (一)标前评审。20xx年起,公司为防范业务投标过程中的风险,启用标前评审制度。我部协助业务部对招标文件(含施工合同)进行审查,对于合同关键条款进行排查和把关,指出风险要素,供业务部参考,从源头上加以重视和预防,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二)合同审查。合同审查一直是我部工作的主要职责,除对施工合同进行审查外,还负责起草和审查公司各类合同。重点审查合同各类风险点,对于建设单位资信能力不强、条件苛刻的项目施工合同,及时出具全面而翔实的法律意见书。

  (三)履约跟进。有针对性地对履约能力差、合同风险大标的大的项目进行合同交底,并适时进行履约检查,与项目部、分包单位、材料商及设备租赁商建立常态联系,掌握合同履约风险范围,全面了解项目部动态信息。

  (四)纠纷调处。与劳务科形成联动,对于项目部发生的纠纷主动介入,积极调处和斡旋,弱化矛盾,增进理解,制定双方能够接受的调解方案,站在公平合理的角度协助项目部解决了多起工伤、劳资纠

  纷,有效控制了诉讼案件的发案率,同时我部协调能力不断提升,并获得不少项目部的好评。

  (五)其他法律事务。及时按照领导的指示和要求,对业主单位或政府主管部门出具报告,处理并回复与其他单位的往来函件。

    二、诉讼工作

  (一)涉诉情况。20xx年全年被诉案件总数共计34件(含园林公司,不含分公司),起诉案件1件(诉龚挥雄借贷,已立案)。其中诉讼总标的约为3096万元,累计冻结公司账户20xx.5万元,目前公司在冻586.5万元,尚有9个案件在诉。绝大多数案件均来自于梅溪湖项目部。案件呈现的特征集中为材料款纠纷、设备租赁纠纷、工伤纠纷,而材料款纠纷往往涉案标的较大,且违约金约定过高;设备租赁纠纷主要为架管扣件,同样约定过高违约金;工伤纠纷均构成伤残等级,标的一般在10万元内。

  (二)处理办法。签收案卷后,根据起诉状及相关证据,与项目部及当事人沟通,全面了解案情,并将案卷送交项目负责人签收,根据案情,提出或应诉或协调处理的`意见,配合项目应诉或由项目委托应诉,坚持协调为主与积极应诉双管齐下的工作方法。

  (三)存在问题。

  1、少数项目部面对一些诉讼纠纷,法律风险意识淡薄,采取过激方法且怠于行使权利,寄希望于“走关系”,导致忽视庭审,被动应诉。

  2、多数项目部对于已经生效的判决,履行不能或履行不及时,为避免损失扩大,往往出现公司只能主动垫付纠纷款项的情况。

  3、公司对于涉诉项目鲜有按照承包合同约定进行处罚,承包合同须依约落实。

  4、为减少公司超额垫付相关款项的风险,须强化承包合同的担保人或缴纳现金保证金的要求。

    三、今后的工作重心

  项目既是公司利润的主要来源,也是公司经营风险的重大环节。所以,项目风险控制是法律事务工作的核心,我部今后的工作重心也将围绕项目展开。必须牢牢树立事前防范为主,事后补救为辅工作原则,尤其在合同交底、履约跟进及纠纷调处三个方面,须加大工作力度,为防范和减少项目部法律风险提供服务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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