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越来越多人选择使用协议来解决生活中的纠纷。那么,如何正确撰写协议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担保合同及担保效力的相关内容,希冀对大家有所助益。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借款合同
甲方(出借人):
住所:
乙方(借款人):
住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
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大写) (小写:)。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从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收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甲方以转账的方式将所借款项打入乙方账户。
借款人用户名:
账号:
开户银行:
六、保证条款:
1、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还本付息,所产生的法律后果由乙方自负。
2、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借款方有权限期追回借款。
3、乙方还款保证人(丙方)_ 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等费用。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 的违约责任。
3、当甲方认为借款人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偿还能力之情形时,甲方有权提前收回借款,借款人应及时返还,借款人及保证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抗辩。
八、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本合同自各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 (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一、时 间:20xx年4月15日
二、参加人员:各股东
三、主 持 人:
四、地 点:公司会议期间室
五、内 容:
会议就本公司向**公司借款事项进行研究,并达成如下决议:
1、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本公司向**公司借款人民币万元(大写:万元)。借款的具体事宜以《借款协议》为准。
2、股东会授权本公司总经理**全权决定和签署上述《借款协议》,确定借款期限、利息、质押担保等有关事项,本公司概予承认。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全部由本公司承担。
3、上述债务履行期间,如本公司未还清**公司债务,除**公司书面同意外,绝不对外处臵、转让、变更其股权。
4、本公司出席会议的`股东证实: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达到公司章程规定的人数。上述决定是真实、完整的,并在会议上一致通过。
5、本决议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本决议之日起生效至上述债务全部偿清之日止。
出席会议的股东签字:
**公司(公章)
20xx年4月12日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甲方:(公司名称)
乙方:(你的基本信息)
甲、乙双方经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无息借款购买汽车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借款金额:乙方向甲方借款金额为人民币 元。
2、借款利息:甲方向乙方出借的'款项在借款期限内不支付利息。
3、借款期限及还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年,即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可以约定具体如何归还的期限,比如每月或每年的什么时候归还,由公司从个人工资款项中扣回多少元等)。
4、还款方式:如果前面有明确约定,则可以不要。
5、保证条款:(如果公司需要这方面的保证的话,不要就可以不要此条款,要的话根据你和公司的协商进行补充。)
6、违约条款:根据你们的意见写
7、其他:公司借款给你如果有什么服务期限或什么附加条款请注明。
8、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时间: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甲方:
乙方:
丙方:
为了深入推进省委"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按照《甘肃省财政厅农行甘肃省分行金融支持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合作协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甲乙丙三方平等协商,同意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合作事项
甲乙丙三方密切合作,充分发挥甲方财政资金杠杆和引导作用、乙方金融机构的融资优势、丙方担保增信优势,积极为"三农"服务,支持6个贫困乡镇62个贫困村及全县16个乡镇能够帮扶、辐射、带动贫困村农户发展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双联"行动,加快贫困乡、贫困村脱贫致富步伐。
第二条合作内容
自20xx年起,甲方连续5年会同乙方审核同意,对审批发放的"双联农户贷"、"双联产业贷"申请财政贴息,上报省财政厅、省农行审核。丙方为"双联惠农贷款"提供全程全额担保、合作范围是"双联惠农贷款"项下的贷款。
第三条贷款品种及担保对象
本协议项下贷款品种为"双联惠农贷款"。具体分为"双联农户贷"和"双联产业贷"两种类型。
担保对象为从事种植、养殖、农副产品加工、流通等农林牧渔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以及能够帮扶、辐射、带动农户的种养大户、运输大户、多种经营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农业产业化企业。
第四条贷款利率及担保费
乙方"双联惠农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由甲方全程全额申报财政贴息。丙方担保费实行优惠费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基准利率的40%收取担保费。贷款户偿还贷款后,担保费由担保公司一次性全额返还。
第五条贷款担保方式
按《永登县‘双联惠农贷款’担保管理暂行办法》执行。
第六条保证金的缴纳及管理
丙方在乙方指定经营机构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照以下方式向乙方交纳保证金:
由丙方按照贷款金额的20%逐笔或者分批次存入保证金,以后年度根据合作情况可作调整,保证金为定期存款。
保证金存入保证金账户后作为贷款的担保,在贷款款未全部清偿前,丙方不得动用。当贷款到期,借款人未按时清偿时,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约定扣收上述保证金用于清偿贷款。如丙方保证金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丙方应继续履行代偿责任,直至贷款本息全部清偿为止。
丙方代偿后导致保证金余额或比例达不到本协议要求的丙方应当及时补足。
第七条担保合作额度核定
乙方按照农总行有关规定,原则上放大倍数为5倍。
第八条三方的权利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督促丙方在乙方开立贷款保证金专户和结算账户,并按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存入保证金和资本金。
2、甲方协调丙方和乙方当地经营机构依据本协议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享有贷款的自主决策权。开展贷款的准入、调查、审查和审批工作,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对象及时发放贷款,并做好贷款发放后的日常管理。
2、对于丙方提供保证担保的贷款,贷款逾期的,乙方有权要求丙方承担相应代偿责任。
3、乙方可对丙方设定不超过10个工作日的缓冲期,缓冲期结束借款人仍未偿清贷款本息的,由丙方履行代偿责任。乙方有权直接扣收丙方保证金,保证金不足以代偿贷款本息的,乙方有权从丙方在乙方开立的`账户扣除资金用于代偿贷款本息。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清偿贷款本息的,乙方有权继续向丙方追偿。
4、上述保证金及结算账户内的资金由乙方按照人民银行账户管理规定存款利率付息。乙方尽可能为丙方账户内的资金提供划转和理财服务,确保资金保值增值。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丙方有权对贷款对象进行核查,决定是否为其提供担保。
2、丙方与乙方就具体贷款事宜签订担保合作协议。
3、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足额缴纳双联惠农贷款保证金。
4、丙方承担代偿责任后有权对借款人进行追偿。
第九条风险防控机制
1、双联惠农贷款由县人民政府承担第一责任,甲乙丙三方是直接责任部门。建立县级财政风险基金等防控机制。
2、由各乡镇政府、村委会协助乙方、丙方开展贷后管理工作,对于出现影响贷款偿还的风险状况,村委会、乡镇政府要及时告知乙方和丙方,协助乙方和丙方采取风险防控措施。同时,甲乙丙三方共同创建信用乡(镇)、信用村。
第十条联席机制
甲乙丙三方建立定期联席机制,按季召开联席会议,加强交流、协调与沟通,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支持"双联"行动顺利开展。
第十一条协议生效
本协议自协议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具有法律约束力,在双联惠农贷款全部清偿完之前有效。未尽事宜,三方协商解决。
第十二条其它
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持两份,效力相同。
甲方: (公章) 乙方: (公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丙方:( 公章)
丙方法定代表人:
签约时间: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甲方:xxxx限责任公司
乙方:银行
为了完善和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提高担保行业整体信用水平和防控能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和银行贷款抵押资产变现难问题,帮助银行降低贷款风险,促进企业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围绕为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再担保与担保等项业务合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贷款再担保与担保等项业务的合作,应以自愿与合法为基础,遵循平等互利、协商一致、控制风险、讲究效益、探索发展、稳健经营的原则,并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机制,在合理分担风险的前提下,保障合同当事人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条甲方愿在全省范围内为乙方对符合贷款和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贷款再担保与担保服务,按合同约定向乙方履行保证责任。
第三条甲方向乙方承诺的保证为信用保证,而非抵押保证或质押保证,甲方有权选择一般保证责任。
第四条乙方应在全省范围内积极为甲方推荐信用良好、资信等级高的贷款客户,促进甲方业务的开展和降低甲方担保风险。
第五条信用担保对象的范围为在我省注册的各种类型企业和各担保机构。信用担保应遵循国家制定的产业政策和全省发展规划,优先支持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符合全省产业发展规划的、能扩大财政税源、安置就业以及创新技术成果转化和促进产业化发展的项目。
第二章合作方式
第六条信用再担保合作方式。甲方在全省范围内为担保机构提供再担保服务,凡是单笔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担保贷款项目,或者乙方要求提供再担保的贷款项目,担保机构须向甲方申请再担保,按照甲方与担保机构签订的《再担保合同》约定,由甲方承担再担保责任,乙方按照与担保机构签订的《保证合同》约定发放贷款。
甲方可开展授信再担保业务。在贷款担保中,甲方委托乙方在约定的限额贷款内,自行决定担保机构,事后向甲方备案,由甲方承担约定的保证责任;或在履约担保中,担保机构在甲方授信额度内自行决定担保项目,事后向甲方备案,由甲方承担约定的保证责任。
第七条信用担保合作方式。由甲、乙双方根据各自业务操作规程对借款企业进行审查,对甲方同意担保,乙方同意借款的项目,甲、乙双方签订《保证合同》,乙方向借款企业发放贷款。
甲方可委托乙方开展授信担保业务。授信担保额度由甲方与乙方协商确定,但单笔授信担保额度,每户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
第三章担保额度与风险承担
第八条甲方向乙方承诺的保证责任实行总量控制,按照《陕西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管理试行办法》,甲方承诺对各担保机构提供的再担保责任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净资产的30倍;对企业提供的担保责任不超过甲方上年末净资产的10倍,以上两类担保责任合并计算。
第九条按照“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甲方仅对乙方贷款本金进行担保,同时实行比例担保。原则确定:再担保项目,甲方、担保机构、乙方按4:5:1的比例担保并承担损失;担保项目,甲方、乙方按9:1比例担保并承担损失。具体担保比例按照《再担保合同》和《保证合同》约定执行。
第四章双方的权利和责任
第十条甲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甲方在乙方指定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存入一定数额担保保证金。
二、甲方对乙方推荐的贷款再担保与担保等业务项目有审核的权利,对不符合担保条件的,有权利不予提供再担保或担保。
三、按照乙方需要,甲方有义务将符合担保条件的中小企业提供的.材料送交乙方,或由担保机构送交乙方,由乙方按程序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贷款。
四、对乙方推荐的符合担保条件的贷款,甲方应按程序审查并提供相应的贷款再担保或担保。
五、甲方提供的贷款担保方式以具体保证合同约定为准。
六、在贷款到期6个月后,借款企业仍未偿还乙方银行贷款本金,属担保贷款,由甲方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和乙方银行代偿通知书向乙方银行偿还;属再担保贷款,由担保机构按《保证合同》的约定和乙方银行代偿通知书向乙方银行偿还,甲方按《再担保合同》的约定和担保机构代偿通知书向担保机构履行再担保代偿。
七、甲方应定期对被保证人的经营状况及贷款使用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被保证人未按合同约定使用贷款,致使资金流失(损失)或财务状况严重恶化,应及时与乙方贷款银行协商提出预防风险的措施。
八、双方同意甲方仅需向乙方提供一套完整的资料(包括法人登记及年检手续、验资报告、管理制度、报表、税务登记等)后,不需每笔担保再提供同类资料。甲方需向乙方提供月度担保明细表和财务报表、年度报表及审计报告。
九、甲方承诺加快建立全省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积极协调、促进全省各信用担保机构与银行的合作,共同促进全省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乙方的权利和责任
一、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贷款再担保、担保有复审的权利,对不符合乙方有关规定的,有权利不予提供贷款。
二、乙方将符合贷款基本条件、风险较小的贷款担保项目推荐给担保机构或甲方,由甲方按程序审查并决定是否予以提供再担保或担保。
三、乙方对甲方推荐的符合贷款条件的贷款申请,应按程序审查,并提供相应的贷款支持。
四、乙方愿意给予甲方再担保、担保贷款以规定范围内的最大便利。贷款利率按国家规定的标准利率执行,贷款利率不上浮,以降低受保企业贷款成本。乙方对甲方的存款给予优惠利率,比照银行同业存款利率执行。
五、乙方应按规定履行作为主债权人的贷款管理责任,包括定期了解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和财务活动,对未能履行贷款合同规定义务的企业,乙方有权依合同约定要求企业提前归还贷款或停止支付企业尚未使用的贷款。在贷款将要或已受损失时,可依据合同规定采取使贷款免受损失的措施。在甲方对具体项目的保证期间,发现受保企业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还款义务,或者出现有关重大问题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及时采
取补救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
六、乙方承诺当受保企业不能按约定期限归还贷款时,乙方应于逾期日起1个月内书面通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共同组织催收或办理贷款展(转)期手续。贷款逾期时,乙方愿意给予担保机构和甲方6个月的追偿宽限期,期满后仍不能收回的贷款本金,乙方按照担保合同约定,向担保机构或甲方提交代偿通知书,并分担《担保合同》约定由乙方承担的风险。
七、在甲方代借款企业偿还乙方贷款后,乙方承诺积极配合担保机构和甲方共同对借款企业进行追偿。
八、按照甲方需要,乙方承诺将及时准确的把所掌握的信用信息提交给甲方。乙方承诺自觉配合执行甲方对再担保、担保项目设置的风险管理措施和日常检查安排。
九、乙方可根据甲方具体情况给予贷款支持。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二条本协议为基本合作框架,对再担保与担保业务以合同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授权负责人签字,并经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协议执行期间,如遇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调整,经双方协商相应调整本协议内容。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及条款修订由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五条本协议有效期为五年,从协议签订之日起计算。
第十六条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陕西省xxxx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乙方:银行(盖章):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xx年xx月xx日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规则,就信贷业务担保事宜,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分散和控制风险”的原则,为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支持怀来县民营经济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经怀来县民营经济信用担保商会(怀来金运中小企业融资信用担保有限公司)与怀来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协商,双方签订协议如下:
一、甲乙双方责任:
(一)甲方责任:
1、甲方在乙方开设基本账户,相应的担保基金存入该账户,为会员贷款承担连带偿还责任。
2、负责对会员资信情况进行入会考察,监督其严格遵守《怀来县民营经济信用担保商会章程》。
3、负责会员在乙方开设基本账户。
4、贷款到期前10日,乙方分别向借款人和保证人发出贷款到期催收通知,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甲方主动代为清偿,其所欠贷款及利息直接从甲方在乙方开设的结算账户或保证金账户扣划,追偿权由甲方行使,追偿资金用于补偿1保证金。因扣收担保贷款使甲方在乙方保证金余额减少,担保贷款金额相应减少。
5、借款企业贷款因特殊情况不能归还,向商会提出申请,由甲方全额代偿。
6、向乙方提供贷款担保企业名单及相关情况。
7、甲方自愿按受乙方的监督,有义务按季向乙方提供财务报告,当甲方出现法定代表人或股东变更、担保的信用逾期等重大事项,要书面告知乙方。
(二)乙方责任:
1、甲方注入担保基金后,借款企业及担保手续齐全后,乙方独立对甲方指定的借款企业进行调查、授信,授信额度由乙方根据企业资产决定,享有对会员授信额度的决定权,甲方享有贷额额度的知情权。
2、借款企业基本材料符合规定,贷款用途符合国家金融政策,乙方原则上对甲方所担保企业给予及时发放贷款。经审查对不符合规定的贷款,乙方享有贷款不予投放的决定权。
3、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执行,原则上不高于本县城其它商业银行同类信贷产品的利率,按现行规定利率给予适度优惠。由乙方代甲方向借款企业收取基准利率10%的管理费,及时足额存入甲方的账户。
4、贷款期限由借款企业与乙方协商确定,期限定为一年内。贷款事宜及保证担保事宜按签发的《保证担保借款合同》或《最高额保证担保借款合同》约定条款执行。
5、在开户、存放、授信、贷款、结算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办事效率。贷款业务按规定审批。借款企业提交手续齐全后,原则在15日内办结。
6、当乙方出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领导变更、政策发生变化等重大事项时,要告知甲方;由于上述事项发生严重影响到担保业务开展和发展时,允许甲方寻求其他金融机构进行合作。
二、双方约定其它事项:
1、双方本着审慎原则,对贷款企业进行严格共同监管、密切合作、防控风险。
2、按商会会员注入担保基金发放5-7倍比例的贷款,具体倍数由甲乙方根据授信客户和企业实际情况确定。
3、乙方对贷户实行个人意外伤害风险商业保险管理,乙方在发放贷款的`同时,为企业的法人代表、股东、关联人当中的主要经营者办理上限最高500万元,下限不低于贷款本金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险单的第三联(被保人一联)交由甲方保管;如被保人已有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且保额已满不能投保时,乙方有责任通知甲方,甲方可为其补办其他意外伤害保险,当甲方办完有关保险手续后告知乙方,方可办理贷款发放手续。被保人在贷款期内发生意外,造成贷款损失由乙方和签约保险公司按协议解决,由保险公司付款。保险赔偿后不足部分仍由甲方负担保责任,负责偿还。
3、鼓励企业履约守信,对于双方评定的A级信用等级企业,甲乙双方将在利息上按政策规定适当优惠。
4、甲方在申请办理上级补偿项目资金时,乙方需积极的帮助和支持。
甲乙双方共同对会员企业所发放的贷款进行跟踪检查,及时掌握用款动向,在发现会员借款企业有不良行为时及时沟通,加强管理,防范金融风险。在金融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在借款会员企业信誉度提高的基础上,逐步加大贷款比例和期限。
上述未尽事宜,双方本着诚实原则协商解决。
今后遇有国家金融经济政策调整时,调整以上协议内容。
本协议书有效期暂定两年,一式份,双方及各主管部门各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公章)乙方:______________(公章)
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规章制度,效力何在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首先明确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可以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应当遵守;
二、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也应成为企业的行为依据或准则。比如制度规定企业发放工资的时间和程序,如果企业不遵守,则可能构成拖欠工资;
三、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只要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两者冲突,观点不一
虽然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效力的高低,但如果两者在同一问题上出现了不同的规定,则实践中有三种观点:
一、认为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其效力要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
二、截然相反的是,认为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分别在不同的领域和层级调整劳动关系,它们之间是互补的。但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个别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要强于内部规章制度。
三、有人提出应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来判定效力。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法律行为,而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单方法律行为,故在其效力适用上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即当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者利益低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时,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反之,劳动者享有的劳动利益以规章制度为准。这么一来,可以避免用人单位随意制定规章制度而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最终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从不同角度来看,上述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实践中应该如何把握这两者的关系呢?
两者关系,法理中寻
应该说,劳动合同只有在双方当事人认可下才能产生,规章制度则一般理解为企业单方行使经营管理权的表现。在劳动法学领域内,双方行为一般来说比单方行为效力更高。 但是,当规章制度被内化为劳动纪律或者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时候,规章制度就成为劳动合同的格式条款。此时,若规章制度内容和劳动合同其他条款发生了冲突,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当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的规定不一致时,适用非格式条款。
最新解释,全新说法
尽管从法理上界定了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的关系,但我们并没有得到法律明文的确认或支持。不过,《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第16条终于给出了较为明确的答案: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时,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此的理解,笔者认为需要把握两点:
一是两者内容有冲突时,法院采用的判案标准,完全依据“劳动者请求”。换句话说,劳动者想选择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的效力就高于规章制度。如果劳动者选择使用规章制度时,规章制度的效力就高于劳动合同;
二是如果劳动者无请求适用标准时,人民法院完全可依据其他法律法规,或者依据法理来选择适用。
规章制度,效力何在
要解决这个问题,必须首先明确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规章制度的法律效力可以表现在三个方面:
一、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员工应当遵守;
二、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也应成为企业的行为依据或准则。比如制度规定企业发放工资的时间和程序,如果企业不遵守,则可能构成拖欠工资;
三、对于司法机关来说,只要规章制度不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政策规定,通过民主程序制定并已向劳动者公示的,可以作为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依据。
两者冲突,观点不一
虽然立法没有明确规定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效力的高低,但如果两者在同一问题上出现了不同的规定,则实践中有三种观点:
一、认为规章制度作为用人单位所有成员都必须遵守的基本准则,其效力要高于劳动合同的效力。
二、截然相反的是,认为用人单位内部的规章制度和劳动合同,分别在不同的领域和层级调整劳动关系,它们之间是互补的。但劳动合同的内容是个别职工的权利和义务,因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要强于内部规章制度。
三、有人提出应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来判定效力。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双方的法律行为,而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的单方法律行为,故在其效力适用上采取“就高不就低原则”。即当规章制度规定的劳动者利益低于劳动合同的约定时,以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准;反之,劳动者享有的劳动利益以规章制度为准。这么一来,可以避免用人单位随意制定规章制度而变更劳动合同内容,最终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从不同角度来看,上述观点都有一定的道理,实践中应该如何把握这两者的关系呢?
两者关系,法理中寻
应该说,劳动合同只有在双方当事人认可下才能产生,规章制度则一般理解为企业单方行使经营管理权的表现。在劳动法学领域内,双方行为一般来说比单方行为效力更高。 但是,当规章制度被内化为劳动纪律或者作为劳动合同附件的时候,规章制度就成为劳动合同的格式条款。此时,若规章制度内容和劳动合同其他条款发生了冲突,我国合同法明确规定了,当格式条款和非格式条款的规定不一致时,适用非格式条款。
最新解释,全新说法
尽管从法理上界定了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的关系,但我们并没有得到法律明文的确认或支持。不过,《最新劳动争议司法解释》第16条终于给出了较为明确的答案: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时,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对此的理解,笔者认为需要把握两点:
一是两者内容有冲突时,法院采用的判案标准,完全依据“劳动者请求”。换句话说,劳动者想选择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的效力就高于规章制度。如果劳动者选择使用规章制度时,规章制度的效力就高于劳动合同;
二是如果劳动者无请求适用标准时,人民法院完全可依据其他法律法规,或者依据法理来选择适用。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新劳动合同法规之用人单位规章制度:
一、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是用人单位制定的组织劳动过程和进行劳动管理的规则和制度的总和。也称为内部劳动规则,是企业内部的“法律”。规章制度内容广泛,包括了用人单位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根据1997年11月劳动部颁发的《劳动部关于对新开办用人单位实行劳动规章制度备案制度的通知》,规章制度主要包括:劳动合同管理、工资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工时休假、职工奖惩,以及其他劳动管理规定。用人单位制定规章制度,要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督促劳动者履行劳动义务。制定规章制度应当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奖励与惩罚结合,不得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就会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法第七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制度的直接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二、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的决定程序
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关键是要保证制定出来的规章制度内容具有民主性和科学性。规章制度的大多数内容与职工的权利密切相关,让广大职工参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可以有效地杜绝用人单位独断专行,防止用人单位利用规章制度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关于规章制度制定程序的引起的争议。职工参与企业民主管理,是企业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内容。这不仅仅是我国社会主义企业管理的特色,而是世界范围内企业管理的一个趋势。职工如何参与企业管理,在哪些事项上,以什么形式和途径参与,我国的相关法律都作了规定。劳动法第八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工会法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公司法第十八条第三款规定:“公司研究决定改制以及经营方面的重大问题、制定重要的规章制度时,应当听取公司工会的意见,并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听取职工的意见和建议。”在立法过程中,草案曾经规定:“规章制度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应当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或者通过平等协商作出规定。”这样规定曾经引起较大的分歧。一种意见认为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是企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是用人单位的“单决权”。用人单位在制定规章制度和决定重大事项时只要听取工会和职工的意见就可以了,规定经工会、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如果意见不统一,势必造成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久拖不决,用人单位的管理将无所事从。这样规定,限制了用人单位的经营自主权,实践中无法操作。另一种意见认为,用人单位制度规章制度应当有劳动者参与,从国外的情况看,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事项,很多都是是用人单位和职工双方共同决定的内容,属于“共决权”。我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属于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内的企业规章制度,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最后,综合考虑各方面意见,本法规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本法规定是针对所有企业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强调通过平等协商确定,并不影响国有企业继续按照《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2.平等协商的内容: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规章制度如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规章制度,重大事项如劳动报酬、保险福利、职工培训等。
3.具体制定程序:根据本条的规定,制定规章制度或者决定重大事项,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所以,这个程序分为两个步骤:第一步是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第二步是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一般来说,企业建立了工会的,与企业工会协商确定;没有建立工会的,与职工代表协商确定。这种程序,可以说是“先民主,后集中”。
三、规章制度的异议程序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既要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也要合理,符合社会道德。实践中有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违法,但
不合理,不适当。如有的企业规章制度规定一顿吃饭只能几分钟吃完;一天只能上几次厕所,一次只能几分钟等。这些虽然不违法法律、法规的规定,但不合理。也应当有纠正机制。因此,本条规定在规章制度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作出修改完善。
四、规章制度的告知程序
规章制度是劳动合同的一部分,要让劳动者遵守执行,应当让劳动者知道。因此,本条规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应当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关于告知的方式有很多种,实践中,有的用人单位是在企业的告示栏张贴告示;有的用人单位是把规章制度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发给劳动者;有的用人单位是向每个劳动者发放员工手册。无论哪种方式,只要让劳动者知道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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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该公司的答辩理由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案情介绍】
某公司 20xx年1月1日对其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增加了部分条款,但是该公司并没有采取任何的民主程序制定,且没有将新制定的条款向员工进行公开公示。20xx年8月1日,该公司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辞退员工胡某,胡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胡某提出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不合法,且公司没有对新增加的条款向其进行公示,该公司在答辩时表示据以辞退胡某所使用的规章制度条款是在20xx年1月1日前所制定的,可以作为辞退胡某的依据使用。
【案例分析】:
在20xx年1月1日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合法、无明显不合理、且公开公示或向员工告知的,可以作为公司的管理工具使用,也可以作为法院及劳动仲裁认定实施的证据。结合本案例该公司只要有证据证明,其辞退胡某所依据的规章制度是在20xx年之前所制定,且内容合法,新增加了部分条款对辞退员工胡某没有影响的话,对胡某进行过公示就可以作为处罚胡某的依据。
【律师建议】
虽然《指导意见》对企业指定规定制度的民主程序的限制有所松动,但是依然强调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做到内容合法、无明显不合理、对员工进行公开公示,这样的员工手册才能作为企业用工管理的依据,才能在仲裁和诉讼是作为证据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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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合同管理规定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适应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规范和完善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合同管理,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獐子公司章程》,联系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合同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自然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既包括合同法分则规定的有名合同,也包括其他无名合同。
第三条 对外订立合同应当按照本规定,以公司名义订立。各部门和分公司,不得对外订立合同。
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条 凡与外界达成合作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原则上须签订书面合同。
订立合同时,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协商一致、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五条 凡与公司订立合同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具有经营资格或资信。
订立合同的权限依照《公司董事会授权规则》执行。
法定代表人对合同的订立具有最终决定权。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不订立书面合同:
(一) 合同对方先履行合同义务,无预付款(定金)要求的一般产品采购(注:发货票可视为合同);
(二) 对年中临时增加的一般建设项目,且是合同对方履行在先又无预付款要求、完工后由我方审核(审计)工程决算的;
(三) 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即时清结的零散物资。
第七条 如遇特殊情况,不能订立书面合同的,必须用书面形式说明理由,并经法定代表人批准同意,否则该业务不能成立。
第八条 对于合同标的没有通行标准又难以用书面语言确切描述的,应由当事人共同封存样品,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分别保管。
第九条 合同在具备标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酬金,履行的期限、履行地点、方式、违约责任等合同必备的主要条款后方可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合同可订立定金、抵押等担保条款。
第十条 合同中引用的法规、规章等,必须是现行有效版本。严禁引用被废止或已失效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合同在履行中,如因政府颁布新的法规和规章造成合同条款必须被修订时,应以新法规和规章的有效标准文本作为修订依据。
第十一条 合同文本拟定完毕,经评审人员审核通过后方能签字、盖章。
金额在1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公司法律顾问对合同文本进行审查。
第十二条 每一合同文本必须写明对方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银行账号,签约人为被授权人时,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并填写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号码。
第十三条 严禁在对外订立的合同的空白文本上盖章。对于不能在同一地签订的合同,应由对方先签字盖章或各自签署后互换文本。遇例外,须法定代表人批准。
第十四条 合同文本及复印件由财务部、总经理办公室、合同经办单位分存,其中原件在总经理办公室留存。
产品出口合同文本由合同经办单位保存。
第三章 合同的公证或鉴证
第十五条 在法律、法规、规章中有规定或当事人要求必须鉴证的合同,应当到县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鉴证手续;需公证的合同,应当到公证处办理公证。
第十六条 合同的鉴证按照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97年11月3日颁布的《合同鉴证办法》执行;合同的公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 合同的履行
第十七条 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应当全面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经办单位是完成合同的责任人,必须按合同的约定组织力量实施,按质、按量、按期完成。
第十八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有关人员应妥善管理合同资料,对有关资料、图表等重要原始资料应建立出借、领用制度,以保证合同的完整性。
第十九条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合同对方所开具的发票必须先由具体经办人员审核签字认可后,转财务部审核付款。
第二十条 财务部门依据合同履行收付款工作,对收款单位与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应当拒绝付款。
第五章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第二十一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必须经财务部、审计部负责人,公司法律顾问、总经理、董事长审核通过。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变更或解除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十二条 我方变更或解除合同应书面通知合同对方,合同双方形成的协议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合同变更后,合同编号不予改变。
第二十三条 合同经办单位收到对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后,必须在三天内向总经理汇报,必要时通知法律顾问。
第二十四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通知和回复应符合公文收发的要求,挂号寄发或由对方签收,其凭证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交由总经理办公室保管。
第二十五条 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文本作为原合同的组成部分或更新部分与原合同有同样法律效力,纳入本规定的管理范围。
第二十六条 经过公证或鉴证的合同,在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协议后,应送原公证或鉴证机关审查、备案。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合同:
(一)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 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 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章 其 他
第二十八条 合同是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重要法律依据和凭证,有关人员应严格保守合同秘密。
第二十九条 合同经办单位应当根据所立合同台帐,定期或不定期汇总各自的工作范围内的合同订立或履行情况,向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条 各有关人员应于每月月末将履行完毕或不再履行的合同有关资料(包括与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合同流转单、有关的诉讼或仲裁资料等)交总经理办公室,不得随意处置、销毁、遗失。
公司定期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逐步将合同文本质量、合同履行情况、合同台帐记录等纳入公司对员工和部门的工作业绩考核范围。
合同经办单位应有专人负责合同文本的保管与使用,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监督检查。
合同保管及其保管期限按《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档案管理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 责 任
第三十一条 凡因未按规定处理合同事宜、未及时汇报情况和遗失合同有关资料而给公司造成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三十二条 因故意或过失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追究责任者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三十四条 本规定解释权归总经理办公室。
第三十五条 本规定即日起生效、实施。
第三十六条 20xx年2月1日发布的《大连獐子岛渔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第三十七条 各子公司的合同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附:《公司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附件:
公司
合同管理规定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实施《公司合同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大连市合同文本管理办法》、《大连市合同监督管理办法》、《大连市技术市场条例》、《大连市技术合同认定登记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规定》所称合同管理是指合同起草、评审、签约、履行、终止全过程的管理,还包括资信调查、合同谈判、合同变更、合同解除、纠纷处理以及合同文本的建档、保存等。
第三条 《规定》所称合同对方包括:
(一) 企业法人 是指有法定的注册资本,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注册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单位;
(二) 机关法人 是指有独立的经费,并经批准成立的机关;
(三) 事业单位 是指有独立经费、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经依法批准成立的单位(法律规定需办理法人登记的,应办理登记);
(四) 社会团体法人 是指有独立经费,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住所,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依法向社会团体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登记的社团组织;
(五) 个体工商户 是指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业经营的个体工商业者;
(六) 经纪人 是指依法取得经纪人执业证书,从事经纪活动的执业人员、依法设立的具有经纪活动资格的个体工商户和经济组织;
(七) 境外企业常驻代表机构 是指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登记手续的外国企业及其他经济组织在中国设立的常驻代表机构;
第四条 公司设立合同评审组,合同评审组由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合同订立前的评审。
合同评审人员包括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各部门、分公司负责人。
当以上各部门、分公司为合同经办单位时,不在评审小组之内。
评审可采取会议评审或传真评审的形式。
养殖事业管理部负责苗种和育苗、育成、养成所需物资的采购合同的评审;项目管理部负责建筑维修、基建、修造船、设备采购等职责权限内的合同的评审;市场营销部负责包装物采购与广告宣传合同的评审;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办公用品采购、会议筹备合同的评审;加工事业管理部负责委托加工、货物运输合同的评审;研发中心负责技术合同的评审;人力资源部负责员工招聘信息、培训及工作服采购合同的评审;安全管理部负责安全管理合同的评审;财务部负责房屋租赁合同的评审。
第五条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对方自然情况和资信情况调查、合同起草,并将合同对方自然情况和资信情况调查资料与附有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合同评审表》提交评审小组成员评审。
评审人员不应少于3人。
单项或累计金额超过10万元的重大合同须附有总经理、董事长与公司法律顾问的评审意见。
第六条 合同经办人对合同对方的调查评审按公司iso9001:20xx程序文件的规定执行。
第七条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应进行资信调查:
(一) 与合同对方第一次往来交易时;
(二) 合同对方的资料超过一年时;
(三) 合同对方改变交易方式时;
(四) 遇有重大合作项目时;
(五) 合同对方的定单骤增或骤减时;
(六) 处理与合同对方的各种纠纷时。
资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概要、背景、业务情况、付款记录(以往对外付款记录及最高信用额及信用期)、财务情况、银行往来、公共记录(包括法律诉讼,抵押记录等)、综合评估、法律意见等。
第八条 与法人或组织订立书面合同,应参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联合制订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结合实际编制。与其他当事人订立书面合同可以参照合同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的合同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应确认其已在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备案,必要时可要求对方出示《格式条款备案公示证明书》。
第九条 以设备、原辅材料、产品或商品及其他企业动产(如车辆)作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的,应持签字盖章的抵押合同和保证合同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其他法定登记部门申请办理抵押登记。保证人与债权人订立的保证合同,应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备案登记。以房产为抵押物订立抵押合同的,应持签字盖章的抵押合同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第十条 发生转包(或转租)时,合同经办人应要求合同对方出具原承包人或总承包人(或原承租人)或产权所有者的委托证明原件,并予以留存,否则不能订立合同。
第十一条 订立的合同必须使用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对页数超过1页的合同,应加盖骑缝章。
第十二条 严格限制订立传真合同。当合同当事人不能在同一地签订合同时,原则上应由合同对方将签字盖章后的书面合同邮递至公司,公司签字盖章后及时邮寄至合同对方(或合同对方同意时,也可用传真方式进行)。
第十三条 合同对方的签约人必须是法定代表人或其他组织的负责人或经法定代表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
第十四条 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合同。
授权委托事宜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总经理办公室在接到经审核的合同文本和合同评审表后填写授权委托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签订书面合同,必须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章。
第十五条 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上的合同必须由法定代表人亲自签订(产品出口合同可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主管副总经理签订);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300万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以授权总经理或副总经理签订;单项或累计合同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法定代表人可委托部门、分子公司经理签订。
第十六条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的起草或对合同对方起草的合同进行修改。合同经办人应经常学习《合同法》及与《合同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提高合同书的编制能力与技巧,遵循公平的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与义务。合同书必须具备以下必要条款:
(一) 当事方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 标的;
(三) 数量;
(四) 质量;
(五) 价款或者报酬;
(六) 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 违约责任;
(八) 解决争议的办法。
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
第十七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鉴证的合同必须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鉴证。
下列重要合同应在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鉴证:
(一) 租赁经营合同;
(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筑装饰装修合同;
(三) 委托拍卖合同和拍卖成交确认书;
(四) 财产租赁合同(含场地、柜台出租);
(五) 商品房销售合同;
(六) 国有产权交易合同。
第十八条 当事几方愿意公证的,可以申请公证;我方或合同对方要求公证的,也可以进行公证;当事几方均不要求公证的,也可以不做公证。
法律规定某些合同必须办理公证后才生效时,必须办理合同公证。
经过鉴证的合同,不做公证。
第十九条 技术开发(委托开发、合作开发和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让(专利权转让、专利申请权转让、专利实施许可、非专利技术转让)应当订立书面合同;技术咨询(可行性报告、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技术服务(一般服务、技术培训、技术中介)经约定,可以订立书面合同。书面合同订立后,可由技术开发合同的研究开发人、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技术咨询和服务合同的受托人或技术交易的中介方,向大连市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或市科学技术行政部门委托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申请认定登记。
第二十条 公司设合同管理员(定编在总经理办公室),对公司所有合同(劳动合同除外)进行统一编号、归档。合同经办单位应凭合同评审表向总经理办公室申请合同编号,同一编号不得重复使用。对已废除的合同,应及时予以收回,合同编号不予取消;
第二十一条 公司确定的合同编号,与合同对方合同编号无关。编号示例如下:
dzf ×××× — ×××
签订合同的顺序号
签订合同的年份
公司名称“”的英文缩写
第二十二条 合同评审表、授权委托书、补充协议、解除协议、变更协议、担保书、合作意向书、备忘录、验收报告、监理报告、工程量签证单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均在合同归档范围之内。
发生诉讼或仲裁的合同,其合同档案中应附有诉讼或仲裁的全部资料。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持合同正本一份以上(有特殊要求的除外),合同正本由总经理办公室留存。合同经办单位可持副本或合同复印件,以便履行合同。
第二十四条 合同持有部门职责如下:
(一) 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合同的编号、归档、存档;
(二) 财务部负责合同的收付款业务的执行工作,并对执行完毕的合同与相关账目一起归档;
(三) 合同经办单位负责合同的跟踪执行,并对合同标的物数量、质量予以验证,出具验收或发货报告交财务部,作为收、付款依据;
(四) 对工程建设合同,由项目管理部根据工程进度,出具已完成工程量证明及工程进度款数额报财务部支付。
第二十五条 公司对外订立合同可分别由以下相关部门和分公司经办:
(一) 总经理办公室;
(二) 财务部;
(三) 项目管理部;
(四) ;
(五) 市场营销部;
(六) 人力资源部;
(七) 安全管理部;
上述部门、分公司经办权限及业务范围遵从公司iso9001:20xx质量管理体系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六条 合同订立以后,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应根据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适时地对经办人员进行检查、督促,及时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直至合同全部履行完毕,合同履行期间如有特殊情况发生,应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公司业务人员在履行合同中对涉及到合同履行事宜的来函、传真应向合同经办单位负责人汇报,并通知合同管理员。对回复的函件、传真应以公司名义(加盖公章)及时回复,不得延误,回复内容必须按相应业务管理权限报批。
对违反国家法律规定及本规定造成公司财产损失或损害公司信誉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行政、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要重视合同履行各环节的管理。
合同对方突然大量订货或对合同对方信用状况存在疑虑时,必须考虑稳妥的结算方式。
在合同对方有违约或其他侵犯公司权益的行为时可行使不安抗辩权,即在有确切的证据证明合同对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中止合同履行:
(一) 经营状况严重恶化;
(二) 转移财产、抽逃资金以逃避债务;
(三) 丧失商业信誉;
(四) 有丧失或者可能丧失履行债务能力的其他情形。
在合同对方违约包括预期违约时应及时采取其他法律手段。
第二十八条 本细则经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布。
第二十九条 本细则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 本细则即日起实施。本细则实施之前已经订立的合同,不适用本细则的规定。已经履行完毕的合同应按照本实施细则的规定存档。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贵院(_________)益赫民初字第14号传票、(_________)益赫民初字第14号应诉通知书及_________、_________借贷纠纷的起诉状均已收到,现就此纠纷,作出如下答辩。
一、借贷担保经过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晚,_________因承包业务急需资金,提出向_________借款4万元,时间为一个月,最多不超过三个月,并请我担保,本人同意用房产证作担保。
_________同意借贷。
至于利息怎么计算,借贷双方都没有说,在这之前他们怎么商量的,本人不清楚。
借条上写明借款额_________万元,至于借款期限虽未写进书面合同,但_________、_________和本人口头约定最多不超过三个月是公认的。
(原告_________在起诉状上也说明被告_________因承包业务急需资金,并在法庭上也作了陈述)借条写好后,因_________家只有_________元现金,所以_________当晚只借到_________元,剩余_________元,后来是否补上,本人不晓得。
借贷发生后,_________并未在约定的时间里催要借款,直到_________年夏,_________找到我说_________还没有还款。
_________年下半年至_________年上半年_________一直没有提及此事,_________年下半年_________才说_________还没有还款。
近四年来,债务人_________是否向债权人_________还款,还款数额多少,债务人_________、债权人_________均未告知本人。
此抵押合同至今未到益阳市(赫山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二、有关请求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第四十一条 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物登记,抵押合同自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二条(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而此抵押合同至今未到益阳市(赫山区)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物登记。
因此,此抵押担保合同为无效担保。
2、原告称多次找_________、_________催要借款。
事实上,原告并未在借贷约定的时间里催要借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三条 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而本案中债权人_________、债务人_________均未考虑担保人的合法权益。
基于上述理由诚请人民法院依法免除本案与本人的任何牵连,责令_________归还本人已被扣押近四年的房产证。
三、证据来源
_________年3月31日 借款条。
此致
_________区人民法院
答辩人: ____
_________年 1月 8日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答辩人(担保人):______(姓名),性别:____,年龄:__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贷款银行):____银行____分行,住所地:_______,负责人: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案由:关于____银行____分行诉______(借款人)及本人______(担保人)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答辩。
答辩人______就____银行____分行提起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根据事实和法律,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基本情况说明
答辩人______,作为本案的担保人,在借款人______向被答辩人____银行____分行申请借款时,基于与借款人的____关系(如亲属、朋友、合作伙伴等),自愿为其提供担保,并签署了《保证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答辩人明确知晓并理解担保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二、关于担保责任的认知与履行
1. 担保意愿的真实性:答辩人确认,在签署《保证合同》时,系出于本人真实意愿,未受任何欺诈、胁迫或误导,对合同内容有充分的理解和认识。
2. 担保范围的明确:根据《保证合同》约定,答辩人承担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实现债权的费用等。答辩人对此无异议,并愿意在借款人无法履行还款义务时,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三、答辩意见
1. 借款人还款情况:答辩人了解到,借款人______在借款期间内,已按照合同约定偿还了部分款项(如有),具体金额为____元,剩余未还本金及利息共计____元。答辩人将积极协助被答辩人了解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及还款计划,并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
2. 担保责任的承担:若借款人确因____原因(如经营困难、突发疾病等)无法按时足额偿还借款,答辩人愿意在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恳请法院及被答辩人考虑答辩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及履行能力,给予合理的宽限期或采取其他合理的还款安排。
3. 抗辩事由(如适用):若存在《保证合同》无效或可撤销的情形,如被答辩人存在欺诈、隐瞒重要事实等行为,答辩人保留提出相应抗辩的权利,并请求法院依法审查并确认。
四、结论
综上所述,答辩人______作为本案的担保人,对担保责任有清晰的认识,并愿意在合法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同时,答辩人也希望法院能够充分考虑本案的实际情况,作出公正、合理的判决。
此致
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字):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答辩人(担保人):
姓名/名称:________
性别:________
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
住址/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被答辩人(债权人/贷款机构):
名称:________
地址:________
案由:关于________贷款担保责任争议答辩
尊敬的________法院(或仲裁机构):
答辩人________就与被答辩人________之间因贷款担保责任而产生的争议,现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事实情况,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基本事实陈述
答辩人________与被答辩人________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签订了《担保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为借款人________(借款人姓名/名称)向被答辩人申请的总额为________元整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贷款期限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现因借款人________未能按期偿还全部贷款本息,被答辩人依据《担保合同》要求答辩人承担担保责任。
二、答辩意见
1. 担保合同的有效性:答辩人确认与被答辩人签订的《担保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且内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因此该合同合法有效。答辩人愿意在合同约定的`范围内承担担保责任,但具体责任范围需依据合同条款及法律规定确定。
2. 借款人还款情况:答辩人已了解借款人________目前的还款情况,据答辩人所知,借款人并非故意逃避债务,而是因________(具体原因,如市场环境变化、经营困难等)导致暂时无法按时还款。答辩人正在积极协助借款人寻求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处置、债务重组等,以期尽快偿还贷款。
3. 担保责任范围:根据《担保合同》约定及《民法典》等相关法律规定,答辩人承担的担保责任应限于借款人未清偿的本金、利息、违约金(如有)及实现债权的合理费用等范围内。答辩人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依法确定答辩人应承担的具体责任数额。
4. 抗辩权利保留:若借款人________后续能够履行还款义务或双方达成新的还款协议,答辩人保留根据新情况调整答辩意见及请求的权利。
三、结论
综上所述,答辩人________对被答辩人________要求其承担贷款担保责任的主张不持异议,但具体责任范围需依法确定。答辩人将积极配合法院(或仲裁机构)查明事实,并愿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同时,答辩人也希望被答辩人能给予一定的宽限期,以便借款人有更多机会筹集资金还款,从而减轻答辩人的担保压力。
此致
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签字/盖章):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答辩人(担保人):_________(姓名),性别:______,年龄:______岁,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辩人(贷款银行):______银行______分行,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案由:关于______银行______分行诉_________(借款人)及本人_________(担保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的答辩。
答辩人_________就______银行______分行提起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特向贵院提出如下答辩意见:
一、答辩人基本情况说明
答辩人_________作为本案的担保人,在借款人_________与贵行签订的《个人借款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自愿为借款人_________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答辩人对于担保责任的法律后果有充分的认识,并基于诚信原则及与借款人的关系,同意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
二、关于担保责任的履行情况
1. 担保范围与期限:根据担保合同的约定,答辩人承担的担保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以及贵行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等,担保期限为借款到期之日起______年。
2. 已采取措施:自借款人出现逾期还款情况以来,答辩人已积极与借款人沟通,并督促其尽快履行还款义务。同时,答辩人也与贵行保持密切联系,表达了愿意配合解决此事的意愿,并探讨了可能的解决方案。
三、答辩意见
1. 关于借款事实:答辩人确认借款人_________与贵行之间的借款合同真实有效,对借款金额、利率、期限等条款无异议。
2. 担保责任承担:答辩人作为担保人,愿意在借款人无法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时,按照担保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但恳请法院及贵行考虑答辩人的实际经济状况及还款能力,给予合理的'还款安排或宽限期。
3. 请求调解:鉴于当前情况,答辩人恳请法院能够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以便在保障贵行债权的同时,也兼顾答辩人的合法权益,达成一个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
四、证据清单
答辩人将依法提交以下证据材料,以支持本答辩状中的陈述:
1. 担保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 答辩人身份证明文件;
3. 与借款人沟通记录及还款督促证据;
4. 其他与本案相关的证据材料。
综上所述,答辩人_________对担保责任有清晰的认识,并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也恳请法院及贵行能够充分考虑答辩人的实际情况,给予合理的处理意见。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答辩人: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甲方(出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乙方(承租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丙方(居间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通过丙方提供信息就出租及承租房屋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合意:
一、租赁标的基本情况
1.1房屋位置____房屋套型____,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结构____,楼层____层,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1.2该房屋□产权证号/□购房合同备案号____丘(地)____号
1.3该房屋用途为: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书面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前,不擅自改变该房屋的用途。
1.4配套设施详见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
二、租期
2.1租赁期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2租期届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房屋及由甲方所配置的家具、电器,乙方应如期完好交还。
2.3乙方如要求续租,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续租权,但须在本租约期届满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续租租金双方另行协商。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
3.1租金标准:人民币____元/(□月/□季/□半年/□年),租金总计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租金包含附件一《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内所有设施、设备在租赁期内之使用权。
3.2租金支付时间:按□____个月/□季/□半年/□年支付,本合同签订的同时,乙方应支付首次租金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佰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及本合同约定房屋租赁保证金,之后的租金乙方应每次提前____天支付甲方。其他约定
3.3租金支付方式:乙方以□现金/□银行转账的形式支付甲方租金。如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租金,甲方指定的银行收款账户为:开户银行____账号______户名
3.4甲方收取租金及房屋租赁保证金后,应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
四、房屋租赁保证金
4.1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具体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佰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4.2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在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租金以及乙方应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后,剩余部分甲方无息返还乙方。
五、其它费用
租赁期间,使用该房屋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通讯、设备、物业管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房屋的交付及返还
6.1交付:甲方应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房屋按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并签署附件二《物业交割单》,自《物业交割单》签字或盖章后视为交付完成。
6.2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附件二《物业交割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应当承担的费用。
6.3乙方添置的新物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恢复原状/□乙方向甲方支付恢复原状所需费用/□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甲方无需支付费用/□归甲方所有但甲方折价补偿。
6.4返还后对于该房屋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遗留的物品,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7.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7.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7.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房屋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________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房屋的影响。
7.4除本合同附件(一)外,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应向有关部门办理审批的,则还由□甲方/□甲方委托乙方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乙方增设的附属设施和设备及其维修责任于甲、乙双方另行书面约定。
八、转租及所有权变动
8.1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
8.2租赁期内甲方转让该房屋的,甲方应当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购买的权利。
九、合同的`解除
9.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9.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9.2.1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9.2.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9.3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9.3.1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达____日的。
9.3.2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9.3.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房屋的。
9.3.4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
9.3.5其他:
9.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该房屋:
9.4.1不支付或者不按照约定支付租金达____日的和/或欠缴各项费用达人民币____元的。
9.4.2擅自改变该房屋用途的和/或擅自拆改变动或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和/或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9.4.3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9.4.4其他:
十、违约责任
10.1甲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9.3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0.2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
10.3乙方有本合同第九条第9.4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10.4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
10.5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但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10.6其他:
11.1本合同签订后,如因甲方和/或乙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提前解除的,丙方已收取的居间服务费不予退还。
11.2由于丙方已经为甲乙双方提供居间服务促成合同签订并尽到自己如实告知的义务,故无论基于何种原因甲乙双方不能依本合同之条款完成本次租赁交易,导致丙方未能收取居间服务费的,则丙方有权要求违约一方依据月租金的____%支付违约金,以弥补丙方居间服务费的损失。
十一、争议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的,各方同意按以下第____种方式解决纠纷。
1、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经甲、乙、丙三方签字即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丙三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或补充应采取书面形式,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三、补充条款: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丙方(签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经办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电话: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约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本合同签约地点: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三方共同开拓电脑产品市场,推动三方事业的繁荣和发展,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总则
1、“授权代理商”发展的下级经销商称为“授权专卖商”,经乙方对丙方的考察及向甲方的申请,甲方授权丙方为“电脑授权专卖商”,丙方专卖资格授权期为签约之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期满后本协议自动作废。丙方在授权期内有权使用以上名义进行电脑产品合法商业活动。
2、乙方对丙方的销售运作进行规范化管理,及时向丙方供货,并协助丙方在授权区域进行电脑业务的拓展。
3、丙方如实情况填写《电脑授权专卖商注册登记表》,并向甲方提供本年度经过工商部门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法人代表、总经理身份证的复印件。如有变更,应在10天内提交书面变更说明及变更后的相关证件。
4、丙方有权对甲方或乙方的'工作(市场秩序、市场推广、商务、产品质量、客户服务等)作出评价和投诉。
5、丙方有义务提高电脑的市场占有率。在经营活动中须维护和提升甲方及产品的形象,在广告宣传及其它商业活动中,丙方禁止使用“电脑__总(独家)代理”、“电脑__销售中心”等具有排它性文字。
二、销售政策
1、价格:丙方从甲方或乙方的提货价(经销价)统一规定为:甲方制订的经销价,乙方有权从甲方获取经销价。
2、价格秩序:甲乙丙三方有责任共同维护电脑的市场秩序及市场形象。丙方在销售甲方产品时,若违反甲方制定的价格管理制度,扰乱市场,损坏甲方或乙方的利益,甲方与乙方将视情节对丙方进行警告、扣罚违约金、停货、取消专卖资格。电脑的零售让利(含赠品等变相降价)不准超过50元。
3、销售统计:丙方从甲方或乙方购进签约产品,提货量计入乙方销售业绩。丙方每月2日前向甲方填报经过乙方确认证明的上月总提货量,作为甲方向丙方提供市场支持的重要依据。
4、销售奖励:为调动销售积极性,甲方将与乙方协商制定给予丙方的返点基数,返点金额由乙方承担。
5、丙方从乙方提货,运输费用由乙方与丙方协商解决,乙立负责丙方的价格保护、样机政策等相关支持。
三、商务政策(丙方原则上从乙方进货,若的确因为降低运输成本等原因,经乙方同意,丙方可从甲方进货,下列条款仅适用于丙方从甲方直接进货)
1、订货:当丙方向甲方订货时,须填写“电脑订货单”,同时须有乙方的确认。
2、付款;甲方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丙方在提货前将现金或支票交付甲方,或将付款凭证(汇票、电汇)传真给甲方,甲方收到货款之后即安排发货。
3、价格保护;甲方产品价格调整时,由乙方对丙方在调价前4天所进降机型给予价格保护。
4、运输:甲方承担从甲方到丙方所在地到岸价的货物运费,具体运输方式由甲方确定。
四、服务政策
1、乙方负责建立“电脑授权维修中心”,对丙方所售出的电脑产品提供售后维修服务保障。乙方可根据下属“授权专卖商”的实力、销售业绩、所处地域设立“电脑授权维修站”(由甲方客户服务部进行考核授权)
2、乙方负责向丙方及其用户提供电脑产品的技术咨询与指导。
3、丙方在用户购买时,向用户准确宣讲电脑产品的维修服务政策。
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质量。如对乙方的授权服务机构所提供的售后服务不满意,丙方可以向甲方进行投诉。
(以上条款的详细内容见电脑售后服务体系)
五、市场推广政策
1、形象宣传:丙方在进行广告宣传时,不得违反甲方企业标识的使用规定。
2、市场投入:甲方按照市场投入计划,可根据乙方的申请对丙方所在市场进行市场投入,配合丙方开拓当地市场。
3、市场支持:如丙方销售业绩比较突出,乙方可向甲方提出申请,甲方可以提供一定的市场支持,包括定期定量的各类宣传品资源分配,用于电脑的市场推广。
4、经甲方批准的项目执行后,丙方凭批准的申请表、完整的广告宣传正本、宣传活动照片及符合甲方要求的费用发票、相关合同副本向甲方报销,否则甲方有权不予报销。在一个月内不办理报销者,责任由丙方自负。
六、法律效力
1、保密条款:在甲、乙、丙三方合作关系存续期间,必须对有关的保息保密,信息包括产品价格、销售计划、客户清单、财务信息、技术秘密等。未经双方书面许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四方泄密。
2、本协议解释权在甲方。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未尽事宜,由三方协商解决。
甲方:
乙方:
丙方:
签字时间: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学院____系
丙方:_____________学院____系实习学生
为保证学生在“_________”实践教学实习过程中学到与本专业相关的实践工作经验,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基本技术技能,现就本次实习有关事宜,实习单位、院方、实习学生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单位(甲方)责任义务
安排工程技术人员指导学生熟悉与掌握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和房地产开发的具体程序等实践技能,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学生出勤,检查实习日记,并在实习结束时对学生作出实习鉴定。
二、院方(乙方)责任义务
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以免出现意外事故,布置实习任务,定期到实习地点对学生进行指导,及时与实习单位沟通有关学生的实习情况,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三、学生(丙方)责任义务按实习任务书和指导书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实习任务,遵守实习地点或现场的一切规定,服从实习所在单位及其指派的指导教师的领导安排,作息时间与实习单位或实习现场工作人员作息时间一致,交通问题自行解决。如学生无视有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范发生意外事故,后果由学生自负。
四、实习时间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盖章):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
✪ 担保合同的效力和担保的效力 ✪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学校/系)
丙方:_________(学校/系)实习学生
为保证学生在“_________”实践教学实习过程中学到与本专业相关的实践工作经验,提高专业知识水平和基本技术技能,现就本次实习有关事宜,实习单位、院方、实习学生三方达成如下协议:
一、实习单位(甲方)责任义务
安排人员指导学生熟悉与掌握经营管理方面的知识和具体程序等实践技能,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对学生进行安全知识教育,考核学生出勤,检查实习日记,并在实习结束时对学生作出实习鉴定。
二、院方(乙方)责任义务
对学生进行实习安全教育,以免出现意外事故,布置实习任务,定期到实习地点对学生进行指导,及时与实习单位沟通有关学生的实习情况,协调解决实习过程中的实际问题。
三、学生(丙方)责任义务
按实习任务书和指导书的要求,完成相应的实习任务,遵守实习地点或现场的.一切规定,服从实习所在单位及其指派的指导教师的领导安排,作息时间与实习单位或实习现场工作人员作息时间一致,交通问题自行解决。如学生无视有关规定和安全操作规范发生意外事故,后果由学生自负。
四、实习时间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实习单位盖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乙方(院方盖章):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
丙方(学生签字):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签订地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