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定金合同的效力九篇

2025-08-29 14:42:35 担保法定金合同的效力

担保法定金合同的效力

第一篇 担保法定金合同的效力

  一、合同定金条款

  1、合同法第115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2、合同法第116条规定

  当事人既约定违约金,又约定定金的,一方违约时,对方可以选择适用违约金或者定金条款。

  二、定金合同的含义、特征、生效

  1、定金合同定义

  定金合同是合同当事人在订立主合同时,为了保证主合同的履行,签订从合同约定一方当事人预先支付给对方一定数额的货币。

  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收回或者抵作价款,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的一种担保合同。

  2、定金合同特征

  定金合同是合同的一种,它具有合同的特征,同时它又是一种特殊的合同,又具有合同共性以外的特征:

  从属性:作为从合同的定金合同从属性质表现为定金合同的有效以主合同之有效为前提,主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必然无效,而定金合同无效,主合同并不因此无效。

  实践性:定金合同是实践合同,它是以定金的交付为该合同的成立要件。

  要式性: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3、定金合同何时生效

  担保法第90条规定:

  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第二篇 担保法定金合同的效力

  合同双方当事人:

  甲 方:_____

  乙 方:_____

  为确保甲、乙双方签订的_____年_____字第_____号合同(以下称主合同)的履行,双方经协商一致,就定金担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依据主合同,甲、乙双方应履行如下义务:

  第二条 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_____日内向乙方交付定金_____元整。

  第三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除非使双方协商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第四条 甲方履行主合同义务后,乙方应返还定金或以该定金冲抵甲方应付乙方款项。

  第五条 甲方不履行主合同,无权要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主合同,应当双倍返还定金。定金罚则的执行,不影响任何一方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六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章自定金交付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篇 担保法定金合同的效力

  今收到的定金(人民币)整,小写 元元,用于购买车牌号,发动机号,车架号 的 轿车一部,剩余购车款在办理完车辆过户手续之后一次性付清。如果因卖方原因,未在天内过户成功,则卖方双倍退还买方定金。如果因买方原因,未在天内过户成功,则此定金不予退还。

  买方: 收款人(卖方):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日 期:日 期:

第四篇 担保法定金合同的效力

  依照法律规定,定金超过总价款的20%部分是无效的。但无论定金条款是否有效,都不影响买卖合同的效力,所以您有权要求房主办理过户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九十条规定:“当事人在定金合同中应当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

  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六条规定“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也就是说本合同定金条款无效的,不影响合同的继续履行,原告在接到银行提前还贷通知的应当及时通知被告,要求被告付款,而截至应诉之日被告都未接到原告要求付款的通知。

  虽然合同中规定了超过30日不履行的,合同自动终止。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九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依照本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第九四条的规定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一、审查主合同的效力

  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无效。定金合同属于担保合同的一种,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因此在签订定金合同时应注意审查主合同是否有效,以保证所签订的定金合同有效。

  二、合同签订时主体

  定金合同签订时的主体应当与主合同的签订主体保持一致,因定金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体不一致,定金合同无法起到担保的性质。

  三、定金合同应当以书面的形式签订

  根据《担保法》第九十条的规定,定金应当以书面形式约定。

  四、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明确的交付期限

  合同当事人应在定金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定期限内交付定金,交付定金的期限就是定金合同的履行期限,因此在约定交付定金的期限时,必须明确、具体。

  五、应当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交付的方式

  定金合同从实际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所以合同当事人应当在定金合同中约定交付定金的方式,比如通过现实的货币支付还是银行支付。如果是以银行支付的方式必须以收到交易凭证视为交付。

  六、定金的数额必须在合同标的额的20%以内约定,超过的部分不受法律保护

  定金合同中定金的具体数额,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若定金的数额约定过高,就有可能使得守约方获得的损害赔偿过分地高于其实际损失额;若约定过低,则起不到担保合同履行的作用。因此,定金的数额应少于合同应给付的款项,其具体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超过部分无效。

  七、明确款项的性质,最好标明“定金”两字,以免发生争议

  如果合同中的款额未明确款项的性质,未写明“定金”字样,双方容易发生争议;如果写成“订金”、“诚意金”、“预付款”、“认购金”等字样,若合同条文又无明显约定表明其具有定金性质,则不具定金效力。

  八、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

  在合同中约定的预付款、违约金和定金不能混淆。并且合同中应约定主合同成立后,定金的使用方式是退回交付定金方还是冲抵主合同应当支付的款项。

  九、违约责任的约定应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执行

  未能订立合同的过错方将承担定金罚则的风险。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十、合同中明确约定合同解除、终止条款

  应明确约定定金合同解除、终止的条款。如没有关于合同解除、终止或提前终止的条款,致使终止合同的条件不明确,将造成签订合同容易,解除合同困难的现状。因此,有关合同解除、终止和提前终止的条款应力求细化、全面。

第五篇 担保法定金合同的效力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市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偿转让实施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就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与受让事宜,本着平等互利、协 商一致的原 则,特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转让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受让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地址:

  第一条

  甲方将位于 的地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为:   国用   第   号),总面积为    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中的    平方米转让给乙方(转让地块位置详见红线图或宗地图)。

  第二条

  转让地块的土地用途为            ,原 土地出让年限为   年,建设年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三条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地块,其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所有权也随之转让给乙方(房屋转让契约另订),并向     市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登记手续。

  第四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年限为甲方出让合同规定的使用年限减去已使用年限的剩余年限。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五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土地使用权转让金每平方米为     元(币种:     )。总金额(大写)

  元(币种:     )。

  第六条

  乙方受让本合同项下的土地使用权时,愿意承担甲方原 出让合同(合同号:    号)及其全部附件和登记文件中所载明的权利义务。

  第七条

  本合同自批准之日起    天内,甲乙双方应按有关规定向市国土局和税务部门及财政部门缴纳有关税费,土地使用权交易服务费由甲乙双方各半承担。

  第八条

  本合同项下地块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后,乙方须严格按照原 出让合同中所规定的土地使用规则进行开发利用,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和规划要求,如需改变须经     市国土局和市规划部门的批准。

  第九条

  甲乙双方须在本合同批准之日起    天内向    市国土局申请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手续,付清全部税费后,换领《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条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另一方支付转让总额     %的违约金,并承担实际损失的赔偿金。

第六篇 担保法定金合同的效力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土地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地块概况

  1.该地块位于:

  2.土地面积为: 平方米(折算为 亩)

  3.土地规划用途:工业用地

  第二条、转让方式

  1.甲方将所购土地转让给乙方作项目使用。

  2.土地的转让价为__________万元/亩[包括级差地租、市政配套费、开发补偿费、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拆迁安置费、青苗补偿费、空中或地下的管线(水、电、通讯等)迁移费和土地管理费],转让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价款:第一期定金,地价款的______%,计人民币:______万元 ,付款时间及条件:双方签订协议书的_______天内支付;第二期,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__________万元,付款时间及条件:在乙方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协议, 取得该土地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后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

  4.该项目由乙方独立运作,盈亏自负。甲方愿意帮助乙方解决有关税费返还及政策协调。

  第三条、违约责任

  1.甲方诚邀乙方参与其_______亩土地的处理事宜,并承诺创造条件让乙方取得该块土地,若乙方未能 取得该地块,甲方愿意双倍返还定金,计_______万元,甲方应在确认乙方不能取得该土块的土地使用权之日起________个工作日内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时支付地价款,应以每日未付部分的万分之二点一作滞纳金支付给甲方。如未能按时付款超过_____个工作日,视同终止履行本协议,并有权处置已付定金。

  3.甲方应对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条、其他

  1.在转让过程中,乙方仅承担应由受让方承担的土地契税和交易费用,其他有关营业税等均由甲方承担。

  2.乙方应依法律、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3.本协议未尽事宜,须经各方协商解决,并签订相应的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矛盾、争议,经协商无效时,提请法院裁决。

  5.本协议经各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6.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第七篇 担保法定金合同的效力

  卖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产签订本意向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第一条乙方同意购买甲方拥有的座落在_的房产,建筑面积为_______平方米,包括房产内装修以及家用电器家具。。

  第二条上述房产的交易价格为:________________总价:________________人民币_____________元整。

  第三条该房目前的产权以及债权状况是:________________目前该房产有抵押贷款,处于正常还贷中。

  第四条甲乙双方经协商约定如下事项:________________

  1、甲乙双方在签订本房屋买卖意向协议的同时,乙方同意向甲方先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元整,甲方同意在收到定金后向乙方出具收款凭证并将该处房产暂时交给乙方代管。

  2、甲乙双方约定于______年______月前就房屋买卖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同时,双方约定可采取以下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

  、签订正式合同后,由甲方将该房产所有权属证明交由乙方,同时将该处房产所有权限委托给乙方并进行公证。乙方一次性将购房款支付给甲方。

  、签订合同后,因甲方房产共有人无法在约定时间内到场导致无法办理相关过户或委托手续,甲方需将房屋所有权属证明材料交与乙方同时约定具体过户或办理全权委托时间,乙方可先期支付给甲方购房款万______元,待该房产所有权属过户或全权委托给乙方后,乙方将剩余房款__________元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3、具体事项由双方协商在正式合同中予以明确。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如甲方违约,甲方应双倍返还乙方所付购房定金,乙方收到甲方退还定金后的三日内将代管的该处房产交还甲方。

  2、在签订正式合同前如乙方违约,乙方前期支付定金甲方不予退还,同时乙方无条件将代管的该处房产在三日内交还甲方。

  本合同一式份。甲方产权人份,乙方份。在履约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

  甲方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第八篇 担保法定金合同的效力

  售方:(简称甲方)马玉杰 身份证号:

  买方:(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承诺共同遵守。

  一、房屋基本情况

  1、甲方自愿将座落在安达市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期1号楼 单元 出售给乙方。

  2、该房屋的基本情况如下:

  房屋性质:住宅 所有权人:马玉杰 面积:81.05平米 楼层:4楼 产权证号: 土地证号:

  二、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的实际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195,000.00元)该房屋属毛坯房,此房屋产权证,在甲方过户给乙方之前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负责,产权证由马玉杰过到李刚名下时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三、房款付款的约定(本条各款项不计利息)

  乙方向甲方的付款约定:

  (1)、乙方于20xx年11月1日向甲方支付该房屋的购房款壹拾玖万元整,此房屋款总计人民币壹拾玖万伍仟元整,剩余伍仟元当此房屋过户完毕时一次性给付甲方。

  (2)、20xx年11月1日甲方将此房屋钥匙交给乙方时,已将所有物业费全部交清,并票据交给乙方。

  (3)此房屋因开发商原因暂时不能将产权证办到乙方名下,所以双方同意到公证处公证所产生费用由甲方负责。违约责任

  1、甲方须保证该房屋权属于无争议,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权属纠纷或债务纠纷,由甲方负责解决,承担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须保证该房屋结构无拆改得到相关管理部门的同意及持有合法、有效证件,若因此影响办理过户手续,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违约责任均由责任方负责。

  3、如甲乙任何一方拒绝履行合同或解除合同,或发生本条款第1、2款违约责任,均由责任方向守约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房屋实际成交价格的25%数额的违约金,并赔偿守约方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

  此合同一式三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公证处备案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甲方身份证号: 乙方身份证号:

  甲方共有人: 乙方联系电话:

  甲方代理人(签字):

  甲方代理人身份证号:

  甲方联系电话:

  甲方代理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第九篇 担保法定金合同的效力

  甲方(卖方):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邮编:

  证件名称:______证号:_____联系电话:____

  乙方(买方):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邮编:________

  证件名称:____证号:____联系电话:_______

  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定购房产事宜,签署本合同。

  第一条乙方定购甲方以下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

  (略)

  (本条描述的该房屋之条件与实际情况不符或不详尽,则以该房屋权属证明或相关法律文书的记载内容为准;选择划“R”,不选择划“T”,以下选择方法以此相同)

  第二条乙方对该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查看了该房屋所有权人(即甲方)及其该房屋的相关手续、和证件,明确知悉该房屋的权属情况,了解并遵守北京市相关管理部门对存量房交易的相关规定,自愿与甲方进行房产交易。

  第三条甲方保证该房屋可进行市场交易,手续齐全;房产无任何权利瑕疵、不受他人合法追索。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共有权人同意;甲方房屋已设立抵押权的,甲方出售该房屋已取得抵押权人的同意;甲方房屋出租的,承租人已放弃对该房屋的优先购买权。甲方向乙方介绍房屋情况,真实、准确,没有任何重大遗漏,不存在影响乙方决定购买该房屋做出判断而未向乙方进行披露的情形或事项。甲方出售该房屋,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及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第四条甲、乙双方约定该房屋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房屋交易所产生的交易税费由□甲方承担、□乙方承担、□双方另行规定(见本同补充约定)。

  第五条甲方同意乙方购房款的支付形式采取□全款支付□商业贷款支付。如乙方贷款购房,预计贷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佰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实际贷款金额以银行批准贷款金额为准,乙方据实际贷款金额自行备齐首付款,以确保甲方如数收齐房款。

  第六条乙方在签署本合同时,向甲方支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拾万仟佰拾**元整(小写¥**元),甲方收到乙方交付购房定金后,向乙方出据收款凭证,以作为本定金合同生效依据。

  第七条甲、乙双方商定,自本定金合同签署之日起______日内,甲、乙双方签署《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定金条款除另有约定外,所述定金即为本定金合同签署时甲、乙双方收付的定金。

  第八条甲、乙双方约定,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______日内,甲方向乙方交付房屋;在房屋交接日以前,使用房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甲方承担,交付后(含当日)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该房屋专项维修基金随房屋权属一并转移。甲方保证在房屋交付乙方验收前,对房屋原有附属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保持原有状态(除双方在《房屋买卖合同》中另有约定外),并承诺在该房屋所有权转移给乙方**日内,办理完成户口迁出手续。

  第九条在本合同的第七条约定的《房屋买卖合同》签署期限内,甲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要向乙方双倍返还已收取的定金;乙方不遵守本定金合同约定事项,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返还已收取的定金。甲、乙双方须告知对方有效联系地址、固定电话、手机等联系方式以及互留身份证复印件,若任何一方联络地址变更的,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甲、乙双方中的其中一方拒绝履行本定金合同时,另一方要通过快递、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履行本合同,若因受送达方拒收或因联络地址错误无法送达的,则按照付邮日(或邮局邮戳为准)或快递送达回证为准,视作通知方已依本合同给予对方书面通知。

  第十条若甲、乙双方均不拒绝签署《房屋买卖合同》,但又未能在第七条约定的期限内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甲、乙双方约定:对于导致延期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的违约方,按逾期天数支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总房款的万分之支付违约金。如逾期超过日仍不能履约,守约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并按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主张权益。

  第十一条本定金合同内,甲、乙双方未进行约定的事项,且甲、乙双方又不能协商达成一致而导致《房屋买卖合同》不能签署的,甲、乙双方互不追究责任,甲方应在乙方要求返还定金的日内将已收取的定金无息返还乙方,本定金合同终止。

  第十二条为保证本合同与《房屋买卖合同》的一致性,甲乙双方约定,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未在《房屋买卖合同》中体现的,该条款继续有效;本合同所约定的条款事项与《房屋买卖合同》的约定发生冲突的,以《房屋买卖合同》中的约定为准。

  第十三条本合同必须由房屋所有权人与房屋购买人本人签字,如双方本人不能亲自到场签署,则必须通过法律公证形式委托被委托人出面办理,被委托人要当面出据委托公证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下述方式解决:

  □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叁页,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补充约定:(□有补充约定□无补充约定)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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