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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代检察官:监御史

本文《古代检察官:监御史》由www.liuxuequn.com留学群小编搜集整理,欢迎参考。古代检察官:监御史秦朝的巡视监察系统,在中央有御史机关,官员有御史大夫和御史,在地方则有中央派到地方巡视监察的监御史。根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秦统一六国,“分天下为三十六郡,郡置守、尉、监”,这里的“监”即“监御史”的简称,《汉书·百官公卿表》云:“监御史,秦官,掌监郡。”由此可见,秦朝官制中,在地方设有巡行监察官员——监御史。他们由中央委派差遣,巡行地方,负责监察地方郡守、郡尉。秦朝立国时间不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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