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安徽对口高职招生工作已经开始,安徽对口高职报名时间为2013年1月15日至1月18日,报名系统为http://gkbm.ahzsks.cn,考试时间同高考同步在6月7日、8日,安徽对口高职志愿填报在7月7日,具体考试专业科目详见本文。
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
毕业生考试考务管理工作细则
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3〕1号)的要求,为确保2013年全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以下简称对口招生)的顺利实施,特制定本细则。
一、报名工作
1.报名资格
招生对象与条件见《关于印发安徽省201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工作方案的通知》(皖教职成〔2013〕1号)文件。
2.报名时间
2013年1月15日至1月18日。
3.报名办法
2013年我省对口高考报名流程与去年一致,继续采用网上信息填报的模式。报名考试费采取网上银行缴费或通过银行柜台缴费模式。考生在学校所在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指定报名点报名,戏曲表演类的考生在安庆师范学院报名和考试。考生在报名前应认真阅读有关对口招生考试的文件和诚信考试的规定,报名时携带户口本、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学历证书等证明材料,并签订考试诚信承诺书,在报名点统一组织下读取二代居民身份证信息后,由本人登录http://gkbm.ahzsks.cn填报个人基本信息并进行缴费(目前仅支持工商银行网上缴费或柜台缴费,缴费办法见附件15)。
考生网上报名结束后现场采集照片信息并打印考生信息确认表。信息确认表必须由考生本人现场签字确认。各报名点根据考生确认表反馈信息对采集的考生基本信息予以修正。
考试院根据考生网上填报信息和照片信息生成考生号。政策加分、考生评语等信息由各对口招生部门组织通过报名管理后台录入,同时打印体检表、组织考生体检。
考生报名基本信息采集完成后须对所有报考考生资格进行公示,公示内容为考生号、考生姓名、出生年月、报名点、考生类别等信息。公示名单通过报名管理后台联网打印。公示考生资格的同时,各对口招生部门须公布举报电话、举报电子信箱等举报途径。
招生对象与条件、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体格检查、照顾政策、填报志愿的相关要求按照皖教职成〔2013〕1号文件执行。体育与健身类加分的考生须参加我省普通高考政策加分(体育运动类)统一测试,测试办法及时间与普通高考相同。
考生按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普通高校招生报名考试费等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9〕60号)文件核准的标准交纳报名考试费120元/生,考试院按报名考试费60%的比例下拨各市对口招生部门。
二、诚信教育
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要求,考生在参加对口招生报名时,应阅读《考生诚信承诺书》(见附件7),抄写最后两个有下划线的自然段并签字认可,以表明其对考场纪律的知晓、认可、遵守。《承诺书》将作为考生档案的内容之一。
三、考试工作
1.根据省教育厅《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3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皖教高〔2012〕16号)的精神,参加对口招生报名的考生可参加我省部分高职院校自主招生。自主招生具体要求及报名条件见相关院校自主招生简章。被录取考生不再参加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2.考试组织
考试工作由各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育与健身类专业课考试由安徽体育运动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美术类专业课考试由安徽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戏曲表演类专业课考试由安庆师范学院负责组织实施,教育类专业课考试由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负责组织实施。这几个科类专业课考试实施方案由厅职成处另文下发,承办院校应于4月30日前将专业课考试实施方案报省考试院备案。
3.考试科目
2013年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报考类别分为13大类。考试课目均实行“3+X”形式,其中文化课语文、数学、英语三门每科均按150分计算,专业综合课一门按300分计算,总分750分。各类别考试科目见附件1。
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各科命题以教育部2009年新颁布的教学大纲为基本依据,原则上不超出《2013年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考试纲要》的范围。
4.考试时间
全省普通高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时间如下表:
时 间6月7日6月8日
上午9∶00—11∶30
语 文9∶00—11∶30
专业综合课
下午15∶00—17∶00
数 学15∶00—17∶00
英 语
体育与健身类、美术类、戏曲表演类、教育类专业综合课考试时间安排在6月15日—16日进行。请考生按时到相应考点报名考试。
5.制卷、运送、保管工作
(1)保密工作要求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全省对口招生考试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的试题(包括副卷)、答案及评分参考属国家机密级事项。在试卷的印刷、交接、保管过程中,必须有严格的手续和制度,必须做到绝对保密和安全,严防泄密或其它事故发生。
(2)试卷的印刷
由省考试院指定保密印刷厂承担试卷的印制任务。
在制卷过程中,实行封闭管理,所有接触试卷的人员全部入闱,封闭一切书信、电话以及一切可能与外界发生联系的通道。印刷厂必须昼夜24小时安排人员内外值班巡逻。
(3)试卷分装
试卷分学科按每袋30份分装,试卷袋上须注明考试科目、考试时间和试卷份数,印刷厂根据各市提供的各类别所需试卷袋数分学科装袋。分装时必须认真查对,严防出现差错。试卷袋贴上密封条后加盖密封专用章。
(4)试卷的运送
各市对口招生部门安排专人按时到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规范办理交接手续,须派专车运送。车辆要求密封性能、车况良好,三人以上押运,并有公安人员参加。途中要注意防雨、防火、防遗失。运送途中,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不得少于两人,要做到人不离试卷,保持高度的警惕性。除押运人员外,不得带无关人员乘车。
(5)试卷保管
试卷必须存放在市教育局保密室。至试卷运抵各考区起,保密室必须有包括公安人员在内的四人以上24小时值班。值班人员每一小时要对保密室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规范的书面记录。任何情况下,试卷现场值班人员不少于两人。严格履行分发、交接手续,严防泄密。试卷应分类、分学科存放在保险柜中,并贴上标签,注明试卷袋数、科目和考试时间。试卷启用前,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拆封。考点领取试卷时间为每科开考前两小时以内,由两人以上共同领取。对违反纪律或徇私舞弊者,应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依法惩处。
(6)备用卷必须在考点发生特殊情况下,由考点主考请示考区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启用,否则备用卷一律不得拆封。考试结束后,备用卷要随同答卷运回试卷保密室,并经试卷保管人员办理验收手续。
6.考场编排
我省2013年对口高考考场由省考试院根据各市对口招生部门上报数据统一编排。
7.考区、考点的选择与设置
(1)考区设置
考区原则上以市为单位设在市教育局所在地,如因特殊情况确需在县级设立考区的,市对口招生部门须在3月5日前书面报省考试院审批,对口招生考试是普通高考的组成部分,必须按照标准化考点建设的统一要求,实现全程视频监控和网上巡查。
(2)考点的选定
考点应选择有围墙的易于封闭的普通中学(特殊情况报省考试院批准);考点所在地应交通便利,能保证接送试卷车辆不受阻隔;考场的光线与通风条件良好。
考点设置要注意创造适合考生应考的优良环境。考点内要干净、整洁,无闲杂人员,考试期间考点内及周围要暂停基建施工,考场周围五米处,要设立警戒线。
考点大门前要悬挂醒目横幅,张贴带有欢迎鼓励考生考试和警戒舞弊的标语口号。
在考点入口醒目处,要放置宣传板。宣传板上张贴内容必须包括:①《考点示意图》,②《考试科目时间表》,③《主考、副主考职责》,④《监考人员职责》,⑤《考生守则》等。(有关内容见附件4、5、6)
考点必须设置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
(2)考点机构的设置
考试期间,各市教育局对口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考试期间考务管理、考试监督、考场安全保卫、后勤等全面工作。每个考点配备主考一人、副主考两人,考点正副主考由市考试领导小组按规定委聘。考点必须成立“考务组”、“纪检组”、“保卫组”、“后勤组”、“医疗组”,同时要设立“试卷装订验收室”、“广播室”、“茶水供应点”和“车辆停放处”等。
(3)监考人员的选聘
监考人员是考试操作规范化管理工作的主要承担者。考点必须按照下列要求选调监考教师:
①身体健康、作风正派、工作认真、业务熟悉;
②同一考场的监考人员必须来自不同单位;
③有直系亲属参加当年对口招生考试的人员和教师不得监考;
④每个考场配备三名监考教师,其中女同志1—2名;监考人员必须经市教育局审查资格后方可聘用。
⑤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班的任课教师不得担任监考和其他考务工作。
(4)监考人员的培训
市教育局、考点学校应在考前召开监考人员、工作人员会议,进行动员和培训。明确人员分工、职责和任务;学习掌握考试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纪律;进行试卷收发、装订和监考等业务培训;通报上年监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5)考场布置
每个考生要做到单人、单桌、单行。考桌抽屉一律背向学生,考桌前后要整齐,间距要保持在80厘米以上。考场内要保持清洁、卫生,照明用具完好。考场内标语、墙报和黑板报等均应撤除或用白纸覆盖。考场标志必须张贴在紧靠考场正门外侧的墙壁上,标志上写明本考场的座位起止号。
(6)考试程序及考场偶发事件处理办法详见附件8、9。
8.考试实施
(1)开考前
开考前,按规定时间在公安人员协助下将当场考试试卷押运到考点,由各考点考务组长负责清点与签收。清点时注意试卷的数量及种类,要逐袋检查封装是否破损或被启封,袋面标明的科目与本场考试科目是否一致,严防错发试卷。考点工作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到达指定地点,由主考进行点名、校对钟表时间,抽签确定监考考场,明确其他具体要求。严禁监考员、工作人员将各种无线通讯工具带入考场。严格执行附件4、5、8规定的各项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开考前30分钟(第一科为考前40分钟),各考场监考人员二人共同从考务组领取试卷、草稿纸及考试用品等,并认真检查试卷袋是否破损,确认无误后签收并直接到达考场。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进入考场,在《对口招生考试考生签到表》上签名。按座位号对号入座,并将身份证、准考证放在桌面左上角。监考人员宣读《考生守则》和其它考试注意事项,再次提醒考生不得将各种无线通讯工具、电子存储记忆录放设备以及涂改液、修正带(含透明胶带)等规定以外物品带入考场。试卷分发完毕后,监考人员应提醒考生考试试卷的张数和页数,请考生清点;然后,指导考生在试卷规定的地方准确、工整地填上自己的姓名、考生号、座位号等。
(2)考试
考点发出开考信号,监考员甲宣布开始答卷。监考员甲在前台监视、监考员丙在后台监视,监考乙再次逐个认真核对考生试卷上所填写的姓名、考生号、座位号是否正确,考生本人与准考证、身份证上的照片是否一致。如有问题,立即报告主考,按规定程序予以处理。考生一律使用黑(蓝)色字迹的钢笔或签字笔书写,不准使用其他笔答题(试题有明确用笔要求的除外),更不得用其他笔在试卷上涂写,违者试卷作无效论处。字迹要工整、清楚,并要答在试卷规定空白处。
开考15分钟后,考生不得进入考点(考点大门保卫及考场警戒人员协助把关),主监考将本场应考人数、实考人数、缺考等情况如实填入试卷封面考场记录栏目里,并在缺考考生试卷上填写“考生号”和“座位号”,在总分栏内填写“缺考”。
考生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每科目考试结束前30分钟。监考员及时核对离场考生的试卷、草稿纸等,检查无误后将试卷反扣在桌面上。
监考人员对试题内容不作任何解释,但对于试题印刷不清之处所提出的询问,应予当众答复,试题有更正时应及时板书当众公布。主监考员认真做好考场记录,考场记录必须经三位监考员签字方可生效。对考生违规行为应记录其姓名、考生号,违规情况应如实客观地记录。
每科考试结束前15分钟,主监考应当众宣布:“距考试结束还有15分钟”。提醒考生注意答题时间。
考试结束信号停止,主监考宣布考生立即停止答卷,将答卷反扣在桌子上,坐在原位,等监考员收完试卷,清点无误后,考生带好准考证、身份证依次离开考场。监考员将试卷(含缺考试卷)按从小号到大号(小号在上,大号在下)的顺序收集整理好,3人一同送试卷到试卷装订验收室。
(3)装订试卷
试卷装订前要由试卷验收人进行以下几点检查:试卷份数、张数有无短缺(包括缺考试卷);试卷是否按座位号从小到大顺序排列,页码有无颠倒;试卷有无折皱;密封线外有无露出姓名、考生号、座位号。装订后,经检查无误,将密封条贴在试卷密封线上,不准做任何标记。密封后再由另一验收人进行检查。
(4)交接试卷
全部考完后,市教育局对口招生部门要立即将各考点送交的试卷按类别分科整理、清点(标明科目、袋数、考场号)、填写<试卷交接清单>(一式两份)等,用试卷专用袋将试卷密封后派专车、专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送交省阅卷点。交接试卷要严格履行签字手续。
9.考试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
监考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考员职责。对考生在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的处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执行,并认真填写《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违纪考生记录表》、《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违规情况告知书》和《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违纪考生考场情况汇总表》(见附11、12、14)。各市对口招生部门汇总有关材料,并于报送考生答卷时,送阅卷点。《安徽省普通高校对口招生考试违规考生处理决定书》由考试院统一发送。
10.建立值班和报告制度
试卷运抵各考区后,即开始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并将值班人员安排、值班电话、试卷保管等情况报告省考试院值班人员。至试卷运抵阅卷点,完成交接手续后方可结束值班。同时,实行一日一报,有事随时报的报告制度。重大突发事件(试卷失密、泄密,大规模考场舞弊等)必须按规范的要求即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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