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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合同的使用越来越普遍,能够有效约束违约行为。本文为大家整理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的17篇资料,供参考与阅读。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简称甲方):_________
承租方(简称乙方):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甲方将房屋出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甲方房屋事宜,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该房屋座落于_________市(县、区)_________号,该房屋为_________室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门面_________间,建筑面积______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______平方米,装修状况_________。该房屋(□已□未)设定抵押。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乙方保证,在租赁期内未征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规定经有关部门批准前,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交验身份。
(一)甲方应向乙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身份证明。
(二)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及_________等真实有效身份证明。
第四条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计_________年_________个月。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口头)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第五条租金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每月租金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年租金额为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
房屋租金按(□月□季)结算,由乙方在每月(季)的前_________天内交付给甲方。付款方式:_________。
第六条房屋租赁期限内,甲、乙双方保证并承担下列责任:
(一)甲方应承担责任:
1、上述房屋符合出租房屋使用要求;
2、负责对房屋及其附着物的定期检查并承担正常的房屋维修费用。因甲方延误房屋维修而使乙方或第三人遭到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3、如需出卖或抵押上述房地产,甲方将提前_________个月通知乙方。
(二)乙方应承担责任:
1、乙方如需对房屋进行改装或增扩设备时,应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如需转租第三人使用或与第三人互换房屋使用时,必须取得甲方同意;
3、因使用不当或其它人为原因而使房屋或设备损坏的,乙方负责赔偿责任或给予修复。
4、乙方将对甲方正常的房屋检查和维修给予协助。
5、乙方将在租赁期届满时,把房地产交易还给甲方。如需继续承租上述房屋,应提前_________个月与甲方协商,双方另签订合同。
第七条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____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退还乙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约定情形之一的,应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擅自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置新物品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复原状或赔偿损失。
(六)租赁期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_________日通知甲方,并按月租金的_________%支付违约金。
(七)甲方未按约定时间交付该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约定支付租金未达到解除合同条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约定时间返还房屋的,应按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八)其他:_________。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附件)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执_________份,乙方执_________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执_________份。
本合同生效后,双方对合同内容的变更采取书面形式,作为合同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章):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 街道XX路中段大厦501的房屋,面积约平方米,出租给乙方办公使用。现甲乙双方协议如下,以共同遵守执行。
一、承租期限为 年,时间二○一五年 月 日起至二○一 年 月 日止。
二、租赁金额为每月 元,则每年租金 元。本租金为甲方不含税费实收款,租赁税费及房产使用税费,均由乙方负责。
三、付款方式:乙方在起租之日一个月内应将第一年租金付请,今后逐年付款(时间定于每年 月 日)。
四、鉴于乙方为初创企业,需要资金支持,甲方同意将房屋租金融资。如果每年的还租期限届至时乙方不能支付租金的,就得付还甲方房屋租金本金的10%的款项作为甲方融资收益,当年房屋租金免息宽限一年。依次类推。
五、承租期间,如确因使用需要改建及装修,以不得损坏建筑物结构、确保建筑物安全的原则,并征得甲方同意(或请专家安全评估认可),方可实施。若因改建损伤建筑物主体结构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所有建筑物的保养、维修及景观、物业的养护管理概由乙方负责。承租期满,乙方在承租期间所改建、装修及构筑物等不可移动产物,若甲方需要的应予保留,可折价补偿。
六、承租期间使用的水、电、通信及其它需要由甲方办理的相关手续,甲方应当配合,费用由乙方负责。
七、乙方在承租期间应按有关规定及实际需要,保好防火、防盗及人财物的.各项安全工作,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所有责任概由乙方自行承担。若事故造成甲方财产损失的,乙方应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八、甲乙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争取建立长远合作关系的精神,一致同意,如本合同期满,甲方如未考虑自主开发建设;乙方有续租或有新的合作愿望,甲方应作优先考虑,具体事项届时再行协商。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租赁期满,完成全部合同约定事项时自行失效。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另行协议,并同具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1、按照《民法通则》第61条和《合同法》第58条规定,房屋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按照无效合同的处理原则,主要是承租方腾退房屋,租赁房屋恢复到签订合同之前的状态,承租方负责将租赁期间添附物拆除或与出租方协商抵扣租金等。
造成合同无效的过错方还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2、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的租金标准支付房屋占有使用费的,人民法院一般应予支持。
3、当事人请求赔偿因合同无效受到的损失,人民法院依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和本司法解释第九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处理。
(1)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租赁合同无效时,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可由承租人拆除。
(2)因拆除造成房屋毁损的,承租人应当恢复原状。已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出租人同意利用的,可折价归出租人所有;不同意利用的',由双方各自按照导致合同无效的过错分担现值损失。
(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装饰装修或者扩建发生的费用,由承租人负担。出租人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4)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扩建,但双方对扩建费用的处理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二)未办理合法建设手续的,扩建造价费用由双方按照过错分担。
〈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出卖人(甲方):身份证号码:
买受人(乙方):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位于
的房屋(毛坯房,建筑面积 平方米,对应储藏室建筑面积 平方米)以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二、乙方于年 月日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房款人民币 元(大写:人民币 元);甲方应当于收到房款当日将该交易房屋交付乙方。该交易房屋将来若有相关税费等费用发生,合同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甲方应在乙方支付房款时向乙方提供依法取得本房屋的相关证明资料等作为交易依据。待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该交易房屋产权手续。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的所有权(占有、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等全部权利)转让给乙方。甲方应保证乙方对该交易房屋享有完全的居住权以及处分权等权利,并且不得就该房屋再与他人订立协议、合同或作出其他任何方式的处分。
五、房屋买卖合同生效后,乙方享有因交易房屋而产生的一切权
利。若遇政策性拆迁等,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相关事宜,并不得向乙方主张任何费用损失。
六、违约责任
1.甲方应当于收到房款当日将交易房屋交付乙方,否则,每逾期1日按房价总额千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 叁 个月,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全部或部分不能按本合同约定的付款日期履行的,按其欠款部分加付按每日千分之一计算的违约金给甲方。逾期超过三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解约时,甲方应将乙方已付房款扣除违约金后退还。
3.本合同签订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如因重大客观原因导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应按照市场评估价返还乙方房屋价款,并赔偿乙方的房屋装修费用。
4.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如因规划部门、设计部门的原因导致房屋质量和使用功能出现问题,甲方应当通知乙方;如有补偿款发放,甲方应当全额退还乙方。
七、特别约定
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或理由主张合同无效,否则,甲方应返还乙方所支付的全部房款,并赔偿乙方人民币 万元。
八、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依法向买受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
联系电话:
二〇一六年
见证人:
见证人:
日乙方: 联系电话: 二〇一六年 见证人: 见证人: 日 月 月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在审判实践中,能不能确认房屋租赁合同的效力、承租人对房屋进行的装修在租赁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被解除后如何处理以及违章建筑的租赁纠纷如何处理等问题是当前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审理的难点。
合同必须严守,是合同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但是,当事人可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而享有解除权,以便从合同的束缚中解脱出来。
在房屋租赁合同关系中,除当事人约定外,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双方在以下情形下享有合同解除权:
1.承租人的解除权。在租赁房屋具有瑕疵(包括物的瑕疵和权利瑕疵),致使承租人无法使用,或者利益受到重要影响,或者在相当期间内不能进行使用收益的,或者租赁房屋毁损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一条规定: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仅限于物的瑕疵,而且限于物的瑕疵达到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我们认为,对于租赁房屋的瑕疵,不论是物的瑕疵还是权利瑕疵,只要符合《合同法》第九十四条第(四)项规定,承租人可以主张解除合同。对于承租人因租赁房屋存在瑕疵而主张解除合同的,应满足以下要件:(1)承租人的使用收益受到的障碍必须达到严重程度。但是,如果租赁房屋对于承租人有特别利害关系的,则该障碍即使未达到严重程度,也应允许承租人解除合同。 (2)出租人不于催告的期限内进行修缮。但在修缮为不可能或者虽有可能但于承租人已无利益的,则无需催告即可主张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的用语是可以随时解除。但应注意的是,其前提是租赁房屋的瑕疵已达到危及承租人(包括同住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程度。在此种情形下,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房屋存在瑕疵,也不影响其解除合同。这一点与一般的合同解除规则不同,其立法理由在于要绝对保护人的生命与健康。对此条作相反解释,就是,如果租赁房屋的瑕疵不会导致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而该瑕疵在订立合同时即为承租人所知悉的,承租人将不得主张解除合同。
2.出租人的解除权。包括:(1)承租人违反约定方式,或者不依租赁房屋的性质而对租赁房屋进行使用收益的.。《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2)承租人迟延支付租金,经出租人催告,仍不于催告期限内支付租金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七条规定: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或者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不支付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将租赁房屋转租于第三人的。《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3.双方均有的解除权。不定期的房屋租赁合同,双方均可以随时解除合同。《合同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出租人解除合同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承租人。
因房屋租赁合同的解除而发生的纠纷也比较多。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注意:
1.当事人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没有约定的,则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解除房屋租赁合同,否则,将构成违约。
2.合同的解除,并非因符合解除条件而当然发生,而应以有解除权的一方行使为必要。这里需要区分合同的解除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两者的不同。前者是因法定或约定的条件成就而享有形成权,其效力的发生以实际行使解除权为必要;后者则因约定(不可能是法定)条件成就,而当然发生合同消灭的效力。行使解除权,根据《合同法》第九十六条规定,应以通知的方式。但亦不妨碍以诉讼的方式来行使,因为起诉本身可以视为一种通知。
3.要严格把握合同解除的条件。当事人只有在符合约定或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解除合同;在不符合解除条件的情况下,即使发出解除通知,也不能产生合同被解除的法律效力,相反,构成违约。
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中装饰装修的处理,一直是司法审判中的热点和难点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吸收各级人民法院和学术界意见基础上,确立了处理此类纠纷的规则:
1、承租人擅自进行装饰装修,构成侵权,承担侵权责任;
2、承租人经同意装饰装修,区分情况适用不同的处理原则:
一是对附合和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分别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未形成附合的装饰装修物,承租人作为所有权人享有处分权;已形成附合的装
饰装修物区分合同无效、合同有效解除、合同履行期限届满情形,适用不同的处理规则。
二是出租人是否对承租人的装饰装修进行补偿,如何补偿,要区分不同情况:
⑴合同无效时,出租人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进行补偿;不同意利用的,装饰装修的现值损失作为无效合同的损失,由双方按照过错承担;
⑵合同解除时,由导致合同解除的违约方承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在双方均无过错情形下,由双方依照公平原则分担装饰装修残值损失。需要注意的是,合同解除时,如果出租人同意利用承租人装饰装修的,仍需基于不当得利对承租人予以补偿;合同履行期间届满,出租人取得附合装饰装修物无需补偿。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经办人:(签字或盖章)
承租方经办人: (签字或盖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Ь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产品编号名称.品牌型号.售价租价等。
(略)
第二条 租赁期限
测量仪器的租赁期限始 年 月 日,甲方从当日起交付给乙方使用同时乙方支付押金。乙方使用为周期至 年 月 日结束租赁归还给甲方,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在归还日之前一天通知甲方,征得甲方同意后,在不超过规定时间的 12小时内归还仪器。
如因乙方技术不成熟需暂停租赁,则在悬挂期内甲方可给予免费。但悬挂期不得超过7天。
第三条 租金和租金的交纳期限
1、 首次租赁时,乙方在获得租赁仪器之时应向甲方交纳双方确认租赁的仪器押金。押金为租赁仪器销售的价格。在乙方退回租赁仪器时,甲方应在24小时内退还乙方押金。
2、 根据租期的不同,租金也不尽相同。
(1)日租=租金基数x10%
(2)е茏 第一周租金=租金基数x50% 第二周租金=租金基数x30%第三周租金=租金基数x30%………以此类推
(3)г伦 第一月租金=租金基数节能
第二月租金=租金基数x90%
第三月租金=租金基数x80%
第四月、五月、六月租金=租金基数x70%
半年(六个月)以上租金=租金基数x50%………以此类推
4、甲乙双方按合同规定的租赁期间结算租赁费用,日租日结、周租周末结、月租月末结。如乙方不能按期承付租金,甲方则按逾期租金总额每天加收千分之三的'罚金
第四条 租赁期间租赁仪器的维修保养
1、甲乙双方确认租赁关系之时,双方应对仪器的质量、成色共同确认。租赁仪器由甲方移交给乙方之时起,甲方负责正常的维修保养及普通故障的排除。
2、因乙方使用不当,导致租赁仪器硬件出现故障或受损无法使用。б曳讲坏米孕胁鸹维修,应返还甲方维修,费用由乙方支付。
第五条 出租方与承租方的变更
1、在租赁期间,甲方如将出租仪器所有权转移给第三方。应通知乙方,征求乙方同意后可用相同性能的仪器代替出租。但甲、乙双方应对价格进行再次确认并订立新的合同。
2、在租赁期间,乙方可随时终止租赁。缴纳的租金以实际使用时间所属期间支付给甲方。例如:乙方与甲方最初订立合同,租期为两月。但乙方使用五周后由其自身原因要求结束合同,则结算时乙方需支付一月又一周租金。
3、乙方申请转换租期类型时,应在租期到来前五天通知甲方Ъ滓宜方应订立新合同。租赁费用按新确认的租赁期限确认。如乙方要求废除前期合同,订立新合同时涵盖前合同。则应向甲方支付租金基数10%的违约金,以弥补甲方丧失的机会成本。Ю如:乙方与甲方前期订立合同中的租期为二天,二天结束乙方要求进行周租,则甲乙双方重新订立合同。双方确认即生效,如乙方要求周租。并将前两天计入在内,则乙方除支付周租费用外还应支付该租金基,10%给甲方作为违约金。
4、乙方享有仪器的使用权,但不得转让或作为财产抵押。未经甲方同意亦不得在设备上增加或拆除任何部件。
5、由于乙方的需求改变,不再租赁而要购买所租赁的仪器。由乙方向甲方申请则可以押金充抵仪器款,甲方退回前期乙方租赁费用的50%。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вΦ背械<绦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2、 甲乙双方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3、 乙方未支付租赁费,甲方可以要求其支付租赁费或从押金中扣除。
4、 甲乙双方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О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 乙方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向甲方给付押金作为债权的担保。乙方履行债务后,押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6、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7、 甲乙双方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甲乙双方一方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方式
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或到当地仲裁机关申请仲裁,仍不能解决时可诉之于法。
第八条 本合同在规定的租赁期届满前日内双方如愿意延长租赁期。
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合同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贰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
出租方: (盖公章)
承租方:(盖公章)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日期:
〈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鉴于出租人(下称“甲方”)与承租人(下称“乙方”)就租赁位于房屋于年月日签订了《房屋租赁合同》,租期年。
现承租人由于其自身的原因,要求终止该《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1、乙方确认其终止《房屋租赁合同》系违约行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甲方的损失;
2、甲乙双方根据《房屋租赁合同》13。(a)的规定,协商一致解除该《房屋租赁合同》;
3、乙方对租赁房屋的修缮、装修、装饰等物品的所有权转移给甲方;
4、本协议签署后,乙方对租赁房屋内的`任何物品放弃主张任何权利;
5、甲乙双方确认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无债权债务纠纷,也不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产生债权债务纠纷;
6、电卡及有线电视卡已经交还给乙方;
7、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8、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方一份;
9、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协商不成的,按照原《房屋租赁合同》中相关条款处理。
(本页为盖章签字页)
甲方(签字):
乙方(盖章):
委托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签订时间: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身份证:
承租方(乙方): 身份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 基本情况
该房屋坐落于临沂市北城新区沂龙湾一期曦园。 该房屋为住房,室内无其他基本设施,乙方作幼儿园使用。甲方仅提供现状房屋,不负责乙方在经营办园以及使用过程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二、 权属状况
甲方对该房屋享有所有权。
三、 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幼儿园。
四、 房屋改善
甲方允许乙方对该房屋进行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装修装饰或添臵新物的范围是:室内幼儿园必须的设施。
五、 租赁期限
(一)房屋租赁期自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计 年 。
(二)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该房屋。乙方有意继续承租的,应提前1年向甲方提出续租要求,征得同意后甲乙双方重新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如乙方继续租赁房屋甲方未提出异议的,本合同继续有效。
六、 租金
合同有效期内,房屋租金按年计算,每年 月支付下一年租金
建筑面积(约): 140 m;
年租金(元): 35000 元; 2
租金支付方式:乙方应当及时按照约定向甲方支付租金。款项交割以甲方向乙方开具收款凭证或发票为准。
七、 房屋租赁保证金
(一)甲方交付该房屋时,乙方支付房屋租赁保证金,金额为 5000 元(大写:伍仟元整)
(二)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房屋租赁保证金应全部如数返还乙方。
八、 其他费用
租赁期内,与该房屋有关各项费用的承担方式为:
乙方承担房屋使用期间的(水费/电费/暖气费/燃气费/电话费/电视收视费/物业管理费/新增幼儿园教育设施费)等相关费用。
九、 房屋的交付与返还交付:
甲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将房屋约定条件交付给乙方。《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经双方交验签字盖章并移交房门钥匙及现状照片后视为交付完成。 返还:租赁期满或合同解除后,乙方应返还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甲乙双方验收认可后在《房屋附属设施、设备清单》上签字盖章。甲乙双方应结清各自承担的费用。(乙方添臵的可动独立设备用品由其自行收回,而对于乙方装饰、装修的部分,具体处理方法为乙方放弃收回归甲方所有)。
十、 房屋及附属设施的维护
(一) 租赁开始后,乙方正常使用的前提下,甲方应保障该房屋主体结构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乙方发现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有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
(二) 乙方对幼儿园管理、教育疏忽出现的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安全及修复责任。乙方人员在使用过程中损坏的房屋设施,由乙方承担维修费用。
(三) 乙方不得改变房屋的主体结构、承重结构、水路、电路、天然气及暖气管道,如有改动,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并追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对于乙方的装修、改善和增设的其他设施甲方不承担维修的义务。
(四) 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如乙方拒不承担赔偿责任的,甲方可代为维修或购置新物,费用由乙方承担,因拖期维修造成乙方人员安全事故的,甲方不承担责任。
(五) 对于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不承担责任。
(六) 属于易损部件的,如水嘴、灯泡、开关、下水道堵塞等,甲方不承担维修责任。
(七) 在保修期内,甲方每半年进行一次房屋状况查验,发现问题,当场书面通知乙方,乙方确保配合维修,避免安全事故发生。
(八) 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修通知后的 15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需乙方人员搬出房屋超出1日时,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九)经甲方同意,乙方对房屋进行改动的装修装饰,乙方不应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一、 转租
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方可在租赁期内将该房屋部分或全部转租给他人。否则,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已收取租金作为违约金处理。 (二)接受转租方对该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造成损坏的,应有乙方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十二、 所有权变动
租赁期内甲方将该房屋所有权转让给第三人时,应当事前1年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于第三人受让的权利。
十三、 合同的解除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1. 该房屋因城市建设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迁范围的。
2. 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 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合同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的。
2 交付的房屋危及乙方安全或者健康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收回该房屋:
1) 逾期不支付房屋租金10日以上的。
2) 擅自损坏房屋主体结构的。
3) 擅自将该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4) 利用该房屋从事违法活动的。
十四、 违约责任
(一) 甲方有本合同第十四条第三款约定的情形之一的,首年按房租租金的200%赔付,一年后应按幼儿园年收入的200%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二) 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过错责任程度承担赔偿责任
(乙通知甲方维修,甲方书面表示承担维修费用时除外)。
(三) 租赁期内,甲方需提前收回该房屋的或者乙方需提前退租的,应提前 1年通知对方,将已收取的租金余额以及保证金全额退还乙方。
(四) 其他:提前收回房屋与提前退租,自对方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清算,90日内交房,按以上合同条款约定,视为合同到期方式处理。本协议履行之日起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五年内提出退租,保证金不退还。
十五、 无权代理
由甲方代理人代为签订本合同并办理相关事宜的,甲方代理人和乙方代理人应在甲方开具的授权委托书或出租代理合同的授权范围内确定本合同具体条款,甲方代理人超越代理权或代理权终止后的代理行为,未经甲方书面追认的,对甲方不发生法律效力。
十六、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双方均可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七、 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叁份,其中甲方执壹 份,乙方执 壹 份,房屋租赁管理行政机关备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签章: 承租方(乙方)签章: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电话号码: 电话号码: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山东省临沂市北城新区
〈9〉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承租方)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础上,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租房地点:
甲方同意把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的房屋租给乙方,并保证该房的合法出租性。
二、房屋用途:
乙方所租房屋仅为_____使用;不得进行任何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三、租期:
自21__年__月__日起至21__年__月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将房屋归回甲方。
四、租金:
每月_______元人民币,租房保证金______元人民币,相当于___个月租金。
五、付款方式:
1、乙方每__个月支付一次,第一次租金及保证金在签定本合同时支付,以后租金按规定的付款期限提前___天将下期房款支付给甲方;
2、甲方在收到第一次租金当日将乙方能正常居住的卡、证、钥匙等交给乙方。
基本费用:乙方承担下列在租赁时所发生费用:水费□电费□电话费□网络费□煤气费□有线电视月租费□物业管理费□其它费用(如有见补充各项)
六、租房保证金:
存放于甲方作为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主要用于对合同期满终止时,甲方对乙方在租赁期内发生的基本费用:包括房租、房内物品损坏、短缺等扣除清算后一次性不计利息退回乙方。
七、甲方义务:
1、甲方必须保证该房屋的结构和设施均能正常使用;
2、室内外正常维修由甲方负责;
3、甲方在租赁期内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否则算作违约处理。
八、乙方义务:
1、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租金、保证金及其它费用;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把该房的部分或全部转租他人;
3、本合同终止时,需对甲方提供的设施进行清点、检查移交,如有损坏、短缺应照值或酌情赔偿;
4、乙方如因使用不当损坏房屋及设施的`,应负责修复原状或予以经济赔偿。若水、电、煤气等使用不当或人为造成的人身伤亡和意外事故,与房东无关,后果自负。(乙方搬家临走前必须把卫生搞好,否则扣除卫生清理费______元)
九、违约处理:
1、如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房屋,没收剩余房款,如不足低过甲方损失,乙方应予以赔偿;
2、如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七条,应按照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3、如甲方擅自提前终止合同,应按一个月租金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并退回剩余房款及保证金;
4、如乙方因非房屋问题中途退房,须按一个月房租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甲方退回剩余租金及保证金,否则,没收剩余房租金及保证金。
5、如乙方租赁期已超过,乙方既不续签本合同也不退房,甲方对该房有权作出处理,后果由乙方自负。
十、补充条款:
(明细清单)水表读数_____度,煤气表读数_____度,电表总读数_____度,峰_____度,谷_____度。防盗门钥匙_____把,电子门钥匙_____把,车库钥匙_____把。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作了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如因洪水、地震、火灾、拆迁和法律法规政府政策变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本协议不能全面履行,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租金按实际租赁时间计算,多退少补。
十三、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_
电话号码: ________________电话号码:________________
签约时间: ________________
〈10〉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就以下楼房租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县华北物流A区701室的自有房屋租赁给乙方,面积为400平米。
二、租赁期限为:叁年,自20__年7月1日起至20__年6月30日止。
三、房屋年租金为:肆万陆仟元(¥46000.00元)整。以后年租金调整期按市场及周边商业房涨幅点计算,同等价位乙方有优先租赁权。如乙方无能力继续承租,甲方不赔偿任何损失。交付租金后,无论任何原因不能经营租金不退,装修等任何损失甲方不与赔偿。
四、租金交付方式:一次性交清(以收据为准)。下年租金提前一个月交付。如乙方不按时交付租金,甲方有权另行对外出租。
五、甲方保证对房屋享有所有权,保证房屋不存在权属争议及其他纠纷。
六、乙方承租后需向甲方交纳房屋保证金壹万元整,乙方不再继续承租本楼房时,如主体、地面、台阶等无损坏(除正常磨损外),甲方一次性全额退还此保证金。
七、租赁期满后,乙方迁出本场。乙方如要求续租,需在租赁期满一个月前通知甲方,到期后如果甲方继续出租此房,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权,如因乙方原因不能继续承租时,甲方不承担乙方一切装修损失。
八、甲方提供的楼房必须能够保证乙方正常经营,甲方不得以各种理由干扰乙方自主经营。
九、甲方保证此房主体结构使用安全,该房屋主体结构维修由甲方负责(水、电、暖、门窗及内部装修除外)。如因乙方使用不当而造成的损坏由乙方负责修复。
十、乙方在租赁期间要合法经营,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所禁止的产品,如因违法经营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十一、乙方在租赁期间自行承担水、电、暖等费用,并依法纳税及经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含房屋租赁税)。
十二、由于不可抗力或其它不能归责于乙方的原因造成的出租房屋损失,乙方不负任何责任,乙方可以暂停支付损失期内租金,直到出租房屋被修复或达到乙方能够正常使用,因不可抗力造成的乙方的一切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如因乙方造成的楼房损毁由乙方赔偿损失,乙方有责任做好安全四防,如发生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法律责任及赔偿甲方损失。
十三、租赁期间,甲方有权依照法律程序转让该房屋的所有权,转让后,本合同由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继续履行此合同。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甲方出售此房需提前一个月通知乙方。如遇城市改造、拆迁等特殊情况时,甲方享有一切补偿权。双方因此终止租赁合同,乙方无偿搬出,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租金。
十四、乙方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甲方不负担任何责任。乙方经甲方同意可以转租此楼房,租金等一切事项仍执行本合同。
十五、任何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违约方应按照本合同当年租金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十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一致的可制订补充协议,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十七、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基于平等自愿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及相关法律规定的基础上,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房屋的坐落,面积,装修,设施情况
1﹑甲方出租给乙方的房屋位于______
2﹑出租面积共___平方米(建筑面积/使用面积/套内面积)。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房产证(或出具有出租权的有效证明)、身份证明(营业执照)等文件,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等文件。双方验证后可复印对方文件备存。所有文件仅供本次租赁使用。
第三条:租赁的期限,用途
1﹑该房屋的租赁期为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租赁期满,乙方要求续租的须在租赁期满前个月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房屋仅作使用。且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存放污染环境、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按国家环保、卫生、安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的损失有乙方承担责任。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
1、该房屋租金每月每平米为人民币___元。月租金总额___元(大写:万仟佰拾圆整。)
2、房屋租金支付方式:每月号前现金/转账支付。
第五条:租赁保证金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向甲方支付租赁保证金,保证金额___元。
2、租赁期间乙方有任何违约行为保证金不再归还;租赁期满,若乙方未拖欠房租及相关费用,且该房屋经甲方验收确认无毁损后甲方向乙方不计利息的归还租赁保证金,反之甲方可以从保证金中扣除应交款项作为赔偿金。
第六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承担
1、甲方应承担费用: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缴纳。
2、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1)房屋租金
(2)水电费
(3)物业管理费(包括市场内的卫生环境以及路面的维护)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正常的房屋重大修缮费用由甲方承担;日常的房屋维修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臵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
1、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
2、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3、租赁期间,甲方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的房屋不符合约定的条件,且严重影响使用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4、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出租房屋: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转租,转借,或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
(3)损害房屋,在甲方提出合理的修缮期间内仍未修复的。
(3)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险物品或进行违法活动。
(4)拖欠房租累计日以上。
(5)不服从物业管理,直接干扰停车场正常工作秩序的。
5、租赁期满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按年度须向对方交纳年度租金的_____%作为违约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权按月租金的____%向乙方加收滞纳金。第十一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己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2、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月计算,多退少补。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1、经营责任:乙方是一个独立经营物流业务的主体,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发生的一切经济和法律纠纷,由乙方负责,和甲方无关,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广告牌:乙方安装广告牌,门头字应统一规格,在不影响甲方整体形象及左邻右舍权益的前提下,并征得甲方同意后乙方方可实施安装。
3、租赁期间,发生火灾、盗窃、抢劫等意外事件给乙方或者第三方造成的损失,甲方概不负责。
4、乙方在租赁期间须严格遵守国家关于消防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所发生的消防和安全生产事故,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交还房屋时不得留存物品,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臵。
6、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日内向对方主张。
第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及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协商不成的,应依法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_____;位于第____层,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任改变房屋用途。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
租赁期租金:每月_____元,乙方先期交纳_____个月租金共计_____元。后续房租每_____月交一次。
第五条:押金
签订本正式租赁合同当日内,乙方须付甲方押金,相当于_____个月租金,共__________元。
第六条:付款方式
甲方有权在前次房租到期前_____天获取下一次应交租金。
第七条:维修养护责任
租户应履行甲方与物业公司签署的“物业管理协议”“业主临时公约”中的各项规定,甲方对乙方的交费情况有监督及知情权。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八条:关于装修和改变房屋结构的约定
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先征得甲方同意,投资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原状恢复或向甲方交纳恢复工程所需费用。
第九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水、电费(入住时水____吨,电____度);在租赁期,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未列出项目但与使用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均由乙方支付。
第十条:租赁期满
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房屋退还甲方。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则须提前____个月书面向甲方提出,如同意继续租赁,双方需续签租赁合同。
第十一条:因乙方责任终止合同的约定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并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1.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的;
2.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结构或改变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计达____个月;
5.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6.故意损坏承租房屋的;
第十二条:提前终止合同
甲乙双方如有特殊情况停止租赁必须在___天之前通知对方,否则视为违约,对方有权不退定金。
第十三条:合同份数
本合同连同附件共___页,一式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留物业备案,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1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租仓场所:
2、租赁期限为___年,租期满后再另订起合同。
3、租金仓库租金按___元/吨/天计算。
4、租赁期间:免堆场费天,超期堆存费按合同所订___元/号/天计算封顶,甲方还要开出一般的地税仓储费发票给乙方作为单位报帐使用的一般发票。
5、转堆费。从原买转入堆场的费用进来的是甲方负责,出去的是乙方负责,每吨___元(由乙方负责)。
6、费用结算办法:每年结算一次,每月___号把上月要收的所有费用传给甲方。甲方核对无异议后,每月___日前把款打到乙方公司帐上,每月___日后乙方未及时付款,甲方可对乙方停止出货。
7、货物验收,负责保管好乙方的货物,保证数量完整(正常损耗除外)。
8、甲方仓库提供一切过磅进出的过磅单据,免过磅费用。(包括铲车费和堆高费等)。
9、违约责任:甲方在合同期末满终止所订立的合同,要赔偿乙方的一切经济损失之外,还要按本公司的注册资金的赔偿给公司。
A、甲方的责任:
1、甲方必须对入库产品认真验收,并出具正式入库单证,传真至乙方。
2、甲方不得擅自放货给任何单位和个人或转移乙方的货物到其他未经乙方同意的存储场所,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全部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使用运输工具装运时须注意存放货物安全,由甲方运输工具撞坏或由甲方操作不合理而产生的货物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货物负妥善保管的责任,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污染、损坏、水湿的,甲方负责赔偿全部经济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5、由甲方负责发运的货物,不按期发货,赔偿存货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6、甲方有责任每月月底进行定期盘点,将盘点报表传真至乙方。
B、乙方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乙方需要入库的产品,乙方需提前5-7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提前安排接收工作。
如违约合同规定时,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对方货物价值的市场价格(比如:甲方违反,损失部分甲方需按乙方货物市场销售售价全部赔偿给乙方。
本协议自___年___月___日生效,有效期1年。传真件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单位盖章:单位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行:账号:
签定日期:签定日期:
〈1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xxxxx)
立房地产买卖合同人
卖售人(甲方):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 甲乙双方___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受让甲方自有房屋及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以下简称房地产),房地产具体状况如下:
(一)甲方依法取得的房地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房地产座落:_________________室号(部位:______),房屋类型:______结构:_______
(三)房屋建筑面积:_______平方米,另有地下附属面积:___平方米,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_____平方米。
(四)房屋平面图和房地产四至范围见(附件一)。
(五)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所有权为_____;国有土地使用权以____方式获得。
(六)随房屋同时转让的设备(非房屋附属设备)及装饰情况见附件二。
(七)甲方转让房地产的相关关系(包括抵押、相邻、租赁等其他关系)见附件五。
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房地产权属状况、设备、装饰情况和相关关系,乙方对甲方上述转让的房地产具体状况充分了解,自愿买受该房地产。
第二条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上述房地产转让价款共计人民币为__________元, (大写):________________
乙方的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由甲、乙双方在付款协议(附件三)中约定明确。乙方交付房价款后,甲方应开具符合税务规定的收款凭证。
第三条 甲方转让房地产时,土地使用权按下列第_____款办理。
(一)该房屋占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使用年限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__年___月___日止。甲方将上述房地产转让给乙方后,出让合同载明的权利、义务一并转移给乙方。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乙方应当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并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 甲、乙双方同意,甲方于____年___月___日前腾出该房屋并通知乙方进行验收交接。乙方应在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对房屋及其装饰、设备情况进行查验。查验后_________________为房屋转移占有的标志。
第五条 甲方承诺,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该房屋验收交接期间,凡已纳入本合同附件二的各项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被损坏或被拆除的,应按被损坏或被拆除的房屋装饰及附属设施_____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六条 甲、乙双方确认,在_____年___月之前,____________向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办理转让过户手续。
上述房地产权利转移日期以__________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该房地产转让过户申请之日为准。
甲方承诺,在乙方或者委托他人办理转让过户时,积极给予协助。由于甲方故意拖延或者不及时提供相关材料的,乙方按本合同第十条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后,甲乙双方或其中一方均有权向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预告登记。
第七条 上述房地产风险责任自该房地产________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八条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双方应按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缴纳税、费。
在上述房地产转移占有前未支付的`物业管理费、水、电、燃气、通信费等其他费用,按本合同附件四约定支付。
第九条 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付款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的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乙方逾期未付款,甲方应书面催告乙方,自收到甲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内,乙方仍未付款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乙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内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即行解除。甲方可从乙方已付款中扣除乙方应向甲方支付逾期未付款___%的违约金,余款返还给乙方,已付款不足违约金部分,乙方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起___日内向甲方支付。若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实际经济损失超过乙方应支付的违约金时,实际经济损失与违约金的差额应由乙方据实赔偿。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条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约定期限交接房地产的,甲、乙双方同意按下列第___款内容处理。
(一)每逾期一日,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已收款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二)甲方逾期未交付房地产,乙方应书面催告甲方,自收到乙方书面催告之日起的___日内,甲方仍未交付房地产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书面通知甲方,自收到通知之日起的___日
〈1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20075493401)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
注册地址:营业执照注册号: 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机构: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注册号:机构代码证: 法定代表人:
买受人:
证件类型:
国籍:联系电话: 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联系地址: 共有情况:
代理人:
国籍: 联系电话: 代表人联系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一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项目建设依据
出卖人以 方式取得位于 ,编号为 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
亩,土地使用起始日期为,其中非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 ,商业用地终止日期为 。 1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项目名称 。该项目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为 号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 ,规划用途为 ,施工许可证号为。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长沙市房屋产权管理局,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 。
买受人购买的房屋为现房,房屋所有权证号为 。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 [幢][层] 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属结构,该幢房屋建筑层数地上 层,地下 层。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套内建筑
面积 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第四条 计价方式及付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列第 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位为(元,总金额( 元) 。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每平方米总金额元 。
3元) 。
2
第五条 预售款监管
该商品房的预售款监管机构: ,预收款监管账户名称为,账号为 。预售款应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管使用。
买受人应当按合同约定如期足额将房价款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帐户。买受人采用现金直接支付给出卖人房价款的,出卖人收到款项后应及时缴入上列预售款监管帐帐户。
第六条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买受人按下列第 种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合同签订之日一次性支付。
2、银行按揭付款
首付款(含定金)元于支付,剩余房款壹拾伍万采用银行按揭方式支付。
因买受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出卖人同意买受人在 日内,以自有资金或其他方式支付,并不承担本合同第七条约定的违约责任。
因出卖人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受人可以选择以下第 种方式:
(1) 合同继续履行,具体付款方式和付款期限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
(2) 买受人权解除本合同。
因非归责于双方的原因,导致买受人未能获得贷款或获得贷款少于申请贷款数额的,买卖双方应就具体付款方式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 3
的,买受人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但应书面通知出卖人,出卖人应当在收到 买受人书面通知日内将房价款(包括利息,利息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全部退还给买受人。
3、其他方式
首付款(含定金) 元于本合同签订之日支付。合同签订之后三十日内应付元,剩余房款的'支付。
第七条 买受人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买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按下列第种方式处理:
1.按逾期时间,分别处理(不作累加)
(1) 逾期在日之内,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 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 逾期超过人按累计应付款的 %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买受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卖人同意,合同继续履行,自本合同规定的应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实际全额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万分之 (该比率应不小于第(1)项中的比率)的违约金。
本条中的逾期应付款指依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到期应付款与该期实际已付款的差额;采取分期付款的,按相应的分期应付款与该期的实际已付款的差额确定。
2. 。
第八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面积)为依照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4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 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 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提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登记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 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2.双方自行约定: 。
第九条 房屋室内层高及差异处理方式
买受人所购房屋的室内层高为 米,若房屋实际交付时室内层高低于该约定,双方同意按如下方式处理:
本合同所述房屋室内层高是指上下两层楼面或楼面与地面之间的垂直距离。
〈1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宜,经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房屋
甲方自愿将坐落于 房屋出售给乙方,房屋所有权证证号为:__________ ,共有权证号:__________ ,产权面积为:__________ 平方米,使用性质为:__________ ,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 ,乙方对该房屋充分了解后愿意购买。该房屋转让时所占有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让。
二、转让价格
经过甲、乙双方议定,上述房屋转让成交价为________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小写)________ 元(含经济适用住房补贴 ________万元整,《长沙市经济适用住房货币补贴发放凭证》编号: )。
三、税费缴纳
甲、乙双方约定在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过程中所缴纳的税费由 承担。
四、付款方式
双方约定,房屋所有权转移的全额价款按下列第 种方式付款。
1、一次性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
(1)第一期
(2)第二期
(3)第三期
3、银行按揭付款
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支付首期房款人民币 元,余款 元在 日内由买方向银行申请以按揭方式付清,如未能付清,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五、交付
甲乙双方应于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完成之日起 日内将转让房屋交付给乙方,并将与转让房屋有关的权利凭证同时交付。甲方保证所转让的房屋权属明晰,没有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的法律保障。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甲方承担。
六、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依本合同的约定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买卖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尽量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八、合同的保存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长沙市房屋产权登记机构存档一份。
九、补充条款
甲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乙 方(签章):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17〉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
(合同编号: )
合同双方当事人:
出卖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业资质证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注册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人】【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_
【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国籍: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部分条文是确认买卖双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
本条款提示点:
1、出卖人的主体资格
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将房地产开发企业分为专营开发企业和兼营开发企业,但无论是哪种类型,都需要具备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颁布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不具备开发资质或开发资质已被取缔的企业不能作为出卖人与相对的客户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违者订立的合同无效。
2、买受人的主体资格
(1)凡具备民事权利能力的法人和自然人均可作为买受人,
(2)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方可作为签约人订立合同,
A、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已满16周岁且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除外);
B、精神病人或间隙性精神病人在精神病发作期间订立的合同须经其监护人追认方可生效,
(3)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的购房行为应当由其监护人作为法定代理人代为签约,
(4)夫妻关系存续期间,除夫妻双方另有约定,无论以夫或妻的名义购买房屋,该房屋所有权一般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3、出卖人委托代理机构
近年来,开发商委托代理公司进行房屋销售的比例日益增加。在这种情形下,应当将代理机构的名称列入本合同,并如实填写。这样,既明确体现和保障了开发商、代理商之间的委托代理合同关系,也保障了购房人的签约知情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受人和出卖人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买卖商品房达成如下协议:
出卖人以______方式取得位于_______、编号为___________的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为________________。
该地块土地面积为___________,规划用途为___________,土地使用年限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出卖人经批准,在上述地块上建设商品房,【现定名】【暂定名】___________。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施工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出卖人拥有项目的取得和开发建设等前期手续告知义务的内容,目的是为保障买受人知情权。
本条款的提示点:
1、开发商土地取得方式
一般情形下,开发商取得土地的'方式为受让国家出让的土地(出让)或转让受得他人已缴纳土地出让金的土地(转让)。特殊情形下方可获得国家得无偿划拨地(划拨),如开发商开发建设规划范畴内得经济使用住房。
未变更土地性质得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非用于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得划拨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工业用地出让地不能用作房地产开发。
2、土地使用年限
根据我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第十二条的规定:“土地使用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规定:(一)居住用地70年;(二)工业用地50 年;(三)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四)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五)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需要注意的是,该使用年限起始于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确定之日,而不是买受人订立购房合同之日;经济使用住房因其土地系划拨地,故不存在使用年限的问题。
3、商品房项目的名称无论是现定名还是暂定名,必须与商品发预售许可证或其他相关证件的描述一致。
4、开发商必须拥有《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方可申请商品房预售资格。因此,购房者在签订合同之前除了知悉本条所列的[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号]、[土地使用权划拨批准文件号]、[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批准文件号]外,更有必要查阅开发商持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着重审查两点:一是看开发商是否已经足额支付土地出让金(未缴纳完毕土地出让金的开发商一般持有《临时国有土地使用证》而非《国有土地使用证》);二是看开发商是否已将土地办理抵押贷款(以土地作为抵押物办理贷款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上往往作备案登记)。
第二条 商品房销售依据。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为【现房】【预售商品房】。预售商品房批准机关为___________,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商品房销售的描述。
本条款提示点:
1、期房与现房的比较
期房即预售商品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时不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房地产开发商从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始至取得房地产权证大产证为止,所出售的商品房为期房。现房指消费者在购买时具备即买即可入住的商品房,即开发商已办妥所售的商品房的大产证的商品房,消费者在签约后立即可以办理入住并取得分户权证。
期房相对于现房,具有下列特点:
优势:(1)期房一般较现房便宜;
(2)期房的选择空间较现房大;
(3)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发展,新楼盘品质较旧盘有明显提升。
劣势:具备延期交付、品质变差、权证不能按期交付等法律风险。
2、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法律效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
3、商品房销售的其他依据
一般来说,开发商除获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外,还应具备下列证件:《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即俗称的“五证齐全,方可预售”。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预售许可证有按栋编号发放、按批号编号发放等形式,购房人在购房时应“对号入座”,提高自身风险防范能力。
第三条 买受人所购商品房的基本情况。
买受人购买的商品房(以下简称该商品房,其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一,房号以附件一上表示为准)为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项目中的:
第___________【幢】【座】___________【单元】【层】___________号房。该商品房的用途为___________,属___________结构,层高为___________,建筑层数地上___________层,地下 ___________层。
该商品房阳台是【封闭式】【非封闭式】。
该商品房【合同约定】【产权登记】建筑面积共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套内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___________平方米(有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构成说明见附件二)。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释义]本条是对合同标的物的详细描述
本条款提示点:
本条涉及到若干建筑专业术语及建筑规范,购房人在购房时应更加切实注意。
1、商品房的用途与房屋结构
这两项对于开发商而言,是其确定工程建设成本的关键点,专业办公用写字楼的工程建设成本一般比砖混结构建筑物建筑成本高出数倍。因此,购房人在选购房屋时应当加以落实。
商品房的用途主要有居住、办公、商品、商住、停车等种类,其用途一经确定,合同双方不履行法律手续不得擅自变更。房屋结构主要有砖混、框架、钢混等几种,不同结构的房屋其使用功能和耐用程度各异。
2、层高≠净高
层高指一层地面至上一层地面的距离,净高则是指地面至天花板的距离,净高=层高-楼板厚度。
购房人在选择预售商品房时应考虑上述两者之间的差异。
3、阳台
阳台的封闭与否对计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至关重要,根据现行《建筑面积计算规划》的规定,封闭阳台按全面积计算使用面积,而敞开式阳台则按全面积的一半计算使用面积。
4、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及使用面积之间的联系。
该套商品房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套内强体面积+阳台面积
第四条 计价方式与价款。
出卖人与买受人约定按下述第___________种方式计算该商品房价款:
1、按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2、按套内建筑面积计算,该商品房单价为(___________币)每平方米__________元,总金额(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元整。
3、按套(单元)计算,该商品房总价款为(__________币)_____千_____百_____拾_____万_____千_____百____拾______元整。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释义]本条是关于商品房计价方式与价款的约定。
本条款提示点:
1、计价方式的改革
多年来,我国一直采用按照建筑面积计价的方式销售商品房,但该种计价方式却存在着诸多弊病,集中体现在总的公用建筑面积难以确定,公用建筑面积计算分摊复杂,开发商非善意误算等。随着房地产经济的活跃与发展,我国北京等地区已经推行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相信不久的将来,按套内建筑面积计价将成为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主要计价方式,使购房人真正能享受到“明明白白购房”的待遇。
2、购房人应注意商品房“价外价”问题
个别开发商除收取按面积记得的总价款外,还会向购房人提出收取配套费、教育实施费等其他收费项目,因此,购房人在支付房款时应当对这些收费项目加以关注,如开发商没有法定收费依据的,购房人可以拒付。
第五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根据当事人选择的计价方式,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本条款中均简称面积)为依据进行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当事人选择按套计价的,不适用本条约定。
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有差异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
商品房交付后,产权登记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发生差异,双方同意按第_____种方式进行处理:
1、双方自行约定: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按以下原则处理:
(1)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
(2)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时,买受人有权退房。
买受人退房的,出卖人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内将买受人已付款退还给买受人,并按__________利率付给利息。
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因设计变更造成面积差异,双方不解除合同的,应当签署补充协议。
[释义]本条是对房屋面积确认依据及房屋面积差异处理方式的约定。
本条款的法律依据:建设部《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条规定:按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计价的,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载明合同约定面积与产权登记面积发生误差的处理方式。合同未作约定的,接以下原则处理:(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的,据实结算房价款;(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 %时,买受人有权退房。买受人退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买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日内将买受人已付房价款退还给买受人,同时支付已付房价款利息。买受人不退房的,产权登记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在3 %以内(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补足;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承担,产权归买受人。产权登记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时,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 %以内 (含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买受人;绝对值超出3 %部分的房价款由房地产开发企业双倍返还买受人。
产权登记面积-合同约定面积
面积误差比=------------------------------------×100%
合同约定面积
本条款提示点:
1、面积确认标准
本条规定以建筑面积或套内建筑面积为面积确认的依据标准,但购房人在签约时亦可主张上述两项面积同时作为依据标准。
2、产权登记面积与购房人实际所得面积不符时的处理
产权登记面积是指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登记的面积,一般情形下产权登记面积即等同于购房人实际所得到的面积,但如果产权登记测绘单位所作出的测量结果与购房人的实得面积不符,购房人依旧有权利聘请专业测量公司重新测量,并要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原产权登记面积作出修正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