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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篇1
(一)事故隐患监控与事故报告
1、事故隐患监控
街道安委办负责街道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接收、报告、处理、统计分析工作;
2、事故报告
(1)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发现)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有义务向街道办事处报告。街道同时向市政府报告,同时按有关规定的程序、时限向上级政府和应急指挥机构报告;
(2)各受理责任主体在向上级报告时,应包括信息来源、时间、地点、范围、性质、动态、影响情况和采取的应急措施等内容,并根据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及时续报。
(二)事故分级及预警行动
按事故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安全生产事故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等级。
一般(Ⅳ级):造成3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在1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较大(Ⅲ级):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重大(Ⅱ级):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
特别重大(Ⅰ级):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危及30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100人以上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或需要紧紧转移安置10万人以上的安全生产事故。
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篇2
中毒分为职业中毒和食物中毒,职业中毒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由于接触毒物及有毒有害气体(一氧化碳、硫化氢、甲烷、苯)含量超标造成缺氧而发生的窒息及中毒现象。毒物可通过呼吸道、皮肤、消化道三条途径进入人体。经呼吸道吸入并通过肺吸收,是最常见最危险的途径。有些毒物可以通过皮肤吸收进入体内,如有机磷农药、苯胺,只要与皮肤接触,就能被吸收。经消化道进入引起职业中毒的机会极少,但是如果个人卫生习惯不良、在有毒车间内吸烟、吃东西、饭前不洗手,也可使少量毒物进入消化道吸收。
食物中毒是指由于人食用了含有有毒有害物质的食物而引起的急性、亚急性中毒现象。中毒事故在企业中时有发生,特别是食物中毒,更容易造成群死群伤的严重后果。因此,必须提高劳动者对防止中毒的认识,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和预防措施的落实。
一、预防职业中毒事故的'基本要求
1、 根除毒物。从生产工艺流程中消除有毒物质,用无毒或低毒物质代替有毒物质是最理想的防毒措施。
2 、降低毒物的浓度。控制毒物进入人体的剂量,生产环境中存在有毒物质时,应从工艺和设备方面采取措施将毒物处于封闭的管道或器具之中,无法做到这一点的,应有通风排毒设施,降低空气中的浓度,使其降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之内,且有个体防护用具并正确使用,尽可能减少毒物进入人体。
3、严格遵守工艺和安全操作规程,消除或减少误操作,避免毒物外逸。严格执行个人卫生保健制度,人体表面接触毒物以后,对污染部位进行必要的清洗处理。
4、 革新技术,改造工艺。尽量采用先进技术和工艺过程,避免开放式生产,消除毒物逸散的条件。有可能时采用遥控乃至程序控制,最大限度地减少工人接触毒物的机会。采用新技术、新方法,亦可从根本上控制毒物的逸散。
5、通风排毒。安装通风装置时,首先要考虑在毒物逸出的局部就地排出,尽量缩小其扩散范围。最常用的是局部抽出式通风。在地下室和密闭房间作业以及储存油漆等有毒化学物品的仓库,都必须安装通风设备,保持新鲜空气流通。局部排毒装置的结构和样式,以尽量接近毒物逸出处,最大限度地阻止毒物扩散,而又不妨碍生产操作,便于检修为原则。经通风排出的废气,要加以净化回收,综合利用。当建筑物地下室外侧回填土方仅剩下后浇带部分而且正要进行该部分的防水施工时,必须定时监测防水材料可能产生的有毒气体的浓度,并采取适当的通风措施。
6、建筑布局卫生。不同生产工序的布局,不仅要满足生产上的需要,而且要考虑卫生上的要求。有毒物逸散的施工作业,应设在单独的房间内;可能发生剧毒物质泄漏的生产设备应隔离。使用容易积存或被吸附的毒物(如汞),或能发生有毒粉尘飞扬的工房。其内部装饰应符合卫生要求。
7、 搞好个体防护和个人卫生。除普通工作服外,对某些作业工人还需供应特殊质地或式样的防护服装、防毒口罩和防毒面具。应设置盥洗设备、淋浴室及存衣室,配备个人专用更衣箱。接触经皮肤吸收及局部作用危险性大的毒物,要有皮肤洗消和冲洗眼的设施。
8、增强体质。合理实施有毒作业保健待遇制度,因地制宜地开展体育活动,注意安排夜班工人的休息睡眠,做好季节性多发病的预防。
9、安全卫生管理。对于特殊有毒作业,应制定有针对性的规章制度,及时调整劳动制度与劳动组织。
10、 健康监护与环境监测。
⑴、 实施就业前健康检查,排除有职业禁忌症者(心脏病、高血压、过敏性皮炎及有外伤者)参加接触毒物的作业。坚持定期健康检查,尽早发生工人健康受损情况并及时处理。
⑵、定期监测作业场所空气中毒物的浓度。以便观察毒物污染造成危害的程度,及时改善环境,使毒物浓度控制在对人无害的水平以内。
⑶、工人挖孔桩施工中,当桩井深度超过5米,每天下井作业前必须进行有毒气体检测,检测合格后才能下井;否则,应先采取井下换气措施,符合要求后才能下井。
⑷、工人挖孔桩井下及地下室防水作业施工,操作人员与监护人员定时联系信号,此外应采取轮换作业方式。
二、 预防食物中毒事故的基本要求
1、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物原料处理、加工、储存等场所。门、窗、锁要牢固,钥匙要专人保管。
2、 保持食品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3 、应当有相当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 、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生食物与熟食物、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食品过夜要上锁封存。茶缸、饮用水热水器必须上锁,钥匙由专人保管。
5 、设置卫生消毒柜。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其他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 、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7 、卫生许可证要挂在显目处,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持有效合格的健康证上岗。食品生产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穿戴清洁工作衣帽。非厨房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厨房。
8 、生、熟食物要定点采购。
9 、从市场上购回的蔬菜要先用清水洗净,浸泡约半小时后,用开水烫过才煮炒。
10 、切菜的砧板、盛食物的容器要生熟分开,碗筷和洗碗布要经常消毒。
11 、所有食物均应实行24小时留样。
12 、不进食含有毒素的食物,如河豚鱼、发芽的土豆和发霉的米、面、发生、甘蔗、瓜菜等食物。
13 、不要自行乱采摘、进食山上及野外的野生蘑菇。
14 、不售卖、使用腐烂变质或过期的食品。隔餐的饭菜要加热煮透才食用。
15 、不食用因病因毒死亡的禽、畜和已死亡的黄鳝、甲鱼、虾、蟹、贝类等水产品。
三、发生中毒事故的应急措施
1 、食物中毒的症状:表现为起病急骤,轻者有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发热等现象;重者出现呼吸困难,抽搐、昏迷等症状,如不及时抢救,极易死亡。
2 、食物中毒的特点:
⑴、突然暴发。在短期内(一般2~24小时)有多人发病,所有发病者与进食某种食品有明显的关系。如果停止食用引起食物中毒的食品,则发病迅速停止。
⑵、病者多是在同一伙食单位进食同一食品。进食量多的人,病情较重。
⑶、菌性食物中毒多发在夏、秋季节。误食毒蘑菇中毒多发在春、夏季多雨及暖湿的季节。
3 、 一旦发生食物中毒,要立即报告当地卫生局和防疫站。中毒者应及时送医院治疗。在送医院前,如果发现中毒者口服的食物并非强酸、强碱或其他的腐蚀物,又清醒合作,可即让其饮水2~3碗,至感到饱满为度。随即用手刺激其咽部与舌根,引起迷走神经兴奋而发生呕吐,将毒物吐出。
4 、当发生职业中毒事故时,首先必须切断毒物来源,立即使患者停止接触毒物,对中毒地点进行送风输氧处理,然后派有经验的救护人员佩带防毒器具进入事故地点将患者移至空气流通处,使其呼吸新鲜空气和氧气,并对患者进行紧急抢救。
5 、在切断毒物来源之前,严禁任何人未佩带防毒器具进入现场抢救。
6、急性职业中毒的现场处理。吸入中毒的患者,应首先从中毒现场抢运到新鲜空气处,保持安静、保暧、解开衣扣和裤带、保持呼吸道通畅。
7、经皮肤吸收中毒的患者。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清水或解毒液彻底冲洗皮肤,要特别注意冲洗头发及皮肤皱褶处。
8、经口中毒的患者及时催吐、洗胃、导泻、但强碱、强酸等腐蚀性毒物口服后不宜催吐、洗胃;可服用牛奶,蛋清以保护胃粘膜。
9、现场抢救时要仔细检查、抓住重点。如果呼吸困难,应立即用氧气吸入。心跳呼吸停止者进行心脏挤压术和对口人工呼吸。现场若备有特效解毒药品,要及时使用。经初步抢救后迅速转运到附近医院进一步抢救治疗。
10、生产现场的自救互救。生产施工现场发现突然有大量毒气散发时,要迅速戴上适合的防毒面具。如果身旁无个人防护用品,可拿湿毛巾、手帕或衣物包住口、鼻,并立即离开毒源向上风向跑。皮肤和眼睛受到毒物沾染时,迅速用清水彻底冲洗。接触大量毒物后,如感到不适,要及时到医院检查治疗。
11 、抢救人工挖孔桩井下及地下室的中毒、窒息者时应用安全带系好其两腿根部及上体,避免影响其呼吸或触及受伤部位。
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篇3
成立指挥部,总指挥部设在大连乾豪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质管办,各工地下设分指挥部,指挥部下设领导小组,同时配备车辆与人员。具体设置如下:
总指挥:
副总指挥:
指挥部电话:
组长:
组员:
领导小组电话:xxxxxxxx
救援人员:
救援车辆清单:车辆4台;其中面包车一台、货车一台、轿车一台、洒水车一台。
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1)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指挥事故现场按照《预案》抢救伤员,保护事故现场。
2)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事故报告。
3)迅速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以进一步扩大的事故现场进行封闭,在已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清除危险。
4)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事故的初步调查,组织接待并籍慰事故人员家属和社会关注方。
5)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事故人员的求治和事故现场的整顿和整改。
6)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分板和处理工作。
7)应急预案中的内部人员的联系电话(包括手机号码)应张贴或放置于相关部门及各项目部的明显位置。
8、施工现场安全应急处理
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篇4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做好全区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指导应急抢险,及时、有序、高效、妥善地处置事故、排除隐患,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维护社会安全和稳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浙江省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台州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黄岩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制定本应急救援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区境内发生的各类化学品事故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以防为主;统一指挥,分级管理;各负其责,协同作战;充分准备,快速反应;科学决策,措施果断;降低影响,减少损失;平战结合,军民结合。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指挥机构
2.1.1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组成
成立黄岩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区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化学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2.2办事机构
区指挥部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综合协调和日常工作。
2.3事故现场指挥部
主管安全领导担任总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参加。指挥、协调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核实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情况,及时向市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现场抢险救援工作情况;收集、提供有关危险源分布、人员疏散、指挥网络、救援程序、防护设施分布、救援物资保障、危险物品特性等信息资料。
2.4事故现场救援专业组
区指挥部根据事故实际情况,成立下列救援专业组:
(1)危险源控制组
(2)伤员抢救组
(3)灭火救援组
(4)安全警戒和疏散组
(5)物资供应组
(6)环境监督组
(7)专家咨询组
3运行机制
3.1应急响应
(1)发生化学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及时报告区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交通、质监等有关部门和当地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立即赶赴事故现场。
(2)区政府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按照化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做好指挥工作。区安监、公安、消防、环保、卫生、交通、质监等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要求组织实施救援,不得拖延、推诿。区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立即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事故蔓延、扩大。
(3)发生重特大化学事故或区政府确定化学事故不能很快得到有效控制或已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向市指挥部报告,请求给予支援。
(4)区化学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应根据各自的职责建立子预案,子预案包括相应的预防程序、准备程序、基本应急程序、专项应急程序。
3.2应急结束
在应急救援程序(包括各子预案)实施完毕、各项应急救援行动结束、事故影响消除后,由区指挥部宣布应急结束。
3.3后期处置
应急响应行动结束后,事发地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事件的监控工作,协助上级应急指挥机构及时做好事件发生、发展、响应、处置等全程的分析、评估和总结,有关部门要认真查找原因,吸取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4应急保障
4.1通信保障
4.2资金保障
4.3治安保障
4.4医疗卫生保障
4.5运输物资保障
5监督管理
5.1宣传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化学品安全生产知识和法律法规,提高公众的安全意识。
5.2培训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定期组织各级领导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应急管理知识培训,提高处置化学事故的能力。
5.3演练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按照本级化学事故的要求,定期组织不同类型化学事故应急处置的实战演练,发现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高化学事故的应急处置能力。
5.4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化学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中的有功人员给予奖励;对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制定与管理
本预案由区安监局制订,报区政府批准后实施。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依据本预案,制订相应的预案。
随着化学事故应急对策的不断完善和应急机构的调整,区安监局会同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定期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原则上每两年修订一次,报区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6. 2 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篇5
(1)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公司及项目经理部应编制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处理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配备应急救援设备,应急救援人员、应急救援器材、设备要定期组织演练。使企业更好地适应法律和经济活动的要求,给企业员工提供更好地安全环境,保证各种应急反应资源处于良好的战备状态。
(2)发生安全事故应及时上报,应保护好现场,及时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的`规定和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根据状态发展要求,以及事故现场的特性,根据状态发展要求,充分使用应急救援资源和社会救援公共资源,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带来的经济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
(3)发生安全伤亡事故应及时如实上报公司, 24 小时内报主管部门和劳动部门、工会,必要时应向检查、公安部门报告,现场施工人员在组织抢救的同时,应及时召集现场目击者或当事人询问情况,做好记录,并将初步调查情况写成报告。
(4)发生死亡、重伤事故应及时处理结案,填报《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上报有关部门。职工伤亡事故调查报告书制度使劳动保护工作的重要环节,坚持伤亡事故报告制度,有利于上级部门查明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拟定改进措施,有效地防止同类事故的发生。
事故救援应急预案 篇6
1、接警:接到安全事故警报后,应急领导小组指令现场指挥部成员第一时间内赶赴事故现场,迅速了解和掌握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有关成员须随即赶到现场。
2、事故报告
单位管辖的公园、绿地、游园发生事故后,应急小组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现场,做好善后工作,按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医疗救治组在24小时内报告单位领导、单位办公室、单位工会。
重伤事故:单位应在接到医疗救治组报告后2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工会组织:
重伤三人以上或死亡一至二人的事故:单位应在接到医疗救治组报告后4小时内报告上级主管单位、安全监督部门、工会组织,填报《事故快报表》,单位负责安全保卫的领导接到医疗救治组报告后4小时应到达现场;
死亡三人以上的重大、特别重大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当地市级人民政府,同时报告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会组织和监督部门,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托人)应在接到项目部报告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
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部门。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医疗救治组医治,重伤、中毒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单位应在8小时内上报有关部门。
3、成立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职责:
(1)确定事故处置的技术措施(包括制定救援方案、划定事故警戒范围、保护现场、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
(2)指挥和协调现场抢救和排险工作。
(3)调集抢救排险现场所需人员、车辆、物资。
(4)参加事故的调查取证和责任分析。
(5)帮助指导事故发生单位做好善后工作。
4、组织开展事故现场抢救和排险工作。在现场,应尽量最大努力抢救伤员,挽救生命,若事故有进一步发展的可能,现场指挥部立即组织人员、物资,尽遏制事故发展。
5、成立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