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部规章制度

2023-09-22 10:47:18 财务部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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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部规章制度【篇1】

  一、经费来源、使用范围、管理规章、管理原则

  1.经费来源:

  1.1来源于我院学生参加社团缴纳的会费,我院学生参加社团,需缴纳一定的会费。

  1.2社团联合会外联部和各社团外事部取得的社会赞助

  学生社团可寻求学校其他部门的经费支持。在上报指导老师和社团联合会批准后,亦可接受社会赞助,赞助单位可以是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人等。

  1.3学院划拨的活动经费

  社联及社团举办具有一定水准的、有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门类的活动,可向学院申请特殊活动经费。

  2.使用范围:

  2.1用于我院社团联合会的日常办公开支

  2.2用于各社团的日常办公开支

  2.3社团联合会举办具有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门类的活动开支

  2.4社团举办具有良好影响的科技、文化、体育、艺术等门类的活动开支

  3.管理规章:

  3.1所有的经费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管理,社团联合会为指定的唯一的费用管理机构

  3.2我院学生参加社团缴纳的会费,返还给社团联合会25%作为办公费用,各社团自行管理20%,社团联合会代为管理55%。

  4.管理原则

  4.1所有费用统一交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管理,财务部秉着公正、公开、明晰的原则管理

  4.2所有费用采取先上缴后下拨的方式管理,即先交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财务部再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统一下拨。

  二、经费使用

  经费使用均采取先请后用,用后报销,多退少补的原则

  财务费用申请管理制度:

  1、费用申请的范围

  1.1各社团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必要的开销

  1.2各社团举办活动产生的必要的开销

  1.3.社联工作人员工作中产生的必要的开销

  1.4社联举办活动产生的必要的开销

  2、经费申请程序

  2.1经费申请责任人:凡我院合法社团的相关负责人及社团联合会成员即为经费申请责任人。各组织申请活动经费必须由责任人用书面方式填写费用申请表向社团联合会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其余不予接受。

  2.2审批程序。责任人代表其组织提出书面申请,并附财务预算,经社团联合会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送交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批,后办理经费预支手续。

  2.3经费预支额度。各社团每次预支经费的额度原则上不超过400元。超过400元,需在原来程序上,经由社团联合会主席审核批准后,方可拨款:

  3、经费申请流程:

  经费申请责任人填写申请表→【社团联合会主席审核签字(一次性申请金额大于400元)】→社联社团事务部主席审核签字→财务部部长签字→拨款

  三、财务费用报销管理制度

  1、借款报销的范围

  1.1各社团在工作过程中产生的必要的开销

  1.2各社团举办活动产生的必要的开销

  1.3.社联工作人员工作中产生的必要的开销

  1.4社联举办活动产生的必要的开销

  2、经费报销责任人:凡我院合法社团的相关负责人及社团联合会成员即为经费报销责任人。各组织报销活动经费必须由责任人用书面报告向社团联合会相关主管部门申请,其余不予接受。

  3、审批程序:责任人代表其组织整理原始凭证后,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社团联合会相关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送交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审批,后办理经费报销,以出具的书面票据为准,按申请的金额进行多退少补。报销单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负责管理,作为入账依据,按时入账。

  4、各项预支经费原则上必需在活动结束后10天内向社团联合会财务部报销,无故拖延者将影响该组织下一次经费的申请,严重者将追究负责人责任。

  5、报销单据要求。原则上要求正式发票,票据上必须由经手人注明经费用途并签字。详见原始凭证报销须知。

  6、若社团报销经费无票据或票据不合格,需向社联社团事务部主席提交申请,说明情况,由他(她)签字,财务部批准方可报销。

  7、报销流程

  经费申请责任人填写报销表→【社团联合会主席审核签字(一次性报销金额大于400元)】→社联社团事务部主席审核签字→财务部部长签字→在先前申请的费用的基础上多退少补

  附:原始凭证报销须知:

  1.原始凭证的基本要素应齐全,内容要真实。

  2.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所有手开发票必须用复写字体,并且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业章,结算专用章等),原始凭证不应外借。

  3.原始凭证所记载的各项内容不得涂改,挖补,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出具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加盖出具单位印章。原始凭证金额有错误的,应由出具单位重开,不得在原始凭证上更改。

  4.如不能取得正规发票时,应由销货人出具销货证明并签字,并注明详细情况,方可报销。

  5.票据开具日期至报销日期超过3个月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6.凡填有大写和小写金额的原始凭证,大写和小写金额必须相符。

  7.一式几联的原始凭证,只能以一联作为报销凭证。

  四、奖金奖励

  1、每年度,社联将评选出优秀社团,优秀社团在次年可享受社团经费向社联少返还5%的奖励,并颁发证书。

  2、每年度,社联将评选出优秀社长,优秀社长将获享受社联颁发的奖金及证书,由社联财务部进行拨付。

  五、社团内部财务规定

  (一)社团自成立时起,即应建立财务收支帐目,并设专人负责财务的支出,社团主要负责人不能兼任财务人员,不能干涉财务人员的工作。

  (二)定期向学生社团成员公布财务使用情况,并接受社团成员监督。

  (三)在学生社团负责人换届时,作好财务交接工作,并将帐本交至社团联合会存档备查。

  (四)学生社团的经费只能用于内部管理和社团组织上,严格执行社团经费专款专用制度,严禁使用社团经费购买私人物品。

  (五)社团财产为社团所有,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生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成员中分配,在社团解散时,其财产归属由社团联合会负责处理。

  六、其他

  1.社会企业或个人赞助经费。所有社团和社团联合会争取的社会或个人赞助,统一上缴社团联合会财务部门,由社团联合会统一调度使用。

  同时,应遵守以下几点规定:

  (1)所取得的社会或个人赞助必须合法,并报知院学生工作处老师审批;

  (2)所取得的一切赞助,需如实上报社团联合会

  2.固定资产和物品管理。各组织在活动中购买的固定资产或可重复使用的物品,原则上由所在组织保管,但必须列明清单报社团联合会财务部备案。

  3.各社团当年的经费结余,按社团发展基金相关条例划拨到社团发展基金中,由社团联合会财务部统一管理。(详见社团发展基金条例)

  4.社团开展活动,不得以任何名义及方式向参与者收取费用,如特殊需要,需报经社团联合会批准,经同意后方可收取。

  社团联合会财务部

财务部规章制度【篇2】

  ⑴ 公司员工到本市范围以外地区执行公务可享受差旅费补贴;

  ⑵ 公司职员出差根据需要,由部门经理决定选用交通工具;

  ⑶ 公司职员出差期间,住宿费用及补贴按以下规定执行: ① 房租标准: A、部门经理以上职员,房租标准为120元/日; B、一般职员,房租标准为100元/日。② 伙食补贴、市内交通补贴标准伙食补贴每人20元/日;市内交通费每人6元/日。

  ⑷、实际报销金额超出公司的补贴标准,需由部门经理或带队经理说明原因,报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支付。

  ⑴ 公司车辆维修保养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应指定维修点,维修费用一般采取银行转账的方式结算;

  ⑵ 车辆的易损备品备件由办公室统一安排采购,以支票支付。需用时应办理领用手续,并由办公室建账予以核销使用;

  ⑶ 公司汽油票由办公室统一保管并设账登记使用。

  ⑴ 公司办公用具由办公室统一采购、管理;

  ⑵ 办公室设立账册登记公司办公用品的采购、使用情况;

  ⑶ 办公室财产台账为财务部附设账册;

  ⑷ 办公室应对各部门领用的办公用品情况进行造册、登记、定期通报;

  ⑸ 公司各部门因工作需要,需邀请有关单位人员召开会议的,应由部门经理提出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其会务工作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⑹ 有关工资、奖金、福利费等各项津贴的发放标准由公司人事劳资管理部门制定,经总经理批准后报财务部备案。

  ⑴ 公司行政费用现金支出范围为:向职工支付工资、奖金、津贴、差旅费,向个人支付的其他款项及不够支票起点100元的零星开支;

  ⑵ 公司职员报销行政费用应填写报销单,由经办人员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认可后报送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按本章第1条的规定进行审批支付;

  ⑶ 应酬、礼品费用支出实行一票一单、事前申报制,批准后方可实施;

  ⑷ 凡未具备报销条件(如没有对方单位的收款凭证),需领用支票或现金者必须填写借款单。借款单留财务存底,待借款还回时财务开冲账收据给经办人;

  ⑸ 支票领用单、借款单必须由经办人填写,公司主管领导签字,财务审核后,由财务部直接支付;

  ⑹ 银行支票如发生丢失,有关责任人应及时向财务部和开户银行报告。如系空白支票所造成的损失,丢失人员负有赔偿责任;

  ⑺ 其他有关费用及成本支出的程序以公司规定为准。

  1.公司所有工程经济合同以及涉及工程成本的一切指标、保证、承诺及其他经济签证均需由总经理签署或授权委托签署。

  2.公司工程部主要负责工程造价的预测及审核、工程招投标文件的编制、工程决算的审定。

  3.工程部还负责组织工程用设备材料的采购供应及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对已经选择定型的设备、材料进行采购,确保设备材料及时供应,积极进行市场询价工作,建立市场价格询价登记薄,记录材料价格变动的历史资料。

  4.财务部主要负责工程成本的总体控制工作。

  ⑴ 参与有关工程经济合同的谈判工作,及时准确地了解公司各项工程成本的构成及用款计划;

  ⑵ 负责工程进度款的复核工作,参与工程造价的确定和最后决算的审定工作。

  5.工程中间结算程序。

  ⑴ 施工单位于每月25日之前,将工程进度结算报送工程部审核,工程部结合工程施工图纸、施工进度计划以及其他文件资料提出审核意见,并在5日内送财务部会签;

  ⑵ 财务部根据有关文件资料、施工单位领用的供应材料数额,以及与施工单位其他经济往来等情况,并参考公司财务状况提出付款意见,报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财务部规章制度【篇3】

  5、   负责资金管理、调度。编制月、季、年度财务情况说明分析,向社联领导报告情况

  7、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一条   本部设一名部长,一名副部,两名干事。

  第二条   部长是本部室的负责人,负责本部现金出纳,对各项财务会计工作定期研究、布置、检查、总结。组织社联财务人员学习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负责财会人员的考核。

  第三条   副部长协助部长保质保量完成社联财务工作。负责本部账务记录、监督、审查、总结财务报告。认真审核会计凭证和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报送及时。

  第四条   两名干事分别协助部长及副部长完成本部室各项财务工作。

  1.出纳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账务簿登记工作以及稽查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2、活动资费的申请程序:

  领取经费申请表---填写申请---秘书长审批签字---凭签字申请表找财务部领取经费---财务部收管申请表并发放经费---短信或电话通知秘书长该社申请多少经费---申请人凭购物发票到财务部登记账务并取回申请表---扣章发票生效,登记入账

  3、随时检查并监督各社各项财务制度的执行性情况,发现违反财经纪律、财务会计制度的,及时制止和纠正,重大问题应向社联领导汇报。

  4、账务管理应做到日清月结,每月定期组织社联领导及各社财务负责人进行对账、报账及其他财务活动。若社联领导、社团、财务部任一方出现漏记帐,账面不符,违反职业道德,由签字人接受惩罚,清洁严重者撤销其职位。

  5、每周例会进行各项财务报销工作,签有报销单位负责人姓名,财务部长、社联领导姓名的发票凭证方可生效,予以报账,并登记入账(三方负责人缺一不可)。

  6、根据审核无误的收、付款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记账凭证的内容必须填齐,附有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的字迹必须清晰、工整并正确使用会计科目。

  7、报销者持发票等报销凭证到财务部登记入帐,登记账务做到一式三联,第一联由财务部副部长保管,第二联社联领导保管,第三联由社团财务负责人保管。

  8、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

  9、财务交接保证账务清晰,并有社联领导、交接双方同时在场,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财务部工作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财经纪律和社联各项规章制度,遵循财会人员道德规范,爱岗敬业,诚实守信,廉洁自律,客观公正,坚持准则不得擅自挪用公款,虚假报账,不得随意,指示,强令财会人员及其他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不得违反社联财务规章制度

财务部规章制度【篇4】

  为进一步规范政协机关的财务行为,加强机关经费和财产的管理,节约开支,勤俭办事,增强约束机制和财务管理的透明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证区政协正常公用经费的需要和机关工作的有序运行,制定如下制度:

  1、认真执行上级规定的各项财务制度。账目做到日清月结,账目清楚。

  2、财务工作由主席委托常务副主席分管,采取大事报告制度。

  3、严格执行机关财务预决算制度,保证经费正确运用和政协工作的正常运行。

  4、会议费及各室搞活动所需经费首先做出预算,报主管主席审批。

  5、职工的工资和福利,由行政科按有关规定办理,秘书长审批。

  6、购买一般办公用品和机关小型维修的日常开支,由行政科拿出意见,经分管主任同意后办理,由秘书长审批;数额较大的特殊开支,报主席同意后审批。

  7、招待经费由办公室拿出意见,经主席同意后办理。

  8、机关物品统一建帐、统一保管,做到帐物清楚,需物要有领取手续。机关各种贵重物品,行政科设专人保管,借用时要经办公室主任批准,并要有借用手续,损坏或丢失要赔偿。

  9、会计、现金出纳、采购设专人分管。购物用款必须提前报计划,经批准后方可购买,未经批准购物用款不予以报销。购物发票须有经手人签字,分管副主任审核,秘书长审签报销。

  10、财务公开。每半年办公室汇总财务收支情况,向驻会主席会议汇报一次。

财务部规章制度【篇5】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财务会计行为,依据《会计法》 、 《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等 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设立财务部, 负责财务会计方面的日常工作, 财务经理负责公司财务收支计划的 执行,主管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资金管理工作,主持制定公司的财务规章制度,规范财务管理 实施细则,统一公司会计核算办法,配合总经理协调金融、财政、税务、审计、证券监管等 方面的外部关系。

  第七条公司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应当依照会计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真实、完整的要求,进 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并向公司董事会、总经理定期汇报会计工作情况,报送财务会 计报告和其他必要资料。

  第八条公司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度, 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 账法。

  第九条公司审核原始凭证、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编报财务会计报告和管理会计档 案,应当遵循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要求。

  第二章 会计管理体制第十条公司董事长、 财务经理根据岗位职责分工负责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工作, 并对会计工作 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财务部负责具体的日常会计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财务负责人为财务经理,依法行使如下会计管理职责: (一) 依法设立会计机构、 配备会计人员, 并支持他们的工作, 保障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 (二)正确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纠正违反财务会计制度的行为; (三)最终审批公司所有财务支出事项; (四)对会计工作情况及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签署对外公布的财务会计报告; (五)法律法规规定或上级主管部门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二条会计机构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级主管部门及公司主要负责人的要求, 强化会计岗位责任制度、内部控制制度和会计稽核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部门经理其他员工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在各自的权限内真实、完整 的审核和提供各种经济业务的原始资料。

  公司有关人员在对所管业务的财务收支进行具体的 预算管理和目标控制时,对有关的原始资料负有记录、保管和及时进行传递的责任。

  第三章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第十四条公司财务部为依法设立的会计机构, 并根据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

  财务部 设经理、副经理、总账会计(或称主办会计) 、会计(或称辅助会计) 、预算管理、出纳等岗 位。

  第十五条各分、 子公司设立相应的财务机构, 其财务人员根据公司业务发展和规范管理的需 要,在条件成熟时,公司可逐步实行会计派制。

  第十六条公司委派的财会人员由公司与所在分公司、 子公司实行双层领导, 即财会人员的日 常行政管理由所在分公司、子公司负责,业务管理由公司负责。

  第十七条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工资和费用一般由公司负责,不在所在分、子公司支付。

  公司 与相关分、子公司另有协议的,则按相关协议处理。

  第十八条公司对委派财务人员实行外勤补贴。

  补贴标准分为公司所在市内、 市外、 省外三种。

  具体补贴标准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十九条在实行会计委派之前各分公司、 子公司的财会人员, 可参加公司专门组织的岗位竞 聘。

  竞聘成功的,直接由公司任命。

  第二十条实行会计委派制的分公司、 子公司, 其委派的财会人员不影响其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第四章主要会计政策 第二十一条本公司执行的会计及财务制度为: 《会计法》 、 《企业会计制度》 、 《公路经营企业 会计制度》等。

  第二十二条以每年元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二十三条记帐原则和方法: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实行借贷记账法。

  第二十四条企业的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第二十五条公司的固定资产按直线法计提折旧。

  第二十六条按照有关规定计提坏账转北,存货跌价准备和其他资产减值准备。

  第五章会计科目的设置 第二十七条公司执行财政部颁发的《企业会计制度》 , 《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经营企业会 计制度》 ,并根据具体经营特点选用总账会计科目,其明细科目根据编制报表要求,按便于 理解,方便管理和符合公司经济活动分析的需要合理设置。

  第二十八条财务部在具体帐务处理中必须正确使用确定的会计科目, 在实际工作中可根据实 际情况适当增设相关会计科目。

  第六章会计原始凭证与记账凭证 第二十九条原始凭证是指涉及确定的经济业务并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文件、 合同、 发票收据 等各种书面纪录,包括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发票账单、结算但、严守但、工资表、 收款收据、支票存根、汇款回单等。

  各项财务收支业务需要的原始记录,应当具备规定的内 容, 充分证明经济业务发生的性质、 原因、 时间、 数量和金额。

  所有原始记录必须做到真实、 完整。

  第三十条各种原始凭证必须规范,符合会计核算的要求,其应具备如下一些内容: (一)名称:原始凭证必须有特定的名称,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等必须有标题; (二)日期:一般是指经济业务发生的时间或文件、合同、签呈、呈批件的做成时间; (三)业务内容:业务内容应当清楚,并表明该记录设计的经济性质。

  (四)数量; (五)单价; (六)金额:各原始凭证上记载的金额应当填写清楚,计算准确,大小写必须一致,格式化 的原始凭证上的金额还应当封顶; (七)接受原始凭证的单位名称; (八) 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的名称: 以行政公章、 财务专用章标识时, 印章必须清晰可辨; (九) 有关经办人员签字认可。

  第三十一条原始凭证出现错误,必须按规定进行更正。

  (一)文字出现错误时,必须由开具单位予以更正,并在更正处加盖公章; (二)数字和金额出现错误时,不得在错误凭证上更正,必须由原单位重新开具; (三)如果原始凭证由两个单位共同完成,任何错误均应当由双方共同更正、盖章。

  第三十二条同类经济也的原始凭证数量较多时,可填制原始凭证汇总表。

  第三十三条原始凭证必须由出具原始凭证单位盖印财务专用章,同时必须由有关经办人员, 验收人员和主管人员的签名或盖章, 并注明用途。

  属于公司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按财务部制 定的统一、规范的格式,并由经办人和具有审批权限的相关人员签名或盖章。

  第三十四条公司依照凭证按照记账凭证的支持对原始凭证划分为两种类型: 主要凭证和辅助 凭证。

  主要凭证是对记账凭证其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

  主要凭证有: (一)证明款项和有价证券收付业务的凭证,包括证明款项是否支付、有价证券是否交割的 资料,以及证明款项(或有价证券)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二)证明财务收发、曾建和使用的凭证,包括证明收发、性质和使用原因、来源取向和审 批过程的资料,以及证明财物价值、种类、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三)证明债权债务发生和结算的凭证,包括证明发生原因、金额计算过程和依据资料,以 及证明债权债务相对人、清偿责任人的资料; (四) 证明资本、 基金增减业务的凭证, 包括确定其增建原因、 来源去向及审批过程的资料, 以及确定所增减资本(基金)种类、金额价值、性质和权属的资料; (五)证明收入、支出、费用、成本计算业务的凭证,包括记录其计算过程、计算依据和审 批过程的资料, 以及证明收入 (支出、 费用、 成本) 种类、 经办人、 金额和性质的资料; (六) 证明财务成果计算和处理业务的凭证,包括说明计算(处理)依据和过程的资料,以及说明 财务成果性质、金额的资料。

  第三十五条主要凭证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会计制度的规定,并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

  对两张或两张以上记账凭证起主要支持作用的原始凭证,可附在其中一张记账凭证的后面, 其他记账凭证后附原始凭证的附件或复印件, 但其他记账凭证上必须签注原始凭证原件所在 记账凭证的编号。

  第三十六条辅助凭证是对主要凭证起辅助证明作用的原始凭证, 包括不直接支持某一张记账 凭证或者对多张记账凭证起支持作用的合同、文件、呈批件等。

  第三十七条辅助凭证可不附在记账凭证的后面, 但应当单独按照档案管理办法进行分类整理, 及时归档保存。

  未附辅助平衡的记账凭证应当注明该辅助凭证的名称、编号。

  第三十八条对于涉及多笔经济业务或需要多次备查使用的主要凭证和辅助凭证, 经办部门和 需要查询的部门,应当同时保管相关原始凭证的原件。

  第三十九条会计人员应当认真审核原始记录,并在通过审核纪录上签字。

  审核的内容包括: (一)经纪业务是否本单位发生的,内容是否真实、合法、合规; (二)原始凭证是否具有 法律效力,公章是否清晰; (三)经办人是否经过授权活在授权范围内填制内容; (四)数 量、单价、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五)必备内容是否完备齐全。

  第四十条会计人员在受理原始记录时,对于不真实的,有权拒绝受理,并可将情况报告单位 负责人;对不完整的,有权退回,经办人补正后再受理。

  第四十一条会计人员应当依据真实、 完整的原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并按照本制度的.相关规 定将原始凭证附在记账凭证后面。

  第四十二条需要进行会计处理的原始凭证按照如下的程序进行传递。

  (一)经办人取得原始 凭证后,需要交证明、检查或验收人签字的,交有关人员签字; (二)有关人员签字后,交 会计人员审核; (三)按有关规定经部门经理、公司负责人签字批准; (四)会计人员受理原 始记录,进行会计处理。

  第四十三条会计人员制作记账凭证,应当以真实、完整的原始凭证为依据。

  无法取得原始凭 证的,应当按照要求自制或者要求相关人员制作原始凭证。

  第四十四条记帐凭证应当使用财务会计软件按规定进行填制, 不得手工填制。

  填制记账凭证 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一) 以本人的身份进入财务会计软件填制凭证的界面; (二) 必备内容, 包括日期、摘要、应借应贷科目及金额等, ,填写要齐全、清楚,并与所附原始凭证及其记 载的内容相符;附件注明原始凭证张数,时间按编制当天日起填写;填写要正确使用会计科 目,保证科目使用与相关业务再定义上的一致; (三)接待的金额要相等; (四)按所附原始 凭证准确填写与借记或贷记的不同科目相符的摘要。

  摘要必须清楚,简明扼要;购买多种物

  品应注明主要物品的名称; 往来业务凭证, 借款和报销业务应具备对方单位名称或个人所属 部门及姓名;提取现金应注明原因;收支的结转,费用的预提摊销应注明期间。

  第四十五条审核人员、出纳人员、总账会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审核记账凭证和记账后,应当 输出的纸质记账凭证上盖章或签名。

  第四十六条通过财务会计软件输出纸质记账凭证,应当符合《跨及基础工作规范》和会计电 算化有关工作的规范的要求, 并与所附原始凭证一起装订成册。

  会计凭证的装订应当符合会 计档案管理的要求, 当月第一本凭证的最前面应当附有会计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 最后一本 凭证应当附有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和银行对账单。

  第四十七条会计凭证的归档,保管等事项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办理。

  第七章会计账簿的设置 第四十八条财务部按《会计法》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包括总账、明细帐、日记张和其他 辅助性账簿。

  第四十九条根据电算化的要求, 当期所有记账凭证数据和明细账数据都储存于计算机。

  第五 十条明细账根据会计核算系统, 结帐后数据自动生成资产、 负债、 权益、 损益四大类明细账。

  账本格式按照会计科目的设置、管理查账的需要,合理编排为借贷余三栏式、成本费用类多 栏式、多借一贷式、多贷一借式和多借多贷式。

  第五十一条日记账分为银行日记账和先进日记账,不得跨年度使用,账簿不得用银行对 账单或其他方式代替。

  开设若干个银行存款账户时,应按开设的账户分别登记银行日记账, 日记账由出纳根据银行收(付)款、现金收(付)款凭证登记,按凭证发生日期、凭证号依 次登记,做到日清月结,登记时不得出现银行存款或现金的红字。

  第五十二条各种租借设备、 物资、 有价证券、 应收应付票据、 项目核算资料等应设置辅助账。

  各种帐簿必须有统一固定的格式,要做到内容真实完整、数字准确、摘要清楚、登记及时, 不漏记、错记或重记。

  如果发生错误或者隔页、跳行的,应按规定的办法更正,并由会计人 员和会计机构负责人在更正处盖章。

  第五十三条财务部应按规定定期对会计账簿纪录金额与库存金额、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往 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核实,做到帐证、帐账、帐表、帐实相符,对帐工作每年至少一次,如 遇人员调动或发生非常事件,也应及时对帐。

  第五十四条会计账簿安银行存款日记账、 现金日记账、 总账、 明细帐、 辅助账分别整理立卷, 归档保管。

  第五十五条本公司使用财务会计软件进行会计核算, 软件输出的会计帐簿应当符合国家统一 会计制度的要求,并及时装订。

  除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外,不得设立其它正式帐簿。

  通 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应当按照封面、扉页、科目发生额及余额表、总账和明细账的 顺序进行打印和装订,各科目的总账和明细账按科目编号的顺序宁打印和装订。

  第五十六条会计账簿应当保持整洁、清晰,除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外,不得涂改、挖补, 手工登记的备查登记簿需要更正的, 由登记人员进行更正并盖章, 登记人员以外的人员不得 进行改正。

  第五十七条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年度账簿,应当在扉页上加盖公章,并贴划印花税票。

  达因 人和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应当在装订的会计账簿封面签章。

  在装订年度正式帐簿时,科目发 生及余额表后应当附有当年的年度会计报表。

  通过会计软件输出的正式帐簿, 由会计机构按 照会计档案管理的规定进行保管。

  第五十八条会计账簿的电子数据应当每月备份一次, 每次备份时应当在至少两台不同的计算 机硬盘上各保存一份。

  电子数据在年末结账后,应当备份到单独的电子媒介,按照档案管理 的规定妥善保管。

  第八章所有者权益和负债的核算 第五十九条所有者权益是指投资者(股东)对本公司净资产的所有权,包括实收资本、资本 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第六十条资本即注册资本,是本公司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资本。

  实收资本(股本)是 指股东按出资合同、协议规定实缴的出资额及经营过程中依法定程序赠的部分。

  第六十一条实收资本安投资主体分为国有资本金、法人资本金和个人资本金。

  第六十二条本公司筹集资本必须是货币资金(现金) ,未经股东会同意,不得以债权、实物 资产、有价证券等折投入资。

  第六十三条经营期内,投资者对其投入的资本,除依法转让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投资 者应按照投资比例或者合同、章程规定,分享本公司的收益或承担本公司风险。

  第六十四条本公司负债包括各种银行货款、往来借款、应付和预收款项及其他负债。

  第九章固定资产的核算 第六十五条使用年限在一年(不含一年)以上,单位价值在 2000 元(不含 2000 元)以上, 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包括房屋及建筑物、电子设备、运输设备、机器 设备、工具、器具。

  当一项固定资产的某组成部分在使用效能上与流动资产相对独立,并且 具有不同使用年限时,应将该组成部分单独确认为固定资产。

  第六十六条不符合固定资产条件的物品, 为低值易耗品。

  低值易耗品应比照顾定资产管理办 法,设立分类登记簿和低值易耗品卡片帐,建立登记、保管和定期盘点制度。

  第六十七条财务部门要定期对固定资产、低值易耗品进行全面盘点、清查,每年年终前为定 期盘点清查的时间。

  第六十八条所有固定资产和低值易耗品都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折旧或摊销。

  第六十九条对固定资产盘盈、 盘亏, 由财务部、 行政事务部调查核实, 弄清情况, 提出意见, 逐笔报领导审批, 财务部门根据规定作帐务处理。

  第十章货币资金的核算第七十条公司的货 币资产包括现金、 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

  第七十一条财务部门必须定期或不定期对货币 资金进行盘点、对帐,并确保账款相符。

  第七十二条货币资金管理必须遵守《货币资金管理 制度》 的有关规定。

  第十一章长期和短期投资的核算第七十三条公司的对外投资案投资回收 期的长短可分为短期投资和长期投资。

  短期投资, 是指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 过 1 年(含 1 年)的投资,包括股票、金融债券、债券、基金等证券投资。

  长期投资,是指 除短期投资以外的投资,包括持有时间准备超过 1 年(不含 1 年)的各种股权性质的投资、 不能变现货或不准备随时变现的债券、长期债券投资。

  长期投资应当单独进行核算,并在资 产负债表中单列项目反映。

  第七十四条公司的证券投资必须符合信用,稳健、效益的原则, 确保资产的保值增值。

  第七十五条购入有价证券按有价证券的面值和规定的利率计算应收利 息,分期计入损益。

  第七十六条出售经营性证券可以采用先进先出法、加权平均法、移动加 权平均法等确定其实际成本。

  计价方法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

  出售经营性有价证券实际 收到的价款与账面成本的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第七十七条购入折价或溢价发行的长期债券, 实际支付的款项与票面价值的差额应在债券到期前, 分期增加或冲减投资收益。

  第七十八条 对外证券投资分析得的股利或利润,计入投资收益,并按规定进行税务处理。

  第十二章其他 类资产的核算第七十九条公司其他类资产包括无形资产、 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

  第八十条无 形资产按取得时的实际成本计价。

  第八十一条无形资产自开始使用之日起在有效使用期限内 平均摊入成本。

  第八十二条递延资产是指不能全部计入当年损益, 应当在以后年度内分期摊 销的费用,包括开办费、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技改支出、摊销期超过 1 年的修理 费以及摊销期超过 1 年的其他待摊费用等。

  第八十三条开办费是指筹建期间发生的费用, 自营业之日起分 5 年分期摊入营业费用。

  第十三章经营成本的核算第八十五条在公司业务经 营中发生的与经营有关的各项支出等按规定计入成本。

  第八十六条营业及管理费用主要包括:

  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广告及业务宣传费、业务招待费、差旅费、水电费、租赁费、员工 培训经费、 办公费、 会议费、 其它费用等。

  第八十七条费用控制及管理严格按有关制度执行。

  第十四章经营收入的核算 第八十八条经营收入是指业务经营过程中取得营业性收入。

  第八十九条代理性业务只将公司 代理费计入公司营业收入。

  第九十条一般贸易类业务可按交易额计算公司营业收入。

  第十五 章投资收益与营业外收支的核算第九十一条投资收益是本公司以各种方式对外直接投资取 得的利润、利息等收入。

  第九十二条营业外收支是指与本公司经营无直接关系的各项收入, 包括固定资产经营收入、租赁收入、固定资产盘盈、固定资产清理净收益、教育费附加返还 款、罚款收入、出纳长款收入、证券交易差错收入、因债权人的特殊原因却是无法支付的应 付款项等。

  第十六章纳税、利润及其分配第九十三条本公司利润总额按下列公式计算:利润 总额=营业利润+投资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净利润 =利润总额-应纳所得税营业利润=主营业 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其它业务利润-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国债投资收益根据规定 不缴企业所得税。

  第九十四条所得税后利润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按如下顺序分配: (一) 弥补上一年度的亏损; (二)提取法定公积金 10%; (三)提取任意公积金; (四)支付股东 股利;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为公司注册资本的 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提取法定公积金 后,是否提取任意公积金由股东大会决定。

  公司不在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或公益金 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

  第九十五条本公司须依法申报和交纳营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 附加、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企业所得税及其他应纳税种。

  第十七章 会计报表的种类与编制第九十六条会计人员应当根据会计账簿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本公司 应分年,半年、季度和月度填制下列报表。

  第九十七条企业向外提供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资产减值准备明细表;利润分配表;股东权益增减变动表; 分部报表;其他有关附表。

  内部管理报表主要由银行存款收支月报表、成本月报表、债权债 务明细表等, 企业应根据管理的实际需要设计编制内部管理报表, 并根据企业发展需要增加 或减少报表种类,调整报表内容、报表格式。

  内部管理财务报表的设计、编制、报送须经财 务经理批准,其它任何部门和人员无权直接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报表、财务数据。

  第九十 八条各种报表、项目之间的勾稽关系必须对应、准确;本期报表与上期报表之间的有关数据 必须相互衔接。

  第九十九条向外爆出的报表如发现有错误,应及时办理订正手续,除本单位 留存报表外,还应同时通知接受报表的单位;错误较多的应重新编报。

  对外报送的财务报表 在报送之前必须由分管财务的财务经理和其它高管审核、签字。

  上报会计报表时,应当制作 会计报表封面,并加盖告你公司公章。

  公司负责人、财务部经理/副经理和报表编制人应当 在报表封面上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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