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评估和更新应急预案是否能够提高应急响应的效率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预防灾害是一个从源头抓起的工作,只有做好预防工作,才能在大难临头时不用惊慌失措。应急预案与我们的生活和工作相辅相成,能够使我们的生活和工作更加和谐安全。应急预防方案的存在能够有效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通过学习“医院突发应急预案”,我们可以获得很多有益的启示。请注意,此页面的内容仅供参考,请核实信息的准确性。
医院突发应急预案【篇1】
1.总则
1.1目的
为了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食物中毒突发事故造成的危害,保障全院员工和住院人员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国家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
1.3工作原则
1.3.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食物中毒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应建立健全食物中毒突发事件报告网,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治疗”。
1.3.2快速反应、措施果断
应加强对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应急处理能力的培训和应急演练,保证信息渠道的畅通,发生食物中毒后,应当及时作出反应,立即了解情况,组织调查,通力合作,迅速采取果断、有效的预防控制,将危害控制在最小程度。不可优柔寡断,玩忽职守,耽误时机。
1.3.3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造成食物中毒事件的责任人(食堂)根据法律法规及规章依法查处。
1.4适用范围全院职工和病患及其家属,因集体食用了被生物性、化学性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食用了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食源性疾患而发生的食物中毒事件。
2.分级和预警级别
2.1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分级
食物中毒原则上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大(I级)四个等级。
2.1.1一般食物中毒事故:中毒人数少于5-30人或疑似食物中毒。
2.1.2较大食物中毒:中毒人数30-49人。
2.1.3重大食物中毒事故:死亡人数1-4人,中毒人数50人-100人。食物中毒事故发生在学校、地区性或全国性重要会议期间的。按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处理理。
2.1.4特大食物中毒事故:死亡5人以上,中毒人数101人以上。或者以食品为载体的恐怖事件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食品安全事故。
3.组织机构和职责
3.1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3.1.1医院成立食品卫生突发事故应急处置领导机构,成员包括:院办、总务、院感、医务等科室。
组长:张艳丽
副组长:刘迎恩、王桂荣
成员:王升国、张庆顺、沈艳丽、韩光辉
职责如下:
3.1.1.1负责组织、协调各成员科室开展工作。
3.1.1.2应急现场秩序维护由物业保安负责,必要时负责现场交通治安秩序的维护,以便组织医疗救护处理。
3.1.1.3现场调查组成员包括总务科、院感部、食堂负责人。医院发生食物中毒时,负责核实食物中毒事件的中毒人数;采集可疑食物及其他有关样品并及时检测;调查、诊断中毒原因;并上报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4.报告
4.1信息监测与报告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食物中毒事故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市卫生监督机构应加强对管辖单位的食品卫生监督,食药局应加强对集体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发生食物中毒和接收病人进行治疗的单位,除采取抢救措施外,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饭堂负责人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其报告内容如下:
4.1.1发生中毒的时间。
4.1.2中毒人数、危重人数及死亡人数,主要中毒表现。
4.1.3可疑中毒食品的品名。
4.1.4在核实可能为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事件后,应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4.1.5食物中毒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1.6食物中毒突发事故的上报,由院办负责。
4.2报告制度根据食物中毒种类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向市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5.应急响应
5.1基本响应程序
I级响应:
适用范围:一般食物中毒事故
响应程序: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饭堂负责人应立即拨打电话3216XXX或3216XXX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后勤组织人员查找是否为食物中毒。
II级响应
适用范围:较大食物中毒
响应程序: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饭堂负责人应立即拨打后勤电话3216XXX或3216XXX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同时指挥员工拨打120向急诊科发出医疗求援。组织员工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医院急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后勤部人员接到报告立即通知应急事故领导机构科室赶往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通知物业保安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
III级响应
适用范围:重大或特大食物中毒事件
响应程序:当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故时,饭堂负责人应立即拨打后勤电话3216XXX或3216XXX汇报事故发生情况,同时指挥员工拨打120向急诊科发出医疗求援。组织员工及时果断将发病人员送医院急救。主动向医疗人员报告发病情况,后勤部人员接到报告立即通知应急事故领导机构科室赶往现场指挥事故处理工作。通知物业保安做好现场秩序维护工作,在2小时内向上一级卫生主管部门报告。
5.1.1.现场指挥部重点围绕医疗救护、事件调查、事态控制等工作进行指挥协调。医疗救护:由医务部根据受害者病情的轻重缓急,采取院前急救和院内救治相结合,重点救治和常规救治相结合的方式、合理安排。事件调查:由调查组根据实际,从速查明事件原因,查清相关责任人和相关责任。事态控制:由现场指挥部根据初步调查结果,适时安排部门和人员控制事态的进一步进展,对患者采取应急处理措施,主要有:停止食用可疑中毒食品;对患者催吐、洗胃、清肠,对症治疗,根据患者的特殊情况,进行特殊治疗。
5.1.2.食物中毒的处理
应当对食物中毒突发事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采取措施,及时将中毒人员进行救治,同时禁止继续食用并立即封存剩余的可疑食品、食品加工工具、用具及食品容器、餐饮具,搜集可疑中毒食品及患者呕吐物、粪便、洗胃液等送检或留交卫生部门的现场调查人员。
6.事后处理
由总务科填写不良事件报告。
7.法律责任
7.1处罚依据调查结束后,《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行政处罚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食物中毒肇事者实施行政处罚。
7.2责任追究
7.2.1对食物中毒突发事故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的,对主要负责人根据不同的危害后果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本预案自发布之日执行。
医院突发应急预案【篇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及时、有序、规范、高效地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不断提高自然灾害卫生应急能力,有效保障灾区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全国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试行)》、《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预案。
1.3适用范围
全省范围内发生自然灾害的卫生应急工作适用于本预案。本预案所指的自然灾害包括水旱灾害、地震灾害、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森林火灾等。
自然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所引发的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按照《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执行。自然灾害及其衍生灾害所引发的有毒有害化学物品泄漏事件、核和辐射突发事件、交通事故等的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按照相关预案执行。地震灾害的卫生应急处置按照《安徽省地震灾害卫生应急预案》执行。
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条块结合,属地为主;部门协作,明确职责;依法规范,快速反应;社会动员,依靠群众。
2 组织机构及职责
2.1 指挥机构
自然灾害发生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成立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
省卫生计生委成立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负责全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指挥、组织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省卫计委主任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卫生应急工作的副主任担任,小组成员由委卫生应急办公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指挥中心)、疾病预防控制处、医政医管处、基层卫生处、爱卫办、地方病防治处、妇幼健康服务处、食品安全标准与监测评估处、综合监督处、办公室、财务处、宣传处、规划与信息处、国际合作处、中医药发展处、中医药服务管理处,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血吸虫病防治研究所、省卫生计生委卫生监督所、省职业病防治院、省血液管理中心、省立医院等部门负责人组成。
各市、县(市、区)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协调辖区内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根据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的实际需要成立卫生应急现场指挥部;负责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工作,必要时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请求派出专家指导工作。负责建立信息报送与交流分析机制;提出救灾防病各项卫生应急措施和处置建议;向灾区派出现场工作组,指挥、协调、督促、检查现场工作。
省内发生重大自然灾害时,根据卫生应急工作需要,省级领导小组可以决定采取以下措施:(1)整合灾区卫生应急指挥组织,在灾区成立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前方指挥部,统一指挥、组织前方卫生应急工作。(2)设立若干个工作组(如综合协调组、疫情监测组、医疗救治组、督导组、物资保障组、爱国卫生组、信息宣传组等,确定各工作组负责人和工作职责),具体负责救灾工作的落实。(3)派出联络组或联络员,深入灾区及时了解灾情、伤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以及各项卫生应急措施落实情况,指导灾区卫生应急工作;联络组或联络员向派出部门报告和提出工作建议。(4)调用非灾区医疗卫生资源,包括医疗卫生专业人员与专用医疗器械与设备,保障灾区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2.2 日常管理机构
常态情况下,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卫生应急办公室(或承担卫生应急管理职责的其他内设机构)负责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日常管理工作。自然灾害发生后,卫生应急办公室(或承担卫生应急管理职责的其他内设机构)作为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各项工作。
2.3 专家咨询组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建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专家咨询组。专家咨询组负责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准备和现场处置的技术咨询和指导,指导开展伤情、病情、疫情及灾区环境卫生学评估,对应急响应启动和终止提出建议等。
2.4 应急处置专业技术机构
医疗机构(院前急救机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采供血机构等是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处置的专业技术机构。自然灾害发生后,按照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统一指挥和部署,开展各项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2.4.1 院前急救机构
院前急救机构负责灾区伤病人员院前急救、转运,并负责伤情、病情和疫情等信息收集报告工作。
2.4.2 医疗机构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负责灾区和群众临时安置点的紧急医疗救援、基本医疗服务、妇幼保健服务、心理援助等工作,并负责伤病员伤情、病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报告工作。
2.4.3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含血防机构)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灾区和群众临时安置点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收集、报告、调查与处理工作、重点人群预防接种、环境卫生学评价、指导开展污染源无害化处理、消杀灭工作和健康教育等工作,积极配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参与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置工作。
血吸虫病防治机构负责组织开展血吸虫病流行区的灾后血吸虫病急性感染预防和控制工作;负责做好血吸虫病流行区灾后的血吸虫病急感病人疫情的监测、分析、预警工作。
2.4.4 卫生监督机构
卫生监督机构负责对灾区饮用水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等依法进行卫生监管。
2.4.5 采供血机构
采供血机构负责血液及血液制品紧急采集、储备、调配、供应和相关信息报告等工作。
3 应急准备
3.1 预案制定
省卫生计生委负责制定《安徽省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并针对不同自然灾害类别,制订相应的卫生应急工作方案和技术规范。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预案,组织制定本地区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制定本单位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预案和工作方案,建立相关应急工作制度。
应急预案、工作方案、技术规范和工作制度应适时修订。
3.2 风险评估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对本行政区域内可能出现的自然灾害所引发的伤病风险和传染病疫情等健康危害进行评估,检查卫生应急工作准备情况,要求有关单位落实卫生应急防范措施。医疗卫生机构要评估本单位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提高防灾减灾水平,并对可能出现的因自然灾害导致水、电、气等能源供应中断而严重影响医疗卫生服务的情况提前采取防范措施。
3.3 卫生应急队伍管理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按照“平急结合、因地制宜,分类管理、分级负责,统一管理、协调运转”的原则建立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专业队伍,加强管理、培训和演练,提高自然灾害卫生应急能力。
省卫生计生委从省属医疗卫生机构中抽调相关专业人员,组建省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队伍,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组建适宜数量的卫生应急队伍。
根据专业特点和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的需要,为各类卫生应急队伍配备相应技术和物资装备(包括医疗设备、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药品及疫苗、消杀灭药品和工具,个人防护装备、卫生应急服装和标识,交通工具,通讯、办公、后勤和生活物资等)。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有关单位应当为卫生应急专业救援人员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必要时接种相关疫苗,降低应急救援人员发生人身伤害带来的损失,并预防相关疾病的感染。
3.4 培训与演练
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制度,对各级卫生部门承担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处置职责的队伍和工作人员定期举办培训和演练,不断提高卫生应急处置能力。
3.5 经费保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安排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负责经费的使用和管理。
3.6 物资保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物资(药品和疫苗、医疗器械和设备、快速检测设备和试剂、消杀灭药品和器械、个人防护用品等)储备机制。省卫生计生委统筹建立省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物资储备基地,储备一定种类和数量的应急物资和装备,并协调有关部门保障卫生应急物资的优先运输和配送。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做好本单位的应急物资储备计划和管理工作,根据本地区易发和常发的自然灾害情况,储备适量的卫生应急物资,定期检测、维护卫生应急救援设备和设施,使其处于良好备用状态,确保正常使用。
3.7 基础设施保障
新建、改建、扩建医疗卫生机构建设项目时,责任单位和有关部门在项目设计和设施配套方面,要满足医疗卫生机构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需要。
3.8 交通运输保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配备的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交通工具,要与承担的卫生保障任务相适应。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后,省、市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协调铁道、交通、民航、公安、军队、武警等有关部门,尽量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先放行、优先运输卫生应急人员、物资和伤病员。在特殊情况时,协调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障卫生应急工作顺利开展。
3.9 通信与信息保障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结合国家应急体系建设,充分利用国家通讯基础设施和资源,建立健全省、市、县、乡四级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信息网络体系,保障通信和信息通畅,确保及时掌握和报告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信息。
3.10 建立协调机制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建立健全与食品药品监管、民政、气象、地震、水利、农业、林业、质检、环保、建设、交通、铁道、电力、公安、发改和财政等相关部门,以及军队和武警部队卫生部门的信息通报、工作会商、措施联动等协调机制。
3.11 健康教育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根据本地区自然灾害特点和工作实际,利用各种媒体向社会广泛宣传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常识,提高社会公众的卫生防病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协调媒体向社会宣传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的科学知识。
3.12 督导检查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检查督导本辖区各有关医疗卫生机构应对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准备和措施落实情况。
3.13 科研和交流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有计划地开展应对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相关科学技术研究,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交流与合作,总结和借鉴经验,引进适宜技术和装备,不断提高自然灾害卫生应急的整体水平。
4 应急响应
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后,灾害发生地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接到当地政府或民政等部门的灾情通报后,应迅速组织医疗卫生救援人员赶赴事发地,开展先期处置工作,对当地灾情和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及能力作出评估。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本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根据灾情、伤情、病情、疫情进行分级响应,并根据实际情况及事件发展趋势,及时调整响应级别。
根据自然灾害的危害程度等因素,卫生应急响应分为特别重大(Ⅰ级响应)、重大(Ⅱ级响应)、较大(Ⅲ级响应)、一般(Ⅳ级响应)四级。Ⅰ级应急响应由国家卫生计生委组织实施。Ⅱ级、Ⅲ级、Ⅳ级响应分别由省、市、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超出本级应急处置能力时,应及时向上一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支援。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灾区应急工作需要,可以对响应级别作出调整。对卫生应急能力薄弱的地区可适当调高响应级别。
4.1 响应条件
4.1.1 Ⅰ级响应
国家卫生计生委启动I级响应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按照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求,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
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响应启动后,非灾害地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服从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指挥调度,对灾害地区给予必要的卫生应急支持。
4.1.2 Ⅱ级响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省卫生计生委启动Ⅱ级响应。
(1)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省卫生计生委启动Ⅱ级响应的自然灾害事件;
(2)省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自然灾害事件;
(3)省卫生计生委认定需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自然灾害事件。
响应启动后,省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国家卫生计生委和省人民政府报告。
4.1.3 Ⅲ级响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市卫生计生委启动Ⅲ级响应。
(1)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设区市人民政府启动Ⅲ级响应的自然灾害事件;
(2)市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自然灾害事件;
(3)市卫生计生委认定需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自然灾害事件。
响应启动后,市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并及时省卫生计生委和市人民政府报告。省卫生计生委加强工作指导,提供必要的支持。
4.1.4 Ⅳ级响应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县卫生计生委启动Ⅳ级响应。
(1)依据《国家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县级人民政府启动Ⅳ级响应的自然灾害事件;
(2)县级人民政府认定需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自然灾害事件;
(3)县卫生计生委认定需要开展卫生应急工作的自然灾害事件。
响应启动后,县卫生计生委负责组织协调开展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并及时向市卫生计生委和同级人民政府报告。设区市卫生计生委加强工作指导,提供必要的支持。
4.2 响应措施
4.2.1 信息收集、报告、通报和评估
灾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国家救灾防病信息报告管理规范(试行)》,实行自然灾害卫生应急信息日报告制度,将本行政区域内的灾情、伤情、病情、疫情、灾害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卫生应急工作开展情况和卫生系统因灾损失情况等信息,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告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当地人民政府。要加强与有关部门和有关方面的信息沟通,及时通报相关信息。
所有救灾防病信息均应通过“国家救灾防病报告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络报告,不具备条件的地方要使用传真、电话等方式及时报告。
灾害发生后,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专家对灾害造成居民健康的危害程度、伤亡损失情况及发展趋势等进行卫生学评估,研究提出应重点开展的救援措施以及医疗卫生人力、物资、外援等需求意见。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应定期编写灾区传染病疫情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报告,对灾区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情况进行分析并预测发展趋势,报送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有关部门参考。
4.2.2 医疗救援
卫生计生行政部门须及时指派医疗机构参与医疗救援,参与医疗救援的医疗机构和人员要以最快速度赶赴灾区,开展现场医疗急救、检伤分类、伤病员转运和院内救治等工作,在群众临时安置点、交通站点、抢险工地等人群聚集的地点设立临时医疗点,组织医疗队开展巡回医疗服务,确保伤病员和抢险工作人员得到及时、有效救治。
如因灾伤病人员的数量较多,超过本地医疗机构救治工作负荷,为及时、有效对伤病员进行救治,可根据情况,在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统一协调和交通运输、财政等相关部门支持下,将伤病员运送至外地(省)治疗。如因灾造成大量危重伤员,为提高救治成功率,可按照“集中伤员,集中专家,集中资源,集中救治”的原则,将危重伤员集中在医疗条件好、救治质量高的医院救治。
4.2.3 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与报告
灾区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灾区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工作,实行灾害相关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因停电等原因不能通过网络直报系统报告信息的医疗卫生机构,可临时改用电话或人工报送方式报告。
4.2.4 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
根据受灾地区可能发生的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风险,及时开展健康教育、预防性服药和应急接种等工作。一旦发生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开展核实诊断、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与检测、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置等工作。
4.2.5 食品、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
依法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和公共场所实施卫生监管,加强灾区饮用水卫生和公共场所卫生监测,指导群众临时安置点的饮用水卫生工作,按照规定做好食源性疾病的监测与处置,防止食源性疾病、介水传染病等发生。
4.2.6 环境卫生处理
指导灾区及时清除和处理垃圾、粪便,指导做好人畜尸体的无害化处理工作,对住房、公共场所和安置点及时采取消毒、杀虫和灭鼠等卫生措施。根据工作需要,在灾区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4.2.7 卫生知识宣传和风险沟通
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和传播媒介,与宣传部门密切配合,有针对性地开展自救、互救及卫生防病科普知识宣传。向媒体和公众做好自然灾害的风险沟通工作。
4.2.8 心理援助
灾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根据实际需要,组织专业人员开展心理疏导和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消除民众心理焦虑、恐慌等负面情绪。在同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协调教育、民政、工会、红十字会、共青团、妇联等部门和团体,协同开展心理援助工作。
4.2.9 重点人群、安置点和流动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
加强对重点人群、群众临时安置点和流动人口的医疗卫生服务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向因灾滞留在车站、码头、机场和公路的人员和抢险救灾工作人员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做好孕产妇、老人、婴幼儿、残疾人等特殊人群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重点做好饮用水监督监测、非职业性一氧化碳中毒防控等工作,指导设置和修建临时厕所,开展环境卫生监测、消杀灭处理、卫生宣教和必要的预防接种等工作。
4.2.10 自救与防护
受灾的医疗卫生机构迅速开展自救工作,尽快恢复医疗卫生服务功能。对因电、水、油、热、气(汽)等能源供应中断造成医疗卫生服务无法正常开展的医疗卫生机构,灾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协调有关部门,调拨发电机、净水器等仪器设备和有关能源,尽快恢复能源供应。救灾人员要注意做好个体防护,保障自身安全。
4.3 响应终止
灾情稳定,经启动响应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组织评估,确定应急阶段的医疗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结束,已经进入恢复重建和灾后防疫阶段,可以做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决定。
5 恢复重建与总结评估
5.1 恢复重建
要科学制定医疗卫生机构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方案,将灾区医疗卫生机构的恢复重建项目纳入当地政府灾后恢复重建整体规划,争取优先进行安排,确保灾区医疗卫生机构尽快恢复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保障灾区尽快恢复正常的医疗卫生服务秩序。
在灾后恢复重建阶段,要继续做好灾后防病、防疫、心理和肢体康复工作,开展灾民回迁前的卫生学评价,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强饮用水和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监测和技术指导。
5.2 善后处置
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积极协调财政、民政、人社等部门,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对参与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的伤亡人员、应急处置工作人员,以及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等,要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申请给予抚恤、补助或补偿。
5.3 总结与评估
在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过程中,灾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及时组织对卫生应急准备和处置工作进行总结,评估工作效果,不断改进和完善工作措施。
在卫生应急响应终止后,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组织开展总结评估,认真分析工作中好的做法、困难和经验教训,并向上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告总结评估情况。
6 责任与奖励
6.1 责任
对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工作中有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其责任。
6.2 奖励
对参加自然灾害卫生应急处置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在晋升职称、晋级中要予以优先安排。
7 附 则
7.1 名词术语解释
自然灾害:指危害人类生存或损害人类生活环境的自然现象,包括洪涝与干旱灾害,台风、严寒、低温雨雪冰冻、高温、雷电、灰霾、冰雹、大雾、大风与沙尘暴等气象灾害,火山与地震灾害,山体崩塌、滑坡与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风暴潮、海啸与赤潮等海洋灾害,生物灾害和森林草原火灾等。
灾情:指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情况,包括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等。
7.2 预案管理
本预案由安徽省卫生计生委制定和解释,并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修订。本预案生效之后,《安徽省卫生厅救灾防病预案》废止。
7.3 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医院突发应急预案【篇3】
1、临床科室发现在本病区内短时间发生3例或以上症状相同的病原菌感染的病例时,应立即报告科主任同时报告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到现场证实流行或爆发。对怀疑患有同类感染的病例进行确诊,计算其罹患率,若罹患率显著高于该院或科室历年医院感染一般水平,则证实有流行或爆发。
2、与科室一起共同查找感染源。对感染病人、接触者、可疑传染源环境、物品、医护人员及陪护人员等进行病原学检查。
3、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对感染病人周围人群进行详细的流行病学检查。
4、制定感染控制措施。包括对病人进行规范治疗,进行正确的消毒灭菌处理,隔离病人,停止接受新病人,医护人员自身防护,免疫接种等。
5、分析调查资料,对病例的科室分布、人群分布和时间分布进行描述,分析流行或爆发的原因,推测可能的传染源、感染途径或感染因素,结合实验室检查结果和采取控制措施的效果综合做出判断。
6、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处理流程:临床科室发现感染病例暴发→报告感染管理科→感染管理科核实流行或爆发→报告院领导和上级有关部门→同时查找传染源→隔离病人→查找引起感染的因素→制定控制措施→分析调查资料→写出调查报告→总结经验→制定防范措施。
医院突发应急预案【篇4】
第一节总则
一、依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实施办法》以及辽宁省相关文件、条例等的精神制定本预案。
二、突发事件是指:
1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即: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2 、突发灾害性事件及社会治安事件包括地震、洪水、重大交通事故、飞行事故、重大社会治安事件等。
三、突发事件应急组织领导机构
1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总指挥:院长
总督导:党委书记
副总指挥:行政副院长、业务副院长
2 、办公室
主任:主管医疗副院长(兼)
常务副主任:医务科长、院办主任
政治工作组:党办、纪检、人事科
人力资源组:人事科、院办、医务科、护理部
医疗救护组:医务科、护理部、门诊、各临床科 室、医技科室
医疗保障组:药剂科、总务科、器械科
后勤保障组:总务科
信息宣传组:政工办
安全保障组:保卫科
对外联系组:院办、党办
四、当发生上述所列突发事件时,医务科、总值班必须于第一时间到达现场,进行甄别,由主管医疗副院长以及医务科根据事件的性质,涉及的人员数量,所需调用医疗救治和防护设备、药品、医疗器械等物资的情况向总指挥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由总指挥宣布本预案的启动。
五、科室、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定本科室、部门的相应措施,并有培训、检查落实情况的记录。
六、处置突发事件过程中,坚持病案书写及管理制度;坚持三级查房制度:坚持会诊制度等保障医疗安全的各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第二节人员准备
一、各临床科室主任、护士长、急诊科人员全天候准备人员,建立有效的通讯网络,随时准备应付突发事件。
二、夜间各科值班人员随时准各听从院总值班调遣。
三、医院根据突发事件的临床特点随时组成具有明显专业特点的专案组,安排专业人员承担主检医师工作,指导临床工作。
四、科教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全院临床、医技科室应急措施的人员培训。
五、全院各部门主任,负责将《 应急预案》灌输至本部门内的每一位职工(包括临时工),并定期进行演练。
六、指挥中心及医务科接到需派出医疗队任务时,白夭由科室主任根据要求迅速做出人员安排,报医务科组队;夜间由院总值班根据专业需求从值班医生中选派,并通知当事科室主任进行人员补充。
医院突发应急预案【篇5】
为了提高我院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并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应对能力,从而达到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的目的,根据(重庆市医疗卫生系统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方案编写指南)、(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并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一、医院建立院长负责制,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小组,下设监测报告小组、急救医疗小组、后勤保障小组,并配备兼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人员。
二、单位现状:根据现有的条件在人力资源方面:有从事计划免疫、传染病统计分析的预防接种门诊;有从事各种检测化验,能够通过科学的手段第一时间知道各种疾病的分类的检验科;有临床经验丰富的内、外、妇医疗专家;有从事后勤工作的办公室、医务科、总务科。在物资方面:有各类先进的检验仪器设备;我院药品种类齐全,储备量丰富,完全可以满足各种应急医疗用药;有用于安全防卫的消毒药品、干粉灭火器。
三、工作职责
1、突发公共事件小组成员:汪力、刘建华、张志杰、唐小川、周胜、韦林江
汪力: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总指挥,负责指挥调配各小组所有成员,统筹协调各种关系。
刘建华:突发公共事件感染控制及监测报告小组组长,负责36种法定传染病的监测、报告、分析。
张志杰:突发公共事件医疗急救小组组长,负责调配小组内的内儿、外、妇医疗成员进行医疗现场抢救。
唐小川:突发公共事件后勤保障小组组长,负责提供应急所需的后勤物资,医疗设备及药品。
周胜、韦林江:突发公共事件办公室成员,负责突发公共事件发生后的总结工作,突发事件信息上报工作,完善医院感染控制负责。
2、监测报告小组:刘建华、谭小羽、韦菠
谭小羽:监测报告小组成员,负责收集36种法定传染病的标本采样。
韦菠:监测报告小组成员,负责分析36种法定传染病的分布趋向,及时向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
3、医疗急救小组:张志杰、蒲元方、罗远琴、陈光胜、王明科、赖朝凤、宋书会、廖艳霞、李仕洪
蒲元方、李仕洪: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妇产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罗远琴、宋书会: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内儿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陈光胜、廖艳霞: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外科方面的急救工作。
王明科、赖朝凤: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中手术麻醉工作。
4、后勤保障小组:唐小川、夏远洪、阳玉君、王小明、向凤、彭猛、刘华超
夏远洪:负责保障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急救通道的通畅及医院安全保卫工作。
王小明:负责日常急救物资(救治药品、医疗器械)的储备工作。
阳玉君:负责日常物资的采购工作。
向 凤:负责各种医疗物资的消毒处理。
彭 猛:负责通讯、网络畅通。
刘华超:负责资料的收集,通讯录的更新工作。
四、预防和应急准备
1、定期对本院医务人员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技能的培训,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2、定期查看预防突发事件救治药品、医疗器械及及其他物资和技术的储备和调度。
五、应急响应
1、开设24小时值班电话:71990013;71990039
2、调度医疗急救小组火速奔赴现场应急抢救。
3、调度后勤小组及时开辟通道、准备急救的药品、器械。
4、铺备突发事件专用病房。
5、向上级卫生部门及时汇报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
6、将突发事件的有关信息及时在医院网站上通报,并依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和有关新闻管理的规定向外公布信息。
7、当突发事件的病人康复出院后,半年内未再次发病且在这一地区无新增病例表明应急结束。
8、突发事件处置完成后,由韦林江、周胜同志负责进行总结,找出经验教训,所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成员共同提出整改意见,经突发公共卫生小组会议确定形成文字,写入我院应急处理方案。所有突发事件的归档交由院病案室完成。
六、保障措施
每周对网络进行杀毒处理,保证网络的通畅;每月由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小组成员轮流对各科室进行监督检查;每月护士一个课题,由总护士长赖朝凤亲自培训;每一季度进行一次突发事件的演练,检测应急队伍的整体情况。
七、附录
1、本方案由院办公室管理,并随时根据上级要求及实际需要进行修改完善。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小组成员通讯录:(略)
医院突发应急预案【篇6】
为及时、高效、妥善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效应对并及时控制突发事件给人民健康造成的危害,做好医疗救护工作,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依据《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管理
(一)组织结构
1、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协调工作组。业务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防保科、药剂科、设备科、后勤科、门诊部主任为工作组成员,办公室设在医院医务科。
组长:詹世斌
成员:李晶(医务科副主任)、杨美琼(医务科副主任)张丽(护理部主任)、郭林(控感办主任)、李克(急诊科主任)、黄惜青(急诊科科护士长)、付伟(后勤科主任)、胡忠明(门诊部主任)、袁建忠(感染科主任)、唐忠芬(药剂科主任)
2、组建一支迅速有力的医疗卫生应急队伍,由分管医务科的副院长任组长,医务科、护理部主任任副组长,成员由急诊科医护人员、医院急救队组成。
3、成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专家组,由各专业的主任组成。
(二)职能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协调办公室人员一旦接到突发事件的通知,应立即启动应急协调工作组,由组长统一指挥、布置,各成员根据分工不同,履行各自职责,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注意分析事件发展趋势,有效控制事态发展。
医务科、护理部的工作职责:
①负责全院医疗卫生救援人员的组织协调;
②普及卫生知识,针对事件的性质,开展卫生知识宣教,提高大众健康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③组织专家组成员搜集整理有关的技术标准和规范,及时开展相应的培训工作。
药剂科、设备科的工作职责: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所需的疫苗、药品、医疗设备、器械的储备供应。
控感科:负责疫情报告、消毒隔离、预防接种、安全防护的指导、监测、检查工作。
护理部:负责医疗废物的终末处理及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门诊部:负责指导门诊诊室布局、设置,门诊病人的预检、分诊、登记工作。
2、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小组负责实施现场救护,在现场救护中,依据受害者的伤病情况,按轻、中、重、死亡分类,分别以“红、黄、蓝、黑”的伤病卡作出标志,置于伤病员的左胸部或其它明显部位。本着先救命后治伤、先治重伤后治轻伤的原则,将经治的伤员的血型、伤情、急救处置、注意事项等逐一填写伤员情况单,并置于伤员衣袋内,伤病员经现场检伤分类、处理后,安全转送病人至医院。伤病员现场经治的医疗文书要一式两份,及时向现场指挥部汇总,并向接纳伤病员的医院提交。在急诊科或感染科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依据诊疗常规对病人进行施治,需相关科室参与会诊抢救时可电话通知。同时值班人员在抢救病人的同时通知科主任,并向医务科或总值班报告。
二、设备配置
我院急诊科配置有多参数监护仪1台,呼吸机1台,除颤仪1台,自动洗胃机1台,心电图机1台,输液泵1套,急救工作车1台
三、人员培训
(一)培训对象:临床、医技、职能科室全体中层领导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组成员,中层领导的培训后需到各自科室进行学习、传达,让每一位员工都能了解应急预案。
(二)培训内容:
1、云南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2、心肺复苏指南
3、医护人员传染病防治知识
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警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警分级主要根据发生的危险程度和进程状况等基本特点,原则上分为绿色、黄色、橙色、红色四级预警。
1、绿色预警:绿色预警是指局部出现乙类传染病、地方病区的地方病发病人数明显增加,监测发现职业危害因素增多或危害程度加重。
2、黄色预警:黄色预警是指突发事件发生的初期或者可能发生,影响范围在局部,需要卫生局做出应急反应的一种预警。主要包括以下7种情况:
①鼠疫、霍乱、肺炭疽、脊髓灰质炎以及传染性非典型肺炎可疑病人及时发现,局限在一个较小的区域,无向外传播的迹象。
②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的社区内暴发、流行。
③在短期内某一局部区域发生原因不明的具有相同或相似临床特征的死亡病例。
④在局部地区,同一食品污染造成多人食物中毒甚至出现个别病例死亡,中毒原因明确,污染的食品未流入其它地区。
⑤在局部地区较小的人群中发生较多急性职业中毒病人,中毒原因明确。
⑥实验室内细菌、病毒泄漏,造成内部人员感染。
⑦菌种丢失、自然灾害等突发事件,在局部范围内造成一定影响。
3、橙色预警:橙色预警是指突发事件发生后,影响范围涉及几个镇(街道),需要启动市级预案的一种预警。
4、主要包括以下7种情况:
①鼠疫、霍乱和肺炭疽在1个镇(街道)中发生和流行。
②在我市1个镇(街道)发现个别非典临床诊断病人或疑似病例。
③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在1个镇(街道)暴发、流行,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④在短期内某个镇(街道)集中发生原因不明的具有相同或相似临床特征的患者,出现死亡病例,传播速度较快,或者涉及的范围较大,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引起一定程度的社会恐慌。
⑤同一食品污染在我县内多个镇(街道)造成大量食物中毒,中毒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加。
⑥同一个镇(街道)发生大量急性职业中毒,职业危害因素未能有效控制并涉及周边镇(街道)人群,中毒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加。
⑦其他由生物制品接种不良反应、菌种及大型放射源丢失、自然灾害、化学生物恐怖等引起一个或相邻镇(街道)公众健康严重损害,造成较大范围社会恐慌,影响社会稳定。
5、红色预警:红色预警是指突发事件发生后,影响范围波及多镇(街道),需要市政府多个部门协调行动的一种预警。主要包括以下10种情况:
①鼠疫、霍乱和肺炭疽在1个以上镇(街道)发生和流行,并且已经向其他市扩散,有沿主要交通干线传播的趋势。
②我县有2个或2个以上镇(街道)发现多例非典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非典临床诊断病例或疑似病例。
③我市有禽类禽流感发生,并出现人间禽流感疫情包括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
④其他乙类、丙类传染病在我市暴发、流行,并且流行范围有向外发展的迹象,严重影响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
⑤在短期内我市多处集中发生原因不明的具有相同或相似临床特征的患者,出现死亡病例,传播速度较快,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引起社会恐慌。
⑥同一食品造成大量食物中毒病人,被污染的食品已经流入其它县(市、区),中毒人数不断增加,并造成多人死亡。
⑦同一区域发生大量急性职业中毒病人,职业危害因素未能有效控制并涉及周边地区人群,中毒和死亡人数不断增加,对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影响,引起社会恐慌。
⑧国内外出现新发、突发传染病重大疫情,已经传入或者有传入我市重大危险。
⑨由群体性生物制品接种不良反应、菌种及大型放射源丢失,大批量进入流通环节的血液或血液制品被艾滋病病毒污染,已被证实发生的范围较大的化学、生物污染,自然灾害等对社会公众健康造成严重损害。
⑩根据普洱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紧急要求,需要启动红色预警的情况。
五、通讯保障
应急领导协调工作组成员必须保障手机24开机,如果需要离开本县,须通知医院办公室。
六、后勤保障
凡属临床业务第一线需要的项目优先安排,凡属危重病6人抢救,特别是重大社会事故后对大批病人的抢救时,需要物资要优先供应。
七、门诊突发性事件应急预案启动
一旦出现突发性事件,急诊科应启动应急预案,通知应急小组组长,通知抢救小组组长,由组长通知各组成员,20分钟之内必须赶到医院。由组长统一指挥、布置,各成员根据分工不同,履行各自职责,采取边调查,边处理,边抢救,边核实的方式,注意分析事件发展趋势,有效控制事态发展进行,根据医院抢救能力,若需要转普洱级医院救治,按有关规定需保证病人在转运途中的安全。
监督管理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领导协调组组长定期对突发事件应急准备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措施落实不到位,造成医疗救援工作延误者,要追究相关科室领导及当事人的责任。
医院突发应急预案【篇7】
为了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工作秩序和保持校园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指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包括:传染性疾病、集体食物中毒、群发性疾病等。
二、工作目标
1、普及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监测报告网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不发生校园内蔓延。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由主管校长任组长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制订并落实学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治应急预案。
2、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突发事件防治措施落实情况。
3、组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防治知识,提高师生员工的科学防病能力。
4、建立学生缺课登记制度和传染病流行期间的晨检制度,及时掌握学生的身体状况。
5、组织开展校园环境整治和爱国卫生运动,加强后勤基础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卫生条件,保证学校教室、食堂、宿舍、厕所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
确保师生喝上安全饮用水,吃上放心饭菜,住上安心宿舍。及时向市(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和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汇报学校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情况,并积极配合当地卫生部门做好对病人和密切接触者的隔离消毒、食物留存等工作。
四、突发事件监测
1、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制度,由班长、舍务管理负责的逐级报告网对学生的缺勤情况进行登记,查明缺勤原因。对因健康原因缺勤的学生名单及时报校医院,由医务人员进行登记汇总并进行追踪观察,必要时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2、做好卫生信息的收集。与当地疾病预防与控制机构保持联系,收集本地及周围地区的公共卫生事件的情报,密切关注其动态变化,以便做好预防工作。
五、突发事件报告
1、建立自下而上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并确保监测和预警系统的正常运行,及时发现潜在的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突发事件期间,学校相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开通疫情监控联系电话。
2、责任报告人:学生干部、班主任、后勤集团负责人等、校医院医务人员、各院系团总支书记及负责人等。
3、报告时限及程序
校医院、相关部门和个人发现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学校主管部门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出现集体性食物中毒、甲类传染病病例、乙类传染病爆发时,校医院应以最快的通讯方式在2小时之内通过网报、电话向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学校向省教育厅报告。
正常情况下,无传染病或食物中毒事件发生时,应根据要求进行电话零报告。
六、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一)传染病事件的处置
1、一般传染病事件
当师生中出现散发的、常见的如肝炎、肺结核等传染病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①相关院系由负责学生工作的老师与校医院保持联系;校医院按照国家有关传染病管理办法,进行登记、并向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同时嘱患者到专科医院进行隔离治疗;各院系及宿舍配合校医院对病人所在班级教室、宿舍进行消毒。必要时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病人密切接触的人群进行筛查,查找原发病者和排除新的感染者。
②校医院要加强对发热病人的追踪管理。呼吸道传染病流行期间,教室、宿舍、图书馆、食堂等公共场所必须加强通风换气,并采取必要的消毒措施;肠道传染病流行期间,对厕所、粪便、食堂及饮用水应加强消毒工作。
③校医院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活动,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健康教育处方,张贴宣传标语和宣传画,提高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
2、传染病暴发流行或出现甲类传染病疫情事件
当出现传染病疫情暴发时,在市(区)疾病控制中心的指导下,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工作。
①知情者立即向所在院系和校医院报告或直接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各院系、校医院接报后立即向领导小组和市(区)疾病控制中心报告。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并成立现场指挥小组。保卫处负责封锁事发现场,隔离疑似病人,和校医院一起配合市(区)疾病控制中心对现场进行调查处理、采样、技术分析、检验以及应急处理技术指导等工作。并对校园实施封闭式管理,住校学生不得离开学校,严格控制外来人员进入校园。
②各部门、各单位全面掌握师生员工的流动情况,教职工外出必须向所在院系请假。外出学生和去疫区的人员返校后,必须进行医学观察。对缺勤者要逐一登记,及时查明缺勤原因。发现异常者劝其及时就医或在家中医学观察,暂停上学或上班。
③避免人群聚集。不组织师生参加各类大型集体活动;调整大型学术活动和会议的时间;不安排教师外出参加教研和学术活动;学生的社会实践、社区服务等活动应暂缓进行;暂停成人教育和业余培训等教学活动。
④各院系、后勤集团配合校医院对教室、实验室、食堂、图书馆、体育馆、厕所等场所使用期间定时进行消毒,通风换气。
⑤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准确地公布疫情及防治的信息。对教职工和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消除不必要的恐惧心理和紧张情绪,维护校园稳定
(二)食物中毒事件的处置
当发生食物中毒或可疑食物中毒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知情师生应在第一时间报告校医院和院系领导,直至学校领导小组,视情况报告市(区)相关部门。
2、后勤集团负责人责令相关部门立即停止食品加工、出售活动。
3、校医院立即将发病师生送往医院,并协助医疗机构救治病人。
4、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待确认后交予卫生部门处理。后勤集团、保卫处积极配合卫生、公安部门进行调查,并按其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学生处、团委及时召开学生干部、辅导员会议,通报情况,做好宣传教育工作,保证师生思想稳定,协助处理善后事宜,维持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
6、校医院配合市(区)卫生部门分析引起食物中毒的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整改意见。
(三)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的处置
当发生预防接种严重反应或事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等突发事件时,按下列程序处置。
1、校医院及时将情况向领导小组汇报,并视情况报告市(区)卫生部门、教育主管部门及其他有关部门,请求派遣专业人员进校,开展流行病学调查,查明事件原因。
2、及时联系将受害师生送医院接受救治。
3、各部门积极配合,尽快采取各项措施,消除危害,制止事态的发展。
4、总结经验教训,查漏补缺,杜绝隐患。必要时对事故和损害的责任人追究责任。
七、突发事件的责任追究
各单位和各级领导要根据《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切实承担起教育、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职责。各级行政领导是校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卫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的“四不放过”原则,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校卫生安全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有关责任人以相应处分,触犯刑律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医院突发应急预案【篇8】
为科学规范、高效有序的开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感染性非典型肺炎防治管理办法》和《全国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以及我县对高速公路车祸的救援工作方案,特制订本预案。
一、总则
(一)预案所称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以下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严重水灾、火灾,特大车祸事故、爆炸事故以及其它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
(二)本预案在执行中必须服从上级卫生主管部门的指挥,无条件服从上级主管部门的调动和安排。
(三)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坚持“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
(四)各医疗卫生单位设立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主要用于急救设施完善,急救人才培训,突发事件流行病学调查,卫生防护等有关物资、设备、设施的储备与完善。1
(五)依据国家政策,对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医护人员给予造当的补助和保健津贴,对于参加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预防与应急组织
(一)我院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领导小组
组长:王康县中医医院副院长(主持工作)副组长:汤忠泽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王平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马永菊县中医院院办公室主任
蒋道义县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
杨茂春县中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
刘贤君县中医医院药剂科主任
职责:
1、全面领导本县突发事件应急医疗救治工作。
2、负责医疗救治重大事项的决策、督查落实和指导工作。
3、负责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的设施、设备。
4、报请上级主管部门和县应急指挥中心,决定人员疏散或隔离,并依法对疫区封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办公室,马永菊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成员:刘龙芬、毛竹玉、韦时文、陈久芸、杨发文、林顺达、顾亨、罗小海
职责:收集、汇总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并及时向指挥小组报告;负责与县突发事件应急各成员单位和各医疗机构联系;及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组织
1、医疗救治小组及医疗救护队
(1)医疗救治小组
组长:县中医医院院长
副组长:县中医医院分管副院长担任
成员:县中医医院抽调业务技术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全院应急医疗救治工作,负责本院应急医疗救治预案制定工作,成立医疗急救、护理、后勤保障等相关组织;负责组建现场医疗救护分队,接受领导小组的派遣;负责本院内的突发事件伤病员情况的信息收集、汇总、报告工作;负责落实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2)现场医疗救护队
队长:汤忠泽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副队长:蒋道义县中医医院急诊科主任
杨茂春县中医医院急诊科副主任
成员:杨华县中医医院医务科主任
马永菊县中医医院办公室主任
郑均县中医医院外科主任
陈建阳县中医医院骨科主任
杨发文县中医医院内科主任
张良荣县中医医院护理部主任
刘贤君县中医医院药剂科主任
罗乐县中医医院司机
柳青县中医医院司机
2、疾病控制组:
组长:王康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韦时文县中医医院控感科主任
涂志城县中医医院保育科主任
成员:各科室护士长
职责:负责全县突发事件后疫情防治工作;负责对突发事件灾害区疫情处理方案制定工作;负责疫点消毒和疫区资料信息汇总报告工作;指导相关人员对疫区的消毒、封锁;接受指挥小组的领导,完成指挥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3、后勤供应组:
组长:王平县中医医院副院长
副组长:刘贤君县中医医院药剂科主任
罗小海县中医医院总务科负责人
成员:后勤科室所有人员
职责:负责对突发事件的所需物品设备、药品、卫生材料的供应;负责车辆和各种急救物资的调配和应急;负责参加医疗救治的医务人员的生活、饮食等后勤服务。
三、预案启动
突发事件发生后,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上级相关部门指示,明确是否启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四、医疗救治工作程序
1、120、122接到突发事件急救信息,应迅速派出救护车赶赴现场,同时报告本院,医疗单位要及时报告县卫生局。
2、各医疗机构在接诊急救病人时,如发现重特大灾害事故信息,应迅速报告县卫生局。
3、县卫生局在预案启动后,应立既向各医疗单位下达紧急救治任务。
4、各医疗单位院内救治迅速到位,畅通绿色通道,做好救治准备工作,确定责任医生和责任护士。
5、各救治医院确定专人负责,伤病员救治情况的收集汇总并及时向县卫生局报告。
6、如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依据《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条例》规定,在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①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②发生或者发现不同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③发生重大食物或职业中毒的;
④发生重大火灾、水灾、特大爆炸、车祸及其它重大伤害事件。
7、疫情突发时,实行“零报告”制度,严格报告程序。不得漏报和瞒报。
8、突发事件报告电话:。
医院突发应急预案【篇9】
一、制订目的
为应对医院突发性停电事故,迅速、有序地组织和恢复供电,确保病人生命安全和减少财产损失,保证医院用电通畅,促进事故应急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是指因验工自然灾害、重要设施损害或遭受破坏等原因造成突发性的全员大面积电力系统安全防线失效,电网发生大面积瓦解或崩溃的事故。
三、应急原则
大面积停电事故处理工作贯彻“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方针,遵循“统一领导,完善机制,明确责任,加强合作,快速反应,措施果断”的原则。
四、组织机构
医院成立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应急抢修队。
1、医院大面积停电事故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职责:
(1)、做好日常安全拱顶工作,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大面积停电事故发生。
(2)、发生大面积停电事故时,及时做好停电事故应急工作,尽快恢复供电。
(3)、根据大面积停电事故严重程度,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预案。
(4)、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向相关部门通报。
(5)、必要时请求外力支援。
(6)、领导小组组长是旅行本预案规定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下,各司其职,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做好大面积停电事故时的社会综合应急工作。
2、应急抢修队
队长:后勤主管
成员:电工
职责:发生事故时,组织人员实施救援行动;向指挥小组汇报事故情况,必要时向供电部门发出求援请求,事后总结应急救援工作经验教训。
五、应急程序
(一)、后勤部门电工班应急程序
1、计划性停电应急程序
(1)、电工在接到供电公司通知停电的电话或以其他形式的停电通知时,必须问清楚停电的时间,停多长时间及停电的原因,做好记录,如不在本班次,应在交接班时交接清楚。
(2)、通知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夜间通知总值班人员),说明停电的原因,具体停电时间,停多长时间,以通知形式向单位所有部门告知,并做好备用第二电源的准备工作。
(3)、如时间紧急,应在接到供电公司的通知后,立即通知相关领导小组组长(夜间通知值班领导人员),说明情况,由院办向各部门发出通知,重要科室要跟科主任、护士长讲清停、送点得时间,并制定好停、送电计划。
(4)、在停电前30分钟到配电室,做好切换备用第二电源的前期检查。停电时要在15分钟内保证备用第二电源的正常启动和输送。
(5)在停电前10分粥,将全部客用电梯停置1楼位置。
(6)、当外网停电后,启动发电机电源,保证手术室、急诊科,住院楼和ICU等重点部门的足够电源。
(7)、做好备用第二电源运行记录及恢复市电供电后的记录。
2、临时性停电应急程序
(1)、出现临时性停电时,应立即电话询问供电公司,问明停电原因及停电时间的长短。
(2)、通知应急小组组长或总值班,说明情况。
(3)、如停电时间较短(10分钟之内)应等待市电来后送高低电压。
(4)、如停电时间较长,应立即准备切换备用第二电源
(5)、因各种原因双电源均启动不成,应尽快启动备用发电机保证重点科室的供电。
(6)、做好准备用第二电源的运行记录。
(7)、医院内部原因停电时,要查明停电原因,是高压电路还是低压电路。如果高压电路出现故障,医院电工立即导入备用电源,应及时与供电部门抢修班联系,尽快恢复、保证用电。如医院低压电路出现故障时,应快速查明原因,按照操作规定恢复电路。
(二)、部门科室应急程序
1、各科室接到停电通知后,应该在允许情况下把所有电源中断,待电路恢复正常后再投入使用。
2、接到停电通知后,立即做好停电准备。如有抢救患者使用备用电源。
3、突然停电后,立即寻找抢救患者及其运转的动力方法维持抢救工作,并开启应急照明灯等。并应及时通知电工或总值班。
4、危重患者、手术中使用呼吸机的患者平时应在机旁备有简易呼吸器,遇突然停电,医护人员立即将呼吸机脱开,使用简易呼吸器维持呼吸。使用电动吸痰的患者,用50ml注射器接吸痰管吸痰。
5、加强巡视病房,安抚患者,同时注意防火、防盗。
6、电梯遇到突然停电后,后勤人员要做好乘客思想工作,向外面打电话,用人工方法把所有乘客放出去。
六、保障措施
1、电工日常应做好发电机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发电机随时投入使用。
2、电工平时要掌握供电知识和操作规范,注意操作安全。
3、临床科室常规备有应急灯、电筒等照明用品,定期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4、后勤部门要组织进行应急停电演练,每年1—2次,通过演练,使大家熟悉掌握突然停电的应急处置程序,确保病人安全。
医院突发应急预案【篇10】
为确保校园内发生交通事故时各项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稳定社会秩序和校园秩序,根据XX市政府和市区教育局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体描述
(一)组织与领导
组长: 刘长真
成员:全体领导干部、班主任及保卫科人员
全体成员将分别担任应急预案中各工作组负责人或成员,校级领导干部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况无法达到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
中层领导干部代履行职责。
校长是应急预案的总指挥,根据事故等级启动应急预案和发布解除救援行动的信息,各小组按统一指挥、分级响应、岗位责任、互相配合的运行原则,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救护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做好稳定教育教学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对应急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向上级或有关部门通报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体事宜,配合上级部门做好各项工作。
当学校在救援时用到医疗救护等其他应急救援机构时,学校应急指挥应该成为联合指挥中的一员。学校的主要任务是提供救援所需的信息,配合其他部门开展应急救援。当在某个问题上不能达成一致意见时,则由负责该问题的最高领导做出最后决策。
(二)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
领导小组成员在突发事故前要做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制定应急预案和落实各项措施,完善工作机制和应急保障系统。
2、办公室做好预案的发放、登记、修改和重新修订,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应急预案的内容;加强对教师师德规范教育,增强责任意识和法制意识。
3、政教处要识别容易出现校内交通的风险所在,重点防范,运用各种形式,加强对学生行为规范教育、安全教育、守秩序教育、增强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
4、总务处要经常性地对校车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要立即整改。
5、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各口要切实贯彻《交通管制的规定》,政教处做好学生和家长宣传教育工作,办公室做好教师的宣传教育工作。
6、校医室常备一定应急医疗物资;教导处确保医生值班。
7、值日领导履行值日工作职责,坚守学校,有事外出必须自己调班,否则不得离开。
8、办公室印制全校教师通讯录并定期核对电话号码,所有领导干部、级部主任、班主任、值班人员确保24小时内电话畅通。各级部交一份学生家长通讯录复印件到学生宿舍。班主任要在身边常备家长通讯录。
(三)启用应急预案的情况
1、重伤2人以上;
2、死亡1人以上。
二、应急响应过程
(一)接警与通知
事故发生后,在场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教师员工、临时工、学生)必须立即将所发生的事故的情况报告校长,校长必须掌握的情况有: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强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况后,首先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和值班领导,然后通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值班领导和政教处领导必须立即赶赴现场组织抢救。
校长还要将事故有关情况上报教育局和医疗机构,通报应该包括以下信息:发生事故的学校名称和地址;通报人的姓名和电话号码;事故发生的时间与地点、种类、程度、危害;已采取和准备采取的应急行动。
(二)现场应急抢救、现场保护
组长:当天值班的领导干部
成员:组织活动的领导、教师、级部主任、班主任、校医、司机。
1、在场人员(包括领导干部、教师员工、临时工、学生)应首先检查师生受伤情况。如果有师生受伤,根据先重后轻的原则立即对受伤师生进行应急救护处置。同时,叫旁边教师或学生联系校长,校长接到报警后,马上通知分管德育的副校长和值班领导赶赴现场,德育副校长在赶赴现场的同时通知抢救组成员迅速到现场并拨打110交通事故电话。校医到达后,马上对受伤师生进行救护处置,尽快确认伤者中哪些需要送医院救治。如需送医院救治,由校医确定送到哪一所医院,抢救小组组长马上通知本校司机或拨打120急救电话将伤者送往医院救治,受伤人员较多时,由副组长通知本校教师动用其私人小车运送伤者。在急救车到达前,校医负责受伤学生救护处置。组长通知学校门卫要确保急救车、交警车辆进校后有人引导。急救车到达后,组长应立刻向急救人员报告情况,派班主任和校医随车参与救治(教师受伤送院要派工会领导)。
2、班主任及时通知家长事故情况和学生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长到医院,工会通知教师家属发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医院地址,请家属到医院。
3、政教主任组织级部主任和在事发现场人员调查事件发生的过程,用分隔调查形式,不诱导;并实事求是做好书面记录,被调查人员要签名。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好标记、拍照,详细记录和绘制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三)联络、教育
组 长: 贾传海
副组长: 贾辉
成 员:级部主任和班主任
1、接到校长通知启动预案后,办公室在24小时内写出书面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救处理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事故报告部门、部门负责人和报告人。报告内容经校长审查同意后送交教育局。属校方责任保险事故还要及时报知保险公司。之后随时将事故应急处理情况报上级主管部门。
2、办公室主任和级部主任、班主任分别做好教师和学生教育工作,稳定师生情绪,要求各类人员绝对不能以个人名义向外扩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乱;对情绪反应较大者安排心理教师进行辅导;如有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以避免报道失实。
3、办公室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写出书面报告。
(四)家长接待和后勤支援
组长:孙京平
成员:王新国、韩玉奎、级部主任、班主任
1、组长根据校长通知启动本组工作及通知门卫防止肇事车辆外逃。
2、看望、援助、救助伤亡师生家庭。如有个别家长来访,政教主任、级部主任、班主任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根据学生事故处理条例的有关条款规定,总务主任、工会主席分别协助处理伤亡学生和教师的善后工作,安排住院师生的家属的食宿。
3、要依法调解安抚,不要信口开河,随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则。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决。学校在无力调解学校学生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时,组长报请上级部门介入调解解决。
4、事故处理结尾阶段,文秘办主任起草《协议书》。《协议书》要写清协议双方的身份;事故的简要经过,包括事发时间、地点、双方达成的补偿协议;双方签名等内容。整理病历卡复印件、医药费发票原件和复印件报保险公司理赔。
5、安全办组织保安人员严格核查外来人员身份,不准非当事人家长和闲人进入校园,保证校园的治安秩序的稳定。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的处理办法》有关条款规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受伤害学生的监护人、亲属或其他有关人员,在事故处理过程中无理取闹,扰乱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犯学校、学校教师或者其他工作人员的权益的,应当报告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五)事故调查
组长:刘长真
成员:工会主席、上级指派的领导,事件涉及的部门领导。
1、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处理及调查工作。调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记录,形成书面报告。
2、并向教育局报告事故处理结果。对违反本预案,不履行应急救援工作的,发布假消息的,不服从应急救援指挥的人员进行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总结经验教训,查找制度、政策、设施等存在的问题,制定防范措施。
医院突发应急预案【篇11】
1总则
1.1编制目的
提高医院预防和控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各类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最大程度地减少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患者、医院工作人员及社会公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正常医疗秩序和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国医疗机构卫生应急工作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
1.3事件分级
依据《国家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分级内涵的释义(试行)》,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性质、危害程度、涉及范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般分为四个等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社会公众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众健康的事件的医院应急处理、紧急疾病防控与救治工作。
1.5工作原则
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领导,分组负责;依法规范,措施果断;依靠科学,加强合作。
2组织体系
2.1应急组织体系
成立医院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医院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医院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卫生应急办公室”或“应急办”) 、应急专家组、医疗救援队、院感防控组、后勤保障组、新闻宣传组等。
2.2医院卫生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2.2.1人员构成
组长由本院院长担任,副组长由副院长担任,组员由本院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
组长:(略)
副组长:(略)
组员:(略)
2.2.2主要职责
(1)在当地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组织指挥、协调本院卫生应急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本院卫生应急组织体系,落实卫生应急工作制度及岗位职责,组织制定本院卫生应急预案和各项工作方案,对本院卫生应急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及考核。
(3)研究决定本院卫生应急工作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项,决定启动、变更及终止本院应急响应。
(4)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向当地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明确受领任务,确保政令畅通。
(5)决定是否提请当地政府及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医疗技术、装备物资等支持以及本院向外分流患者的请求。
(6)与当地其他医疗机构及院前急救机构做好协调联络,确保伤病员转运和救治工作无缝对接。
(7)指挥调度本院医疗救援力量和资源参与医疗救援工作,实施督察指导,按规定和时限上报本院医疗救援信息,并在任务完成后进行总结讲评。
(8)承担本院卫生应急其他相关工作。
2.3卫生应急办公室
2.3.1人员构成
办公室主任由院办主任担任,副主任由医务科、护理部、药剂科、器械科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关职能科室科员担任。
主任:(略)
副主任:(略)
成员:(略)
2.3.2主要职责
(1)在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日常卫生应急工作,贯彻落实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和指令。
(2)负责编制及修订本院各类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预案,制定卫生应急工作制度。
(3)制定本院紧急医疗救援队伍的队员选拔标准,组织开展队员选拔工作,并定期更新队员信息,组织队员定期轮换。
(4)协调本院后勤保障部门落实卫生应急所需药品、耗材、器械、设备等物资的储备及管理工作。
(5)定期组织本院相关部门和紧急医疗救援队伍开展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并对培训和演练效果进行考核评估。
(6)接到上级指令后,按照本院卫生应急工作预案和制度的相关要求,组织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密切与相关部门的协调联络,收集汇总卫生应急相关信息并及时上报,处置结束后完成总结报告。
(7)承担本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4应急专家组
2.4.1人员构成
组长由本院分管副院长担任,组员由临床、医技、药学、护理等多学科专家组成。
组长:(略)
组员:(略)
2.4.2主要职责
(1)负责提供紧急医疗救援咨询、建议和支持,制定切实可行的诊治方案。
(2)接受上级卫生健康行政主管部门的调配,对其他医疗机构进行医疗救援技术指导。
(3)指导并参与日常卫生应急培训和演练工作。
(4)参与卫生应急工作总结讲评。
(5)承担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5医疗救援队
2.5.1人员构成
根据各类突发事件特点,从本院相关科室抽调人员组成。队长由医务科负责人担任,副队长由相关专业高年资专家担任。队员应相对固定,并形成动态轮换机制。
队长:(略)
副队长:(略)
队员:(略)
2.5.2主要职责
(1)根据工作指令,按规定时限集结并出队;严格按照救治常规与技术操作规程对伤病员进行现场医疗救援。
(2)按要求参加卫生应急培训与演练,熟练掌握各类突发事件医疗救援技术及救治流程。
(3)承担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6院感防控组
2.6.1人员构成
组长由本院分管副院长兼任,副组长由医院感控管理科负责人担任,组员由感染管理科专职人员及相关专业人员组成。
组长:(略)
副组长:(略)
组员:(略)
2.6.2主要职责
(1)负责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时对医院感染及其相关危险因素进行监测、分析并及时反馈。
(2)在开展突发事件卫生应急处置工作时,负责督促执行消毒隔离制度和消毒技术规范,提供消毒方法和个人防护技术方案。落实分级防护原则和职业暴露的处置,监测、控制和督导本院常规防护消毒及相关临床科室及部门的感染控制。
(3)完成本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7后勤保障组
2.7.1人员构成
组长由本院分管副院长担任,组员由财务、药剂、设备、总务、保卫等部门指派专项负责人组成。
组长:(略)
组员:(略)
2.7.2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卫生应急药品、器械、设备、水电气、车辆、通讯、食宿等需求计划和分配计划。
(2)做好卫生应急所需药品、耗材、设备等物资储备及管理工作。
(3)建立本院突发事件卫生应急保障机制,确保经费、人力、物资等足额按时到位。
(4)做好本院车辆的维护保养,确保卫生应急工作及时开展。
(5)做好本院处置突发事件现场的保障工作,确保现场救援所需物资和生活保障物资充足,确保通讯联络畅通。
(6)完成医院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2.8新闻宣传组
2.8.1人员构成
组长由本院分管副院长担任,组员由宣传工作负责部门指派专项负责人组成。
组长:(略)
组员:(略)
2.8.2主要职责
(1)负责本院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影像视频采集、新闻稿件撰写以及新闻发布等工作。新闻发布应按照国家有关突发事件信息发布的规定和要求,任何个人和部门未经授权不得擅自发布新闻消息。
(2)负责协助新闻媒体做好新闻报道工作。
(3)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优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激发全体人员的卫生应急工作热情。
(4)完成本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监测、预警与报告
3.1监测
感控管理科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日常监测与信息收集机构,承担本院传染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日常监测工作,收集对本院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监测数据;收集分析国内外有关信息,定期进行趋势研判。
3.2预警
医院卫生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感控管理科监测汇报及时组织应急专家组进行确认和评估,决定是否报告当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并初步判断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类型和级别;向本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提出预警相关建议,根据本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示预警或启动预案,如需预警,按照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发展规律和特点,及时分析其对公众身心健康的危害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及时向全院发出预警信息,预警级别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4级,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
3.3报告
3.3.1责任报告人
本院执行职务的医务人员。
3.3.2报告内容
(1)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的;
(2)发生或者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传染病菌种、毒种丢失的;
(4)发生或者可能发生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事件的;
(5)发现可能构成或者已经发生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
3.3.3报告时限、程序和方式
责任报告人发现与上述报告内容情形之一有关的信息时→立即口头或电话报告科主任→立即电话报告感控管理科(非行政部门工作时间报告院总值班)→立即电话报告医院应急领导小组→电话通知本院应急专家组立即到现场进行评估和确认,初步确定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2小时内书面报告本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和疾控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