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方案可以帮助确定活动的圆满进行,你们了解多少消费者权益日活动方案方案呢?留学群经过搜集和处理,为你提供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方案,相信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方案 篇1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增强,越来越多的民众对侵权与维权日益重视,一年一度的“3•15”消费者权益日倍加受到人们的重视。消费纠纷、消费陷阱、消费误区、消费损害无处不在,就业歧视、经济纠纷、保险纠纷、合同纠纷、劳务纠纷也呈现几何级的增长;政府责任,企业良心,劳动者利益,消费者权益之间关系如何摆放,之间的责任和利益如何平衡。为此今年由xx学院社团联合会牵头,由xx学院学生联合会、社团联合会、勤工助学服务中心、伙食管理委员会联合开展系列普法宣传活动。
一、活动目的:
为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促进我国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地发展;为了全面贯彻落实《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劳动合同法》,更好地保护消费者、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了推动我国消费者、劳动者保护运动发展,提升消费维权和劳动维权工作层次和水平的需要;为了在广大群众中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不断增强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观念、权利义务相一致、公平正义观念,牢固树立并自觉饯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动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贯彻落实。我校学生积极支持和配合我国xxx年“3·15”维权工作,以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产品质量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为主要内容,开展法律咨询,现场维权等活动。从而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治观念,同时鼓励大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提高自身法律素养。
二、活动简介:
1、“维权直通车开进大学校园”活动。
负责单位:学联 社联 伙管 勤工
时间:3·15日上午8:00——下午5:00
地点:xx学院新老区宿舍外
2、“校园民生观察”活动。
负责单位:伙管会 学联 社联 勤工
时间:3·14日上午8:00—下午7:00
3·15日上午8:00—下午7:00
地点:学校新老区超市、食堂
3、“校园维权知识讲座”活动。(涉及兼职)
负责单位:勤工 学联 社联 伙管
时间:3·15日晚上6:00——8:30
地点: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或8栋
三、活动组织:
主办: xx市工商局 xx学院学工处 xx学院后勤处
共青团xx学院委员会 xx市消费者协会
承办:xx学院学生联合会 xx学院社团联合会
xx学院勤工助学服务中心 xx学院伙食管理委员会
四、活动准备:
1、成立“3·15”活动筹备委员会,统筹安排活动全部事宜,并确定活动联络人员,及时关注活动进程。
2、成立联络小组,全面协调安排好活动。
3、成立活动材料准备小组,并分配好各自任务,全面开展活动资料收集工作,并及时将准备进程报筹备委员会。
4、成立活动制作小组,负责活动宣传单、活动宣传海报、活动前期宣传海报、横幅等活动相关材料制作。
五、具体方案:
一、“维权直通车开进大学校园”活动方案
一、活动地点:学校新、老区宿舍外
二、活动时间:3·15日上午8:00——下午5:00
三、活动准备:
1、3·10日联系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及时沟通。
2、3·10日申请活动场地。
四、活动内容:邀请xx市工商局、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或我校法学老师和法律专业知识较强的学生骨干组成咨询小组,负责现场解答广大学生的.提问。
二、“校园民生观察”活动方案
一、活动地点:新老区超市、食堂
二、活动时间:3·14日上午8:00——下午7:00
3·15日上午8:00——下午7:00
三、活动准备:
1、3·10日做出人员统计表,选出校园民生观察领导小组6人。
2、3·10日——13日开始宣传部贴海报、校广播室宣传招“校园民生观察员”,并负责统计编组。
3、3·13日公布成为“校园民生观察员”的200人名单,分成A、B大组,再分食堂、超市等小组,校园民生观察领导小组。
4、3·14日A组统一安排分赴各点进行调查。
5、3·15日B组统一安排分赴各点进行调查。
四、活动内容:从全校范围内招募选拔“校园民生观察员”。“校园民生观察员”立足于广大学生,涵盖不同学院、年级和民族,在学生和学校之间建立良性沟通渠道,为本学期引导广大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工作做好铺垫、打基础。
五、活动结束:
1、3·17日开会总结经验,表彰优秀“民生观察员”。
2、3·19日收民生观察小组写出总结报告,各小组写出考察报告。
三、“校园维权知识讲座”(兼职)活动方案
一、活动地点:图书馆二楼学术报告厅或8栋
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方案 篇2
为纪念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推进全市工商、消委会系统广泛深入开展各项宣传活动,根据国家工商总局和中消协以及自治区工商局、自治区消委会有关“3·15”活动的工作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xx大和xx届二,xx全会精神,树立消费者至上的理念,顺应消费结构升级和消费模式变化的新趋势新要求,把改善消费环境、维护消费者权益作为重要着力点,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组织开展纪念“3·15”系列活动。通过大力宣传《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新《广西壮族自治区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以及《产品质量法》《商标法》等法律法规,提供消费咨询,开展消费教育,引导诚信经营和科学消费,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为营造“三大生态”,实现“两个建成”,建设“四力”贵港做出新的贡献。
二、活动内容
(一)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议及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暨“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座谈会。召集贵港市消委会理事会成员单位、邀请企业、行业协会代表、经营者代表、消费者代表,召开贵港市消委会理事单位联席会议和年主题座谈会,解读20xx年“品质消费美好生活”消费年主题意义;向成员单位特别是行业组织、经营者代表解读新《广西消保条例》亮点,听取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做好组织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消委会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凝聚社会共识,努力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形成社会共治新格局。
(二)组织开展“3·15”现场宣传活动。在“3·15”期间,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在南百广场组织开展现场主题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分局、消委会要围绕“品质消费美好生活”年主题,结合辖区实际,开展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3·15”年主题宣传活动。现场开展大型消费维权咨询服务活动,宣讲《消法》、新《广西消保条例》《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知识,现场指导群众识别假冒伪劣产品。邀请市领导和有关部门参加现场活动,进一步强化工商机关“接地气、解民情、办实事”的为民服务形象。引导科学消费,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构建和谐消费市场环境。
(三)举办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校园消费教育大讲堂活动。市工商局、市消委会将继续联合市委老干部局,依托消费教育基地,在“3·15”前后举办1-2期老年消费教育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也要继续加大老年消费教育力度,结合本地实际,在“3·15”前后集中开展老年消费教育活动,结合案例宣传,揭露消费陷阱,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
(四)以服务行业为重点,集中开展行政大约谈活动。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在“3·15”前后,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针对服务行业重点领域特别是供电、供水、燃气、通信、有线电视等公用企业,以及汽车维修、美容健身、家电维修、装饰装修、餐饮消费服务行业存在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集中约谈企业经营者和市场开办方,大力宣传新《广西消保条例》,解读主要条款和新亮点,引导经营者履行社会责任和法定义务,自觉开展“诚信经营放心消费”活动和创建活动,积极推进行业诚信自律建设,促使服务领域消费环境进一步有效改善。
(五)结合新《广西消保条例》实施与媒体联合开展“3·15”宣传月专题公益宣传活动。“3·15”期间,市工商局及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组织要充分发挥电视、网络、报刊、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微博、微 信公众 号等新媒体作用,加大对20xx年消费年主题和新《广西消保条例》宣传力度;要利用好当地移动、联通、电信三大运营商的短信平台,编制消费维权知识短信,或通过制作公益广告、发布消费警示和提示等方式,面向社会公众进行广泛宣传,努力扩大《消法》和新《广西消保条例》的普及面和影响力。市工商局将在“3·15”期间联合媒体,全方位宣传和展示工商部门和消委会切实解决消费者最关心的利益问题的亮点和成果。
(六)征集评选2017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区消委会部署要求,从2017年消费维权案例中,评选案值较大或者影响较大、在消费者中引起强烈反响、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典型案件,按要求形成文字材料(有图片的应配备说明),逐级上报审核,评选出“2017年广西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引导经营者诚信守法经营,提高消费者防范能力和维权意识,促进全社会共同关注消费维权工作,提高工商部门和消委会组织的公信力、影响力。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按照要求做好我市消费维权案例评选推送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务求实效。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高度重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宣传活动,积极向当地政府汇报有关情况,争取当地政府、财政部门支持;要进一步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制订具体方案,落实工作责任,做好指导督查和组织协调工作,调动社会各届力量积极参与,确保“3·15”纪念活动有影响、有深度、有突破、有创新。
(二)高效履职,值班到位。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围绕高效、优质、便民的服务宗旨,提高履职能力和服务水平。一要确保值班到位。各级12315中心、基层一线工商机关在“3·15”期间,特别是中央电视台“3·15”晚会期间,要坚持16小时(08:00-24:00点)值班制度,随时做好消费投诉转办和反馈工作;二要确保诉求渠道畅通。市局12315中心要确保12315专线和固定投诉电 话畅通、投诉举报转办分流渠道畅通、12315投诉举报网络系统畅通。三要确保备勤执法保障到位。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要配备执法应急小分队备勤,密切关注舆情,随时准备做好“3·15”晚会曝光问题的应急处置工作,做到投诉快速反应、高效处置,确保央视晚会转办投诉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
(三)精心组织,加强宣传。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认真组织和策划宣传方案,积极争取大众传媒的舆论支持。通过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消费维权专栏、专访,拍摄维权专题宣传片,曝光典型案例,树立工商体民情、解民忧,服务民生的良好形象。
(四)反馈情况,加强沟通。“3·15”活动结束后,各县(市)工商局、各城区工商分局、消委会要对活动进行认真总结,及时向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报送相关信息,并于3月20日前将开展活动情况总结及图片(附文字说明)通过OA报送到市工商局消保科邮 箱(联系人:xx,联系电 话:xx)、消委会邮 箱(联系人:罗xx联系:xx)。
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方案 篇3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 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省消费者协会决定于20xx年“3.15”前后,在全省范围内广泛开展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进一步加大消费维权宣传工作力度,努力提高宣传工作效能,为全面做好消费维权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今年纪念宣传“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认真履行新《消法》赋予的公益性职责,牢记全心全意服务消费者的宗旨,把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作为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大力宣传“携手共治,畅想消费”年主题,全面推进新《消法》在全社会的认知度和执行力,积极引导科学消费的理念,倡导文明、健康、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消费方式,为促发展、惠民生作出新贡献。
二、活动内容
1、组织开展宣传新《消法》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新《消法》和“携手共治,畅享消费”年主题,广泛传播消费维权社会共治理念,及时发布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成果,传递消费维权正能量,使“年主题”成为引领科学消费的一面旗帜;大力宣传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一次理事会议精神,中国消费者协会第五届理事会换届对探索维权新机制,形成政府部门、社会组织、广大群众、企业主体共同参与的消费维权新格局等方面意义重大。大力消协组织的新定位、新职责,推动社会各界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和消协工作的大力支持;大力宣传消费维权取得的成果,推动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组织开展咨询服务活动。
“3.15”期间,各地要认真组织好各类咨询服务活动。咨询服务的重点应放在紧贴消费者日常生活需求,与老百姓密切相关的衣食住行等方面。在城市可以开展家用汽车、家庭装潢、电子电器、食品安全、服装鞋帽等专业咨询服务;在农村可开展农资真假鉴别、食品安全知识、家电消费知识咨询服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能力。
3、组织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
各地要积极联合工商局召开“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纪念座谈会、发布会、人物专访、专板专栏、纪念文章等形式,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宣传,使政府有关部门、企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等社会各界参与到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事业中,扩大社会影响力。
4、组织开展重点消费领域的社会监督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积极开展各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监督检查。监督经营者按照新《消法》的要求,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做到诚实守信、依法经营。
5、 组织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
“3.15”前后,各地要采取不同形式教育和引导消费者树立正确的消费观,自觉抵制不良消费风气;继续组织品牌家电企业、品牌农机、农资及其他企业开展送知识、送技能、送服务下乡活动,并将活动贯穿全年工作中。
6、 组织开展公开评议消费热点活动。
“3.15”前,各地要结合当地消费者投诉热点或消费者反映强烈的消费问题,挑选1–2行业组织开展消费热点评议,并上报省消协。省消协将根据各地评议结果组织开展全省消费热点公开评议,批驳不合理的消费论调、观点和舆论,遏制以错误理论为指导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倡导社会公平与正义。
三、具体要求
1、2月30日前各市将“3.15”活动方案和开展的消费热点评议内容上报省消协,并在当地开展好消费热点评议活动。
2、3月30日各市要将“3.15”活动工作总结上报省消协。
3、各地要开拓创新纪念活动,既要开展的有声有色,又要丰富多彩;同时,室外活动要注意安全,确保纪念活动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
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方案 篇4
20xx年“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了纪念“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主动适应和服务新常态,推动社会共治,促进我省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健康发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背景:
近年来,商家不诚信销售的事件越来越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事件也越来越多,例如毒奶粉、毒饺子事件。面对如此众多的考验,作为消费者,如何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就变的越来越重要。同样,对于生活在校园里的广大学生来说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显得越来越重要了。
二、活动目的:
当代大学生将是未来祖国现代化建设的栋梁,搞好大学生的消费教育,对于倡导文明消费方式,构建和谐消费环境和和谐社会有重要意义。但是,现在的一些大学生社会经验少、阅历浅、又急于经济自立,往往成为消费侵害的对象。许多大学生消费形式不健康,不懂法不会用法,在权益被侵犯时经常无可奈何。因此,消费法律知识的普及,维权意识的培养也是当代大学生的重要一课,是十分重要的。
三、活动主题:
安全消费进校园 维护权利你我他
四、活动部门:
经济与管理学院团委学生会
五、活动人员:
经济与管理学院全体学生
六、活动地点:
4教108
七、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3日晚7:30
八、活动内容:
以“安全消费进校园维护权利你我他”为主题,针对全院学生进行消费意识和维权意识大调查,了解同学们对消费的看法、对消费法律的了解程度以及对可能遇到的消费侵权事件的处理方式。
九、活动流程:
(一) 前期准备
(1)2月26日由自律部通知系自律告知各系,以系为单位组成小组(至少2人)进行消费权益内容的展示和普及,形式可以是单一的ppt、短剧等,也可以多种形式。内容展示可以分析不同的消费类型、消费观念,也可以借鉴自身经历、典型案例、相关法律条文以及专家观点,也可将同一种做法作不同人群的对比,等等。时间限制在10分钟;
(2) 自律部设计消费(包括网购)和消费观的问卷(20题);
(3) 自律部设计一些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ppt形式),常规题20题,附加题1题;
(二) 活动流程
(1) 活动当日下午5:30自律部以及相关人员到达并开始布置会场;
(2) 6:30—7:30表演人员到场拷贝课件以及音响调试;嘉宾和观众入场;
(3) 7:15开始发放调查问卷,并说明结束后将问卷交到台上;
(4) 7:30活动正式开始(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留40分钟左右的间隔时间);
(5)(在第5和第6个系的表演之间)进行有奖知识竞猜。每个系派2个代表上台进行竞猜(鼓励观众上台),内容为消费常识和消费法律的问题,分必答和抢答(举手示意),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奖品。每个问题限答2次。如没有一个队答出问题,则把机会给台下观众或嘉宾,答对有奖(只限一次);
(6)最后由嘉宾评分选出优秀的展示团体,以分数高低取一、二、三等奖。一等奖1个,二等奖2个,三等奖3个,颁发相应等值金额奖品;其余专业获参与奖,颁发奖品;
(7) 回收问卷,并进行分析(结果可体现在宣传板块上);
(8) 活动总结。
十、人员安排
①.自律部做好活动策划和工作分配,进行问卷设计和问题设置,并进行奖品采购和确定每个系展示的顺序(由系自律部长抽签决定);系自律做好活动通知(包括顺序通知),提醒参与活动同学的准备进度,如有情况立即与自律部沟通协调,并在现场协助(如告知同学准备以及颁发参与问答同学的奖品);
②. 宣传部做好一块宣传板块;
③. 外联部做好赞助工作(矿泉水等);
④. 编辑部做好报道工作;
⑤. 经管学院团学做好协助工作;
⑥. 自律部做好最终的颁发奖品工作。
十一、活动预算
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备注
奖品(展示)60元40×2=80元20×3=60元参与奖:
10×5=50元
奖品(问答)15×2=30元10×2
=20元5×2=10元观众奖:
2×20=40元
其余(准备)布置会场费用:10元 问卷+评委用纸:0.2+100×0.1+1=11.2元
共计371.2元 .
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方案 篇5
在3.15宣传日活动来临之际,为了深入贯彻省市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普及《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努力提高全县人民食品药品安全意识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结合全县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目的
通过3.15宣传活动,使《食品安全法》、《药品安全法》及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进一步普及,食品药品市场服务经营秩序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部门的工作职责和工作成效被社会进一步认知,人民群众对全县食品药品安全满意度进一步提升,切实营造全社会关心食品药品安全的浓厚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XX年3月12日至3月15日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下乡巡回展示宣传活动
由食品药品稽查局组织执法人员利用乡镇赶集日(3月12日),深入部分乡镇以出动执法车、悬挂横幅、设置咨询台、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食品药品经营者及消费者展开广泛宣传。寓宣传引导于服务之中,以点带面,引导食品药品经营者和广大消费者树立食品药品质量安全意识,营造人人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二)开展专项整治宣传活动
各乡镇(街道)食药所(3月12日—3月15日)积极开展进企业、进学校、进医院、进市场、进超市“五进活动”。围绕食品经营门店普及电子一票通、特殊食品实行专区专柜销售、冷冻冷藏类食品实行冷冻冷藏、流动送货车和流动餐饮车实行备案制、餐饮服务单位打造“明厨亮灶”工程等内容开展正面宣传,使广大食品药品经营者和消费者进一步了解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加安全消费信心。并要求各自根据辖区实际,选择一到两个专项整治重点内容,创建示范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开。使食品药品经营企业进一步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
(三)开展3.15宣传日活动
稽查局3月15日在文化广场通过悬挂横幅标语、摆放展示牌、设立咨询台、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销毁假冒伪劣产品等形式,向广大消费者宣传食品药品相关法律法规、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解答群众在食品药品安全和健康方面的疑问,增强科学饮食安全用药的意识,提高辨别假劣食品药品的水平。鼓励群众发现假劣食品药品及时拨打12331举报,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努力营造食品药品安全重于泰山的强大社会声势和公众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开展新闻宣传活动
局机关负责全方位收集巡回展示、专项整治、宣传日活动的相关信息资料,认真梳理、整合,制作专题片,对活动开展情况及时进行新闻报道。
四、活动要求
1、局属各单位、乡镇(街道)食药所必须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活动,严禁走过场。做到目标明确,重点突出,组织严密,效果显著。
2、活动力求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局属各单位、乡镇(街道)食药所要结合各自的工作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精心策划,形成企业积极响应、群众主动参与、社会反响良好的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氛围。
消费者权益日普法活动方案 篇6
一、活动名称:
万道商城新浪微博大转盘活动
二、活动目的与意义
由于微博在互联网领域的快速发展,在营销方面的运用十分广泛,微博的使用人群和范围不断地发展壮大,微博的传导性十分良好。而新浪微博已经在微博领域中处于一个市场领导者的.地位,新浪微博拥有较广的微博用户和良好的知名度,在新浪微博中举办活动,能够吸引较多的微博用户,从而通过微博活动的关注、转发等方式达到宣传公司的效果。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活动时间:
20xx年08月1日—08月10日
四、活动形式:
新浪微博关注、转发
万道商城官方网站注册会员
五、活动方案:
1、公司员工微博
形式:号召公司内部全体员工开通新浪通过公司内部员工的微博进行互访、关注和转发形成一个固定的粉丝群。再通过员工的微博的力量进行更多的转发和关注,增加公司的粉丝人数、关注人数、转发次数和浏览量。员工参加微博活动的同时,增加公司的人气。公司员工凡在互访、关注和转发公司微博后,均可获得公司的优惠券和移动充值卡,以此鼓励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和提高公司的微博人气。
2、新浪微博大转盘抽奖
参加条件:(1)关注万道商城新浪微博并转发,有机会赢取迷你电风扇、移动充值卡、优惠券和电影票等。(2)登陆万道商城官网:xxxxxx注册会员,输入代码:LIN,邀请好友参与活动。满足以上任一条件均可参加公司活动,凡将公司微博加为关注和转发后,均可有三次机会进行参与大转盘的活动。凡参加活动的微博用户均可获得优惠券或者移动充值卡。注册用户可凭输入码获得10元代金券,同时可获得优惠券、移动充值卡或电影票。
微博用户分别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四等奖和参与奖。在活动结束后进行随机抽取幸运用户。具体为:
通过新浪微博的活动推广,增加公司微博的粉丝数量和关注转发率,在粉丝数量方面目前是1630人,达到粉丝数量增加80%的预期,在活动转发次数的方面能够大约达到转发在5000次。增加公司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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