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模板8篇)

2023-02-18 18:35:28 安全生产工作方案

  与其忧虑未来,不如计划未来。为了按照领导的指示要求,我们应该在此之前做好方案的准备工作。在写文案之前需要确定目标,这是制订工作方案的重要环节。那么,方案从哪些角度来写好呢?急你所急,留学群为朋友们了收集和编辑了“疫情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欢迎阅读,希望对你有帮助。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篇1

  为全面检查我县20__年学校安全工作情景,进一步排查整治学校安全隐患,促进全县学校安全工作水平新提高,经研究,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学校安全综合检查活动。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维护学校及周边安全的极端重要性,牢固树立学校安全无小事的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职责意识。建立“政府领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综合防范机制,构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工作目标

  以检查促落实,排查、整治学校幼儿园安全隐患,为广大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学习、工作、生活环境,为创立和谐社会做出贡献。

  三、检查时间和方式

  检查时间:20__年12月16日至12月19日、22至26日,共9天。

  检查方式:由县政府牵头,安监、住建、教体、公安、交通、港航、工商、卫生、消防、文化执法、综合执法、质检、食药监等部门组成三个专项检查组(校舍安全组、交通安全组、学校安全组),一是听取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汇报;二是现场抽查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所辖的中小学幼儿园及县直学校幼儿园(分组名单附后)。

  四、检查资料

  各检查组依据自身职责范围分组对学校安全管理整体工作进行综合检查。(专项检查细则附后)

  五、检查要求:

  (一)参与检查单位,每个检查组至少选派1人,对提前随机选取的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学校进行检查。县直学校做到每校必到。

  (二)各检查组严格按照检查标准逐项检查,并由学校负责人签字(盖章)。

  (三)各组检查结束后一周内构成本组检查情景通报,汇总到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篇2

  “元旦、春节”节日即将到来,为坚决遏制和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节日期间朱村街的安全生产形势稳定,让全街人民过上安乐、祥和的节日,经街道办事处研究,决定从即日起开展“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在全街范围全面开展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全面彻底排查本地区、本部门职责范围内存在的各类安全隐患,严格落实安全责任,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严防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全街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发展。

  二、组织领导

  街道成立“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小组,由街道办事处主任罗成彬同志担任组长,罗新锋同志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成员由街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负责人组成,负责统筹组织全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办,办公室主任由罗新锋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黄广志同志兼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整治专项行动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工作,并及时向街领导小组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向区安委办报送有关材料。

  三、职责分工

  第一组:文化教育场所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朱旭明,组长:左新强,组员:城管中队1人、派出所2人、计生办1人、教学指导中心1人、朱村中学1人、卫生院1人、安监办1人(文教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各大、中、小学、幼儿园、网吧、娱乐场所。重点检查校园消防安全、交通安全、校园治安、集体活动安全及防御自然灾害等方面内容;检查网吧、娱乐场所的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识设置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灭火器材在配置的有效期限、型号、数量、摆放的位置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火灾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是否存在故障或损坏;电气线路辅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是否有安全员及值班日志、救援预案和学习相关法律法规等。

  第二组:出租屋管理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陈寿铭,组长:陈伟,组员:计生办1人、工商所1人、派出所1人、安监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排查整治“二合一”、“三合一”、“三小”场所等消防安全隐患突出的出租屋;排查整治消防通道不通畅、不按要求配置灭火器、应急灯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出租屋;排查整治房间内设置住人阁楼和三层以上床位的出租屋;清除出租屋内易燃易爆物品;清理出租屋内乱拉乱接的电线和电器设备;排查整治存在“住改仓(商)”问题的出租屋等。

  第三组:政府公共设施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胡小松,组长:马云飞,组员:党政办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规划建设办1人、文教卫体办1人(党政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检查整治朱村街各办公大楼安全情况。

  第四组:企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黄广志,组员:环保所1人、经济办1人、城管中队1人、交警四中队1人、劳动所1人、派出所2人、供电所1人、工商所1人(安监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街辖区内的生产经营企业、加油站、烟花爆竹的经营单位。检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和落实情况、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落实情况及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检查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特别是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检查企业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重点环节、部门、重大危险源辨识、建档、监测预警等情况,以及事故隐患自查自纠落实情况;检查企业应急管理情况,特别是应急预案制定、演练和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备及维护以及事故报告情况;整治作业场所违反《严防企业粉尘爆炸五条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8号)存在除尘系统未采用泄爆措施、粉尘清理不及时等问题;整治不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问题;打击危险化学品企业违规进行倒罐、动火、受限空间作业,无证非法生产烟花爆竹以及未经规划、批准,擅自新、改、扩建危险化学品建设等行为,整治油气等危化品罐区安全距离不足、仓储与经营混杂,以及烟花爆竹经营单位防爆、防火、防雷、防静电不达标和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问题。

  第五组:建筑行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黄日坚,副组长:陈娅琼,组员:规划建设办1人、新农办1人、国土所1人、安监办1人、劳动所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城管中队1人、派出所1人、环卫中心1人、供电所1人、环保所1人、食药监所1人(建设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大型建筑工地、重点工程项目、农村在建房屋。重点打击无资质施工、超资质范围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行为,整治不按专项设计方案施工、无相应资质证书从事建筑施工活动等问题。深化建设工程落实施工方案专项行动。

  第六组:交通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罗新锋,组长:彭文晋,副组长:陈永文,组员:交警四中队1人、朱村交管所1人、安监办1人、规划建设办1人、新农办1人、城管中队2人、(交警四中队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对辖区内道路的安全标识标志、路面隐患情况进行排查,规范道路运输企业生产经营行为,对全街汽车、摩托车维修店档、洗车档进行安全检查,并加强与地铁施工单位的沟通协调,确保汛期路面畅通。

  第七组:农产品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邓兴达,组长:张子宽,组员:农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城管中队1人、供电所1人、派出所1人(农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农产品生产基地、蔬菜种植基地的民工宿舍、山塘、鱼塘。检查安全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场所内应急照明灯、安全出口标识设置的位置、数量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灭火器材在配置的有效期限、型号、数量、摆放的位置等方面是否符合消防技术规范要求;电气线路辅设和电气设备的安全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标准;检查山塘、鱼塘的是否在明显地方树立安全警示标志等。

  第八组:食品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梁志洁,组长:莫汉文,组员:食安办1人、食药监所1人、工商所1人、卫生院1人、文教办1人、派出所1人(食安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以超市小食店和食品批发经营部作为重点进行专项检查。加大市场巡查力度,严格落实巡查要求,逐户排查。重点查处食品中掺杂使假、以次充好、过期霉变、有毒有害和添加非食用物质加工食品等各类严重违法行为,严格检查食品的保质期、保存期,防止过期霉变食品、“三无”商品及不合格食品流入农村市场。引导和监督食品经营者建立落实各项自律制度,依法规范食品经营主体资格,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

  第九组:医疗卫生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邱远祥,组长:林影,组员:卫生院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劳动所1人(计生办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检查整治社区卫生院、卫生站及医疗诊所消防安全等各类安全问题。

  第十组:消防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王法宇,组长:黄立基,副组长:吴远扬,组员:安监办1人、出租屋管理中心1人、工商所1人、消防队2人,交管所2人(派出所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商场、宾馆和“三小”场所、汽车摩托车维修店档,以日成广场、“城中村”为重点整治消防设计未经审核、消防设施未经验收投入使用行为,整治违规住人、“二合一”、“三合一”、违规使用聚苯乙烯和聚氨酯泡沫塑料等易燃、有毒装修装饰材料、消防设施缺失损坏、安全出口疏散通道堵塞锁闭等问题及易制毒物品的管控。

  第十一组::城市管理安全检查组

  带队领导:郭建平,组长:何立峰,副组长:钟志锋,组员:城管中队1人、国土所1人、安监办1人、派出所1人、规划建设办1人(城管中队牵头,其他有关部门配合)。

  检查内容:燃气管道、燃气代充点、广告招牌、灯箱。整治乱挖、乱钻破坏损害燃气输送管道,燃气输送管道违法占压、安全距离不足、违规交叉穿越等问题;检查广告招牌设施钢架结构焊接、螺栓连接是否牢固,有无锈蚀、油漆脱落、龟裂和风化现象,构件连接点(焊缝、螺栓和锚栓)有无松动或焊缝裂痕;检查附着式广告载荷对所附着的建(构)筑物整体安全的影响程度,连接埋置固定部位和连接件之间是否有松动、锈蚀、脱落,广告招牌设施是否有损坏附着建(构)筑物结构、防水层及其外装饰的现象;检查电子显示屏(牌)、灯箱等形式的广告,是否倾斜、倒伏,有无残缺破损、污迹和严重褪色,照明亮化设施是否齐备、完好,保持正常使用;整治无牌无证燃气代充点;对老旧居民楼、危房进行排查和山体滑坡等地质灾害的预防。

  第十二组:村(居)安全检查组

  各挂村(居)领导带队,各驻村(居)工作组组长为组长,各村(居)委配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对所管辖区域和各村(居)出租物业、闲置厂房、出租地块等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排查无证非法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及危险化学品,非法燃气充装点,山体滑坡隐患等。

  四、工作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11月28日--12月8日)。各生产经营单位、企事业单位按照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要求,自行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立即整改,发现重大安全隐患立即上报朱村街安委办。

  (二)检查整改阶段(12月9日—1月26日)。由各检查组组长组织本组成员,对照检查内容对辖区内相关行业、领域进行安全生产大检查,对查出有安全生产隐患的单位,要求其限期内完成整改,并跟踪落实整改情况,及时将整改情况报街安委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1月27日—2月12日)。在整改落实的基础上,总结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发挥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作用,引导企业夯实安全生产基础,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各企业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节前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开展自查自纠工作,查找存在问题,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于12月8日前将自查自纠书面情况报街安委办,并落实节日期间的值班制度。

  (二)各检查工作组要高度重视,根据检查范围,结合自身职能,制定检查计划,认真开展大检查。对检查出的隐患,要填写《检查记录表》,一式三份,一份交检查对象,一份检查组留档,一份送安委办存档。同时,检查组要安排人员及时跟踪好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并将整改落实结果情况及时反馈给安委办。安全隐患严重、需要出具整改法律文书的,请与安委办联系,电话:xx。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检查小组牵头部门12月5日前将本小组的联络人员名单报送至街安委办;12月29日前报送一次开展大检查统计表,2月12日前将检查情况总结并附检查签到表和带队领导检查照片报送至街安委办,以便汇总上报。

  六、车辆保障

  目前安监办现有工作用车1辆,为保证此次专项行动正常有序开展,另临时租用车辆2台以解决用车不足问题,费用由街财政支出。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篇3

  “五一”国际劳动节即将到来,为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4·15”电视电话视频会议和市安全生产第二次全体会议精神;根据xx安办发电〔20xx〕x号文件《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及“五一”期间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切实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落到实处

  “五一”期间是农机田间作业第一个高峰期,也是农机事故易发季节。农机安全生产事关农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事关农业和农村经济安全发展,事关农村的和谐稳定。为此,各级农机管理部门和农机安全监理机构,要高度重视农机安全监管,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各区县农机局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好“五一”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工作,自即日起至6月12日期间,立即组织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检查活动,有针对性地强化农机行政执法措施,把农机安全生产工作切实落实到位,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机事故的发生,为“五一”期间农村社会的和谐稳定提供安全保障。

  二、周密部署,落实责任,集中开展农机安全检查和专项整治

  各区县农机局要结合农时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总体要求,制定“五一”期间农机安全检查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内容和要求,组织开展检查。要全面排查治理农机合作经营组织和农机户存在的农机安全生产隐患,做到有排查、有登记、有整改、有落实,不留死角、不留盲区。要组织农机安全监理人员针对“五一”期间农村出行人员增加,安全生产隐患增多的特点,加大田检路查力度,深入乡村、田间、场院等农机作业场所,加强隐患排查,开展安全执法检查。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加强对重点区域的检查监控,坚决纠正超载、人货混装、非法载客、无牌无证行驶、酒后驾驶等违法违章行为。

  要切实做好农机年度检验和拖拉机尾部加装反光警示标识工作。要严格按照我局下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度农业机械安全技术检验工作的通知》要求进行检验,落实“谁办理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责任倒查机制,确保检验工作顺利进行。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农机监理人员要穿着统一的农机监理行业标志服装,佩戴标志,执法证件齐全有效。严禁执法人员利用工作之便**。我局将组织有关科室人员在“五一”期间开展农机安全生产执法督查活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农机安全生产良好氛围

  各级农机部门要在“五一”期间,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有关农机法律法规及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农机手的安全生产意识。要积极探索安全宣传教育新途径、新方法,发挥农机专业合作社和其他农机化服务组织的作用,加强对农业机械驾驶操作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要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和平安农机示范村的作用,推动农机安全生产宣传进村、到户、入校,营造良好的农机安全生产氛围。

  四、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各区县农机局要切实加强“五一”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值班管理,严格执行值班制度,加强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农机事故报告制度,完善农机安全生产突发事件和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做好应急救援准备工作。

  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相关要求,请各区县农机局于4月29日前报送“五一”期间农机安全生产值班安排、5月3日18点前报送“五一”期间农机安全生产检查情况小结;6月12日18点前报送农机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总结。

  邮 箱:

  联系人: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篇4

  依据《关于转发的通知》(武安委办发〔20xx〕5号)、《关于印发的通知》(武安委会发[20xx]3号)、《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2号)文件,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把开展安全生产检查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全面彻底排除重大安全隐患,筑牢安全生产防线,坚决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减少一般事故,遏制重特大事故。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提升安全生产监管水平,把安全责任和各项任务措施落实落细,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检查范围

  武川县可镇燃气安全管理、房屋建筑和市政工作安全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管理、房屋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

  三、重点任务

  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和底线意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加大检查频次和密度,不留死角,按照国务院安全生产关于加强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自治区“大检查”工作方案,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十五条硬性措施,紧密结合《武川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阶段实施方案》,从即日起到年底,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出重大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明确要求,压实责任,限期整改,切实把安全隐患解决在萌芽状态。

  (一)集中开展城镇燃气领域检查。

  1、排查燃气场站和管网设施设备安全运行情况。全面排查燃气场站、加气站、管网等设施,重点检查中、高压燃气管网安全运行情况,老旧燃气管道改造情况,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等。加强燃气企业现场作业、城市燃气应急管理工作情况排查。全面排查燃气管网长度、走向、埋深、使用年限、管材类型、老化程度、燃气管道检验合格情况,摸排城镇燃气管网底数,建立完善城镇燃气管网管理信息档案。

  2、开展城市燃气管道占压等隐患整治。重点检查整治燃气管道占压、圈围、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对占用挪用燃气用地、侵占已建燃气设施防火间距内的违法违规建(构)筑物进行排查,制定整治方案。

  3、开展重点区域燃气安全排查整治。重点对老旧住宅区、农贸市场等存在安全隐患较大场所燃气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整治。排查大型商场、农贸市场、学校、医院、酒店以及餐饮等人员密集公共场所燃气管道腐蚀、漏气和安全使用情况,排查管道燃气使用场所通风情况,燃气报警器安装及运行情况及瓶装液化石油气安全隐患,严厉查处瓶装液化石油气经营、储存、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中的违法违规行为。

  责任股室:燃气安全管理股

  (二)集中开展建筑施工领域检查。检查全县范围内建设、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筑施工方面各类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行为;重点检查参建各方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等到岗履职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临时用工人员)开展岗前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等情况。重点检查无资质施工,边审批、边设计、边施工;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违法发包,施工单位是否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勘察、设计监理单位是否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业务;监理单位是否转让监理业务;重点检查企业盲目赶工期、抢进度;恶劣天气强行组织施工;使用夹心彩钢板等易烧、可燃材料行为;防滑、防洪、防火、防中毒、防窒息等工作措施不到位等问题;深基坑、高大支模、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存在的安全隐患。重点检查预防高处坠落方面的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管沟管网施工及有限空间作业方面的安全措施是否做到位。

  责任股室:建工股、建设股、质安中心

  (三)房屋安全管理方面。重点检查物业管理区域内消防通道标线标志是否清晰,通道是否畅通且有无障碍物、可燃物,楼道内是否停放电动车、堆放易燃可燃物,是否存在私接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现象等情况,对标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是否完成安全性评定(鉴定)。

  责任股室:人居中心

  (四)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安全生产管理。加强农村危房改造动态监管,定期不定期对危房改造过程进行质量和安全巡查,及时提供技术指导,确保改造后的房屋符合安全要求。同时通过推广农村房屋抗震改造和加强对农村建工工匠的培训和管理等方式,逐步提升我县农村农房建设品质,完善农房使用功能。

  责任股室:村镇股

  (五)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方面。深刻吸取我县发生的有限空间作业中毒窒息事故教训,对可镇镇内雨污管网窨井作业加强安全管控,规范作业程序,推行机械化作业,将有限空间安全教育融入日常工作,提高工作人员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意识。

  责任股室:市政工程运行保障中心

  四、工作步骤

  从20xx年4月至20xx年11月,分3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1日至4月15日)。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迅速动员部署。

  (二)全面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16日至10月15月)。采取企业自检自查,相关部门全面排查,安委会督查的方式,结合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巩固提升年,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查实、查准、查清,特别是要把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事故风险隐患排查出来。对查出的问题隐患,能立即整改的必须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措施、责任和时限要求。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要按照“一隐患一方案”的要求,落实整改措施,逐一销号,动态清零。

  (三)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0月16日至11月30月)。对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全面梳理,总结经验,评估成效,分析问题,强化攻坚,消除一批重大隐患,形成一批制度成果,树立一批企业典型。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精心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是当前必须抓好的重要政治任务,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敏锐性,切实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

  (二)健全台账,严格执法。要建立“一个台账、四个清单”,即:建立安全生产工作台账,明确工作目标、要求、措施、责任和完成时限;设立重大隐患排查清单、案件查办清单、违法企业处罚清单和追责问责清单,确保检查工作规范有效开展。要按照“不放过任何一个漏洞,不丢掉任何一个盲点,不留下任何一个隐患”要求,实现安全生产检查全覆盖,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实行“零容忍”,依法上限处罚;对存在重大隐患的依法停产整顿,实行挂牌督办。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要坚决依法严厉打击、关闭取缔;对隐患屡改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屡禁不止的企业,要在依法严厉处罚的同时纳入“黑名单”,实行联合惩戒。

  (三)落实责任,严肃追责。对此次检查责任不落实、组织不得力、执法不严格的,严肃追究有关部门负责人的责任。因责任措施落实不到位和失职渎职导致事故发生的,从严从重查处,严格执行“一案四查”,即:查直接原因和责任,查行业监管责任履行情况,查对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有没有安排部署、有没有管用的措施、有没有贯彻落实,查导致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坚决落实“两个倒查”,即:倒查安全隐患排查,倒查安全教育培训。

  (四)加强宣传,做好统计。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各有关部门请于20xx年6月底前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20xx年11月10日前报送整体工作总结。按县安委会要求,各行业领域牵头部门于每月25日前,至少报送1个典型案例或典型经验和1个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地区及其主要存在问题。对推进不得力、执法不严格部门,县安委会办公室每月通报相关情况。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篇5

  矿属各部门、监理、各施工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山西煤监局《山西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煤监执法〔20xx〕191 号)文件,结合本矿安全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贯彻省煤监局关于开展煤矿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以防范各类事故为目标,全面、细致、深入地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认真落实公司“百日安全活动”,深刻汲取公司历年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不稳定事件教训,切实加强基础建设,狠抓薄弱环节,消除风险隐患,保安全、保稳定、 促和谐,巩固和维护大南湖一矿发展良好局面。

  二、组织领导

  为了确保XXXX煤矿20xx年第一个百日安全活动工作顺利有序的开展,成立“安全生产百日大检查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 XXX

  成员 :XXXX

  三、检查要求

  (1)各单位自查期间要高度重视本次顶板管理专项检查,严禁走过场。要严格按照检查内容和有关规定,进行全面认真的检查。

  (2)专项检查领导组要对井下各作业地点进行检查评分。

  (3)对发现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预案“五到位”,对发现的重大隐患要挂牌督办,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一律停产进行整顿。

  四、检查内容与检查方式

  (一)、《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七条规定》宣传、落实、实施、贯彻的工作方案

  1、贯彻、实领情况检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技术科全体人员及各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

  2、检查方法及时间

  (1)检查方法:XXXXX

  (2)检查时间:大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在全国煤矿开展“保护矿工生命,矿长守规尽责”主题实践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xx】6号)的组织实施情况。

  ②是否制定并实施宣传贯彻《七条规定》的工作方案

  ③是否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了落实《七条规定》的实施细则,并将《七条规定》细化列表

  (二)、矿井生产布局情况

  1、 矿井生产布局情况检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检查方法及时间

  (1)检查方法:XXXX。

  (2)检查时间:大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采掘工作面数量、开采顺序以及采煤方法工艺、支护方式是否符合规定;

  ②是否存在超能力生产、越层越界开采等行为。

  (三)、矿井通风系统情况专项检查

  1、矿井通风系统检查领导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工作目标

  加强矿井通风系统的管理力度,进一步提高矿井的防灾抗灾能力,确保矿井通风系统的稳定、合理、经济、可靠,保障矿井的安全生产。

  3、检查方法及时间

  (1)检查方法:由查领导组组织各科(室)、队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个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时间:大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通风系统是否合理、完善、可靠

  ②是否有违反规定的串联通风

  ③采掘作业地点风量、风速是否符合规定,是否严格执行“三专两闭锁”和“双风机、双电源”且自动切换的规定

  (四)、瓦斯专项检查

  1、瓦斯专项检查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工作目标

  落实“以风定产、先抽后采、监测监控”方针,建立“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的瓦斯综合治理工作体系,按国家规定应建立瓦斯治理机构、装备及各项规章制度完善,现场和技术管理得到加强,有效防范和遏制煤矿瓦斯事故。

  3、检查方法及时间

  (1)检查方法:由检查领导组组织各科(室)、队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个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时间:大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瓦斯超限是否按规定停电、撤人和查处

  ②安全监控系统的安装和使用是否符合规定

  (4)实现安全生产目标

  杜绝瓦斯事故,瓦斯事故起数、伤亡人数控制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以内。

  (五)、防火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1、防火专项检查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工作目标

  落实国家、省、市关于煤矿安全专项整治精神,切实做我矿防火工作,有效遏制和预防井下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安全生产。

  3、检查方法及时间

  (1)检查方法:由检查领导组组织各科(室)、队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个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时间:大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是否按规定鉴定煤层自燃发火等级

  ②是否按规定采取了综合防灭火措施

  4、专项工作方案

  (1)外因火灾的预防

  01、严禁携带烟火及易燃易爆物质入井;严禁在井下使用电炉或灯泡取暖,井下不准使用电气焊、喷灯焊接或切割。如必须使用,必须制定严格、科学、合理的安全技术措施,报相关部门批准;其次,在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范围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取暖。

  02、井下必须使用本质安全型电器设备,加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保证设备性能完好;防止电火花、电弧及摩擦起火生成的事故。

  03、加强爆破管理;进行爆破作业时,必须使用国家标准的许用的矿用炸药;不得使用过期或劣质炸药,不准放明炮或者明火放炮、放糊炮;不准用动力电源放炮;炮眼的封泥长度和封填材料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的相关要求进行封填,方可进行放炮,避免引起火灾。

  04、严禁不阻燃或不抗燃的电缆、输送带和风筒入井。

  05、井口房、井架和井口20m范围内的建筑物以及主要进、回风巷、主平硐、主要巷道的连接处、井下主要的硐室和机电设备等,都应采用不燃性材料砌筑或支护或者最好布置在岩层中。

  06、井口都应设防火铁门,预防井口火灾或附近地面火灾波及井下,进风井巷与各生产水平的交汇处都应设置防火铁门,并定期对防火铁门的质量和灵活可靠性进行检查。

  07、矿井必须在井口附近设置消防材料库,每一个生产水平的主要运输大巷中应设消防材料库,储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备有消防车。灭火材料和工具必须满足矿井灭火时的需要,平时不准挪作他用,井下绞车房或者绞车硐室、机电硐室、水泵房和采区变电所、中央变电所都要配足够的灭火器材并保持完好无损。

  08、矿井必须在地面建立容量不低于200m3的消防水池,井下各主要巷道中应铺设消防管路,每隔30m-50m的距离设一组消防水龙头。

  (2)内因火灾的预防

  01、要正确选择矿井的开拓方式,采煤方法和开采顺序;提高矿井防火能力;优化矿井通风系统,杜绝采空区漏风,采取均压通风的防火措施,加强防火管理等措施来预防煤炭自燃,减少或杜绝煤炭自燃发火的隐患。

  02、加强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培训,使其掌握煤炭自燃发火前期的相关预兆,及时发现发火预兆,为灭火工作带来时间,进行预防发火的预测预报工作,启动矿井防火应急预案,将其处理在萌芽状态。

  03、加强对废弃巷道和采空区的管理,及时封闭废巷和采空区,以做到对采掘生产过程中遗留的各种发火隐患及时处理。

  04、加强密闭的质量和日常检查管理工作,避免漏风引起煤炭自燃。

  05、利用新技术的发展和新设备来提高矿井自身防灭火的能力 。

  六、水害防治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

  1、水患专项检查领导组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领导组办公室设在防治水科,办公室主任由XXX科长XXX兼任。

  2、检查方法及时间

  (1)检查方法:由检查领导组组织各科(室)、队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个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时间:大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对发现的隐患要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资金、责任、时限、预案“五到位”。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防治水制度及机构人员配备是否齐全

  ②矿井及周边老空区积水是否查清

  ③井田内废弃井筒是否治理

  ④探放水是否落实“三专”制度

  ⑤雨季“三防”措施是否落实

  ⑥是否制定水害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3、专项工作方案

  (一)地面机构资料方面

  01、防治水工作是否做到五专。即专业防治水机构、专业技术人员、专用探水设备、专职探放水队伍、专项防治水制度。

  02、专业探访水人员是否按照特殊工种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03、防治水九项制度、四种图纸、三种台帐是否建立健全。

  04、防治水中长期规划(5-10年)和年度防治水计划是否编制并经主体审批备案。

  05、探放水设计是否制定完善并经矿总工程师组织审定。

  06、《矿井水文地质类型划分报告》是否编制完成并上报审批。

  07、按照“探掘分离”原则是否进行闭合管理。即掘进面是否有探水通知单、探水检查验收表,是否有掘进通知单、掘进检查验收表。

  (二)井下现场管理方面

  01、井下探放水是否做到“四牌一图”规范管理。即探放水公布牌、探水次数标志牌、探水(掘进)指令牌、进度里程牌和探水钻孔布置图。

  02、井下探放水是否按设计施工。并达到“三专一杆”规定。

  03、井下排水系统是否达到 12223标准,即一个主水泵房、两个安全出口、两个水仓、两趟管路、三台水泵。

  04、井下主水泵房是否有可靠的双回路供电,是否设置既能防水又能防火的密闭门和专用电话,是否有排水系统图和水泵供电系统图。

  (三)雨季三防方面

  01、加强与气象部门联系,关注气象预报及时掌握汛情,制度切实可行的水害应急预案,落实人员责任,组建防洪抢险队伍,做好抢险物资储备工作,保证救援人员、物资、设备及时到位。

  02、对地面裂缝、地表塌陷等进一步充填夯实;对堤坝、泄洪渠要进一步加固、清挖、疏通,防止险情发生。

  03、对地面建筑物、变配电所、供电线路、井架、监控设备等设施的防雷电装置要进行检查试验,不合格的装置要立即更换,保证其灵敏可靠。

  04、对矿井排水系统进行全面检查、维修,水泵、管路、电控等设备要保持完好,主副水仓要保持正常水容量,确保排水系统正常运转。

  七、冲击地压检查工作方案

  (1)检查方法:由检查领导组组织各科(室)、队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个作业场所进行全面检查。

  (2)检查时间:大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是否按规定判明矿井有无冲击地压危险

  ②是否合理安排生产布局与开采强度,并采取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

  八、机电运输百日检查工作方案

  1、矿成立检查领导小组

  组长:XXX

  副组长:

  成员:

  2、检查时间及检查方法

  1、检查时间:检查时间为8月份至11月份。

  2、检查方法:由机电运输检查领导组组织各科(室)、队有关人员对井下各个作业场所及运输巷道的机电设备、运输设备进行检查。

  3、检查内容及标准:

  ①设备、器材、仪器、仪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安全标准或者行业安全标准并完善可靠。

  ②矿井供电是否安全可靠,提升运输设备的使用、维护、检修和报废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按规定淘汰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设备。

  ③是否按规定建设矿井安全避险“六大系统”

  4、专项工作方案

  (一)机电检查内容:

  01、机电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02、井下是否存在有禁止使用的设备。

  03、井下主要设备、主要场所三大保护是否齐全,掘进工作面“三专两闭锁”是否有效,“双风机双电源”能否自动切换。

  04、采煤机、掘进机、皮带运输机、刮板机等设备相关闭锁装置、保护装置是否齐全有效,通讯、照明是否正常,液压管件、压力、介质是否符合要求。

  05、主副提升设备、乘人设备、主要通风机、压风机等主要机电设备相关保护是否齐全有效,安全防护措施是否到位。

  06、井下机电设备失爆、待修率、完好率是否达到要求,“三证一标志”是否齐全,机电设备存放、电缆悬挂是否符合要求。

  07、供电设备、线路是否安全可靠,是否存在“三无”现象。

  (二)运输设备以及轨道检查内容

  1、各种皮带、溜子上的电机减速机以及皮带宽度、溜子槽板刮板是否完好

  2、运输巷道高度是否够;轨道道轨接口间隙是否符合要求;道木间隙是否符合要求。

  3、绞车绳是否完好,刹车、保护是否齐全有效;调度绞车刹车行程是否符合要求;循环绞车绳头是否符合要求;主提升绞车各种保护是否齐全有效。

  4、上山轨道“一坡三挡”是否齐全有效。

  5、联络信号是否齐全有效。

  2、检查标准

  (一)机电检查标准

  01、采煤机、掘进机、皮带运输机、刮板机等设备相关闭锁装置、保护装置齐全有效,通讯、照明正常,液压管件、压力、介质符合要求。

  02、主扇风机满足我矿正常生产通风要求,中央水仓和采区水仓有效容量满足矿井正常排水要求。

  03、主副提升设备、乘人设备、主要通风机、压风机等主要机电设备相关保护齐全有效。

  04、供电系统安全畅通,供电质量满足要求。

  05、采煤、掘进工作面设备“三证一标志”齐全;闭锁装置、保护装置齐全有效。无国家禁止使用的淘汰设备。

  06、机电设备检修到位,有检修记录。

  (二)运输检查标准

  01、上山轨道“一坡三挡”齐全有效、轨道接口间隙不得大于2mm,道木间隙不得大于800mm,道夹板固定螺丝要齐全有效,道轨要齐全完好。

  02、绞车刹车各种保护齐全有效,绞车绳没有毛刺、压伤、挤伤,绞车压柱、戗柱固定良好。

  03、运输巷道高度不得低于2、3m,支护良好。

  3、实现目标

  杜绝机电运输事故发生,保证供电系统安全可靠,运输系统正常运行。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篇6

  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立即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xx]1号)以及市安委会《关于印发的通知》(津安生[20xx]5号)和《关于转发的通知》(津安生[20xx]6号)的总体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大田镇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通过在全镇范围内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夯实安全生产双基工作,严厉打击违规违章行为,切实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推进企业进一步健全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深入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促进全镇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

  二、组织领导

  由大田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组织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各企业、村居要按照年初签订的安全生产责任状,结合这次大检查要求,做好各自安全生产自查、自纠工作。同时配合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三、检查范围

  此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结合我镇正在开展的四类设备、四类伤害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行业(领域)的企业全面开展,根据我镇现状搞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并组织好企业安全生产自查自纠活动。(村级领导同时负责本村辖区内的工业、服务业、饮食业、废品收购站等的检查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在全面检查的基础上,重点检查企业项目工程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规范,安全规程、管理制度是否建立健全,安全要求、岗位责任是否落实到位等情况,以及工艺系统、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隐患。具体包括:

  1.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及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落实情况。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情况;技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作业规程建立、执行情况;作业现场安全监督检查情况;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工程设计中的安全专篇制订执行情况,以及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外来施工队伍(承包商)安全监管情况等。

  3.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企业安全生产重要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和危险物品的存储容器、运输工具的完好状况及检测检验情况;对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重点环节和部位重大危险源普查建档、风险辨识、监控预警制度的建设及措施落实情况。

  4.应急管理情况。建立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或与相关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协议情况;配备应急救援物资、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和应急演练情况;对企业周边或作业过程中存在的易由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危险点排查、防范和治理情况等。

  5.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和生产一线职工(包括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情况,以及劳动组织、用工等情况。

  6.切实强化企业自查,各企业要形成自查报告,经主要负责人签字后备查。

  (二)1.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办发[20xx]15号)精神,部署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重点工作情况。

  2.加大监管力度,建立和完善联合执法机制,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建设、生产、经营行为和查处事故瞒报、谎报行为情况。

  3.落实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组织企业开展自查自改情况;全面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和重大危险源,落实整改和监控措施情况;加强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建设情况。

  4.化工、道路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金属与非金属矿山、消防和四类设备、四类伤害等重点行业(领域)专项整治情况。

  5.按照四不放过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快事故查处,严格责任追究,落实防范措施,推进工作情况。

  6.加强应急机构和应急队伍建设情况;建立和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预警、预报应急机制情况。

  专项内容:

  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排查生产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长输管线、压力管道和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存在问题和隐患,严防泄露、爆炸、中毒等事故;认真抓好对从事污水处理、清淤、地下管道和受限空间内施工作业的检查,严防春季硫化氢中毒事故发生;烟花爆竹存储安全生产条件情况。

  建筑施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情况;建设项目脚手架搭设、存在共享空间及复杂结构工程、农民工住宿彩板房、桥梁吊装作业、路桥铺油作业等方面的隐患排查,防高处坠落、防坍塌、防倒塌。

  人员密集场所:建立及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整改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在建工程施工工地和三合一、多合一生产经营单位等重点场所的火灾隐患。

  特种设备:要加强对承压容器、采用各类气体作为工艺条件生产、施工作业等方面以及压力管道、起重升降设备、复杂环境条件场内特种机动车辆等方面隐患排查,防泄露、防点击、防机械伤害。

  非煤矿山:要加强对地热井开采等的现场安全管理,防泄露、防硫化氢中毒、防机械伤害,广泛开展隐患排查,对企业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及落实进行重点检查。

  水利:加强在建水利工程建设特别是重点水利工程建设的安全管理;组织开展农村水电建设、淤地坝、水文地质站、大型灌区节水改造,水利工程等的安全管理。

  电力:加强恶劣气候等自然灾害的预测预警;加强重要输变电设施设备;做好电力行业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加强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工作;加强电力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农业机械:严格农业机械登记、年度检验制度;加强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查处违法载客、无牌行驶、无证驾驶等严重违法行为。

  五、进度安排

  (一)细化方案,自查自纠阶段(4月10日至4月30日)

  各村、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和本辖区、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认真分析,深入自查。要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细化要求,强化措施,并按照要求,认真抓好组织发动工作,动员企业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开展自查自纠,针对排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及时整改到位。

  (二)检查,全面推进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

  各村、企业要对此次大检查活动过程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掌握情况;开展对本辖区、本单位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抽查,要对事故频发的企业和行业(领域)进行重点检查,并对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进行全面总结镇安委会将组织督查组对各村、企业开展安全自查情况进行督查。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村、企业要认真落实政府村主任负责制和企业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把大检查工作任务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要立即行动起来,采取有效措施,精心安排精心部署,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

  (二)精心组织,务求实效。各村、企业要按照本《方案》要求的检查内容、重点领域和检查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方案,周密安排,细化任务,落实责任,改进方式方法,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按照谁主管、谁检查、谁负责和属地管理的原则立即开展检查,落实检查责任,防止走过场。要以此大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督,深化安全整治,夯实安全生产工作基础。

  (三)深入检查,及时整改。坚持边检查边整改,以检查促整改。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暂时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落实防范措施,制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对隐患严重不能保证安全的生产经营单位,要责令停产整改。确保检查不走过场,不留死角。

  (四)广泛宣传,舆论监督。各企业、自然村要充分利用广播、标语、宣传栏等形式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目标,内容和要求,提高思想认识,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形成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的良好舆论分氛围。进一步完善隐患举报制度,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举报人进行适当奖励。

  各村、企业要认真分析。及时解决本辖区、本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总结,推动工作深入开展,并将有关工作情况结于5月31日前报镇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各村(居)、重点企业

  报:滨海新区汉沽安委会

  天津市滨海新区大田镇人民政府

  20xx-XX-XX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篇7

  一、工作安排

  大检查时间自通知印发之日起至今年年底。

  (一)燃气企业自查自改。各燃气企业根据方案要求,对企业主要负责人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措施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安全投入、隐患治理、制度建设等方面情况;危险作业、重点部位、重点场所的安全管控情况;隐患自查自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应急预案完善和应急演练开展情况;安全基础工作及教育培训情况等立即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整改、责任清单,及时上报公示,实行“清单+闭环”管理。

  (二)乡镇、相关部门全覆盖检查。各乡镇、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对辖区城镇燃气行业开展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检查,按照分级分类要求,突出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建立健全城镇燃气安全隐患问题整改清单。对重大问题隐患整治要加强合作配合,确保燃气安全隐患问题及时发现、及时消除。

  二、检查重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安徽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4.经营单位危险品储存场所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是否开展辨识,是否备案。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5.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加强对供应站(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统一车辆及人员标志标识。

  6.瓶装液化气企业是否落实用户实名制购气登记,建立健全用户服务信息系统,统一配送、统一管理、统一标准、统一服务。

  7.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8.燃气经营企业是否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9.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实现充装数据与地方监管部门的实时联网传输。

  10.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11.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12.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13.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4.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15.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

  16.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三、责任分工

  (一)明确属地领导责任

  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完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各乡镇党委和政府要始终把安全生产摆在重要位置,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属地管理责任。

  1.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乡镇要严格落实城镇燃气安全监管责任,研究部署开展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安排专人负责燃气安全工作,建立用气场所燃气安全日常巡查机制,督促辖区内用气场所开展燃气安全使用自查活动,协助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2.村(居)民委员会要掌握辖区内用气场所情况和燃气使用情况,发动社区公益组织、物业服务单位、群众志愿者开展排查,及时向属地政府和有关部门报告用气场所安全隐患,协助做好燃气使用安全宣传与监督。

  (二)明确部门监管责任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厘清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行业监管的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在燃气行业安全监督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并落实到部门常态化工作中。

  1.城管执法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安徽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2.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无照经营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协助商务部门对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检查,指导督促餐饮场所规范用气。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3.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LNG运输槽罐车交通安全管理;配合城镇燃气、城管执法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5.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安徽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根据各地实际情况进行交办并督促整改。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管理。

  6.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安徽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负责对燃气站(点)内外部建筑及设施、设备防火安全间距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7.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8.教育、民政、旅游、卫生部门:负责组织本行业管理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9.供电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的规定,配合相关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燃气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经营站(点)停止电力供应。

  10.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行动,认真对照燃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职责分工,研究制定本辖区、本行业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细化清单,精心组织,强势推进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二)全面排查。各乡镇、相关部门要立即组织力量,督促企业开展全方位城镇燃气安全生产自查检查,建立隐患问题整改清单,盘点销号,针对重点难点隐患问题,要专题研究,做到一盯到底,彻底整改。

  (三)统筹配合。各乡镇、相关部门要根据当前形势,统筹做好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处理好安全监管与指导服务的关系,大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问题,需要其他乡镇、部门配合的,要主动协调解决。大检查中的有效做法要梳理总结,形成长效机制。

  各乡镇、各部门6月15日、9月15日和12月1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阶段性总结,每月25日前报送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典型案例。

疫情期间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 篇8

  为切实做好我区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工作,杜绝重特大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按照市安委会统一安排,区政府决定集中20天时间开展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行动,方案如下:

  一、检查时间

  20xx年3月22日至4月10日。

  二、专项检查的范围

  1、建筑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的商尝超市;

  2、客房数在30间以上的宾馆、酒店和就餐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营业性餐馆;

  3、营业面积超过100平方米的网吧等公众娱乐休闲场所;

  4、营业面积500平方米以上的集贸市场

  三、检查的重点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企业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三项制度”的情况;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和持证上岗的情况;应急预案的编制、备案及演练情况。

  2、建筑审批情况:建筑或者场所是否依法经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

  3、防火分区情况:建筑防火分区是否符合要求。

  4、安全疏散情况: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防烟、封闭楼梯是否正常,疏散指示和应急照明是否运行正常。

  5、消防设施情况:室内外消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消防设施及消防控制室设备是否按要求设置、运行是否正常、灭火器材配备是否符合规定。

  6、消防管理情况:《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法规是否得到有效贯彻落实;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管理制度是否落实;消防宣传“三提示”和提示性、警示性、禁止性消防安全标识是否落实。

  7、灭火救援条件: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消防水泵结合器是否好用。

  四、检查方式

  3月22日至31日,由各乡镇、办事处开展自查与安监、公安消防、文教、工商等职能部门抽调人员组成检查组进行抽查的方式相结合,对辖区专项检查范围内的所有公众聚集场所集中开展检查。

  4月1日至10日,为巩固专项检查阶段,要做好迎接市安委会督查组的督导检查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各乡镇、办事处和相关部门接此方案后,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共同实施好这次公众聚集场所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工作。相关职能部门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齐抓共管,形成合力。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有关的政策,确保专项检查工作有始有终,始终依法进行。杜绝走过尝执法不严、失职渎职等行为。

  3、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的单位和场所要提出严格要求;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限期整改,并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对存在重大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的单位必须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顿,确保安全。对于拒不整改的或态度消极、整改不力的,要依法从严查处。


对照检查材料 党员 个人 班子 三严三实 四风问题 群众路线 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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