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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预习汇总【十一】
考点:招标基本程序和禁止肢解发包、限制排斥投标人的规定
一、招标基本程序
(一)履行项目审批手续
1.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
2.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3.《条例》规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核准手续的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招标范围、招标方式、招标组织形式应当报项目审批、核准部门审批、核准。
【点评】
此知识点理解掌握即可,注意并非所有项目都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而是依据法律规定需要履行的项目,则需要履行相应手续。所以此环节并非招标基本程序中的必经程序。
(二)委托招标代理机构(注:不再要求资质)
1.可以自行招标:具有编制招标文件和组织评标能力(指招标人具有与招标项目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业人员)
注: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行招标应当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备案
2.不得强制委托招标
3.招标代理机构是依法设立、从事招标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中介组织(注:招标代理机构可以承担的招标事宜:招标人可以做的都可以代理)
4.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在所代理的招标项目中投标或者代理投标,也不得为所代理的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提供咨询(注:招标代理机构与行政机关和其他国家机关不得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益关系,招标代理机构与招标人之间,是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关系。)
(三)编制招标文件、标底及工程量清单计价【重要】
1.编制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订合同的主要条款。
(2)招标文件不得要求或者标明特定的生产供应者以及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其他内容。
(3)澄清或修改时间: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4)编制投标文件时间: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20日
(5)《条例》规定:不得利用划分标段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不得利用划分标段规避招标
(6)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7)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
2.标底
(1)招标人可以自行决定是否编制标底
(2)一个招标项目只能有一个标底;标底必须保密。
(3)编制标底的中介机构不得参加投标,也不得为该项目的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或者提供咨询
(4)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5)招标人设最高限价的,应当在招标文件中明确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最高投标限价的计算方法;招标人不得规定最低投标价格。
①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应当设有最高投标限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筑工程招标的,可以设有最高投标限价或者招标标底。
②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应当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建设工程,鼓励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四)发布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
1.招标人应当按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规定的时间、地点出售资格预审文件或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和招标文件自出售之日起至停止出售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5日。
2.招标人发售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收取的费用应当限于补偿印刷、邮寄的成本支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3.招标人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应当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投标邀请书。
(五)资格审查【重要】
1.资格预审
(1)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时间,自资格预审文件停止发售之日不得少于5日
(2)国有资金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招标人应当组建资格审查委员会审查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审查委员会及其成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和本条例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
(3)资格预审结束后,招标人应当及时向资格预审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结果通知书
(4)未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不具有投标资格,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少于3个的,应当重新招标
(6)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资格预审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2日前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资格后审
(1)进行资格预审的,一般不再进行资格后审,但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
(2)采取资格后审的,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预先明确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标准和方法,不得改变载明的资格条件或者以没有载明的资格条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3)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应作否决投标处理
(六)开标【重要】
1.开标时间: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2.开标地点: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3.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所有投标人参加。(注:投标人参加开标会是权利不是义务)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经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的其他主要内容。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存档备查。
4.招标人不予受理情形: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未通过资格预审的投标文件
5.投标人少于3个,应当重新招标
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预习【二】
考点:评标
1.评标委员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3.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4.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不能主动澄清
(2)只能书面澄清,不能口头当面澄清
(3)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
(4)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5.评标的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比较;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不得作为评标的依据。
6.否决投标的情形
(1)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2)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
(3)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4)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5)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6)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
(7)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
注: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的所有投标被否决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例题1·单选】关于评标规则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7】
A.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可在开标前予以公布
B.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签字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C.招标项目的标底应当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公布
D.评标委员会确定的中标候选人至少为3个,并标明顺序
【答案】B
【解析】
A选项错误,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C选项错误,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招标人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D选项错误,中标候选人应当不超过3个,并标明排序。
【例题2·单选】有关评标委员会的规定,说法正确的有( )。
A.评标委员会的成员人数为 5 人以上单数
B.评标委员会成员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 2/3
C.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D.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收受投标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
E.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代理机构负责组建
【答案】ABCD
【解析】《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人应当采取必要的措施,保证评标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标的过程和结果。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其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相关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已经进入的应当更换。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名单在中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保密。
【例题3·单选】关于评标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6】
A.评标委员会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B.招标项目设有标底的,可以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
C.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的,视为不同意评标结果
D.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口头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
【答案】A
【解析】
A正确,评标委员会经评审,认为所有投标都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可以否决所有投标。
B错误,标底只能作为评标的参考,不得以投标报价是否接近标底作为中标条件,也不得以投标报价超过标底上下浮动范围作为否决投标的条件。
C错误,评标委员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果。
D错误,投标文件中有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评标委员会认为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的,应当书面通知该投标人。
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预习【三】
考点:投标人、投标文件的法定要求和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重要】
1.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一般不能是个人
2.投标人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国家有关规定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或者招标文件对投标人资格条件有规定的,投标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指兄弟公司)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指母子公司)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5.投标人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投标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其投标无效
二、投标文件
(一)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属于建设工程项目的,投标文件的内容应当包括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与主要技术人员的简历、业绩和拟用于完成招标项目的机械设备等。
(二)投标文件修改与撤回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投标人补充、修改、替代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接受;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三、投标保证金【必会】
1.投标保证金的额度:投标保证金一般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注:《条例》没有最高不超过80万元的限制,但施工招标中依然有这一限制)
2.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依法必须招标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帐户转出
4.实行两阶段招标的,招标人应当在第二阶段提出
5.投标保证金的没收情形: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文件;
(2)中标未能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履约保证金或签署合同协议。
6.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7.没收投标保证金是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8.对建筑业企业在工程建设中需缴纳的保证金,除依法依规设立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外,其他保证金一律取消。对保留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行银行保函制度,建筑业企业可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返还保证金的,保证金收取方应向建筑业企业支付逾期返还违约金。未经国务院批准,各地区、各部门一律不得以任何形式在工程建设领域新设保证金项目。
【例题·单选】关于投标保证金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6】
A.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招标人最迟应在书面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C.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应当返还投标保证金
D.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可以从其任一账户转出
【答案】A
【解析】A正确,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B错误, 招标人最迟应当在书面合同签订后5日内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C错误,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招标人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D错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境内投标单位,以现金或者支票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
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预习【四】
考点: 禁止串通投标和其他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规定
一、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条例》新增)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禁止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的情形
(1)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2)招标人直接或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3)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4)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5)招标人明示或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5)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三、禁止投标人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
四、投标人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所谓“成本”,应指投标人的个别成本,该成本一般应根据投标人的企业定额测定。
五、投标人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情形: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观上的意思共谋,视为是客观上的行为一致。
【例题1·单选】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下列情形中,属于不同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情形的是( )。【2017】
A.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中标
B.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C.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经理为同一人
D.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答案】A
【解析】《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例题2·多选】根据《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下列投标人的行为中,属于弄虚作假行为的有( )。【2017】
A.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B.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D.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中标
E.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
【答案】AE
【解析】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投标法第33条规定的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行为:(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2)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3)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4)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2020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考点预习【五】
考点:联合体投标的规定
1.联合体投标是一种特殊的投标人组织形式,一般适用于大型的或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
2.《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招标人不得强制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不得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
4.《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招标人应当在资格预审公告、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中载明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并进行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应当在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前组成。资格预审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例题1·单选】关于联合体共同承包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7】
A.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B.联合共同承包适应范围为大型且结构复杂的建筑工程
C.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体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
D.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分别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答案】A
【解析】
B选项错误,联合体投标是一种特殊的投标人组织形式,一般适用于大型的或结构复杂的建设项目。
C选项错误,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D选项错误,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例题2·单选】关于投标联合体资格条件的说法,正确的是( )。【2013】
A.联合体牵头单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即可
B.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
C.联合体中一方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质条件即可
D.由不同专业的单位组成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其资质等级
【答案】B
【解析】联合体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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