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浙江磐安县2017年第一阶段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安排”,由留学群教师资格考试栏目为大家整理,希望对考生能有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教师资格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需要参加磐安县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的申请人员,请认真阅读此公告。
特别提醒:参加2017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的,与本公告的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不同,如果是要咨询参加考试的相关问题,请进入金华教育网站的“教育考试”栏阅读相关公告,咨询电话: 8246962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教师函〔2011〕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浙教办师〔2011〕124号)精神,现将磐安县2017年春季第一阶段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范围
磐安县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金华市教育局负责辖区内的“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认定。
户籍所在地在本县或人事档案挂靠本县人才交流中心,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人员,可向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申请认定相应的教师资格。户籍或人事档案均不在本县的人员须回户籍所在地申请。
二、申请对象
凡符合教师资格认定条件的人员,均可在网报期限内向我县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
三、网上报名
我县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统一实行网上申报(不接受现场报名)。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7年4月3日——4月14日 ,各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按照网站提示进入教师资格网上申报系统,根据系统提示填写报名信息。中国教师资格网开放时间为每天7:00—24:00。
(二)网上申报方式
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http://www.jszg.edu.cn),点击“资格认定网报”栏目,再点击“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或点击“未参加全国统考申请人注册”进入网报系统注册。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进入系统 “申报人”栏目,申请人根据条件、范围等要求进行网报。
2.阅读“网上申报协议”确认服务条款栏目,根据提示填写相关信息。
3.填报身份信息。申请人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无误。
4.选择申报相应的教师资格种类、认定省份和认定机构、“现场确认点”。申请人应根据各认定机构及其确认范围,正确选择相应的现场确认点。
5.阅读网报“注意事项”。
6.填报信息。按要求填写个人相关信息并进行核对。所填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因错报、瞒报而造成的后果由申请人自负。
7.提交信息。填写完整个人信息并核对无误后,点击“提交”按钮,即注册成功。
8.修改信息。网报结束之前,点击首页“资格认定网报”,申请人可凭姓名、身份证号码、密码、 “登录”确认,方可进行“信息修改”(统考者姓名、证件号码、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不可修改)修改完毕,点击“提交”完成修改。
9.打印表格。申请人在网上自行打印《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用A3纸正反面打印)和《申请人思想品德鉴定表》(用A4纸打印)。
10.申请状态查询。申请人登录“资格认定网报”查看个人申请时段的状态,申请状态一般有四种,即“等待现场确认”、“申请材料不全”、“已现场确认”、“等待资格审查”。
11.退出系统。报名结束后,点击“退出”按钮,关闭报名页面,以防个人信息被不慎修改。
四、现场确认
申报“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小学教师资格”和“幼儿园教师资格”的人员应按照要求参加我县认定机构组织的现场确认,未进行现场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
(一) 现场确认的时间、地点
1. 确认时间:4月20日~4月21日的9:00-11:30和14:00-17:00。现场确认网络工作时间将于4月21日17:00关停,故提请申报人员务必带齐所需的所有材料,按期参加现场确认,逾期恕不受理。
2.确认地点:磐安县教育局人事科(二) (安文镇北街30号,电话:0579-846525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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