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不动产权证的使用期限如何理解,留学群小编为您解读,欢迎阅读。
不动产权证的使用期限【一】
产权“70年”之痒,3月1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施行,《不动产权证书》也启动颁发。在媒体曝光的证书内页图中,新增的“使用期限”一栏引起了不少人的疑虑。
70年的事情还没说清楚,现在说好的“所有权”,怎么就变成“使用权”了呢?国土部是不是应该出来说说?
如今,在中国买住宅,都会面临70年产权的问题。liuxuequn.com
住宅所用的土地都是国有土地,而所谓70年产权,指的是国有土地70年的使用期限。
在国内,房屋的所有权和土地的使用权分别对应的证书是《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或者统一记载在房地合一的《房地产权证》上(如上海),但分成两页分别表述土地和房屋。
在统一登记之前,业主们所持的“房产证”,其实主要是《房屋所有权证》,对于土地的使用期限是没有明确表述的。
关于房屋的使用权到达70年之后业主们要怎么办,2007年实施的《物权法》有明确规定。
《物权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
物权法在立法过程中,就曾因为70年后怎么办这个问题引发不小争议,最终法律为让房主们心里有底,明确了自动续期。
所谓自动续期的含义就是,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国家没有权力以到期为由收回土地,使房主们的房子灰飞烟灭。
《物权法》明确房子续期问题
虽然《物权法》给业主们吃了定心丸,但国务院还没有任何配套的解释来指导实施,70年到期后到底如何续期这个问题依然模糊。
每个在中国拥有自己住宅的人,心里都悬着那只70年产权的鞋没有落地。70年后,我们的房子要怎么办?
媒体为何紧盯“使用期限”?
2月27日,《不动产权证书》首次在媒体亮相时,《xx时报》曾在标题注解,《不动产权证书》就相当于"新版房产证"。
但两者间的差异需明确。
此前,业主们手里的房产证对土地的使用情况采取了规避态度。而《不动产权证书》则对使用期限进行了明确。
《xx日报》在山东发放首张不动产权证时解读,从此次产权登记来看,“房地合一”是发展方向。
房和地的属性分离一直备受争议。
被媒体喻为“胡同卫士”的华新民3月初刊长文来辩业主与土地的关系。她认为,业主其实是拥有土地财产权,而非仅仅使用权。因为房价本身是包含地价,而且以地价为主。地方政府把地卖给了开发商,收了地价款,而后者卖房时则把地和相关款项都分摊到了各个单元里。业主于土地,不应仅仅是“使用”的关系。更何况房屋与土地不可分割,拥有它的“主”和使用它的“客”不应出现在同一主体身上,这种关系本来就是矛盾。
所谓“所有权”就是是永久性质,不存在期限一说。
对于这戳人神经的“使用期限”,国土资源部的官员仍表示,“不动产登记是和《物权法》一体的,《物权法》明确了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至于怎么续期还需要讨论。”
如今,房产已经成为绝大多数家庭的最大财富。从宪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允许转让至今还远不足70年,70年产权的续期问题悬而未决,但也显得并不那么紧迫。
x年3月,《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正式落地实施的第二天,全国政协两会召开。全国政协委员、北京x集团董事长xx在提案里呼吁,为了更好贯彻房地产税制度,当务之急是需将商业住宅类(40年)调整为70年,同时逐步取消70年土地使用年限。
xx在接受经济观察网采访时表示,因我们土地属于国有的特殊性质,造成我们特有的土地出让金制度,70年的使用年限是租金一次性收上来,我们已经缴纳土地出让金,如果征收房地产税,这涉及到重复征税的问题。
无论是70年后如何续期问题,还是新版不动产统一登记证的使用期限问题,都涉及到房屋未来的存在和价值问题,是民众也是市场亟待明确的问题,主管部门在这个问题上不应再拖下去了。
不动产权证“使用期限”再次将引发关注【二】
近日,人民日报公众号刊发了一篇题为《70年产权到期后,房子到底归谁?答案看这里!》的文章,提出以往“房子只有70年产权”的说法是错误的,明确“房屋所有权是永久,有限的是土地使用年限”这一观点、引起了市民的广泛关注。有业内认为,这一文章不仅反映了社会对产权问题的关注,还涉及房地产税是否合理合法的问题。
土地到期或可补缴出让金
不动产登记从去年开始在全国推行,而不动产权证上的“使用期限”一栏再次将引发了市民对“70年后房子归谁”的问题的关注。对此国土部的人曾解释,《宪法》规定土地国有,证书上的“使用期限”登记的是土地使用期限,而房屋所有权是没有期限的。但我们都知道,有土地才有房子的存在,土地到期后会不会收回房子呢?这一问题此前业内一直讨论不休,但一直没有比较官方的说法。
而人民日报官方微信的这篇文章中则首次较为明确提出几种可行的建议,包括按照一定比例补缴土地出让金延长使用期限或是国家收回土地对业主补偿。而这一文章也在微信圈中迅速传播。
对此网友们也有不同的看法。有的网友认为现在的房子建筑质量不可能挺过70年,所以延长使用时间没有实操性。也有网友提出,如果同一楼盘里有的人想续期,有的人不愿意该怎么办?除非补缴金额不多,否则很难实际推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