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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实验中学2016年中考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简章
为全面推进学校素质教育,加强学校体育和艺术特色教育,培养体育和艺术特色人才,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和广州市普通高中体育和艺术特长生招生工作意见,2016年我校面向广州市及全省(不含广州市11个区)招收有发展潜力的优秀高中体育和艺术特长生。
一、招生计划
1.面向广州市11个区招收体育特长生27人。
2.面向广州市11个区招收艺术特长生25人。
3.面向广东省各地(不含广州市11个区)招收部分优秀体育和艺术特长生。
4.体育项目:田径、游泳、羽毛球、篮球、乒乓球、网球、足球(此项目只限省招)、健美操、武术、无线电测向。
5.艺术类别:合唱、舞蹈、管乐、弦乐、民乐、戏剧。
学校可依据素质教育发展状况及报考学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各体育项目、艺术类别招生人数。
二、报名条件
(一)基本条件
面向广州市招收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必须具有广州市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符合广州市高中特长生报名资格。政策性照顾的异地借读生享有与本市户籍初中毕业生同等报名的资格。面向全省(不含广州市11个区)招收的体育和艺术特长生必须具有广东省户籍和正式学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
(二)体育特长生报名条件
1.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获得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广州市级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六名者,或区(县级市)级体育比赛个人项目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
2.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参加地级(市)以上教育、体育行政部门主办(或参与主办)的比赛,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标准者。
3.面向广州市外招收的体育特长生,须在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获得地级市以上(含市级)体育比赛个人或集体项目前三名者,或达到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二级)以上标准者。
(三)艺术特长生报名条件
1.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参加国家、省、市教育行政部门举办的各类艺术比赛中获得国家级、省级二等奖以上(含二等奖),市级、区级一等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的骨干队员。
2.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参加中国舞蹈家协会主办的全国“小荷风采”少儿舞蹈比赛铜奖以上,参加国际奥林匹克合唱比赛铜奖以上,参加其他大型国际比赛获金奖的个人或集体项目的骨干队员(此项获奖须由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广州市教育局体卫艺处认定)。
3.2013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期间,广州学生交响乐团团员(入团满一年以上)代表广州学生交响乐团参加各种正式交流演出的由团员证明和演出证明给予报考特长生资格认定。蒲公英青少年优秀艺术新人选拔活动(全国)金奖。
(四)报名办法
报名期间,凡符合我校体育、艺术特长生招生条件的学生登录广东实验中学网站(www.gdsyzx.edu.cn )招生招聘栏目中特长生报名系统进行注册,并填报相关资料。为保证报名准确,请学生及家长自行打印网上报名资料表,连同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装订后,在4月19日前送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校区正门值班室。
报名时间:自本招生简章公布之日起至2016年4月19日24时截止。
三、选拔程序
(一)资格审核
报名截止后,我校将组织专业老师根据考生报名材料进行综合评价,择优确定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名单将于2016年4月21日前在我校园网招生栏目公布。凡未在网上报名及未获得初审合格资格的考生不能参加我校组织的特长生考试。
(二)测试时间及地点
1.测试时间:2016年4月23-24日,具体时间见校园网通知。
2.测试地点:广东实验中学高中校区(广州市荔湾区省实路1号)。
(三) 各体育项目、艺术类别的测试内容、标准及要求详见附件。
(四)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考生的测试成绩,确定招生对象名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示。
四、录取政策
(一)体育类
1.广州市考生获得我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对象资格者须参加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公办高中(老三区:越秀、荔湾、海珠)公费最低控制线以上,同时首批次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
2.广东省各地(不含广州市11区)考生获得我校体育特长生招生对象资格者须参加当地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首批次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学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二)艺术类
1.广州市考生获得我校艺术特长生招生对象资格者须参加广州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考试成绩达到公办高中(老三区:越秀、荔湾、海珠)公费提前批最低控制线以上,首批次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
2.广东省各地(不含广州市11区)考生获得艺术特长生招生对象资格者须参加当地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首批次第一志愿必须填报我校,学校根据考生测试成绩及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
五、其他
1.学校纪检部门负责全过程监督,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特长生录取资格。
2.特长生须与学校签订《特长生管理协议书》,特长生进校后须参加学校组织的训练和比赛,详见《广东实验中学特长生管理办法》。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广州市荔湾区省实路1号广东实验中学体艺处
联系电话:020—81508085(刘老师)
咨询时间:上午 9:00——10:00
下午15:00——16:00
广东实验中学
2016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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