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2乙方应按照甲方的物业管理规定,根据需要,自行申请自费安装独立的电话、宽带及有线电视,按照相关部门规定自行按时交费。
4.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罚款或费用支出,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
4.4乙方在承租期内所发生的卫生防疫、工商、税务、质检、城管等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5乙方在承租期内,自行承担其在服装城内员工的工资、保险及其他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在用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员工健康证、劳动保护、工伤、事故、医疗、劳动争议纠纷、计划生育、治安管理、违法犯罪等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服装城内员工及人员变动的情况应及时在甲方备案。
4.6乙方所应缴的租金、水电费及各项费用等应及时缴纳,延迟缴纳或拒缴的,将视为违约行为。甲方可于应缴付之日起每日加收所欠租金或各项费用千分之五的滞纳金,但滞纳金天数不得超过10天,否则按本合同违约条款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