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宝鸡中考体育考试工作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根据陕西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方案的通知》(陕教规范〔2014〕1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按照《教育规划纲要》和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学校体育工作的新要求,切实加强我市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组织管理工作,发挥体育考试对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学校实施素质教育的导向功能,推动学校体育工作持续健康发展。
二、考试对象
凡参加陕西省2015年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的考生(包括社会青年、在外地就读回我市参加中考的考生),均须参加体育考试;凡无故不参加体育考试、又不符合免试条件的学生,不得升入高一级学校。
三、考试报名
体育考试报名与初中毕业生升学考试报名同步进行,统一编号;考生统一在报名所在县区参加体育考试。
四、考试内容及计分办法
中考体育考试采取过程考核与目标效果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即以平时考核和统一考试两部分成绩按一定权重相加进行综合计分,总分为50分,记入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总分。其中:过程考核成绩占30%(15分),目标效果测试成绩占70%(35分)。
(一)过程考核
1.应届生过程考核:满分为15分,其中体育课成绩占9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占6分。
具体计分标准是:初中三年各学年体育课成绩按0-3分计分,《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各学年按0-2分计分。
严格控制优秀学生比例。对当年体育课考核不合格或《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不及格的考生,其两项计分均不得超过当年该项目总分的60%。
2.对社会青年和在外地就读学生的平时考核,由县区招生办公室先按该生体育考试得分占总分的比例计算折算系数,再按该系数乘以过程考核满分计算过程考核得分。
(二)目标效果测试
1.测试项目(附件1):
(1)1000米(男)、800米(女)跑、200米游泳,学生自选一项,满分为100分;
(2)立定跳远、50米跑,学生自选一项,满分为100分;
(3)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学生自选一项,满分为100分;
(4)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学生自选一项,满分为100分。
2.计分方法:按照《陕西省初中毕业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内容及成绩转化标准》(附件3)查询各单项得分。换算公式为:总分35分=[1000米(男)、800米(女)跑、200米游泳(任选1项,满分100分)+立定跳远、50米跑(任选1项,满分为100分)+单杠引体向上(男)、一分钟仰卧起坐(女)、前掷实心球(任选1项,满分100分)+篮球技能、排球技能、足球技能(任选1项,满分为100分)]÷4×35%。
3.测试器材:统一使用标准化电子器材测试。
(三)测试办法
按照《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方法说明》(附件2)执行。
五、免试与缓试
(一)免试
1.参加各级体育比赛免试
初中阶段在教育或体育部门举办的县区级以上运动会和单项比赛中获得个人、团体项目名次奖的考生,可免于参加目标效果测试,其目标效果测试成绩按35分计入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成绩。
目标效果测试免试资格比赛项目为:田径、游泳、乒乓球、羽毛球、篮球、排球、足球、击剑、武术、健美操、啦啦操。
申请免试程序:学校将申请免试的学生名单连同取得比赛成绩须在校内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符合免试条件学生名单连同运动会和单项比赛通知文件、秩序册、成绩册及《陕西省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统一考试学生免试资格审核表》(附件4)报县区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主管部门审核。县区主管部门审核后,将审核通过的学生名单(含:姓名、性别、学校、班级、参加赛事、获得成绩、名次)面向社会公示5日,公示无异议后方可确认。
2.考生因病(心、肺、肝、肾等主要器官有严重疾病)、身体发育异常、肢体残疾、畸形(严重影响功能者)可申请体育考试免试。
其中,肢体残疾达到一、二、三级残疾的考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和学校证明,经县区招生部门审批后,体育考试成绩按满分5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其他免试的考生体育考试成绩按30分记入升学录取总分。
以上两种情况的考生在考试成绩登记卡“残疾或病免栏”加盖“残疾”或“病免”印章。凡申请免试的考生,应在报名时凭证明材料(残疾证或县区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学校证明、考生申请)办理免试手续(不能免试单项)。
(二)缓试。因突发性疾病(或伤病)、女生例假不能按期参加体育考试的考生可书面申请缓期考试,经县区招生部门批准后,方可缓期考试,但必须在各县区体育考试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考试。
六、考试的时间和地点
考试时间 :2014年4月5日至4月20日
考试地点:各县区按照安全、就近的原则,科学合理地设置考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目标效果测试工作。
各县区教体局务必于 2014年3月25日前,将考试日程安排分别报市教育局、市考试管理中心。县区统一建立体育考试成绩库,并打印成绩册。成绩库按考生准考证号顺序排序。各县区体育考试成绩光盘、成绩册于4月30日前报市考试管理中心。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体育考试是《学校体育工作条例》规定的考试科目,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作为初中毕业学业考试的一项重要科目,直接关系到学校、学生和家长的切身利益,关系到社会的安全稳定。因此,各县区教体局和考试管理部门要从思想上强化对体育考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确保考试工作万无一失。为了适应考试项目的调整,各县区教体局和学校要注意做好考生考前适应性锻炼。考前适应性锻炼要与阳光体育运动冬季长跑活动、每天一小时体育锻炼相结合,把基础工作抓实抓牢。
(二)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初中毕业生升学体育考试的组织工作。体育考试工作由市中考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考试管理中心与县区招生办具体组织实施。各县区教体局要成立体育考试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分管领导任组长,教育股(体育股)及监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负责本县区体育考试工作。县区教体局要积极做好体育考试工作经费保障,督促考试管理中心和学校认真做好考务准备、考试组织及测试人员选聘和业务培训等工作,确保考试顺利进行,过程科学,结果公正准确。各县区和学校要进一步完善过程考核的具体办法,并及时上报县区领导小组审核公示。市中考领导小组将对各县区过程考核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三)努力规范,逐步完善标准化考点建设。
各县区教体局要落实资金投入,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标准化考点建设。
全市设金台、渭滨、陈仓、高新、凤翔、岐山、扶风、眉县、太白、凤县、千阳、陇县、麟游等十三个考区。各考区最少设1个标准化考点。标准化考点应设在交通便利,安保条件好,靠近大部分学校,利于与附近医院建立绿色救助通道的校区。标准化考点必须同时具备室外测试塑胶田径场(周长不少于200米、环形跑道不少于6条)和室内测试场馆,且利于封闭,配备具有身份识别、同步影像等功能,实现现场打印、现场网络上传、现场及时查询考试结果和无线电信号屏蔽系统设备。
(四)明确责任,确保考试期间学生人身安全。各县区教体局、各考点和初中学校要认真制定安全预案,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切实做好考试期间考生往返交通、食品卫生、考试过程等方面的安全保障,认真落实考前家长告知、体检和医务保障、责任保险等工作。同时要加强考试器材和考场安全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各考点要配备必要的有临床急救经验的医务人员和医疗急救设备及药品,确保考试过程安全。考场实行封闭式管理,考试工作人员一律持证上岗,无关人员一律不得入内,确保考生有一个安全良好的考试环境。
(五)强化监管,严肃考风考纪。各县区教体局和招生办要健全考试监督机制,对体育考试全过程进行检查、监督,坚决杜绝徇私舞弊现象发生。对违反考试纪律的人员和考生,要依据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严肃查处,确保考试公正、公平、公开。各县区要设立投诉举报电话,并告知考生及家长。考试期间,市教育局将组织人员分赴各县区进行督察。
市考试管理中心举报电话为:2790610。
宝鸡市教育局
2015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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