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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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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产权共有人: 产权共有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经纪方: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总部地址: 总部电话:
经纪执业人员: 执业备案号码:
买方: 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号码: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买卖双方及经纪方在平等、自愿及友好协商的基础上,就经纪方接受买卖双方委托,提供相关服务,并完成其委托服务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成交合同。
一、卖方该物业《房地产预售契约》编号为 。买方已知悉卖方的《不动产权证》尚未予核发,物业地址:
(以下简称“该物业”)建筑面积: 平方米(含公共分摊面积),用途为 (该物业面积及用途等以《不动产权证》最终记载内容为准。该物业面积的差异所需补或退之房款按照开发单位书面通知的款项由卖方负责。但在签订本合同后,在经纪方居间服务下或买卖双方自行协调下,能顺利实现卖方原《不动产预售契约》签约主体变更的除外)。
二、该物业成交金额及其他费用(本合同中大小写金额如有差异以大写金额为准,所载明的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该物业转让最终成交价格为大写 元整(小写¥ )(此售价不因测绘面积的变动及物价的升跌而改变。此价格包括该物业內现有固定装修、附属设施等金额)。
(二)该物业权属转移登记及所产生的税、费等约定:
1、若卖方的《不动产权证》尚未核发前而能够变更合同主体,且当地房管部门也同意以新合同主体核发《不动产权证》的【 】合同转让(卖方原房地产预售契约合同主体的变更)的费用由买方支付【 】合同转让(卖方原房地产预售契约合同主体的变更)的费用由卖方支付。【 】合同转让后办理该物业《不动产权证》产生的大修基金、契税、登记费等税、费由买方支付【 】合同转让后办理该物业《不动产权证》产生的的大修基金、契税、登记费等税、费由卖方支付。
2、若卖方的《不动产权证》尚未核发前而之后又不能实现合同主体的变更,卖方办理属于卖方权利的《不动产权证》产生的税、费【 】由卖方一并承担【 】由买方一并承担。卖方过户给买方产生的税、费【 】由卖方一并承担;【 】由买方一并承担【 】由买卖双方按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该笔税费买卖双方须【 】在办理该物业的《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之前存入经纪方指定银行账户托管,委托经纪方代为支付【 】由买卖双方按政府相关职能部门规定时间内自行支付。若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国家政策原因发生税费种类或金额变动,买卖双方须按合同约定自行承担所变动税费。同时卖方应保证该物业产权非以继承或赠与方式取得,否则应自愿无条件承担因此所产生的继承税或赠与税。具体明细详见附表和提前收取费用表,并提供发票。该物业权属转移登记所产生的税、费以相关职能部门最终开据的正规收据、标准和金额为准。
(三)卖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经纪方支付佣金大写 元整(小写¥ );买方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经纪方支付佣金大写 元整(小写¥ )。若买方要求经纪方提供按揭贷款或代办产权转移登记手续等服务,买方须另行支付按揭服务费大写 元整(小写¥ )、证件代办服务费大写 元整(小写¥ )。买方共计应向经纪方支付费用为大写 元整(小写¥ )。
(四)经买卖双方协商,银行按揭贷款办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公积金按揭贷款办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由 方承担。按揭贷款办理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不包括买方支付给经纪方的按揭服务费。
三、经买卖双方协商,均同意经纪方按以下方式收付房款(收款方应向对方出具收据,付款方未支付部分应向对方出具欠条)。其中,定金【按《民法典》规定,给付方不履行约定,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接受方不履行约定,应自违约日开始三日内双倍返还定金】。
(一)一次性付款(买方付款必须有银行转款凭据,且收到经纪方通知后方能转款)。
1、第一次付款:买方在签署本合同当日向经纪方交付定金大写 元整(小写¥ );经纪方在签署本合同当日向卖方无息代付定金大写 元整(小写¥ )。买卖双方如需经纪方协助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卖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当日将该物业合法有效证件交予经纪方代为托管,用于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手续之用(以经纪方出具文件收据为准)。
2、第二次付款:买卖双方约定于 年 月 日之前办理该物业的《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或变更合同主体,并约定于 年 月
日之前买方支付给经纪方房屋余款大写 元整(小写¥ );【 】经纪方于 年 月 日【 】经纪方在当地房管部门已受理该物业产权过户手续结束 日内,从买方已缴存经纪方托管的房款中提取大写 元整(小写¥ )无息代付给卖方。
3、第三次付款:剩余房款大写 元整(小写¥ ),由经纪方在收到当地房管部门发出产权过户完成的《不动产权证》、卖方已通过当地公安部门迁出户口的证明、双方房屋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并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无息转交给卖方。
(二)银行按揭付款:贷款种类:【 】公积金贷款 【 】商业贷款。买方于签署本合同时,同时委托经纪方代办按揭贷款手续。买方付款必须有银行转款凭据,且收到经纪方通知后方能转款。
1、第一次付款:买方在签署本合同当日向经纪方交付定金大写 元整(小写¥ );经纪方在签署本合同当日无息向卖方代付定金大写 元整(小写¥ );买卖双方如需经纪方协助办理交易过户手续时,卖方同意在签署本合同当日将该物业合法有效证件交予经纪方代为托管,用于协助买卖双方办理房产转让过户手续之用(以经纪方出具文件收据为准)。
2、第二次付款:买方【 】 年 月 日前【 】 前将首期房款 元整(¥ )交付给经纪方。同时经纪方从买方已缴存入帐的首期房款中提取 元整(¥ )无息代付给卖方。卖方在收到首期房款后,如买卖双方自行协商达成该物业产权提前过户事宜,则买卖双方应向经纪方提交签字生效的《提前过户承诺书》。买卖双方向经纪方提交《提前过户承诺书》后,非因经纪方责任造成的房款支付纠纷,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与经纪方无关。
3、第三次付款:买方委托经纪方向 银行申请 年期 万元的银行按揭贷款。按揭贷款由银行直接向卖方所提供银行账户支付房款 元整(¥ ) (此约定房款为签订本合同时的暂定申请金额,实际金额以承贷银行批准的结果为准)。如银行审批通过后的贷款金额和买方申请贷款金额相同,买卖双方应自收到经纪方通知后 日内向当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该物业产权过户手续。如因买方自身过错等原因造成贷款申请不获批准或未满足申请条件造成批准贷款金额小于买方申请贷款金额,则相差的金额,买方应于该物业产权过户之前补足交至卖方。
4、第四次付款:剩余房款 元整(¥ ) ,由经纪方在收到当地房管部门发出产权过户完成的《不动产权证》、卖方已通过当地公安部门迁出户口的证明、双方房屋交接手续办理完毕并签署《物业交接确认书》后两个工作日内无息转交给卖方。
(三)买卖双方自愿委托经纪方托管过户的,自买方名下《不动产权证》出证之日起 日内, 买卖双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相关部门缴纳相关税费并申领新的《不动产权证》;买方需按揭贷款的,须在领取《不动产权证》当日与银行工作人员到有关部门办理该物业的按揭贷款抵押登记手续。
四、物业交接:(一)买卖双方约定交房日期为【 】按卖方原《不动产预售契约》约定的时间交房卖方收齐全部房款后 日内交房买卖双方自行约定于 前,由卖方将该物业交于买方。卖方不能按时交房或买方不能按时接房,按本合同相应条款承担责任。在该物业交接过程中,经纪方可以以证人身份协助买卖双方进行房屋交接。若买卖双方拒绝经纪方提供协助的除外。
(二)房屋移交前所产生的水、电、气、闭路、电话、网络、物管等各项费用由卖方承担,并提供给买方相应交款凭据以供核实。如房屋交接时不能核实相关费用,卖方依本同约定同意经纪方从剩余房款中扣除。该物业现有的(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网络、有线电视等物权已包含在本合同约定的房款中(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卖方在交房时同意将其无偿过户给买方,相关转移费用由买方支付。未开通之设施由买方自行开通。
(三)该物业附属设施、相关附属物过户约定:由卖方提供相关手续给买方,由买方自行过户。如过户过程中确需卖方亲自出面的,卖方应当给予必要协助。
(四)若该物业交接时处于清水房状态,则装修保证金和除渣费由买方支付。如卖方已支付的,买方自愿凭卖方票据补给卖方,并由买方根据该物业开发商的规定办理退费等事宜。
五、卖方责任:
(一)保证对该物业享有完整产权,能完全支配及处理该物业。若不属完整产权,应将共有人等相关真实情况及资料如实告知并提供给经纪方及买方;有关该物业在本次转让之前已产生的产权纠纷、债务、税费、租赁清还、抵押等事宜,卖方应在该物业过户转让手续完成前全部结清,并保证转让后买方无需负责,否则卖方应退还所收全部房款,并按本合同约定房款总额的 ‰支付买方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买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则卖方还应向买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卖方应当在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配合买方申请按揭贷款并递交银行按揭货款所需的必备资料,以及按承贷银行规定依法签署所需法律文书,并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手续按约办理该物业产权过户登记。
(三)按本合同约定,卖方如不能按时交房,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房款总额的 ‰按日支付给买方违约金。
(四)卖方保证:【 】卖方未将该房屋出租【 】卖方已将该房屋出租【 】承租人已放弃优先购买权买方为该房屋承租人【 】租约期间租金已由卖方收取【 】交房之日后租金由买方收取卖方同意为买方与原承租方签订新租赁合同提供必要协助。
(五)卖方保证该房屋附着户籍情况为:【 】该房屋未附着户籍【 】该房屋已附着户籍,卖方承诺于 年 月 日之前迁出。卖方未按约定期限迁出户籍的,应当自承诺迁出之次日起至实际迁出之日止,按日按房款总额的 ‰支付买方违约金。
(六)卖方书面授权委托他人并持卖方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手续签订本合同,如因卖方、卖方产权共有人或卖方授权委托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卖方授权委托人及产权人应承担连带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七)卖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买方或经纪方保守应当保守的相关秘密或商业秘密。
六、买方责任:
(一)按本合同约定,买方若不能按时支付房款,每逾期一天,则应按房款总额的 ‰按日支付给卖方违约金。
(二)若买方若以银行按揭贷款的方式支付部分房款,买方应当签署本合同后 日内递交承贷银行按揭所需的必备资料,以及按承贷银行规定签署所需法律文书,并按本合同约定提供所需手续按约办理该物业产权过户登记。买方应在能领取《不动产权证》(经纪方书面通知)后三日内到当地房管局交易所领取《不动产权证》和办理该物业的按揭贷款抵押登记手续,若逾期造成不能按时支付卖方房款,则应按房款总额的 ‰按日支付给卖方违约金。
(三)买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按时接房,逾期卖方不承担该物业的管理责任,如有损失由买方自行承担。
(四)在承贷银行进行放款审核过程中,如因买方原因造成银行按揭贷款不能正常放款的,买方应改变付款方式,并于取证之日起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卖方,若逾期造成不能按时支付卖方房款,则应按房款总额的 ‰按日支付给卖方违约金。
(五)买方自接房之日起,上述物业的责权利随之转移,由此产生的费用等由买方负责,与卖方无关。
(六)买方书面授权委托他人并持买方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手续签订本合同,如因买方或买方授权委托人的原因导致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买方及买方授权委托人应承担连带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七)买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卖方或经纪方保守应当保守的相关秘密或商业秘密。
七、经纪方责任:
(一)经纪方是作为居间人接受卖方或买方委托向其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仅承担促成该物业交易过程中的居间责任。
(二)经纪方可接受卖方或买方委托向其提供该物业产权转移过户、房款收付、房屋交接等有偿服务,并承担此类服务的居间责任。
(三)若经纪方按约定履行了买卖双方委托合同及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就订立本合同的相关事项已向委托买卖双方进行了如实报告,也不存在故意隐瞒与订立本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提供虚假情况,经纪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或赔偿责任。
(四)经纪方应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买方或卖方保守应当保守的相关秘密或商业秘密。
八、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均不得违反本合同约定,否则,违约方应按本合同相关条款约定支付守约方违约金,若约定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给守约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承担赔偿责任。但在经纪方居间服务下或买卖双方自行协调下,能顺利实现卖方原《不动产预售契约》签约主体变更的,卖方原《不动产预售契约》约定的责权利随之转移,该物业开发商不能按时交房或买方不能按时接房等风险,与卖方无关。
九、合同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发生争议,买卖双方及经纪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当地工商部门、房管部门或相关社团组织申请调解,也可直接选择如下第 项方式解决:
1、 提交重庆仲裁委员会渝东仲裁院仲裁。
2、 依法向 人民法院起诉。
十、免责条款: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合同他方当事人,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自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______日内向合同他方提供证明。
十一、其它约定:
(一)本合同经买、卖及经纪方三方签字生效成立后,非经纪方责任,买卖双方任何一方违约或擅自毁约,违约方应自违约之日开始三日内支付给经纪方就本合同约定的佣金和服务费。
(二)本合同成立后,买卖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利用经纪方所提供信息、条件、机会等另行委托其他经纪单位交易或私下办理该物业的《不动产权证》过户手续或擅自毁约的,经纪方有权要求买卖双方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经纪方的佣金(已收取佣金的,经纪方有权不予退还),若给经纪方造成直接损失的,经纪方有权按照法律法规等规定追究其赔偿责任。
(三)买卖双方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所签订的诸如该物业标的物成价格等内容应与本合同所约定的真实内容一致,否则由买卖双方自行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若买卖双方在办理产权转移登记时另行签定的相关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买卖双方须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相关内容及责权利义务,同时经纪方只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不承担买卖双方另行擅自约定的相关责任。
(四)办理按揭贷款手续中如因国家宏观政策调控、承贷银行放贷政策变化等买、卖及经纪方三方不可控原因影响,导致银行审核不能通过而不能放贷时,买卖双方及经纪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且卖方应在收到经纪方或银行通知之日起三日内无息退还买方购房款及其他已收取的相关费用,同时经纪方也应一并退还买卖双方所交的佣金等费用。
(五)本合同系正式成交合同,如与此前签订的委托合同、相关协议、要约、承诺中有关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方法等内容不一致的,视为对此前要约、承诺等内容的实质性变更,其不一致的内容,均以本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六)本合同履行完毕后,卖方之前出具的暂收款收据和买方之前出具的临时欠条不能相互收回的,均自行作废。
(七)本合同一旦签定,即视为买卖双方已认真阅读过本合同的所有条款,对本合同內容完全清楚和认可,系双方慎重作出的签约决定。
(八)其他
十二、本合同由买卖双方和经纪方三方签字后生效(代理人签字的,代理人须保证代理关系的真实性,并自愿承担本合同约定的相关责任)。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份,买卖双方和经纪方三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卖方: 经纪方:重庆市百年有好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 买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张永芳 法定代表人:
共有人: 经纪执业人员: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经纪资格证号:
手印确认: (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手印确认:
说明:【 】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二>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合同编号:
甲方(出售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买售方): 身份证号码:
丙方(居间方):
甲、乙、丙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市相关规定,本着自愿、公平、平等、诚实信用原则,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 关于房屋买卖
第一条 成交房屋基本情况
房屋登记地址:
房屋权属证号:土地使用证号:房屋用途:
登记所有人房屋抵押情况:
房屋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是 □否
目前是否已出租:□是 □否承租人是否放弃优先购买权□是 □否
房屋权属情况:□私有产权房 □使用权的公房□可以出售的经济适用房 □其他
房屋状况建筑面积: 平方米; 房型: ; 楼层
其他情况
1.1 经协商,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出售给乙方,甲方对上述房屋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保证房屋交付乙方时的状况与乙方实地看房时的状况保持一致,否则愿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乙方因此而受到的一切损失。
1.2 乙方确认,对该房屋已作了充分了解并实地查看过房屋,对房屋现状没有异议,愿意购买该房屋。
第二条 成交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的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元,(大写:)。
第三条 付款方式
3.1 现金或贷款支付
如甲方认可乙方贷款方式付款时:甲方有义务配合一方办理贷款手续;
乙方提出终止贷款行为或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贷款机构贷款的,乙方应于前以现金方式补齐房款。
3.2 资金监管服务
*房地产中介有限公司可以为本次交易提供免费的资金监管服务,双方自愿选择该项服务,并于签订本协议当日签订《资金监管委托协议》。
双方自愿将本次交易所涉及的全部款项暂存于指定的银行监管帐户中,并按本合同及《资金监管委托协议》所约定的程序及方式办理。
尽管上述款项存于指定帐户,但甲乙双方同意:视为乙方已向甲方实际支付。
如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不选择资金监管服务,但由此带来的一切风险由双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 税、费的承担
4.1 甲乙双方保证,按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交易习惯各自缴纳与本次交易相关的各项税费。
4.2 尽管有上述约定,双方同意:
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
第五条 权属过户及房屋交付
5.1 双方承诺,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后,于**年**月**日前共同到房屋所在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房产过户手续。
5.2 甲乙双方应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 日内将房屋权属过户所需的全部真实、有效的合法手续、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房证、契证等)交予丙方保管,丙方协助双方办理过户手续。
5.3 双方同意,甲方于 腾空房屋并将房屋钥匙交于乙方。
5.4 双方在房屋交接前,应办理有关物业的交接,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煤气、采暖、有线电视、电话、物业费、户口等相关手续,并结清费用。房屋毁损、灭失等风险,自房屋钥匙交于乙方时转移至乙方。
5.5 丙方应甲乙双方的要求协助双方办理上述物业交接事宜,并由双方在《房屋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甲方保证所售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债务纠纷或其他瑕疵。甲方保证有权出售该房屋,并已得到房屋共有人或其他权利人的同意,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2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有效。具备订立合同的资格,并保证全面履行合同义务。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成交价格10%的违约金,并赔偿因此受到的其他损失。
6.3 因甲乙任何一方原因导致本合同不生效、无效、被解除、被撤销或任何一方发生违约等,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七条 免责条款
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三方互不承担责任。
第八条 争议的解决
甲乙双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任何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二部分 关于居间服务
第十条 丙方责任
9.1 依本合同约定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屋买卖居间服务;
9.2 免费为甲乙双方提供房地产买卖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咨询。
第十一条 居间服务费及支付
10.1 甲乙双方确认,双方达成本次房屋交易是基于丙方所提供的居间服务;但该交易是双方独立、自愿做出的决定。
10.2 丙方一次性收取居间服务费人民币**元,大写:*元,由方承担。
10.3 该服务费于本合同签订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丙方。
第十二条 特别声明
11.1 甲乙双方同意:因甲乙任何一方的过错导致本合同无效、交易不成功或买卖合同不能全面履行,丙方所收取的居间服务费均不予退还。
11.2 如甲乙任何一方或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违约或其他争议,双方一致同意:在双方就违约责任及其承担达成协议之前或人民法院做出生效法律文书之前,丙方有权将暂存在指定帐户中的款项予以保留,不向任何一方返还或支付。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于三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12.2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双方各执一份,丙方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理人: 代理人:
签约日期
<三>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委托人甲(卖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 )
委托人乙(买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 )
居间方:__________
第一条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有关规定,三方在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就居间方接受委托人甲(以下简称甲方),乙(以下简称乙方)的委托,促成委托人甲、乙订立房地产 合同,并完成其它委托服务事项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甲方自愿将位于________市________镇________村(路)________幢(号)________室,产权面积为 平方米,权属为 ,房屋产权证号为:__________ ,土地证号为:__________ ,包括附属设施,水、电表,防盗门,自行车库:__________ 平方米,汽车库:__________ 平方米, 等。双方议定上述房地产及其附属设施成交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 ),由甲方出售给乙方。房地产过户所需要的契税,交易费等一切手续费用等均由乙方承担。
第三条 付款方式: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购房定金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不超过成交价的20%),在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市房产管理局过户时付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 )。如需要二手房抵押贷款,约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付清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房款中应留水、电、有线电视、物品、电话费等押金人民币(大写) (¥________________ )给居间方,居间方出具收据,待产权证过户结清水、电费等再交还给甲方。甲方在房地产移交给乙方时,该建筑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一并转移给乙方,并迁出户口。
第四条 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承担民事诉讼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等甲方负责赔偿。
第五条 居间方佣金由 承担,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过户时一次性付清,并出具收据。
第六条 违约责任:乙方中途违约,无权要求返还定金,并由甲方从乙方违约金中提取 支付给居间方佣金。甲方中途违约,甲方在悔约之日起五日内必须将定金双倍返还给乙方,如逾期则每日按定金额百分之一的滞纳金赔偿给乙方,并由乙方从甲方违约金中提取 支付给居间方佣金;如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付清购房款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房屋,每逾期一日,由违约一方向对方付相当于房地产成交总额的千分之一的滞纳金。
第七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发生争议,由居间方会同甲、乙双方采取协商办法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无锡市仲裁委员会申请调解或仲裁,也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三方约定:甲、乙、居间方一经签订居间合同且付购房定金后,将该房产证,土地证,及相送交资料交居间方保管,居间方出具收条。甲方在移交房屋钥匙时抄好水、电等表的读数,将原使用期内的各种费用结清,等乙方产权证,土地证办好,居间方会同甲、乙双方水电等卡过户。
第九条 交房时间:甲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之前将房屋(钥匙)移交给乙方使用,同时乙方付清全部房款。
第十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其补充协议经双方签字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条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即生效执行,违者按有关法律、法规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二条 双方约定的其它事项: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居间方三方各执壹份。
委托人甲:___________居 间 方:___________委托人乙: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住 址: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四>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这是居间人在居间合同中承担的主要义务,这样规定,是由于在指示居间中,对于关于订约的有关事项,如相对人的信用状况,相对人将用于交易的标的物的存续状况等,居间人应就其所知如实向委托人报告。但是需要指出的是,居间人对于相对人,并不负有报告委托人有关情况的义务。在媒介居间中,居间人应将有关订约的事项向各方当事人如实报告,也就是说,不仅应将相对人的情况报告给委托人,而且也应将委托人的情况报告给相对人。不论是居间人是同时受相对人的委托,还是未受相对人的委托,居间人均负有向委托人和相对人双方报告的义务。基于此,媒介居间人的报酬原则上由交易双方当事人即委托人和相对人平均分摊。
居间合同的性质是一种提供服务的合同,委托人与居间人订约的目的就是依合同实施中介服务,只有忠实报告义务才能达到中介服务的目的。
<五>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1、________________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成立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公司最主要从事为高新科技、矿产资源、节能环保等领域的国内外优质中小型企业提供直接投资,融资以及资本运营的整套方案,同时专注中国资本市场,提供涵盖私募股权投资、私人财富管理、投资咨询、资产配置、兼并与收购、企业增值服务等多项服务。
2、乙方作为自然人居间,须定期经过甲方专业的理财师培训,完全了解甲方经营理念与商业模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以非公开方式发展有限合伙人;依照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关于加强小微企业融资服务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的指导意见》发行企业债,以企业债权的方式开发债权投资人。乙方在完全了解甲方经营活动完全合法的基础上发展第三方投资人,为第三方投资人提供专业的资产配置方案,实现投资人的资产的保值增值服务。
双方本着平等协商、合作互惠的原则,甲方授权乙方开展甲方投资合伙人、企业债权人推介的居间服务。就合作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一、合作期限:
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二、甲方权利和义务:
1、提供产品资料和最新的资讯信息,以利于乙方业务的开展;
2、甲方须按照约定标准和期限支付乙方佣金;
3、甲方须制定专员与乙方进行对接,便于甲乙双方的沟通工作;
4、对乙方已经跟进的客户,在甲方已知的情况下,甲方不得私自越过乙方再次进行跟进,否则,视为甲方违约。
三、乙方权利及义务: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产品资料开展业务,不得违规宣传;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约定标准和期限支付佣金;
3、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个人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及现住地址。
4、乙方须按甲方要求,不定期参加甲方发行新的理财产品培训,参加甲方举办相关的法律法规、公司经营活动中的各类培训。
四、客户确认:
1、乙方为甲方推介的客户成功签约并且按时打款后,当天甲方需要为乙方提供成功推
介的凭据,双方签字盖章,以作为月底结算依据。
2、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财务及相关规定规定。
五、佣金标准及支付方式:
佣金支付标准:
当月成交客户20万以下(不含2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3%;
当月成交客户20万-40万(不含4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3.5%;
当月成交客户40万-60万(不含6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4%;
当月成交客户60万-80万(不含8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4.5%;
当月成交客户80万-100万(不含10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5%;
当月成交客户100万以上(含100万),佣金比例为入金量的5.5%;
佣金支付时间:
佣金支付实现按月结算制度,甲方须每月底和乙方确定成交客户资金量,进行相关的佣金核算,在次月初的三个工作日内,将佣金支付到乙方指定账户。
(例如:________月份的佣金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支付至乙方指定账户)
佣金支付账户:
开户行:
账户名:
账户号:
六、协议解除条件:
1、甲方未按照协议相关标准,足额按时支付乙方相关佣金,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违反甲方要求,进行违规宣传,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七、争议解决;
凡因本协议所发生的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
八、协议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加盖公章并经过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
<六>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一直以来药品销售行业存在许多“挂靠公司”也就是人们常说的“走票公司”一些医药居间人依靠它们活跃在医院及药厂之间占有了医药销售的半壁江山实行“挂网招标”“两票制”后国家加强了票据管理医药居间人“走票”的运作空间被封堵无法继续运作为了适应新形势下医药市场的变化居间人应该如何把握住机会及时转型呢笔者认为具体来说可以从如下三个方面进行转型
一是加入原来挂靠的公司目前许多居间人与所挂靠的公司几乎没有太多的关系只是从那里“走票”然后给公司一定的返点作为“管理费”实行“挂网采购”“两票制”的目的除了降低药品价格外还有一个就是治理“走票公司”的经营行为因此居间人要未雨绸缪尝试与所挂靠的公司合作可以投资参股成为他的股东这样以后的经营就有了合法性也就不用担心“走票”的事只要居间人经营合法被挂靠公司也会高兴因为这些居间人大多有自己的市场和人脉关系二者结合后可以利用原来的销售渠道继续进行药品销售达到互惠互利
二是与挂靠公司一起进行市场维护赚取佣金实行“挂网招标”“两票制”后居间人没有生存空间但可以与挂靠公司一起进行配送服务和客户市场维护工作收取一定的佣金这也是可行的毕竟自己有许多客户这些客户不仅需要配送而且需要进行市场维护而居间人可以在市场维护方面起到积极的作用不采取挂靠“走票”的形式居间人仍然可以发挥自己的优势把市场做好一些药厂直接“挂网”后
开拓市场并不容易市场维护有大量工作要做而医药居间人刚好可以弥补其不足
三是为药厂直接代理新特药赚取利润实行“挂网招标”“两票制”后药品价格降低运作空间减小居间人可以直接与药厂打交道直接代理药厂的新特药品种因为新特药品种利润空间相对较大如果是独家代理品种会更好可以直接为药厂服务毕竟药厂开拓市场需要付出很多的时间而居间人有市场优势有客户资源比药厂直接营销有很大优势
四是成立自己的公司长期“寄人篱下”的感觉和滋味是不好受的但毕竟有业务可做如今“挂靠”不成最好的办法是成立自己的公司虽然成立公司有一定的难度但是通过几年的摸爬滚打和市场运作自己积累了丰富的经营经验有了一定的基础和资源可以说应该有成立公司的能力这大概是居间人最希望的转型途经
当然有一条要记住了不论采取哪种形式居间人自己的经营行为必须合法否则生产厂家也好挂靠公司也好谁也不愿意与之合作
<七>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甲方:______分公司
经办人:
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电话:
鉴于:
乙方向甲方提供关于项目的融资信息,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权、利,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要融资的矿业企业的信息(后简称项目信息)的居间服务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为获取项目信息并获取利益的目的,接受乙方的居间服务。乙方利用自己的社会信息资源,通过居间活动,推广甲方服务,促成甲方与项目方的交易。
二、为便于乙方开展工作,甲方向乙方提供必要的支持。但甲乙双方之间不构成劳动关系,也不构成其他人事、行政等隶属关系,也不构成委托代理关系。乙方应独立从事居间活动,不得擅自以甲方名义开展任何活动。若违反本约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三、居间服务标的确定,在乙方按照甲方的基本要求将项目资料提交给甲方后,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居间服务证明》进行确定。
四、甲乙双方同意,甲方按下列条件、标准和方式支付给乙方居间服务费: 乙方通过居间活动,向甲方提供项目信息,成功促成甲方与矿业企业签订融资协议并完成实际投资或融资的:甲方按矿业企业实际到帐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公式:居间服务费=实际融资额x费率)。本次协商的居间服务费率为 %,即按实际融资额度的____%支付居间服务费。
支付方式为:融资服务成功且融资企业将甲方应得的第一笔收益款项划到甲方指定帐户后,五个工作日内,甲方将乙方应得的居间服务费的50%支付给乙方;其余款项待企业归还贷款本息(指本次经居间人介绍的贷款)完毕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支付。
五、乙方必须按照甲方提供的宣传资料和甲方规定的项目信息收集及矿业企业推荐方式从事甲方委托的居间活动。
甲方与矿业企业的交易合同,由甲方与矿业企业自行协商订立,乙方予以配合。乙方在从事居间活动过程中,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就交易内容向矿业企业作任何承诺。
六、乙方从事居间活动的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交际、差旅、支付第三方的佣金等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乙方将矿业企业推荐给甲方,并促成甲方与矿业企业就具体交易内容直接接触、磋商后,甲方与矿业企业谈判期间发生的交际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乙方在向甲方推荐某一矿业企业期间,乙方不得同时将同一矿业企业推荐给其他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壹万元违约金。
八、乙方从事居间活动时,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利益。本协议履行期间及终止后,乙方均有义务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非为本协议约定的目的,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甲方的任何资料及相关情况透露给任何第三人。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拒付应付而未付乙方的居间服务费,同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
九、本协议履行期间及本协议终止后,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本协议秘密,非经另一方同意,不得将本协议内容透露给任何第三人。若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保密义务,甲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有权拒付应付而未付乙方的居间服务费。
十、本协议期限为半年,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若半年内甲方与乙方提供的客户未达成协议,视为协议终止。
十一、本协议未尽事项,双方另行协商确定。不能协商一致的,或因本协议的订立、履行、终止解除等事由发生争议的交由重庆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十二、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或签字即生效。
甲方:北京汇矿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______分公司
代表人:
乙方:
盖章(手印):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八>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温玛字第:____号
甲方(卖方):____身份证号:____
乙方(买方):____身份证号:____
居间人:____屋____店
甲方出卖给乙方的房屋状况:
1、出卖房屋位置: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房一套,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合同备案号______。
2、出卖房屋总价款:______(大写:______)
鉴于乙方已经向甲方支付了该买该套房屋的定金且甲、乙双方签订了《房屋买卖定金合同》。现甲乙双方及居间服务方就买卖双方、居间服务等条款,经过协商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一、居间服务费支付时间及标准:
1、居间服务费用总额是:______(大写:______);其中甲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为人民币:______(大写:______)。
2、甲乙双方支付上述居间服务费的时间为:本协议签订的当日且必须是一次性支付。
3、乙方若需居间人协助办理贷款的相关手续,还需向居间人支付贷款咨询服务费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写:______)。
二、乙方支付给甲方房款的流程:
1、乙方须将房款存入居间人指定开设的银行专户内(不计息)。银行专户的账户名称及账号:
2、本合同签定后,乙方支付该笔购房款时间和金额分别为:
第一笔: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人民币______存入上述指定账户;第二笔: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人民币______存入上述指定账户;
第三笔: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人民币______存入上述指定账
三、甲方有义务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三日内将该套出售房屋的原始材料全部交存居间人处保管。
四、甲方有义务在知晓可以办理或者已经取得产权证的当日,向乙方及居间人告知自己已经取得或者可以办理产权证的事宜。居间人在知晓上述事宜时,应合理安排甲乙双方去办理产权过户手续。
五、居间人协助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手续时,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并备妥有关房屋交易过户所需的全部手续。经居间人电话或者书面告知后,甲乙双方或者一方仍拒绝配合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的,由此导致诉讼等不利后果均由不配合方全部承担(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相应的律师代理费等合理费用)。
办理该房屋产权交易过户手续所需时间以成都市房地产交易中心规定时间为准。(房屋产权正常过户时间为5个工作日,甲方领取房款时间为银行放贷后,且甲、乙双方物业房屋交接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
六、待乙方取得该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后,甲方和乙方物业交割、房屋交接完毕后,居间人于______日内将全部房款转交甲方。
七、办理产权过户的相关费用由______承担;办理贷款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由于乙方自身原因未能办妥银行按揭的,居间人收取的咨询服务费将不予退还。
八、违约责任:
1、本合同签定后,若乙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视乙方违约,并应承担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及主权回转手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实际损失,居间人的全部中介费用以及相关的各种行政规费等):在该房屋产权办理过程中,乙方提出不购买此房;不按合同规定日期及金额存入房款;本协议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其他:(1)______(2)______
2、自本合同签定后,若甲方有下列任何一种行为,视为甲方违约,并应承担办理产权交易过户手续及产权回转手续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乙方的实际损失,居间人的全部中介费用以及相关的各种行政规费等):在该房屋产权办理过程中,甲方提出不出售此房;甲方拒绝提供办理过户手续相关资料、证明或者提供的相关资料不实;本协议项下的其他违约行为;其他:(1)______(2)______
3、违约金的赔付数额和赔付方式,甲乙双方一致认可违约金金额为人民币:
(大写:______)。
九、本合同项下的甲方房屋共有人对本协议的全部内容及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不持异议,并承担履行合同的义务。
十、其它约定事宜:
1、甲方保证上述房地产权属清楚,并且保证产权共有人同意出售此房产,该房产相关资料文件真实准确有效。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债权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承担相关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
2、居间人作为中介,其收取居间费是为甲乙双方提供完成上述交易的信息(具体信息真实与否,由提供虚假信息乙方承担)并签定相关协议。房屋买卖的具体权利和义务由甲、乙双方按有关规定自行约定解决。
3、上述房屋以乙方实地勘察为准,一经交割,甲方不再承担房屋维修责任。房屋的交割时间为___年__月__日。房屋交割时,甲方须结清全部水、电、气、光-纤、物业管理等相关费用,屋内结构设施需按合同约定保持完整。否则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由甲方承担。交割时间以后,甲方房屋内下列物品属合同成交价格一并出让:
4、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执行,甲方、乙方、居间人均不承担责任。
5、甲方及共有人(若有)接受房屋出卖款的账户及账号如下:
十一、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后即生效,居间人签章以资见证,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居间人留一份存档。
十二、未尽事宜,三方协商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有其它合同与该合同相抵触以此合同为准。
十三、如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三方均同意提交成都市温江区人民法院管辖。
补充协议:
甲方及房屋共有人:
乙方:______居间人:______
签章:______签章______签章:______
电话:______电话:______电话:__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九>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甲方(委托人):____
联系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乙方(居间人):____
联系地址:____
联系电话:____
甲乙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经双方充分协商,依平等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负责就收购成都_____公司(以下简称____公司)100%股份,引荐甲方和____公司单位直接洽谈,向甲方提供____公司的重要信息,并最终促成甲方与____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
2、“居间成功”是指完成本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____公司单位未签订书面的股份转让合同,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有关____公司的有关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主要资产有:)、股份转让价格为元,大写:元等。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对____公司进行实地考察。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关于____公司的上述信息真实可靠。如果乙方提供的信息不真实,乙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3、乙方向甲方提供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现有主要资产情况,必须完全能够成为甲方与____公司单位所签订股份转让的组成部分。否则视为乙方没有完成委托事项,无权取得居间报酬。
4、乙方应保证____公司及其主要资产情况真实可靠、各种手续齐全。否则,视为乙方提供信息不真实,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2款执行。
5、乙方在甲方与____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期间,应尽到作为居间人的慎谨和诚实义务。促成____公司将100%股份转让给甲方。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提供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负责和____公司单位进行合同谈判。
2、如果居间成功,则由甲方全面履行和____公司单位所签订的股份转让合同。甲方因履行股份转让合同而产生的权利和义务,与乙方无关。
3、如果居间成功,则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本项目居间报酬为万元。
2、本协议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待甲方与____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后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为甲乙双方共管账户解除由甲方掌控的账户密码或印鉴,此款归乙方所有并可自由支取。
3、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没有促成甲方与____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视为乙方居间不成功,乙方应将居间报酬万元退还甲方。
4、甲方可以转帐或现金的方式存入或者转让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双方约定:甲方负责保管账户的法人专用章,乙方负责保管财务专用章。在甲方保管印章期间,甲方不得将印章用于其他任何活动;在乙方未完成居间任务之前,乙方不得对法人专用章进行挂失处理。
5、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名义开设的甲乙双方共管账户后,应当为甲方出具收条;乙方完成居间任务,实际取得居间报酬后,须向甲方开具有效的税务发票,相关的所得税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居间报酬的承担
居间报酬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乙方无论是否完成本合同所包含的委托事项,乙方同意全部自行承担居间活动费用。
六、诚信原则
1、如果甲方与____公司在本合同委托期内,未能达成股份转让协议,没有征得居间方的书面同意,甲方不应再与____公司进行协商并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否则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2、如果甲方以相关企业或在四川当地成立的子公司及一切转投资公司的名义与____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合同,居间方有权请求甲方按本合同第四条支付居间报酬。
3、本合同的有效期(委托期)为20个工作日(自甲方将居间报酬转入乙方账户之日起计算)。居间方在此期间必须积极推动____公司与甲方进行实质性洽谈,并协助甲方和____公司达成实质性成交合同。
七、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当事人就解除合同协商一致;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义务;
4.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5.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八、合同终止
1、本合同签字生效后,在甲方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万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乙方仍未完成居间任务促成甲方与____公司签订股份转让协议的,本合同自动终止。
2、如果居间成功,本合同完全履行完毕后终止。
3、甲乙双方协议解除合同或有其他法定事项时,本合同终止。
九、争议解决方式
如发生合同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协议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乙方的居间报酬。
十一、其他事项
1、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委托事项进行转委托。
2、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持一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合同签订地:
合同签订日:
时间:
<十>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乙方(被委托人):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协议期限
本协议期限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之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可续约,具体事宜另行约定。
二、费用
1、费用标准:甲方向乙方支付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
2、费用支付方式:甲方向乙方通过_____方式一次性付清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居间费。(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甲方权利义务
1、甲方于协议订立之日将__________元的居间费用通过_____方式向乙方一次性付清;
2、甲方于协议订立之日将准备好的个人材料交付乙方。
四、乙方权利义务
1、在协议约定期限内帮助甲方通过考试、准备材料。
2、保证甲方顺利工作后能够按照承诺的工资标准实际获得__________元/月的工资(扣掉五险一金保证到手工资__________元)
3、若乙方未完全履行上述义务,甲方最后未通过考试、未取得编制、未正式上岗或者甲方上岗后实际到手工资不符合约定的,乙方应将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向甲方一次性全数退还。
五、违约
1、乙方不得在甲方不知情的其情况下向第三方透露和知会转让相关事项,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在交易过程中如因任何原因出现终止履行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无法履行、争议诉讼、仲裁等,甲方有权随时终止与乙方的委托服务。
六、其他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该居间服务为独家委托,在委托期限内甲方不得另行委托他人,若甲方另行委托他人,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七、其他
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名、按捺指印):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名、按捺指印):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居间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与居间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房屋租赁居间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在委托期限内为其居间寻找符合以下条件的房屋(必备条件请在方格内划钩,参考条件请划圈,未选条件请划斜线),并协助促成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坐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房为____室_____厅____卫□;平房为_______间□;无装修□;一般装修□;精装修□;防盗门□;有线电视接口□;空调□;天然气□;煤气□;集中供暖□;土暖气□;热水器□;电话□;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上下水□;家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楼层:_______□;结构:__________□;朝向:__________□;建筑面积:_____________平方米□;月租金标准:_____________元□;租期:_____________□;房屋用途:□;
房屋权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他条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还应提供以下服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自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过以上期限仍需要居间服务的,双方另行签订居间合同或以书面形式将本合同委托期限延长。
第三条 现场看房
乙方应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
乙方应当制做看房的书面记录,列明房屋的具体地址、看房时间及其他事项。看房记录需经甲方签字确认,由双方各执一份。
乙方为甲方寻找的房屋不满足甲方提出的必备条件或者甲方不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的,甲方有权拒绝签字并拒绝支付看房费。
第四条 甲方义务
(一)应出示身份证___________________等真实的身份资格证明;
(二)应对乙方的居间活动提供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三)应对乙方提供的房屋资料保守秘密;
(四)不得在委托期限内及期限届满后________日内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进行私下交易。
第五条乙方义务
(一)应出示营业执照、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
(二)应尽力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按照本合同第一条甲方提出的条件为甲方寻找房屋,将处理情况及时向甲方如实汇报,为甲方看房和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并促成甲方与出租人的房屋租赁合同成立;
(三)应保证为甲方提供的房屋资料已经事先核实,并且甲方满足出租人提出的特别条件要求;
(四)不得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与他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利益;
(五)对甲方的经济情况、个人信息、商业秘密等保守秘密;
(六)应保证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及身份证、营业执照等身份资格证明;保证出租房屋产权明晰,不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权利纠纷;
(七)收取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向甲方开具合法、规范的收费票据;
(八)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收取任何名目的预收费用。
第六条 委托事项的完成
"完成委托事项"是指完成本合同第一条所列全部委托事项。甲方与出租人未签订书面租赁合同,乙方仅为甲方提供信息,或为甲方看房并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的,均视为委托事项未完成。
第七条 费用与佣金
(一)看房费
看房费是指乙方陪同甲方到房屋现场看房实际发生的费用。
看房费用由甲方承担。看房费用为:每次_______元。甲方可以一次性交纳看房费用_____________元,可看房_________________次。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支付的看房费用费抵作佣金。
(二)佣金
佣金是指乙方完成委托事项后应得的报酬。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甲方应按照实际月租金的________%向乙方支付佣金。
佣金应在甲方与出租人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后 日内支付。
佣金的支付方式:现金□;支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佣金。
(三)居间活动费用
居间活动费用是指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实际支出的必要费用(不包括看房费、佣金)。
乙方完成委托事项的,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承担。
非因乙方故意或过失导致委托事项未完成或未在委托期限内完成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必要的、合理的居间活动费用。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上述费用的,应当如实列明,并出具相关票据,做出合理解释。
除看房费、佣金和居间活动费用外,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押金、信息费等)。
第八条 转委托
乙方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委托给第三人处理,应当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九条 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双方可以以书面形式协商解除合同。
第十条 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二)在本合同第四条约定的期限内,甲方与乙方介绍的出租人私下成交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乙方仍有权取得约定的佣金;
(三)甲方未如约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的,应按照_______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四)乙方违反保密义务的,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乙方怠于履行尽力义务的,不得向甲方要求支付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
(六)乙方提供虚假信息、隐瞒重要事实或有恶意串通行为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七)乙方为甲方介绍的出租人不具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对出租房屋依法享有出租权利的其他证明或身份资格证明,或所介绍房屋存在所有权纠纷或者其他任何权利瑕疵的,除退还已收取的看房费、佣金、居间活动费用外,应按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支付违约金,甲方除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第十一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或申请调解;协商或调解解决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以下两种方式只能选择一种):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十四条 合同一经生效,即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变更或对未尽事项做出补充规定。变更或补充规定应当采取书面形式,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是在不违背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的前提下做出的,如果国家法律、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对委托人、居间人及出租人的资质、资格及其他有关方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委托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间人(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营业执照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约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地产经纪机构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合同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甲方:
住所地:
法法定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电话:
鉴于:
1、甲方因业务需要,缺乏资金,并获知乙方能够提供银行贷款的相关信息并协助甲方完成贷款,现委托乙方协助办理银行贷款业务。
2、甲乙双方共同确认:甲方同意委托乙方,协助办理银行贷款,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以期共同恪守履行。
第一条:委托事项
1、甲方委托乙方办理银行贷款业务,乙方接受甲方委托。
2、乙方应尽力为甲方通过银行向甲方发放贷款 (大写)人民币。
3、贷款期限 年。
第二条:居间人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银行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银行介绍甲方贷款的相关情况。
2、乙方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即按照合同第一条规定的内容为甲方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后 个月内完成居间服务内容。
3、乙方对甲方所贷款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银行洽谈,不得无故推迟和拒绝。
5、甲方应按协议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费用。
第三条:居间报酬、费用及支付方式
1、若通过乙方甲方获得银行发放的贷款,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实际所得贷款金额的 %作为乙方酬金,居间活动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应在资金到位后两日内按实际到账金额的 %支付乙方酬金。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全部酬金,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千分之八向乙方支付罚金。
若乙方未能促成银行与甲方签署贷款合同,且甲方未实际得到该银行发放的贷款,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酬金,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其为甲方提供居间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必须合理)。所谓必要费用是指:有关评估报告及公证等费用。该费用由甲方审定是否合理。
第四条:保密
甲乙双方保证在对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预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商业秘密的全部和部分内容,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否则需要承担对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直接损失以及间接损失。
第五条:合同的生效、解除及管辖法院
1、本合同经甲方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或乙方需要通过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解除本合同。
1)本合同有效期为酬金支付完毕,本合同自动解除。
2)甲乙双方通过书面协议解除本合同的;
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4)国家政策法规调整致使本合同履行可能违法的;
5)在委托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
6)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7)当事人有其他违约或违法行为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
3、因本合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应当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六条:双方承诺
1、乙方应本着诚信、高效的职业精神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
2、甲方为所提供的一切资料负责,并保证其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
3、甲方不应要求乙方做出有违反国家和行业法律、法规的事情。
第八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
委托代理人:
年 月 日
<十三>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甲方(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
联系地址:
乙方(居间人):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为了发挥双方的优势,根据《_____》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在公平自愿的原则上,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委托事项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利用自己的渠道优势促成甲方销售货物,具体销售货物范围如下:
销售货物范围:(以下简称:货物)
2、乙方向甲方提供需要购买客户的重要信息,最终促成甲方向客户出售该货物,促成销售后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二、乙方的义务
1、乙方必须向甲方如实报告促成销售货物的情况。
2、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居间合同的事项的信息真实可靠。
三、甲方义务
1、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甲方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等相关资料;并承诺销售的货物符合行业的质量标准及客户的要求。
2、乙方促成销售货物的,甲方应按本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居间报酬。
四、居间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支付方式。
1、居间报酬按同类货物的按实际单价确定报酬比例计算,计算公式为:居间报酬=该类产品销售总额_________以单价范围确定的报酬比例;具体报酬比例如下:
货物名称
单价范围
报酬比例
该产品全部销售额的%
该产品全部销售额的%
该产品全部销售额的%
该产品全部销售额的%
2、自甲方收到销售货物的每笔货款(含预付款)之日起3日内,应向乙方支付该笔销售货物的居间报酬。
3、乙方在甲方将前述款项存入或转入以乙方指定的账户或乙方接受甲方支付现金后,乙方为甲方出具收条或收据,但不提供发票。
五、乙方为完成居间事项所支出的费用由方承担。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居间客户信息后,至本合同期满后月内甲方不得私自与乙方交易(判断标准为未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居间费用),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本合同约定的1.5倍的居间费用,且可要求甲方承担乙方为居间事务支付的全部费用。
七、如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违约方除应赔偿守约方损失外,还应承担守约方因实现权利所支出的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_____、诉讼费、担保费、差旅费、保全费等。
八、居间期限:本合同有效期为年;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九、如履行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提交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保密事项
1、甲乙双方均应充分保守本合同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2、乙方不得以其在居间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商业秘密而作出不利甲方的任何行为。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
合同签订日:
<十四>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签定本合同,由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期间,甲方需承担乙方在洽谈广告销售过程中招待费(招待费所指:_________________请客户吃饭的用餐费,节假送礼的礼品费)。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作期间,乙方负责洽谈广告销售及其所谈广告业务的收款。
2.合作期间:_________________乙方享受自己所带来业务总金额10%(百分之十)的提成,年底享受公司总金额的1.5%(百分之一点五)的奖励。
三、合作期限
1.合同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为期______年)
如双方对合作满意,可于本合同到期前三个月,协商继续合作事宜。
四、支付和支付时间及方式
1.甲方在收到每笔丙公司的广告制作费款项后,以一个季度(3个月)为结算点,支付乙方的10%(百分之十)的提成。
五、纠纷解决
双方在履行该合同期间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七、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未尽事宜双方私下协商,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
<十五>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所承揽的工程支付给乙方劳务费事宜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一、 双方确认的事实
甲乙双方确认甲方与(以下简称丙公司)所签订的工程合同系在乙方努力下促成的。
二、劳务费确定
甲方与丙公司所签订的工程合同中所确定的工程合同总价款的%作为甲方支付乙方的劳务费。若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工程量增加,增加部分甲方也依上述比例支付给乙方。
三、支付时间及方式
1.甲方接受每笔丙公司支付的工程款项后,在10日内将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劳务费支付给乙方。
2.依据丙公司每次支付给甲方工程款项占总款项的比例,甲方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期间所产生的手续费税率等费用由乙方承担)支付乙方每笔的劳务费。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均应尽到足够的保密义务,确保双方之外的第三人不知悉本合同及相关的条款。
五、纠纷解决
双方在履行该合同期间出现纠纷,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署地的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六、合同附件
由甲方给乙方复印一份“甲方与丙公司所签订工程合同”并加盖甲方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来确定具体的劳务费用、支付比例等。
七、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年月日终止。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十六> 关于居间人佣金的法律规定
甲方:
乙方:
根据我国《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法律规定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一致同意订立本合同书。
第一条 委托内容
甲方现急需资金用于,甲方获知乙方能够提供第三方持有富余资金用于投资的相关信息。现甲方委托乙方寻找、介绍资金出借方,协助甲方完成借款事宜,乙方同意接受委托,双方签订正式合同,并严格履行,以达到双方目的。
第二条 居间人权利义务
1. 乙方在接受甲方的委托时,甲方应出示营业执照等合法的经营资格证明,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
2. 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可以向第三方表明其为甲方的居间人,并可以向第三方介绍甲方基本情况、借款用途等相关情况。
3. 乙方应认真完成甲方的委托事项,积极为甲方寻求机会,并为甲方与相关对方当事人签署合同或协议提供联络、协助、撮合等服务。
4. 乙方在代理甲方的委托事项过程中,因甲方过错造成其损失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5. 乙方对甲方向第三方所借款项不承担任何性质的担保责任。
第三条 甲方需承担的费用
1. 若乙方为甲方寻找到符合条件的资金并促成第三方与甲方签署借款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借款金额的%作为乙方酬金,甲方应按照与第三方签订的借款合同约定的借款到账日前1日一次性支付乙方酬金,酬金的有关税款由甲方负担。
2. 若甲方未能按时支付酬金,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酬金的10%支付滞纳金。
第四条 违约责任
1.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都应当赔偿另一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并支付本合同居间报酬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
2. 若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偿还利息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从借款逾期之日起至借款实际清偿之日止按借款本金2‰/日支付违约金。
第五条 争议的处理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六条 其它事项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 本合同甲乙双方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在履约完毕后自行终止;
3.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内容双方均有义务保守机密,不得擅自对外泄露。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