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二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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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现实社会中,岗位职责的应用越来越普遍,任何岗位都包含权力、责任与义务的综合关系。权力越大,责任和义务也随之增大,割裂二者容易导致问题。很多人对制定岗位职责感到困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的21个重点内容,欢迎分享。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负责协助上级领导完成分管经营及管理目标,执行营运管理方案和年度、季度、月份营运管理并跟进方案、计划的实施情况,及时上报;

  2)负责与部门相关资料的档案整理工作;

  3)协助上级领导开展运营中的各项日常工作,包括;

  A.对购物中心内所有店铺店员的日常行为管理规范及监督;

  日常经营中店铺及顾客所发生的各类投诉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B.监督各店铺营业额的变化并积极利用资源提升营业额;

  C.协助制定并呈报关于各购物中心及竞争商场的各项数据

  D.统计及分析报告;

  E.维护日常租户的`联系,主动积极地为租户提供服务;

  F.统计更新各购物中心及竞争商场的各类咨询及各项数据分析并上报;

  G.负责定期店长会议及店铺员工早会的组织、议题制定及执行工作;

  H.负责购物中心各店铺及公共区域的`日常巡查工作;

  协助统计更新购物中心内各项资讯及相关数据;

  J.负责协助客服完成场内投诉、突发事件的处理;

  N负责购物环境、氛围的美化、企业形象推广及促销活动现场配合工作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1、传达、布署物业经理下达之和工作指令;

  2、根据项目的经营目标,组织制定商业/办公/住宅物业的``管理方案及年度物业管理预算计划,管理日常物业的服务品质、操作管理流程、人员招聘、人才储备及适当的财务运行情况;

  2、负责制定、修订及实施物业各项管理制度、标准及规范;

  3、负责检查、监督物业各项制度、标准及规范的执行情况;

  4、负责统筹处理各类与物业管理相关的企业外联事务;

  5、负责制定物业类培训计划,定期对相关员工进行业务培训和考核;

  3、制定监督各部门内部管理制度,监督、检查、指导各部门人员工作,定期进行考核。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1.在院长、分管副院长领导下,做好住院大楼的物业管理及各项规章制度完善工作,树立为医疗及病人服务的.思想,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2.负责住院大楼水、电、气的畅通,保证电^梯、中央空调、氧站、信号装置、净化等设备的安全运行。

  3.负责管理水、电、气、电梯、中央空调、净化设备、氧气管道、信号装置等设备的维修保障工作,经常检查各班组的工作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保证大楼的正常运行。

  4.在院长、分管副院长的带领下,搞好医疗行政查房,深入科室、班组调查了解情况,听取、征求意见,解决实际问题,不断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5.组织科室、班组人员学习有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本岗位的专业技能,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1、协助处理公司相关物业的综合管理工作,包括:住户沟通协调,住户问题诉求处理,住户纠纷处理,物业租金催缴等;

  2、协助住户入驻前沟通、合同的签定、转租、续租、退租手续办理等;

  3、监督物业电梯设备维护、水电设备维护,及环境卫生、消防、后勤工作跟踪处理等;

  4、物业部各类文件处理和保管,及各类报表提交与汇总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工作任务。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为应对停水停电情况,保证小区的正常工作生活,特制定停水、停电处理方案,供有关部门参考执行。

  一、应急处理原则

  小区分有计划停水、停电和突发性停水、停电情况,合理安排相关工作,使小区工作尽快恢复正常。

  二、停水、停电处理流程

  1、属于有计划停水、停电的,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业主(住户)、各工作单位,在各楼栋、大堂公告栏及小区电子显示屏发布通知。将通知登记在发文通知单上保存。

  对相关设备进行正常检修维护,向业主(住户)耐心解释取得支持配合。停水的利用生活水箱临时供水,如长期停水,应与供水、消防等单位联系,解决供水。停电的自动启动发电机临时供电。

  2、属于突发性停水、停电的,应当在十分钟内发出简要通知,1小时内发出书面通知,内容包括原因、预计恢复供水、供电时间。并将通知张巾在各楼栋、大堂显要位置,并将文件保存。对相关设备进行检修维护,向业主(住户)耐心解释,取得支持配合。停水的利用生活水箱临时供水,如长期停水,应与供水、消防等单位联系,解决供水。停电的'自动启动发电机临时供电。

  三、管理处各班组分工要求

  (一)、办公室

  1、及时打印、张贴停水、停电通知。

  2、安排备用水,启动临时供电装置。

  3、向业主(住户)耐心解释停水、停电原因。

  (二)护卫班

  1、加强停水、停电期间的巡逻保卫。

  2、对水、电力检修车辆进行引导,协助检修服务工作。

  (三)、维修班

  1、停水、停电期间做好正常检修维护工作。

  2、对于故障导致停水、停电的,及时抢修排除故障,恢复供水供电。

  四、准备应急材料

  1、贮水池、生活水箱

  2、应急灯、发电机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一、目的

  为预防突发性停电而造成商场内人员伤害和保证货品之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辖区商场物业。

  三、职责

  1、高压配电工程人员负责了解停电原因,并及时告之监控中心及重要租户,做好送备用电工作和恢复正常供电工作。

  2、监控人员负责做好停电说明工作并对重点部位实施严密监控。与保安人员配合防止造成人员伤害和货品损失。

  3、保安人员负责各出入口安全工作及停电区域的`安全巡视工作,并与楼层管理人员协同;做好客户人员之疏散工作和货品安全工作。

  4、管理部工作人员做好组织协调和善后处理工作。

  5、楼层管理人员和营业员做好客户疏散引导工作和商户柜内的货品安全工作。

  四、处理流程

  (一 ) 停电应急处理程序 :

  1、工程措施

  2、 安全措施

  善后处理

  (二 ) 停电应急处理方案 :

  1、当购物中心发生停电事故时,工程技术主管必须马上到高压配电房。现场(值班)高压配电技术人员及时采取如下措施 :

  1.1当属于购物中心区域内停电的

  1.1.1维修技术人员在检查购物中心设备故障同时,将停电区域、情况告之监控中心,以备采取相关措施。(对停电区域的重要租户也应在第一时间告之)。

  1.1.2至停电区域,检查故障原因。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记录工作参数;对较大载荷的机电设备或用电单元作关停处理,避免恢复供电时瞬间电流损坏设备 。

  1.1.3查明故障后,工程部应组织人力抢修。

  1.1.4在抢修同时恢复未受损坏区域之正常营运 。

  1.2当属于外网供电而造成停电的(高压失电)

  1.2.1启动购物中心备用电源(在通常情况下,主、备电源处于自动切换状态),必须保障重要部位如消防电梯、消防走道、水泵、疏散照明等供电 。

  1.2.2技术人员致电供电部门查询故障原因,并将答复保存。

  1.2.3通知监控中心和重要租户 。

  1.2.4组织人员做好恢复供电前设施设备检查及保养工作。(具体操作见附件一)

  2、物业人员安全措施如下 :

  2.1 监控、安全保卫人员

  2.1.1接到停电原因(或发现、收到停电报告时)及时通知物业管理人员及工程主管。

  2.1.2对停电区域实施重点监视。

  2.1.3 通知保安主管(人员)即刻赶赴停电营业区域,加强看护(尤其是收银台)。(其人员调动有保安主管统一调配)

  2.1.4必要时(得到总值确认后),通过消防广播,告之在场人员。(告之具体内容需得到总值确认)。

  2.1.5维持秩序,加强停电区域的巡逻,控制人员进出;必要时(在得到总值确认)封闭进出通道。

  2.1.6在接到做出疏散决定后,协助物业管理人员和楼层管理人员对在场购物人员及贵宾进行疏导工作。

  2.2物业管理人员

  2.2.1在接到停电报告后,第一时间赶赴现场。

  2.2.2组织协调现场工作并做出是否做出疏散之决定(将决定报告总值)。

  2.2.3在停电时,如业户有特殊服务需要的;管理人员应提供必要之服务,如伤员接送等 。

  2.2.4 如有人员伤害和设施设备受损,向保险公司及时提出索赔申请 。

  3、楼层管理人员、营业员、收银员安全措施如下

  3.1在发生停电事故时,保持镇静;忌离开营业现场,保证货品、财物安全。

  3.2 必要时,告之客户,暂时停止营业。

  3.3 在接到疏散通知后,引导客户走安全通道,离开商场。

  3.4在恢复供电后,协助管理人员做好物品清点工作。

  (三 )停电应急处理注意事项 :

  1、停电发生时,必须核实电梯内有无乘客受困,必要时按电梯困人应急方案予以解救 。

  2、电工应检查电话、弱电监控、消防等系统,使之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3、购物中心备用电源提供之电力不能满足正常营运需要,故次要场所如照明可能不足。物业人员应密切注意人行道、车道交通等情况,必要时放置照明物,放置警示牌方便行人 。

  4、在无应急灯情况下,次要岗位如人员如清洁等工作人员应手持电筒护在物业管理员的统一协调下,送宾客进出 。

  5、管理部适时对人员进出路线合理调整 。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而从当前小区管理模式来看,以业主委托物业进行管理的办法,较大程度上由物业负责业主的基本人身和财产安全,消防作为社区管理中重要工作,需要物业承担更多的责任。故此,本文就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职责进行研究,并由此提出相对适合当前小区结构的管理办法。

  小区作为居民区,环境内人口数量较多,并且存在着文化素质的差异,难以采取有效的宣传教育而合理的遏制威胁消防安全的事件发生。同时,随着城市化的高度发展,小区数量不断增多,并且分布方式愈加复杂。限于消防部门的人力数量,其仅能够在消防安全层面予以监督,而无法做出实时监督管理,由此也导致小区消防问题的复杂性。不过,现代化物业管理体系的实现,以往仅作为服务机构的物理公司,逐步具有了监督管理责任,这也为消防管理带来契机。物业是与小区业主联系最为紧密的机构之一,其受到业主的共同委托而建立,履行社区服务管理和安全监督的基本责任。物业管理部门对于消防的管理工作,随着物业工作范围的增大,其正逐渐产生以业主需求为导向的服务体系。故此,本文结合当前契机,以及社会发展对于消防安全管理的客观诉求,而对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职责和工作模式进行研究。

  1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职责

  小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消防职责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第一,从服务功能方面对消防安全负责。物业管理部门自身属于服务机构,其不仅包括物业管理大厅和办公场所,小区的绿化地带、通道、停车场、楼宇楼道、走廊等,均属于小区物业的服务场所范畴,故此必须按照国家或地方消防安全管理办法而进行安全监督工作;第二,从安全防范方面负责。小区物业需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灾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障共用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组织本单位员工和居民每年至少开展一次消防演练。第三,物业的管理责任。物业服务企业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的行为有管理责任。

  2小区物业部门消防管理工作的重要性

  随着我国城市化的发展,城市人口数量开始增多,以往社区管理模式,正在由小区物业管理模式替代。故此,物业管理部门在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层面上,需要承担更大的责任。而从消防安全层面来看,小区物业部门工作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第一,完善城市消防安全管理体系。在以往较长时间内,城市中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没有明确。而随着小区物业部门专业化的提升,该问题开始得到逐步的解决,继而构成“以公安消防部门监督物业,以物业服务业主”的城市消防安全管理体系;第二,业主的生命财产安全需要得到保障。原因在于,一旦火灾发生,必然会导致财产出现不可弥补的损失,甚至会威胁到生命。所以,业主需要具有专业消防安全管理能力的物业服务,针对小区消防需求而进行有效的管理。

  3小区物业消防安全管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小区物业在消防管理层面上,却仍旧问题重重,难以高效率满足小区消防管理需求。以下具体来看:①小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在相关的法律法规中,虽然明确小区物业要制定消防安全制度,但现在大多数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缺乏根据小区自身的特点制定,没有体现出物业部门消防安全管理方面的具体措施,工作监管机制。物业部门人员消防安全综合素质需要提升,有发现隐患、正确消除隐患的能力;②小区消防安全管理责任意识重视度不够。小区物业在日常管理过程中的忽视,是导致小区发生火灾的重要原因,具体表现在:第一,缺乏有效的宣传和监督。如未在应当防火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并对重点安全防范区域缺乏监督;第二,管理意识存在不足。比如存在消防通道堆积垃圾、杂物、地下车库阻塞等严重的问题;第三,消防设施管理不足。缺乏对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火灾初期扑救时紧急处置的方法。

  4建立健全的小区消防安全管理模式的措施建议

  4.1加强小区整体规划,细化各类措施

  确保小区消防安全工作的实效,关键在于对区域合理的规划,并有效明确责任主体。由于小区属于生活区域,所以使用功能与其他场所有着显著差异。对此,根据小区的特性,做出适合、详细的管理规范。另一方面,就当前小区消防安全管理状况而言,大部分小区制定长期的消防安全维护规划,明确人员、资金、责任等方面,如维护保养消防设施、对小区内各类线路进行定期检查整改、发现初期隐患应对措施等。

  4.2加大消防宣传和培训,提高居民消防安全意识

  消防安全的实现,不能够仅依靠物业和消防部门,还需要业主的参与。小区物业应当加大对业主的消防安全培训,提升民众的消防安全意识以及消防技能,从而有效提高小区内防火成效。另外,还需要进行消防设备应用教育,从居民区火灾的发生情况来看,一些居民虽然可以及时制止火灾,但是却不会正确使用消防器材、设施。

  4.3明确物业服务企业消防安全职责和标准

  目前物业管理责任中所设置的消防安全管理部分,主要依托于地方法规实现。在相关法律中,仍旧未明确说明物业在小区消防管理中应履行的职责和义务。所以,应当加快相关领域的立法实现。同时,不仅要监督物业的消防管理,在物业费用的收取和使用上,也应当进行有效的管理,并明确要求其费用中应当包括防火设施的建设和维护,从而对社区安全作出最大化保障。

  5结束语

  消防管理成果直接关系到人民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任何一次火灾都会对社会和群众造成巨额的生命财产损失。故此,有效提升区域消防安全工作的成效势在必行。而本文提出以小区物业作为区域消防管理主体,能够实现更加细分区域消防监督工作,随着小区物业的消防管理意识提升,相信无疑能够更为有效的保障业主生命财产安全。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根据集团公司下发通知与要求,为扎实做好公司及各项目汛期预防工作,保障公司和业主财产及人身安全,特制定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一)、成立防汛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

  职责:负责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各项目排水设施设备检查维护工作,保证排水系统完好有效;加强各项目的巡视检查,及时查找漏点,避免因漏雨导致的电路短路、设备损坏问题的发生,特别是各项目的高配间,必须保证正常供电;负责各项目避雷设施设备的'检修工作,负责储备必要的防汛、救灾物资;一旦发生洪涝灾害,按照本防汛救灾预案组织维护和抢险工作。

  (二)、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成立四个工作组

  1、成立防汛抢险组

  组长: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工作,各项目经理组织抢险人员对各管理区域进行全面检查,确定积水区域事故发生原因,制定局部应急措施,组织人员进行处理。

  2、成立设备保障组

  组长: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组的指挥下进行防汛抢险(用水泵进行排水)工作。各项目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组织人员利用排水泵等设备对积水严重区域进行排水,保障各管理区域正常。

  3、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抢险通讯、统计、后勤保障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做好公司内部信息的传递和后勤保障工作,在汛情后,统计汇总由于汛情造成的损失情况。

  4、应急救援组组长:成员:

  职责:在防汛领导小组的指挥下进行汛情援助工作。当某项目发生重大险情时,及时抽调人员进行救援。

  二、防汛物资:雨鞋、雨衣、铁锨、编织袋、手电筒、铁丝、排水泵、

  托线盘等,并设专人负责,确保防汛物资24小时可领用。

  三、各项目经理为各区域防汛责任人;加强防汛意识培训,对重点部位要

  检查到位,发现险情及时上报部门或公司领导,并采取积极措施,避免险情扩大。

  四、防汛期间所有防汛人员必须保持通讯工具24小时畅通

  五、遇中雨以上雨情时,项目经理必须在岗值班;遇大到暴雨雨情时,实行全员全岗值班制度。

  六、当办公室值班人员接防汛通知后,应及时通知值班领导及全体防汛人员。

  七、各项目值班人员接到业主求助信息后,应及时通知当值领导和项目

  防汛主要成员迅速到现场查看情况,及时处置;当遇到管理区域内出现大面积积水时,应迅速组织人员赶赴现场,调集水泵等相关设备进行疏通、排水,同时上报公司领导。

  八、平时,办公室人员内勤人员和各项目客服人员应密切注意天气变化,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天气异常情况,同时做好防汛期间值班人员签名,及重大汛情记录。

  九、防汛物资应加强管理,汛期结束后交仓库保管,以备后期续用。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对于本公司的车辆和外来车车辆存放、保管、放行等具体管理如下:

  1、进入本公司停车场的车辆须具备一切有效证件,包括行驶证、保险单等,车辆号牌应与行驶证相符,待办车辆应与待办证明相符。

  2、进入停车场的司机,须按进出场各种程序、并按指定的车位停放。

  3、车辆停放后,司机配合车管员做好相应的登记记录,并锁好车门窗,带走贵重物品,本公司没有帮司机保管物品的'义务。

  4、进场车辆严禁在公司内加油、修车、试刹车,禁止任何人在公司场内学习驾驶车辆。

  5、进入本公司停车场的车辆和司机要保持场内清洁,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禁止在场内吸烟。

  6、进入公司停车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德车辆进入。

  7、禁止超过停车场限高的车辆、集装箱车以及漏油、漏水等病车进入停车场。

  8、进入本公司停车场车辆如有不服从车管员指挥,造车本身车辆受损时,后果自负。

  摩托车、自行车临保管理:

  1、摩托车自行车需停到指定停放点停放。

  2、禁止车主在停车场内洗清、修理摩托车。

  3、本公司不收取停车费用,因此如有遗失等概不负责。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为加强我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规范车辆停放秩序,充分利用城市公共停车资源,促进机动车停车场智能化建设,创造良好城市环境,根据《亳州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安徽省城市停车设施规划建设管理指导手册》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

  以满足市民合理停车需求、提升城市管理水平、规范停车场运营秩序、引导市民绿色出行为目标,立足城市规划和交通发展,为改善我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运行效率提供有力支撑。

    二、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市区范围内除客运、货运站场外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和面向社会开放的配建停车场。

    三、平台搭建

  由亳州交通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和规范,建设本市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

  (一)平台功能

  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集停车场智能管理、市民出行服务、辅助城市管理等功能为一体,通过停车场信息的动态管理和数据分析,向市民提供智能化停车服务,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精细化管理提供科学依据。

  (二)架构设计

  1.停车管理系统:具备车辆进出场管理、用户管理、通行数据采集等日常管理功能;

  2.新能源充电系统:具备充电桩管理、导航查询、实时情况展示等功能;

  3.停车诱导系统:向有关单位共享城市停车资源实时使用情况,为搭建城市停车诱导显示屏提供数据支持;

  4.停车备案系统:协助主管部门开展新建公共停车场和停车场收费的备案申请、预审、结果发布等功能;

  5.信息展示系统:对外展示停车资源分布、泊位使用情况、停车场运营等实时信息;

  6.数据分析系统:具备停车时段分布、易拥堵时段路段、泊位使用率、停车场经营情况等数据分析功能,为城市停车场规划、交通环境治理、停车场经营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三)智慧出行服务

  基于平台的数据整合和信息发布功能,定制开发手机App、公众号和小程序,为市民提供停车泊位引导、新能源充电桩查询、订单查询、线上支付、便民信息发布等服务功能。

    四、运营管理

  (一)平台运营管理

  平台运营管理主要包括综合协调、数据管理、平台接入、平台维护、制度规范和功能拓展等工作。

  1.综合协调工作:实现“平台、车场、人员”之间的协调联动,做好日常工作调度、停车场管理、数据信息展示等管理工作;

  2.数据管理工作:做好用户个人信息、车辆出行轨迹、停车场经营情况、视频监控等数据的采集、存储、管理和保密工作,系统运行产生的全量业务数据对接到市数据中心;

  3.平台接入工作:预留平台标准接入端口,实现与我市机动车停车场和政务服务平台数据的接入;

  4.平台维护工作:配备专业技术保障人员,保障系统优化、功能完善、漏洞修补等工作,提升平台的信息安全等级和抗风险能力;

  5.服务功能拓展:做好市民智慧出行、违章信息采集、城市精细化管理等拓展服务功能。

  (二)停车场运营管理

  坚持“谁投资、谁经营、谁管理、谁受益”的原则,遵循相关标准规定,综合考虑区域停车需求,规范开展运营管理工作,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1.运营管理方式:

  (1)路内停车位通过人工引导与智能设备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停放车辆的信息采集、有偿服务和运营管理;

  (2)公共停车场配套安装出入口自动道闸、车位监测、停车引导等智能化设备,并按国家有关规范配建安全管理、消防应急、安防监控等设施;

  (3)配建停车场首先满足业主停车需求,具备对外开放条件的可参照公共停车场自主开展运营管理。

  2.停车场接入:平台建设运营单位应提供标准协议端口,国有投资建设的公共停车场、路内停车位应接入统一的停车信息管理和服务系统平台,由平台建设运营管理单位与机动车停车场建设运营单位协商明确运营管理主体。

  各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停车场管理运营单位(个人)按照协议端口,通过软件升级、硬件改造等技术手段打通平台与停车场之间的数据传输通道,保障停车场的`信息接入。

  3.拓展服务功能:运营管理单位结合停车场实际,合理配置现场管理人员,按照规定规划建设新能源车辆充电桩等便民配套设施。

  4.规范管理秩序:各停车场运营单位依法办理注册、税务登记和收费备案等手续,在出入口的显著位置设置统一的停车场标志,公示经营管理者名称、营业执照、停车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

  5.规范现场管理:停车场现场管理工作人员应佩戴统一标识,规范文明用语,熟练掌握和操作智能管理设备,定期开展法律法规、管理制度、设备操作、事故应急处理等技能培训,提升停车服务保障能力。

  6.收费服务管理:市区机动车停车场的收费管理根据泊位分布、停车需求、交通拥堵等实际情况,按照市发展改革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实行差异化收费。

  7.电子化支付:通过公众号、小程序、App等多种支付方式,提供即扫即走、无感支付、通行后付费等电子支付手段。

  8.经营秩序维护:停车场经营管理单位应协助公安机关和城市管理部门做好违规停车和损坏公共停车设施等行为的教育引导和追责工作。针对违规情节严重且依法认定为失信行为的,按照规定纳入信用信息系统实施信用管理。

    五、保障措施

  (一)城市管理部门负责停车场管理中涉及市容的监督管理,协助做好停车秩序治理工作。

  (二)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停车位的设置管理和相关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三)住房发展部门负责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物业管理区域内配建停车场的日常管理,研究制定居民小区内停车管理机制。

  (四)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制定政府指导价标准。

  (五)数据资源管理部门负责指导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及接入“皖事通”App等政务服务平台有关工作。

  (六)谯城区人民政府、亳州高新区管委会、亳芜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负责组织街道办事处、社区管理中心宣传停车政策法规,协调处理停车过程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建设运营的机动车停车场接入信息服务平台。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推进智慧城市建设,规范城区停车管理秩序,提高停车泊位运行效率,加快推进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探索建立适应市场化智慧化发展要求的停车管理机制,满足市民、游客日益增长的停车需求。按照“政府主导、统一管理、企业运营”模式,将城区公共区域临时停车场停车泊位移交区属国有企业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实现资源配置合理化、管理效率最大化,切实解决中心城区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坚持城市管理精细化市场化智慧化导向,发挥市场作用,创新治理方式,实行停车管理工作由政府管理向企业管理、政府监管转变,全面提升市民、游客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维护稳定的原则。按照市场法则合理配置资源,运用价格杠杆原理,调控解决城区停车难问题,倡导推动市民公共出行、绿色出行、低碳出行。

  2.坚持统一运营,规范管理的原则。立足城区停车场管理现状,对城区所有拍卖管理停车场采取一次性收回运营管理权的.办法,推进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

  3.坚持因地制宜,合理公平的原则。积极稳妥解决城区议价管理停车场主体分散的问题,采取统一磋商、移交的办法,由国有企业统一管理公共停车资源,实现同城同标、同类同价目标。

    三、组织领导

  为加快推进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成立宝塔区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贾君亮区政府副区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城管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陈德鑫兼任,副主任由李瑞雄担任,具体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实施及日常工作。

    四、主要内容

  一是建设一个平台。由区城管执法局牵头,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具体负责,建设统一运营管理信息系统,采取手持终端录入车辆号牌、精准计算停车费用,扫码支付与现金支付相结合的停车管理模式。二是制定一套制度。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临时停车场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收费稽查、文明服务等一系列监管制度,实现用制度管人管事。三是建立一个机制。实行收支两条线财务制度,停车场收入全部缴入区财政局陕西省非税收入待解缴科目专户,区财政局按照停车收费总收入15%的比例,每月向区城管执法局进行奖补;区城管执法局负责采购设备、人员工资、平台运营、地面维护、设备更新等支出费用,向区财政局申请核拨。交警、经发、价格监督等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建立相互配合的运行机制。

    五、职责分工

  1.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设置申报,停车场数量核实、交接,及业务管理、检查指导、信息推送、督查考核等工作;负责召集相关成员单位对到期的议价管理停车场进行磋商,收回运营管理权,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2.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的设备采购、平台建设、服装采购、管理员选聘培训、泊位补划编码、公示牌制作、平台运营维护、停车收费管理工作及破损毁坏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工作。

  3.区财政局:负责核拨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产生的平台建设、运行维护,设备购置、公示牌制作、破损毁坏市政设施的维修维护保养,人员工资、岗位培训、社会保险等相关费用和停车场收费票据管理。

  4.市自然资源局宝塔分局:负责拟设置人行道临时停车场产权的勘界和议价管理停车场产权的勘界工作。

  5.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城市道路(含人行道)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备案登记,对市政设施维修保养实施监督检查。

  6.市交警支队:负责设置临时停车场的审批工作。

  7.区经发局:负责停车场收费价格的制定工作。

  8.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停车场收费价格的执法工作。

  9.区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对城管执法部门报送的停车管理违规收费及恶意逃费的相关人员纳入个人信用记录。

  10.区审计局:负责城区临时停车场财务审计工作。

  11.区城指中心:负责停车信息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

    六、实施步骤

  1.建设平台。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于20xx年7月10日前,建立城区临时停车场停车系统管理平台,对停车泊位进行编号,对停车场、泊位、管理员、收费码、收费标准进行统一公开。

  2.采购设备。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采购手持收费终端机、收费员服装工作。

  3.招聘人员。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按照停车场数量和工作需要适量招聘停车收费员和管理人员,于20xx年7月10日前完成,并完成收费管理人员岗前培训工作。

  4.移交管理。由区城管执法局负责,对城区未到期的24个拍卖管理停车场采取一次性收回运营管理权,于20xx年7月10日前统一移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进行运营管理,配合区财政在一个月内完成退费工作,总计退费182.25万元;对城区议价管理停车场进行磋商,于20xx年12月底全部收回运营管理权,交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统一运营管理。

  5.建章立制。由区城市环境管理公司负责,对已移交的停车场进行为期一个月的统一运营管理试运行,之后进入常态管理。同时,健全临时停车场停车收费的财务管理、人员管理、绩效考核、收费稽查、文明服务等制度规范,实现常态监管。

    七、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各部门要认真学习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xx〕46号)精神,不断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提高综合管理能力,有效满足人民群众合理出行停车需求,着力解决停车难、乱停车问题。

  2.密切配合。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工作职责和实施步骤,积极主动推进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工作;区城管执法局要切实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能职责,细化、量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限,夯实工作责任,确保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顺利落地实施。

  3.宣传引导。各部门要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做好城区临时停车场统一运营管理的信息宣传工作,扩大公众知晓率和参与度,引导市民树立停车付费、有序停车意识,全力营造良好的静态交通秩序。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为将“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走深走实,按照《全省城市公共停车场(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全面整治群众反映突出的收费公共停车场(位)管理混乱问题,堵漏洞,建制度,强监管,规范收费公共停车场运营管理,切实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感、满意度,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整顿机关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着力整治停车收费乱象,建立健全规范行业监管长效机制,努力提高公共停车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通过开展停车收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停车收费行业乱象得到有效遏制,无证经营、随意圈地收费、不按标准收费、私自截留停车费等问题得到有效治理,进一步提升公共资源利用效益和社会满意度。

    二、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含城市道路内收费停车位、政府投资建设的收费公共停车场,以及行政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国有企业利用自有停车场(位)对外提供收费停车服务的专用停车场(以下统称收费停车场)。

    三、整治重点

  (一)违规设置收费停车场(位)问题。重点整治单位或个人未取得法定许可设置收费停车场(位)进行收费;在免费停车场违规收取停车费用等问题。

  (二)违规引入运营主体问题。重点整治违反相关规定确定收费停车场运营主体;同一公共区域的收费停车场违规发包给多个经营主体运营;运营主体承包后违反规定或约定层层转包、层层加价等问题。

  (三)违规设置收费标准问题。重点整治价格主管部门未按法定程序确定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停车场收费标准;收费停车场运营主体违规定价等问题。

  (四)违规收取停车费问题。重点整治收费停车场运营主体停车管理员不按停车收费标准收费;不按规定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发票或财政部门收费票据;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收费定价主体、收费标准、计价办法、收费依据、举报投诉电话等问题。

  (五)违规进行运营管理问题。重点整治私自截留停车费,不执行相关财务规定及时足额上缴;收取停车管理员好处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吃空饷”;不依法与停车管理员签订劳动合同等问题。

    四、时间步骤

  (一)动员宣传阶段(20xx年7月)

  牵头部门组织召开相关部门参加的专项协调会议;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方案》所确定的任务分工立即开展落实推进工作。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等形式,及时向社会发布专项整治工作信息,动员社会各界参与,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市民发现停车场存在违规行为,可随时拨打投诉举报电话0468—3331178、0468-12319,及时受理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及线索,建立投诉举报问题台账,并按责任分工及时依法查处违规行为,及时报送上级主管部门对突出问题及时整改,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二)集中整治阶段(20xx年7月至11月)

  1.全面开展自查自纠。根据实施方案相关部门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组织人员对辖区内收费停车场进行摸底排查,梳理分类建立台账。列出问题清单后,各县区须明确整改责任主体、整改措施和时间安排,并按照相关法规规章和相关规定,对发现的违规问题立行立改、依规依纪依法追责,全面整改到位,不能整改和规范的,一律取缔。

  2.深入开展实地督査监管。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也将采取明察暗访等方式,对收费停车场(位)进行实地督导,对所辖县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和评价。在重点整治基础上,建立长效制度与机制,全面规范收费停车场(位)设置、运营主体市场准入、收费标准设定、收费停车场(位)运营管理、收费标准执行等重点工作。

  3.加快推广信息管理增加公共停车资源。对全市停车资源状况进行摸底调查,建立健全停车基础数据库,加快制定公共停车场(位)建设计划,充分挖掘公共停车场(位)资源潜力,有效扩大行政事业单位、法院、检察院、群众团体、国有企业停车场(位)向社会开放,不断提升城市日益增长的公共停车的承载力,切实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力争共同建设一个没有“停车难”问题的.城市。

  (三)总结评价阶段(20xx年12月)

  集中整治结束后,对专项整治行动成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查找弱项和不足,为后续工作提供可行性参考,对专项整治成果进行总结,并形成长效管理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统一思想,加强领导。开展此项整治行动是深入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为人民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满意度的一项重要民生实事;各相关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密切沟通联系,高效推进整改,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落实、取得实效。

  (二)建立台账,逐项整治。各部门要对自查中发现和群众投诉举报问题,建立问题整治合账,将问题整治任务分解到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并实行逐项问题销号管理,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三)部门联动,合力整治。各职责部门要认真落实专项整治任务分工,加强部门协作与配合,搞好整治工作情况和信息共享,对在整治工作过程中发现的涉嫌腐败行为、失职渎职行为,以及对整治工作不作为乱作为的,要及时移交给同级纪委监委调查处理。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部门加大对专项整治行动宣传力度,通过对整治成效、典型经验的宣传介绍,引导形成规范停车收费行业监管的正向合力。同时,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专项整治工作的积极性,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妥善解决群众投诉问题,切实让专项整治行动成为“我为群众办实事”的务实举措。

  (五)巩固成果,长效管理。各单位在协同配合的基础上,不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问题整改整治重点包括停车场违规收费、违规定价等方面总结工作经验,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切实杜绝反弹现象,实现公共停车场(位)整治的长效化、制度化。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时光飞逝,20xx年在汇商物业服务公司全体员工的忙碌中匆匆而过。回首鼠年,在公司领导的热忱关怀下,在部门主管的悉心指导下,在公司同事的密切配合与帮助下,我的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在此感谢各位对我的关心和帮助。作为一名物业楼层管理员,我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对管辖区乃至整个小区进行日常检查,小区单元门禁卡管理与录入、地面车辆停放月票充值卡管理,空置房及装修房不定期不定时巡查,业主内部矛盾和纠纷的协调与解决,业主投诉和建议的正确处理,定期对业主进行回访等。

  一年以来,我尊敬领导,团结同事,热情服务住户。上班不无故迟到早退,坚持学习,坚持在工作中找寻乐趣。公司给了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使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慢慢的提高自身的素质与才能。为了20xx年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现将20xx年主要日常工作和阶段性工作总结如下:

    1、日常工作及完成情况:

  1)、协助前台办理日常接待、交房手续、二次装修手续、记录业主来电来访投诉及服务事项,并将协调处理的结果及时反馈、电话回访业主、调可视对讲机、录入车卡地面车辆停放月票卡,截止到20xx年12月30日录入充值卡668张、门禁卡850张;截止到20xx年12月30日共协助前台办理交房手续35户、二次装修手续48户、验房60户;跟进小区二次装修垃圾清运,并一车一照登记记录等业务。

  2)、建立健全业主档案工作:已完善及更新业主档案359户,并持续整理业主档案归档。

  3)、报修情况:全年接待并跟进各类报修共163项(其中日常巡视中发现的实际报修49项,业主单位报修1xx项)。根据实际情况对业主报修的内容和问题都进行了及时跟进处理,并及时建立相关档案。

  4)、信息发布工作:粘贴小区各类通知单,电话通知业主关于临时停水、停梯等事项;运用电话催费累计17次,尽量做到表述清晰、用词准确,同时对通知内容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5)、住户服务意见调查工作:完成日常工作的同时,积极走进小区业主家中,搜集各类客户对物业管理过程中的意见及建议,不断提高本人的服务质量及服务水平;在11月中旬的时候,协同客服组成员逐户进行20xx年度客户满意度调查,更能进一步深入了解到业主的心声。

  6)、跟进小区工程遗留、业主投诉等事项:全年本人协调业主的纠纷28余起,成功率约95%,未完成的事项现正在抓紧处理。

    2、培训学习工作

  20xx年7月28日参加公司组织的ISO9000质量体系管理培训;20xx年11月26日参加F1消防演习等项目培训。

    3、自我总结和认识

  在这一年里,我虽然完成了公司交代的各项任务,得到领导的褒奖,同事的好评,同事也赢得了业主对本人工作的认可和服务的满意。但这离不开领导的正确指导,离不开同事的协助配合。我知道距离一名优秀的专业的物管员还有差距。客观自我剖析,自身尚存在诸多不足之处:首先,由于本人性格内向,文化素质不是很高,这就造成本人在语言表达方式和艺术性处理问题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因此,以后我还要加强理论学习,尤其是有关业务知识的学习,夯实理论基础,积累工作经验,与时俱进的跟上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态势,虚心请教,向能者学习,提高驾驭复杂事务的处理能力。也恳请各位领导继续批评指正,以待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加强。

    4、20xx年工作和学习安排

  1)、认真负责的完成本职工作,在工作中不断吸取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2)、在以后工作中,我坚决执行[真诚服务每一天]的服务宗旨,以业主的满意作为工作的追求。面对部分业主的牢骚,我们需要耐心解释,充当救火队的角色,做听众,做解说员。用积极热忱的'态度投入到工作中,帮助业主解决生活中的麻烦,

  3)、时刻遵循物业从业人员的服务准则,当好业主的好助手,好管家。认真听取小区住户的需求和建议,了解他们生活中所遇到的困难。对于他们所提出的合理建议与要求,及时认真的解决力所能及的事情,记录他们的批评建议,报给相关部门,及时跟进。对于住户间的纠纷矛盾,不惧困难,尽量让他们双方满意。

  4)、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了解物业管理行业的发展态势和对人才要求;虚心请教;总之,通过各种方法提高自己的理论水平,不断积累工作经验让自己成为一个合格的物业管理人员。

  5)、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培训工作,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今朝花开胜往昔,料得明日花更红。20xx年业已过去,我们满怀信心的迎来20xx年。新的一年意味着新的面貌,新的挑战,新的机遇。坚信在公司领导的英明决策和运筹下,汇商物业公司的明天会更好。做为公司的一份子,在20xx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竭力做好本职工作,为公司的发展贡献一份微薄的力量。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岁尾年末,回顾一年来的艰辛工作,在人员编制紧张的形势下,我们即向往明天,也展望未来。过去的一年,在工作中有得有失,但凭过硬的专业技能超标的完成了各项主要工作。在临近春节之际,本部门对本年度内所做的工作及时进行了总结并进行了自我表扬和自我批评,以下是工程维修部在几个方面的工作总结汇报:

    一、安全工作,确保用电、用水、设备安全及质量

  1、发现问题,解决问题,大力协助在质保期内公司安排的施工单位对遗留工程质量问题的整改。尤其在水电方面存在雨天漏水、高压供电不稳等情况。

  2、由于业态经营变化,用电需求促步增加,为确保专变户内线路供电安全。对用电线路进行评估,对超负荷线路进行增容或调整;如XX号XX号变压器在高峰期,为缓解了供电线路压力,平稳渡过XX—XX月用电高峰期。

  3、遗留问题,今年XX月XX日XX码头由于XX变电站高压外线故障造成XX码头停电事故发生,对各业态供电产生较大冲击和投诉,对此次停电事故发生,已详细书面报告其供电安全隐患存在。置业总公司领导非常重视,后经查证:确属供电遗留问题。房屋建筑方面如:屋面、负一楼、整个建筑楼板、屋面线管预埋和伸缩缝漏水问题,至今还没有彻底解决。夜景高杆灯灯杆预埋紧固螺杆螺帽问题引起高杆灯摆动,安全隐患虽已加固处理解决,但扔实属工程施工质量问题等等。

  4、配合弱电设备维修工作:如:更换物业办公用电话线、网线布线工作;要求相关单位对楼内弱电井进行了全面清洁、整理工作;配合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进行设备的安装维修和保养工作。

    二、现场培训、落实安全工作责任

  1、实现安全工作目标在于技术培训,虽然安全工作本身不产生经济效益,但只有实现了安全工作,才谈得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才会有公司的健康发展。在现场除传、帮、代外,要求每个员工都能主动、互相交流、互相学习、取长补短,不断增强自身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

  2、实行巡回检查,对供电供水以及机电设备定期保养,使其随时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按日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将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存档备查。为了解决突发性事故的发生,每日24小时值班为能在最短时间内处理事故提供了可靠保证。

  3、加强重点部位安全检查,和“一岗双责”的落实即要保证配电值班运行记录和配电事故处理又要兼顾夜景及公共区域照明正常同时还要进行一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对现有设备进行了安全评估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使事故防患于未然。

  对私拉乱接,违章用电用水,违章装修状况,我们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坚决予以取缔,并限期进行整改。为杜绝事故的发生,真正做到了“以检查促整改、以整改保安全。为抓好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的安全,我们特别注重对公共区域及经营商户进行安全检查。

    三、认真开展日常检查工作

  1、配合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对检查出防火卷帘、防排烟风机等方面有隐患的事项及时整改和维修处理。

  2、定期对夜景照明定时断电控制系统、夜景灯、机电设备、公用设施等进行检查,并作好日工作检查记录。今年共计更换各类照明XX余盏,发现异常情况随时调整处理并向领导汇报。如:西餐厅广告用电、排污引起污水井疏通以及用电质量情况等等。

  3、定期对给水排水管网检查,对人为破坏的给水龙头和消防栓及施工引起的管道破裂及时抢修,杜绝管辖范围内因水赵成的滴、漏、跑、冒现象发生。

  4、根据气象预报及时做好供电线路、接地装置及户外拉线等用电设备、户外广告牌、排水管道、等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做到未雨绸缪。

    四、严格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全力配合维保单位调试检修以及维护保养工作

  1、严格倒闸操作制度、实施安全措施防护、进行现场安全监督管理。检修中及时发现2号变压器温控器不可操作及时联系厂家修复;无功补偿开关、电容、接触器损坏及时更换(质保期内)。同时,对配电房低压设备进行分批次紧固保养处理,消除了因接触不良引发供电事故发生。检修中对单一设备的操作、电源投切和清扫维护,检修后设备的验收等工作。

  2、完成电梯、扶梯年检工作,对年检中必需整改的项目采取来年年检时进行改造。以降低全年维修整改成本。

    五、做好本职工作,建立水、设施设备台账及技术资料管理工作

  1、建立业态表计开户台账和封签管理工作;凡加装更换电表均完善计量表资料,做好电表加装更新施工记录,把拆除下来的旧表做好标记入库。把旧表用电读数和新电表表号、容量建账在案。

  2、日常工作中,工程维修部全体员工能够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能够认真传达、贯彻物业列会的各项指示精神,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对待公司、项目检查中提出的问题和整改意见,结合实际,认真整改和执行。

  3、做好供电设备维修保养记录。建立主要设备专户对每次维修的项目,更换设备材料的型号、数量和检修后设备运行情况记录存案。

  4、严格控制维修成本、做好维修材料管理工作。定期申请维修材料计划,严格材料进出库管理制度;对常用的备品、备件应保证一定的库存,对出库的材料,用在的地点做好登记。做好修旧利废工作,对更换出的零部件等进行维修,通过更换零件或重新拼装等方式修理旧件,减少新件的使用。

  5、环境卫生和设备卫生方面。将辖区内的公共设备设施分为公共责任区和个人责任区,每个责任区都有专人负责。定期清洁公共区域内的卫生和设备的`卫生。定期清洁个人管辖范围卫生并定期检查,保证配电室内和设备间的设备干干净净,设备无油渍、卫生无死角、保证设备正常运行。

  一年来,工程维修部的全体员工尽心尽力地为公司做了大量的工作,不论是分内还是分外的工作都能按要求去做,但是有些工作还是存在不足,与公司的要求存在差距。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地去弥补不足,进一步提高每位员工的思想素质及个人的技能,为公司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时光如梭,转眼间20xx年即将过去,回首过去的一年,在公司的正确领导和其他各部门的大力配合下,经全体客服人员的共同努力客服部的工作较上一年有了很大的进步,各项工作有条不乱。现将一年来客户服务部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深入落实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20xx年是物业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深化落实的一年,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制度就是一杆天枰,任何事情在它面前最终都会得到平衡。客户服务是公司的枢纽,因工作琐碎,为了防止工作人员相互间的不协调性,凡事以制度为依据。每次例会深入学习,执行各项考核制度。它在我们每个客服人员心中已经形成一道屏障,不可侵犯。

  二、做好房屋交付及装修办理

  今年6月1012日F组团、11月2123日D组团房屋交付工作,让878户业主喜迁新居。截止今年年底,万兴现代城整个共交付五个组团(A、B、C、D、F);其中A组团(罗马假日)已交房数为:233户,已办理装修户数为:184户,已入住(装修竣工验收)户数为:177户;B组团(巴黎春天)已交房数为:379户,已办理装修户数为:322户,已入住(装修竣工验收)户数为:316户;C组团(加州阳光)已交房数为:432户,已办理装修户数为:373户,已入住(装修竣工验收)户数为:366户;D组团(格林小镇)已交房数为:602户,已办理装修户数为:234户,已入住(装修竣工验收)户数为:0户;F组团(新城市广场)已交房数为:219户,已办理装修户数为:160户,已入住(装修竣工验收)户数为:124户。整个万兴现代城入住率大约为:50%

  三、做好各项记录、台帐及归档,凡事有据可依各项工作

  记录及台帐是我们工作的具体体现,也是质量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发现问题追述问题的依据。为了方便业主,公司每月月底代收水、电、气费,不收取业主任何费用,我们每个客服人员都全力做好收费记录,建立文本及电子双台帐,即方便查阅又方便查找。

  四、做好各项报修及回访工作

  提高服务及时率20xx年整个万兴现代城共接到报修起,回访起,回访率100%,接到报修后及时与工程维护人员联系,维修好后第一时间回访,让业主感觉到真正温馨快捷的服务。

  五、处理好各项投诉事件,提高客户满意率

  一个团队的实力如何很大程度上要看这个团队在处理各项投诉事件的能力如何,在过去的一年里共接到业主投诉起,其中有效投诉起,重大投诉起,共处理起。投诉的处理情况直接影响到物业费的收缴,处理好各类投诉事件很大程度上的缓解了业主与物业公司的'矛盾。让业主满意,让领导放心,展现团队价值,做业主的贴心人。

  六、做好物业费的催缴工作

  物业费是物业公司最大的经济来源,是提高物业服务的基础。物业费的催缴至关重要,至今整个万兴现代城物业收费率为:%,现阶段很多业主还对物业服务不了解,不知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不知道无理的拒交物业费是违法行为,以至于由于各种无理取闹(施工质量问题、房屋设计、被盗问题、邻里关系等)的原因不交物业费。我们在做好各项解释的同时做好物业服务的宣传工作,让更多的业主了解物业,懂物业。这样才会得到广大业主的理解与支持。

  七、共同协作,创建美好家园

  团结精神,团队意识是任何企业精神文明建设的永久话题,客户服务部全力配合物业公司各部门及地产、施工、市政等单位工作。在F、D组团交房过程中所有人员做到随叫随到,日常工作分工不分家,革命前辈说的好:“团结就是力量”,我们没有被问题和困难打到。得到了领导和其他部门的肯定。

  八、现阶段还存在的一些问题

  物业行业属新兴行业是服务行业的一种,服务行业中最重要的就是态度,目前我们当中还有部分服务人员有时工作态度不是很端正;专业技能还有待提高;服务意识不强;部门见的默契还有待提高。部分业主物业观念不强,不了解什么是物业;某些施工遗留问题施工单位不能及时处理,业主将相关责任转嫁给公司,引起投诉。这一系列问题导致业主不能按时缴纳物业费。总之,在领导的大力支持、指导和其他部门的配合下我们会继续努力为公司的发展增砖添瓦。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物业管理活动,维护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推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物业管理活动适用本细则。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物业管理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由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对房屋及其配套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相关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的活动。

  第四条 瑞安市房产管理局(以下简称物业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市政园林、规划建设、公安、工商、环保、物价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助做好本行政区域内物业管理的监督管理工作。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负责协调物业管理与社区建设之间的关系,协助物业主管部门对物业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

    第二章 业主、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

  第五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委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七)监督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八)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九)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以下称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组成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代表和维护全体业主有关物业管理的合法权益,业主大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制定、修改业主公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选举、更换业主委员会委员、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

  (三)选聘、解聘物业管理企业;

  (四)决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督实施;

  (五)制定修改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六)法律、法规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有关物业管理的职责。

  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人数较少且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可以不成立业主大会,由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职责。

  第七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物业管理区域由物业主管部门会同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根据物业的共用设施设备配置、建筑规模、社区建设、方便管理、降低管理成本等因素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划分,应当征求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意见。

  新建住宅区,包括分期建设或者两个以上开发单位建设的住宅区,拥有共同的配套设施设备的应当划分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旧城区规划范围内新开发建设的住宅与周边原有住宅区房屋相毗连的,经相关业主同意,可以归并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

  第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或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牵头组织业主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筹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物业主管部门应当予以业务指导。

  (一)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六十以上的;

  (二)首套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已满两年,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总建筑面积百分之三十以上的。

  业主大会筹备组由业主推选的代表和建设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代表组成,筹备组成员原则上由5-7人组成,其中建设单位、社区居民委员会代表各1人,筹备组成员名单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日内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书面公告。

  第九条 筹备组应当做好下列筹备工作:

  (一)确定首届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形式和内容;

  (二)参照政府主管部门制订的示范文件,拟定《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和《业主公约》(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确定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产生办法及名单;

  (五)做好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准备工作。

  前款(一)、(二)、(三)、(四)项的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15日前以书面形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告。同时告知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接受告知的单位应当派代表参加会议,并给予必要的指导。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并实行一次性包干。小区(大厦)总建筑面积(不含地下层)在三万平方米以下的以每平方米0.35元,三万(含三万)平方米以上的以每平方米0.3元,在小区(大厦)房屋竣工验收之前,一次性向物业主管部门缴交,物业主管部门设立专项帐户代为管理。首届业主大会筹备小组成立后,物业主管部门将该款划拨到筹备小组。

  第十条 业主大会会议可以采用集体讨论的形式,也可以采用书面征求意见的形式;但应当有物业管理区域内持有二分之一以上投票数的业主参加。

  业主可以幢、单元或者楼层为单位推选业主代表。业主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需要由业主代表代为表述意愿的,应当于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将其书面意见提交业主代表,由业主代表代为转交。凡需投票表决的,业主的赞同、反对、弃权意见须由业主本人签字。

  业主或者业主代表因故不能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代为参加业主大会会议。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时间、地点、议题和议程书面通知业主本人。

  第十一条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按每一房产权证计一票原则确定,建筑面积超过二百平方米的部分,每满二百平方米另计一票,但单个业主所计票数不得超过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总票数的百分之三十。

  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已出售但未交付的物业,按前款规定计投票权数。

  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后的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投票权数确定办法计算,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未作约定的,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计算。

  第十二条 业主大会作出决定,必须经应与会业主所持投票权数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业主大会制定和修改业主公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对专项维修资金使用和续筹方案作出决定,必须经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三分之二以上通过。逾期不参加投票业主的投票权数是否计入已表决的多数票数,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但该已表决的多数票数应当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所持投票权数的二分之一以上。

  业主大会在其职责范围内作出的决定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业主大会定期会议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召开,原则上每年召开一次。

  物业管理区域内有百分之二十以上的业主提议或者符合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条件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业主委员会不按规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导业主召开。业主临时会议有权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提出质询,依法撤消业主委员会所作的决定或者改选业主委员会。

  第十四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符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条件,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存在违法违规装修、搭建、改变物业使用功能,以及违法违规占用共用设施、设备、场地等行为的业主。

  (二)累计12个月以上欠缴物业管理费和专项维修资金的业主。

  业主委员会应当由5-15人单数组成,其成员不得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从事物业管理服务活动。业主委员会任期为三年至五年,可以连选连任。

  分期建设的物业达到成立业主大会条件时,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一般为5人,每期入住后增选业委会成员,直到本届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重新选举。

  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履行下列职责:

  (一) 召集业主大会会议,报告物业管理实施情况;

  (二)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三)及时了解业主、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和协助物业管理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四)监督业主公约的实施;

  (五)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五条 业主委员会自产生之日起30日内,将业主委员会有关资料报物业主管部门备案,物业主管部门应当对依法选举产生的业主委员会出具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和印章刻制证明。业主委员会应当依法刻制和使用印章。

  业主委员会备案资料包括:

  (一)业主大会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

  (二)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三) 业主公约;

  (四)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名单。

  业主委员会内容发生变更的,应当重新备案。

  第十六条 业主委员会可以设专职副主任1名,负责业委会的日常事务工作,专职副主任可以实行适当的工作补贴,补贴的最高额每月不超过800元,具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

  第十七条 业主委员会会议由主任或者主任委托专职副主任召集,业主委员会召开会议必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出席,所作决定须经业主委员会全体委员半数以上同意。并实行实名制签字表决,对所作出的决定损害全体业主共同经济利益的表示同意该项决定的委员应当负责经济赔偿责任。

  业主委员会需要讨论、决定的事项应当于会议召开三日前在物业区域内公告,听取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建议和意见。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二个月前,应当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对业主委员会进行换届改选。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仍未换届改选的,物业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指导业主召开业主大会进行换届改选。

  业主大会会议选举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的`,原业主委员会应当自任届期满三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档案等文件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为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同权益的需要,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以自己的名义依法提起诉讼。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的经费及专职副主任的工作补贴,由小区全体业主承担;经费的筹集、管理和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业主大会决定、工作经费的使用情况应当由业主委员会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示,接受业主监督。

  业主委员会不设专职财务人员,有关经费收支由小区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代为记帐或委托由资质的中介机构代为记帐,相关经费的开支需由经手人签字,业委会主任审批后,方可支付。

  第二十一条 业主公约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物业管理区域环境卫生和秩序的管理,房屋外观的维护,业主的其他义务以及违反业主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

  第二十二条 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就业主大会的议事方式、表决程序、业主投票权数确定办法,业主委员会委员资格和人数以及任期等事项作出约定。

    第三章 前期物业管理

  第二十三条 前期物业管理是指在新建物业的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在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的物业服务活动。

  建设单位应当在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进行前期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通过招标投标方式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但是,投标人少于三个或者物业管理区域总建筑面积多层低于4万平方米的,高层低于2万平方米的,多高层混和低于3万平方米的,经物业主管部门同意,建设单位可以采取协议方式选聘具有相应资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前应当制定业主临时公约,作为物业买卖合同的附件。

  业主临时公约应当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物业管理区域内环境卫生和秩序的管理、房屋外观的维护、业主的其他业务以及违反业主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作出约定,但不得侵害物业买受人的合法权益。

  建设单位在销售物业时应当将前期物业管理企业服务要求,收费标准和业主临时公约,向物业买受人予以示明,并作详细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业主临时公约和服从前期物业管理予以书面承诺。

  第二十五条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期限尚未届满,但业主大会已按规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自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起,该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二十六条 物业未竣工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物业服务企业接受物业时,应当对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进行查验,作相应记录,发现与竣工验收资料不相符合或者有质量问题的,应当向物业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七条 在办理物业交接手续时,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企业移交下列资料:

  (一)竣工总平面图、单体建筑、结构、设施竣工图、分幢分层平面图和套型图、物业区域内道路、地下停车库、地下管网工程竣工图等竣工验收资料;

  (二)公共设施设备清单;

  (三) 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四)物业质量保修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五)业主名册;

  (六)物业管理需要的其他资料。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上述接收的资料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应当按照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七的比例配置物业管理用房;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均为非住宅的,物业管理用房的配置比例为物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总建筑面积的千分之三。

  分期建设的项目,首期物业管理用房的面积应当不低于全部项目应交面积的百分之五十。

  因规划调整,物业竣工验收后的实测地上建筑面积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载明的地上建筑面积的建设单位应当对超过部分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比例补充配置物业管理用房;确实无法补充配置的,应当按照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平均销售价格支付不足部分的相应价款,列入专项维修资金或者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用于物业管理方面的其他需要。

  设备用房不能作为物业管理用房移交。

  前期物业管理开办经费由建设单位承担,其额度为:多层建筑(八层以下,含八层)每平方米2元,高层建筑(九层以上含九层)每平方米2.5元。主要用于物业管理办公用房的装修和配置办公用具,所配置的办公用具属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第二十九条 物业管理用房依法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物业管理用房确保该物业管理区域的物业服务企业办公、值班、存放工具材料用房和业主委员会活动用房外,可以由业委会作为物业管理经营用房出租,所得收益50%以上作为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四章 物业管理服务

  第三十条 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物业服务。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一条 物业服务合同由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其内容由双方约定,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一、 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

  二、物业的基本情况;

  三、 物业服务事项和服务质量要求;

  四、物业服务费的标准和收取办法;

  五、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六、物业管理用房的管理和使用;

  七、物业服务合同的期限;

  八、违约责任;

  九、解决争议的办法;

  十、当事人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当事人可以参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示范文本签订合同,物业服务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

  第三十二条 物业服务企业承接物业时,应当与业主委员会办理物业交接验收手续。

  业主委员会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移交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

  第三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服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听取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社区管理相关工作。

  第三十四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与非业主使用人约定由非业主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付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物业产权交易时买卖双方当事人应当对物业服务结算有明确的约定。办理物业产权过户时,要同时提供当月物业服务费的缴纳票据。

  第三十五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

  住宅物业的最终用户,按照下列规定确定:

  (一)专有部分以单个业主作为最终用户;

  (二)部分业主共有部分的该共有部分的全体业主作为最终用户;

  (三)全体业主共有部分以全体业主作为最终用户。

  第三十六条 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单位不得强制要求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确需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有关费用的,应当签订委托代收协议,并支付相应的代收手续费。

  第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公用部位、共用设施以及相关场地经营所得的收支情况。

  第三十八条 物业合同终止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本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资料和物业管理用房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

  第三十九条 街道办事处、乡镇政府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应当配合物业主管部门或者受其委托调解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矛盾和争议。

    第五章 物业使用与维护

  第四十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

  (一) 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改变房屋用途;

  (二)占用或者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擅自移动共用设施设备;

  (三)侵占绿地,毁坏绿化;

  (四)随意倾倒或者抛弃垃圾、杂物;

  (五)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超标准排污或者发出超标准的噪声和振动;

  (六)在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上乱悬挂、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

  (七)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或者侵害他人正当权益的活动;

  (八)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九)擅自改变房屋外貌;

  (十)法律、法规、规章和业主公约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四十一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管道煤气、通信以及户外水、电、有线电视等管线与设施设备的管理、维护与养护由各有关专业单位负责。专业单位也可委托物业管理企业维修与养护、费用由专业单位支付。

  第四十二条 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告知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并与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签订服务合同。

  业主或者非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细则的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

  因业主装修中损坏楼梯间、楼梯墙面、踏步、栏杆等共用部位的,由业主及时修复或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代于修缮,其费用由业主承担。

  第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物业管理区域内装饰装修安全事项的巡查、业主应当予以配合。物业服务企业发现业主、非业主使用人在物业使用,装饰装修过程中有违反国家和本细则规定以及业主临时公约,业主公约行为的应当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报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

  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接到报告、投诉、举报后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四十四条 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活动的,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同意后,方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审批手续。业主所得收益50%以上作为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利用物业设置广告,应当符合房屋外立面整洁、美观的要求,在征得相关业主、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报有关管理部门审批。经批准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并支付物业设置费用,按规定收取的经营性设置费50%以上作为补充专项维修资金,其余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经业主大会同意,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设置露天临时停车位的,其管理费收取支出及管理标准按照瑞安市发展计划局(2004)82号文件《关于住宅小区车辆停放服务有关收费规定的通知》的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 住宅物业、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物业或者与单幢住宅按结构相连的非住宅物业的业主,应当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农村新建小区的住宅物业业主,包括住宅小区内农民联建房的业主同样应当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第四十六条 专项维修资金由业主交纳,物业主管部门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负责统一管理,并在当地银行开设专户存储。物业主管部门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要以各业主委员会为管理单位,按幢核算、建帐到户。

  第四十七条 物业主管部门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的人员工资、办公费用及相关人员的培训经费在专项维修资金增值中支付。

  第四十八条 新建住宅首期专项维修资金由建设单位代收代缴,交纳的标准为:高层建筑每平方米60元,小高层建筑每平方米48元,多层建筑每平方米30元。

  第四十九条 使用专项维修资金必须由物业服务企业提出年度维修项目计划,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报物业主管部门专项维修资金管理中心核准后,方可划拨动用。

  专项维修资金属于业主所有,专项用于物业保修期满后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不得挪作他用。专项维修基金使用至总额的20%时,小区业主应当续筹至首次资金的额度。

  第五十条 物业发生危险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立即组织排险,并及时通知业主委员会,排险维修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符合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和范围的排险维修费用可以从专项维修资金中支出。

  第五十一条 建设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建设单位可以委托物业服务企业维修,也可以自行组织维修。

  建设单位保修期内自行组织维修的,维修的时限,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向业主承诺的时限相同,超时尚未维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代为维修,维修费用在保修金中支付。

  建设单位在物业竣工验收前,应当一次性向物业主管部门交纳建筑安装总造价百分之二的保修金,存入指定银行,作为物业保修期的维修费用保证。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 违反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行为,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浙江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的规定的,由物业主管部门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或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第五十四条 业主未按照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应依法予以追缴。

  第五十五条 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单位之间因物业服务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和解或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五十六条 物业主管部门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权、徇私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五十七条 本实施细则中专项维修资金和保修金的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今后与浙江政府颁布的规定有抵触的,以浙江政府颁布的规定为准。

  第五十八条 本实施细则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瑞安市房产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九条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001年7月10日瑞安市政府颁布的《瑞安市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为创建文明庭院,加强院内管理,建立长效的物业管理机制,努力把我局院内创建成一个文明、卫生、花园庭院,根据市有关要求,结合院内实际情况,按照标本兼治、齐抓共管、规范管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物业管理的范围

  凡在本院居住的`住户(含租借住户)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成立机构

  为促进物业管理规范运行,设立XXX局物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主任1名(兼),工作人员3名,义务监督员5名。办公室主任由局指派;工作人员设保洁员1,保卫人员1名,水电维修工1名,其人员由本人申请,经考察试用合格后聘用;义务监督员每栋楼1名,由本栋楼居民推选产生。

  物业管理办公室隶属局领导下的公益事业机构,在业务上受市物业管理服务公司指导,实行自我管理,自负盈亏,搞好服务。局不另行拨给专项经费。

    三、物业管理办公室主要职责

  1、负责对工作人员的选聘、管理、考核和奖罚。

  2、制定并监督执行《住户守则》的落实及违规处罚。

  3、根据市物价部门的规定,确定物业管理费的收取标准。

  4、按规定收取物业管理费,按标准发放工作人员工资。

  5、按要求管理好财务收支帐目。

    四、相关工作人员职责

  1、保洁员工作职责

  负责院内X—X栋楼房每单元楼梯走道、楼梯间的打扫清理,以及每栋楼房周围的清扫,每日早上、下午各打扫一次。对住户违反《住户守则》情况及时纠正和处理,处理不了时,报物业管理办公室。

  2、保卫人员工作职责

  严格把好大门人员进出关,维护院内安全稳定。做好陌生人员的登记、查询和可疑人员的盘查,对院内进行经常性巡查,发现情况,及时反映和报警。

  3、水电维修人员工作职责

  负责机关院内水电故障的检查维修,发现故障,做到随叫随到,负责院内电线的布设调整和水管的架设,保障用电用水安全。按月查抄、登记住户水电表使用情况。

  4、义务监督员工作职责

  负责监督保洁、保卫等人员按工作职责做好工作,发现机关院内环境卫生、安全隐患等及水电管线损毁等情况及时向物业管理办公室报告并监督处理。

    五、福利待遇及有关要求

  1、福利待遇

  物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及义务监督人员不享受任何福利待遇。保洁员、保卫人员和水电维修人员实行合同聘用制,确立月基本工资,并按工作情况好坏给予相应奖罚,不享受其他劳保福利待遇。

  2、有关要求

  物业管理办公室人员应按照各自分工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将各项管理工作执行到位。各工作人员应安全谨慎工作,在工作中所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及其他突事件概由本人负责,本局及物业管理办公室不承担任何责任。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第一条为规范住宅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及监督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是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对住宅小区内的房屋及配套的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进行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的费用。

  第四条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开展正当的价格竞争,禁止价格欺诈,促进物业服务收费通过市场形成。

  第五条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收费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

  第六条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市、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按照价格管理权限,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监督管理工作。

  第七条住宅物业服务收费根据住宅的种类、特点及物业服务阶段,分别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制定市区区域内普通住宅的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车位租赁费收费标准,报市政府批准并向社会公布;各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组织实施。各县、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可参照市制定的收费标准,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的收费标准,报当地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并向社会公布。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具体收费标准,由开发建设单位与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约定。

  普通住宅前期物业停车服务费具体收费标准,由车位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约定。

  普通住宅车位租赁费具体收费标准,由承租人与开发建设单位在规定的收费标准内约定。

  非普通住宅以及业主大会选举的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的普通住宅,其物业服务收费、停车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由业主大会或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

  第八条普通住宅前期物业服务收费根据物业服务的等级、服务质量、服务成本等因素,实行分等级定价。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等级标准由市政府物业主管部门会同同级价格主管部门制定并公布。

  第九条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成本包括:

  (一)管理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二)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检测费用;

  (三)物业管理区域清洁卫生费用;

  (四)物业管理区域绿化养护费用;

  (五)物业管理区域秩序维护、安全防范费用;

  (六)办公费用;

  (七)物业服务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

  (八)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九)经业主同意的其他费用。

  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主要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门厅、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主要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住宅小区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有线电视、宽带数据传输及变电、二次供水、换热、燃气调压等设施设备,不属于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设施设备。

  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新和改造费用,应当通过专项维修资金予以列支,不得计入物业服务支出或者物业服务成本。

  第十条物业服务合同应当约定物业服务等级、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收费方式及收费起始时间、合同终止情形等内容。涉及物业买受人共同利益的,其约定应当一致。

  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买受人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应当包含上述物业服务合同内容。

  前期物业管理住宅小区,因开发建设单位分期开发、分批交付使用的原因,造成小区配套设施和绿化环境等未能达到购房合同约定标准的,物业服务收费按照不低于三分之一的标准予以减收,差额部分由开发建设单位补偿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自物业交付之日起按月交纳物业服务费。已纳入物业服务范围但物业尚未交付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物业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交纳。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交付手续的,物业服务收费从开发建设单位书面通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办理交付手续之日起按月计收。

  物业服务合同有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预收,预收时间一般不超过半年。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收费按法定房屋产权面积(不含与住宅配套的储藏室面积)计收。

  已办理房产证的,物业服务收费以房产证载明的房屋产权面积计收。未办理房产证的.,物业服务收费按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计收;办理后与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有误差的,以房产证载明的房屋产权面积为准,应多退少补。

  改变设计用途用于经营的房屋、车库、储藏室,按相应的经营性用房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独立专有车库,按照房产证或购房合同载明的建筑面积交纳物业服务费。

  第十三条房屋交付后空置一年以上的,其物业服务收费按照30%予以减收。

  房屋空置的起止时间,业主应当事先与物业服务企业联系,登记确认。

  第十四条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用(有)车库内的车位,其车位使用人应当交纳停车服务费,停车服务费按月计收,收费方式由车位使用人与物业服务企业约定。

  停车服务费包括车库、车位的设施设备运行及维护、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费用。

  车位使用人对汽车或非机动车辆有看管要求的,应当与物业服务企业另行约定。

  车库启用后,尚未出售、出租的车位,停车服务费由开发建设单位承担。

  已购买车位超过一年未使用的,停车服务费参照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的减收确认方式和比例予以减收。

  独立专有车库已交纳物业服务费的不再交纳停车服务费。

  第十五条占用物业管理区域内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停放汽车的,应在确保消防、行车等公共安全和业主权益的前提下,按照有关规定划定车位。车位使用人在划定的车位上停放汽车的,应当交纳车位场地使用费。划定车位及收费标准由业主大会综合考虑公共安全、车位租赁费价格等因素确定。业主大会成立前,经半数以上业主同意,在确保公共安全和业主权益的前提下,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划定车位停放汽车;车位场地使用费收取标准可参照规定的车位租赁费标准执行。

  车位场地使用费收入属全体业主共有,主要用于补充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物业专项维修资金。车位场地使用费的具体管理模式,由业主大会或者半数以上业主确定。

  停车场地的保洁、秩序维护、购买公众责任保险等发生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可依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按实际支出在车位场地使用费中列支;业主大会成立前,支出比例或金额由市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核定。

  第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实行出入证(卡)管理的,应当为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免费配置出入证(卡)。因遗失、损坏需要补办的,可以适当收取工本费并予以公示。

  第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向进入物业管理区域内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提供配送、维修、安装服务及执行公务等车辆收取停车费用。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外来车辆,停放超过2个小时的,可以收取一定费用。按照管理权限,收费标准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物业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供水、供气、供电、供暖等设施设备已移交专业经营单位的,专业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与业主签订的服务合同,向最终用户收取费用。

  物业服务企业接受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管理单位委托代收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但可以根据约定向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管理单位收取报酬。

  专业经营单位及环卫管理单位不得强制物业服务企业代收费用,不得因物业服务企业拒绝代收有关费用而停止向最终用户提供服务。

  第十九条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施工前,应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协议,对装修保证金、装修工人出入等进行约定。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对其物业进行室内装修产生的建筑垃圾,应当按照物业服务企业或者社区居民委员会指定的地点堆放,并承担清运费用,具体收费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由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自行清运的,不得收费。

  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按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后,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额外收取装修电梯使用费、装修管理费等费用。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价格自律,遵守价格法律、法规、政策,严格履行物业服务合同,服务标准与收费标准应当质价相符。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着位置公示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计费方式、计费起始时间、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接受业主的监督,不得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在物业管理区域显着位置公告共有部分收益的收支账目。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以及物业服务合同,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有权拒绝缴纳。

  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交纳。业主拒不缴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依法追缴。

  物业产权转移时,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第二十四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实行成本监审制度和价格监测制度。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的要求,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资料。

  第二十五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的监督检查。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据《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超出政府指导价规定收费的;

  (二)低于服务等级要求提供服务并收费的;

  (三)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

  (四)强制服务并收费的;

  (五)不按规定实行明码标价的;

  (六)其他违反价格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未按照《价格法》、《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山东省住宅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和本办法管理和监督物业服务的,由上级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物业主管部门予以纠正,并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实施前已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仍按合同约定执行;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期限或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经到期的,物业服务及其收费标准等应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物业服务合同实行备案管理,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到当地物业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第二十八条其他管理人的物业服务收费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一、总体目标

  通过社区(村)管理体制机制的创新和实践,建立科学的分工协作机制、高效的工作运行机制、规范的监督考核机制,实现社区(村)管理的扁平化、精细化、信息化,社区(村)服务的全覆盖、全天候、零距离。

    二、指导原则

  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重心下沉,夯实基层;以人为本,突出民生;一岗多责,一专多能;优化流程,高效便捷;公开公正,规范透明。

    三、成立组织

  成立由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机关各部门、各村居、开发区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实施社区(村)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文件另发),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地点设在镇社会事务办,具体落实网格化管理工作。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及机关部门负责人实行包联制度。

    四、划分网格、明确网格责任人

  1、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考虑居民的认同度、社区工作人员状况等因素,根据自管小区、物管小区、单位小区等分类,依据户籍人口、流动人口和管辖面积,合理设置社区网格。原则上每个网格以300-500户、人口1000-1500人为宜。如有村民组的,可按村民组划分。网格责任人一般由社区两委成员担任。

  2、坚持城乡统筹发展,同步推进农村地区的网格化管理工作。一般以村民组为单位划分网格,村庄经整治后集中居住的村,也可以参照社区的方式划分网格。网格责任人一般由村两委成员担任。

  3、制定网格划分的网络图,各网格制作公示牌。各社居委(村)于20xx年1月25日前完成划分,并将结果上报镇社会事务办。

    五、工作职责

  网格化管理实行“人员、职责、任务”三落实。社区网格责任人承办民政、计生、就业、社保等社会事务,协办党建、创建、综治、安全生产等工作任务;村网格责任人的管理和服务内容要贴近农民的生产生活实际,重点做好发展生产、民生保障、生育、综合治理、教育培训等服务管理。

  网格责任人负责信息收集、便民服务、简易问题处理等;成立社区(村)受理中心,由社区(村)负责人和有关工作人员(可轮值)组成,负责社区(村)事务的综合、分析、初审、公示、调处问题、窗口服务等;镇行政服务中心(相关办公室)负责业务范围内的审核、公示、上传下达、执法、处置等。

    六、工作程序

  一般性工作:网格责任人现场处理,登记备案;

  需要协调处理的工作:网格责任人现场受理,带回社区(村)受理中心商处,处理结果报镇相关部门,反馈服务管理对象;

  突发性工作:网格责任人立即上报,镇、社区(村)相关部门紧急处理,网格责任人现场跟踪;

  需要审批的工作:网格责任人掌握信息,社区(村)受理中心受理界定,镇行政服务中心审核,报区行政服务中心审批,同时实行镇、社区(村)公示。

    七、工作要求

  1、岗位要求

  网格责任人要强化责任意识,做到脑勤、腿勤、手勤、嘴勤、笔勤,成为发现、受理、处置、协调、报告第一人。启动阶段网格责任人实行“双岗双责”,要尽快熟悉相关政策和工作流程,过渡到“一岗多责”。能够发现问题,善于处置问题,及时报告问题;推行“错时工作制”坚持每天至少到网格巡查一次;主动与社区居民交流沟通、增进感情,及时了解掌握社情民意;认真填写网格责任人工作日志,做到工作日清周结、动态信息及时录入;注重自身形象,严格保守服务管理对象的个人隐私和不便公开的个人信息。

  2、加强宣传

  多渠道、多形式宣传,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提高居(村)民群众的'知晓率、支持度、参与率。在小区(村民组)宣传栏、公共活动场所、各个楼栋等张贴宣传材料,向每个住户发放一封信;在醒目位置设置网格化图谱,公布网格责任人照片、姓名、联系电话、工作内容和管理服务职责等信息,向每个住户发放网格责任人服务联系卡。

  3、完善功能

  要强化以下五种功能:一是信息联通功能。准确、快速、完整的获取和反馈信息。二是处置快速功能。调节、执法、处置环环相扣、运转快速。三是资源配置功能。对党的基层组织、行政资源、社会资源和市场资源善于整合利用。四是便民服务功能。社区(村)居民能够就近、及时、便捷的获得多样化、高质量的服务。五是社会保障功能。为社区(村)居民尤其是弱势群体提供社会救助、创造就业机会。

  4、整合资源

  立足自身与借助外力相结合,与辖区单位共驻、共建、共享,合理分割各自的责任和义务。引导和吸纳物业管理机构、社区自治组织、居民(村民)组长、“4050”人员、楼栋长、热心社区(村)工作同志以及社区(村)志愿者等作为义务信息员、监督员,视情给予适当的精神、物质奖励。

    八、考核奖惩

  对网格责任人的的考核纳入千分制考核,考核办法另行制定。对长期不能适应工作要求的,按有关规定予以转岗、辞退。网格责任人要自觉接受上级监督、内部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对以权谋私、玩忽职守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强化我区安全生产监管职能,提高安全生产事故预防与应急处置能力,完善安全管理机制和框架,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的意见》(鄂政发〔20xx〕81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十二五规划为指导,以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为统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努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监管、行业管理、企业负责、社会监督”安全生产工作格局,建立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工作机制,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逐步形成安全生产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进一步明确各级、各有关部门安全管理责任和工作内容,全面落实政府、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以区安委会、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街办)、村(居)、生产经营单位为主体的四级管理体系,形成各司其职、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工作机制,逐步构建一个覆盖全区、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安全生产网络,使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规范化、科学化,有效预防和遏制安全事故发生。

    三、网格划分

  全区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按照行业管理和属地管理划分,实行安全责任“网格化”,区安委会为一级网络(中心网络);街道办事处、安委会成员单位为二级网络;村(居)及规模以上企业为三级网络;村(居)所辖中小企业和经营门店、规模企业分厂或车间为四级网络,在每一个网格内的责任单位与责任人实现“三定”(定岗位、定职责、定奖惩)机制,使安全生产责任具体到人。

    四、工作职责

  (一)一级网格职责。负责全区安全网格化的组织,制定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强化安全网格信息化建设,将网格化管理列入日常工作内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记录、有总结;组织召开每季度一次的安全生产工作例会,分析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研究并协调解决全区安全监管中的重大问题;建立重点单位基础数据库,并实施重点监控;进一步完善事故应急预案,开展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扩大安全知识教育覆盖面和影响力;对各级网格管理员上报的安全生产隐患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建档,并协调督促二级网络安全责任人落实整改。

  (二)二级网格职责。负责本辖区、本行业的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建立并完善各网格点的基础数据台帐,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本级及三级网格的责任人及工作责任;负责管辖范围内三级网格安全基本情况的调查摸底,建档登记,形成本级安全管理数据库;督促、指导三级网格完善安全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安全档案,完善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对本辖区内的安全情况检查与执法(含委托执法);对辖区内存在安全隐患的单位实施重点监控,全面收集汇总三级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员上报的安全隐患信息,并及时将有关情况上报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三)三级网格职责。负责落实本级本单位安全工作职责,明确安全网格管理人员;对辖区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单位进行建档登记、巡查检查;及时汇总上报辖区安全生产工作状况(信息),举报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积极开展(村)社区平安创建、安全社区创建、企业安全文化示范创建及安全文化宣传,协助上级进行安全生产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向上级网格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四)四级网格职责。负责建立本单位、本车间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机构和方案,配设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员;及时上报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信息,落实上级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档案等基础情况台帐,对安全工作有计划、安排、总结,健全安全检查、整改情况台帐,健全宣传、会议等档案,向上级网格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五、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20xx年8月)

  各街办、各部门、各单位要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开展摸底调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案,合理划分网格,编制网格图,于8月20日之前报区安委会办公室备案,并确定一名安全生产网格管理员,具体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相关工作。

  (二)定责立制阶段(20xx年9月-12月)

  各街办、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编制的网格图,实行“三定”(定岗位、定职责、定奖惩),确定各级网格、各个责任区、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措施。

  (三)考评总结阶段(20xx年1月)

  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纳入对各街办、各部门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对成效显著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滞后、落实不力的,进行责任追究。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成立猇亭区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领导小组,区政府副区长上官涛任组长;成员由各街办、区安委会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安委会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街办、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安全生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原则,实施“条块结合”管理。“网格化”安全生产管理责任人、责任单位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并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工作计划和进度时间表,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做到工作专人、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街办、各部门、各单位要积极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增强全社会关注安全生产的意识,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要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监督作用,对群众举报的问题要实施跟踪,对查实的安全生产问题要及时予以曝光并跟踪报道整改情况,切实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三)狠抓落实,严格考评。区安委会将把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纳入安全生产年度目标考核,狠抓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成效明显的单位要进行通报表彰,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要进行通报批评。

⬢ 政府机关物业管理工作重点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基层安全生产工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根据海政办发〔20xx〕32号文件精神,从20xx年起在全街道全面推行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为扎实推进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建设,健全安全生产管理网络,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为街道经济社会和谐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发展环境。

    二、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建立市、街道、村(社区)和生产经营单位四级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进一步明确街道、村(社区)和网格管理责任人在安全生产网格监管中的职责,做到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确保安全生产监管工作无遗漏、全覆盖,达到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安全隐患整治责任明确、落实到位的要求,逐步形成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的长效管理机制。

    三、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4月底前)。制订印发《硖石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考核办法》,召开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会议,部署全面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各村(社区)要在街道办事处动员部署的基础上制定相应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方案,以行政区域为基本单位,划分出覆盖全辖区的安全生产管理网格,落实各网格安全生产责任人和联系领导,明确相应的安全管理职责,编制网格化管理区域图、责任卡,做好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召开专题会议进行部署。

  (二)培训准备阶段(20xx年6月底前)。街道组织村(社区)负责人、各网格安全管理责任人进行业务培训,培训内容主要为《海宁市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相关内容、安全生产常识和安全检查相关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各项制度、职责并统一上墙。各网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组织开展相应工作,摸清网格内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基本信息,建立安全管理基本信息档案,并按照安全生产评估分级标准对所有企业进行安全评估和分级,列出重点监管企业名单。

  (三)全面实施阶段(20xx年9月底前)。各网格按照要求全面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按规定频次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对排查出的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当场进行整改,对不能当场进行整改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对需上级部门查处的及时上报,对重大隐患必要时进行挂牌整改。同时,在限期整改过程中,要制定相应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整改期间安全生产。从第三季度开始,根据考核办法组织对各网格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

  (四)总结完善阶段(20xx年10月底前)。各村(社区)及时收集、汇总、整理网格化管理工作资料,上报工作总结。同时对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组织“回头看”,查漏补缺,进行进一步完善,确保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常态化,长效管理机制得到有效落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将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作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管理机制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领导。为加强对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街道办事处成立由办事处主任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街道机关各联村(社区)组长和公安、工商等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组织、指导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街道经贸发展服务办公室(安监站),负责具体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村(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切实加强对所辖区域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落实责任,强化考核。按照《硖石街道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办法》职责分工,把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内容落实到每一个网格,落实到每一个责任人,落实到每一个生产经营单位。要加强对网格和网格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和考核,严格按照考核办法要求进行检查、督查和考核,并将网格化管理考核结果列入单位和部门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要内容;对认真组织开展网格化管理的村(社区)等基层网格单位要落实专项资金进行奖励;对网格安全管理责任人因未认真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而导致发生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的,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进行责任追究。

  (三)注重宣传,营造氛围。要把推进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工作作为宣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营造安全生产氛围的重要载体,充分利用广播、宣传栏、村报以及标语、横幅等多种形式,结合安全生产各阶段的重点工作,开展全方位的宣传。要广泛宣传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宣传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开展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性、必要性,宣传安全生产的常识,为全面扎实推进安全生产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

  (四)认真总结,不断完善。安全生产网格化管理是推行安全生产精细化管理的一项重大举措,在推进过程中要不断地加以交流、总结和完善。要虚心学习试点单位推行网格化管理的工作经验,借鉴好的做法。同时,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信息报送工作,对工作中要求上报的材料和各自开展的经验、做法、存在问题,及时形成资料上报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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