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化妆部规章制度方案 ⬙
对公司日常管理工作的建议,可从以下四个方面提出:
一、管理:
1. 质量方针
质量方针是由公司最高管理者正式发布的质量宗旨与方向,涵盖质量目标与质量承诺,并体现顾客的期望与需求。质量方针应形成正式文件,由最高管理者签发,并确保各级人员理解与执行。
2. 人事组织
涉及质量管理的人员包括管理、执行与验证人员。质量资源涵盖人员、资金、设备、技术及管理方法,并包括相关培训。
3. 管理评审
由最高管理者对质量方针、目标及质量体系的适应性与有效性进行正式评估。评估内容包括组织机构、资源、体系执行水平、产品与服务质量、消费者与内部反馈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审结果须记录存档。
二、质量体系
1. 体系与程序
质量体系程序须文件化,与公司质量方针一致。严格执行文件程序是确保质量体系有效运行的关键。
2. 质量策划
包括产品策划(识别质量特性并设定目标)、管理与作业策划(实施质量体系的组织与安排),质量计划与改进策划须文件化,并与体系其他要求协调一致。
三、质量体系合同
顾问与公司签订质量体系合同,并确保合同信息及时、准确传递至相关部门。
四、质量体系的设计与实施
1. 确定质量目标;2. 体系设计与开发;3. 设计输入与输出;4. 设计评审、验证与确认;5. 体系更改。
顾问需协助公司预防与解决问题,应做到:深入研究问题、记录重要事件、分析问题成因、提供专业建议、评估解决收益与放任后果,最终有效解决问题。
顾问解决问题遵循三步:1. 收集信息,平衡信息量与行动时机;2. 制定多方案,客观思考并集思广益;3. 记录方案,与管理层讨论确定最优解并坚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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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提升管理效能与员工士气,特制定本制度,全体员工须遵守。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含外聘、兼职、临时及非正式员工。
第三条 全体员工须遵守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公司章程修正案为准。
第四条 公司运营受淡旺季影响,作息安排相应调整。
第五条 本制度优先于部门制度,特殊情况由总经理裁定。
第六条 新员工或表现不佳者须学习本制度。
第二章 新员工告知书
第一条 入职
1. 试用期1个月,不符合录用条件可延长或解除合同;表现优异可提前转正。需提供照片、身份证、学历证明。
2. 试工期7天,双方可随时终止,无工资福利。试工通过后计入考勤,享受试用期待遇。
3. 员工须遵守规章制度,服从岗位分配。
第二条 辞职、辞退、开除
1. 辞职程序:提交离职申请,5个工作日内答复,15个工作日内完成交接(试用期3天)。正式员工提前30天,重要岗位提前3个月申请。未办理手续擅离者扣发一个月工资并承担损失。
2. 辞退情形:试用不合格、不能胜任、违反制度、隐瞒资料、兼职、记大过三次、健康问题等。
3. 开除情形:追究刑事责任、严重违纪、旷工、重大损失、贪污泄密、暴力威胁、伪造文件等。
4. 辞退/开除须办理工作交接,否则扣发工资并索赔损失。
5. 无理取闹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 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部门上班时间:
摄影部:8:30;化妆师:8:00;助理:7:50;每周二化妆部9:00上班。早中晚班及数码、网络、行政部门时间具体规定。
第二条 正式员工月休4天,临时工无休。休假不可累积。
第三条 严禁代打卡,违者重罚直至开除。
第四条 无故不打卡视作旷工。
第五条 迟到早退每分钟扣2元。
第六条 因工作需要须服从加班安排。
第七条 加班需报备,否则无加班费。会议不计加班。
第八条 公出须填表,保持通讯畅通。
第九条 私出须登记,超时按请假或旷工处理。
第十条 请假须书面批准,否则按旷工论。
第十一条 私自外出半小时扣半日薪,1小时以上旷工。
第十二条 出勤违规无全勤奖。
第十三条 全勤奖100元。
第十四条 考勤异常由主管记录。
第十五条 无故不得夜宿公司,加班须经批准。
第十六条 加班不得带非职员入内,违者罚款。
第十七条 通宵加班次日无休须正常打卡。
第十八条 下班后不得无故返回公司。
第十九条 休假轮排,避开周末节假日,一线部门同休不超40%。
第二十条 休假须提前申请,不接受非书面请假。
第二十一条 主管休假避开周末节假日。
第二十二条 休假表不得随意变更,调休须报备。
第二十三条 正式员工月休4天,未休发日薪;试用期无休。
第二十四条 病假扣日薪,事假双倍扣,旷工三倍扣。
第二十五条 病假须证明,否则事假论;住院留职不保岗。
第二十六条 轻微病假可转休假。
第二十七条 突发急诊除外,临时病假事假论。
第二十八条 临时请假超2小时扣全日薪。
第二十九条 外出超半小时填公出单。
第三十条 考勤凭证须规范,否则旷工。
第三十一条 事假提前2天申请(急事例外)。
第三十二条 请假未准私自休旷工论,承担损失。
第三十三条 无单临休填单,否则事假。
第三十四条 外聘员工按合约管理。
第三十五条 月请假超3天,超出旷工。
第三十六条 停工待岗,发基本工资80%,超7天可开除。
第三十七条 休假不超连续两天。
第三十八条 会议考勤,无故缺席罚100元,无全勤。
第三十九条 培训考勤同会议。
第四十条 团体活动须参加,不得请假。
第四十一条 病假须电批,后补证明。
第四十二条 公司可安排体检。
第四十三条 病事假超15天,上月薪资延后发放。
第四章 会议制度
会议采用主持人制,主持人负责议题、时间、纪律。会议记录存档。分固定与临时会议。
固定会议:年终总结会、部门例会(门市、摄影、化妆、客服、数码)、主管协调会。
纪律:不得缺席、迟到;关机或震动;不得喧哗;主持须准备,否则罚款。
第五章 培训学习制度
培训提升素质,模式:部门学习(每周二)、自我学习、业务培训、外派培训。
纪律:整洁安静;关机震动;不得缺课;请假须准。
第六章 薪资体系
原则:内部公平、外部竞争、激励、贴心、经济。
结构:试用期=基本+福利;转正=基本+福利+工龄。
基本工资按岗定;福利含全勤、岗位补助等;工龄每年增200元,三年封顶。
业绩奖金月底发,属机密,泄密罚200。
新人试用一月,优秀可提前转正。
部门奖金由主管制订,总经理批。
福利:年假放弃双薪;免费工服(离职扣费);节日礼品;生日福利;活动免费;员工结婚优惠。
备注:员工消费须开单,无业绩奖;亲友优惠须报备。
第七章 服务规章
第一条 上班禁食正餐零食、睡觉、织毛衣、看闲书。
第二条 禁烟区禁烟。
第三条 上班讲普通话。
第四条 公司内须佩工牌。
第五条 制服整洁,禁便装;女员工淡妆高跟鞋,头发束起。
第六条 二线员工仪表整洁。
第七条 保持笑容,遇人问好。
第八条 门市遇客须欢迎问候。
第九条 访客或顾客入座奉茶,及时服务。
第十条 电话简短,禁私聊,限3分钟。
第十一条 禁嬉闹失仪。
第十二条 坚守岗位,支援他部,连坐管理。
第十三条 营业时间禁上网聊天游戏,禁哀乐。
第十四条 禁谩骂散谣破坏团结。
第十五条 禁责顾客。
第十六条 尊重领导,异议投诉不顶撞。
第十七条 顾客等待须关心,非己客不推托。
第十八条 营业毕不催客。
第十九条 承诺按时完成,模糊条款签名。
第二十条 服务差遭投诉开除。
第二十一条 系统运作须签名确认,否则扣罚。
第二十二条 罚单拒签双倍扣,离职须清罚。
第二十三条 个人责任制,资产环境业务负责。
第二十四条 门禁管制,非员禁入。
第二十五条 数码物品归位,非请勿入。
第二十六条 保持整洁,关灯关门关水。
第二十七条 保密资料,禁外泄。
第二十八条 团结互助。
第二十九条 不得串岗离岗,离岗交代代理人。
第三十条 服务要求:主动握手、派名片、称顾客、尊重顾客、送客礼。
备注:文件资料禁拷贝外泄;违规可申诉;公私物品区分;柜内整洁;亲友访限5分钟;餐后保洁;拾物上交。
第八章 惩罚条例
第一条 未制服工牌警告,二次罚5元。
第二条 重大客诉取消业绩奖罚100元。
第三条 资料外流轻罚200重500或开除(主管连带20%)。
第四条 表格漏填每空5元,后果另处。
第五条 离职员或同行禁入特定区域,违罚100元。
第六条 人为疏忽赔偿全额,交接问题分摊。
第七条 物品无记录每样5元。
第八条 执行以签字为准,争执罚。
第九条 违规、争吵、中伤、旷工、渎职、不服从、态度差、私接、误件、未报等罚。
第十条 违规直接下单罚扣。
第十一条 责任区失职赔偿议处。
第十二条 资产损害按半价赔偿。
第十三条 不服从指正轻罚重开。
第十四条 误件赔偿加罚至少50元。
第十五条 未开单无业绩奖,舞弊10倍罚。
第十六条 签约须说明备注。
第十七条 主管失职罚降免。
第十八条 业绩不升取消补贴降免。
第十九条 主管包庇承罚。
第二十条 泄薪罚500元。
第二十一条 自泄薪取消津贴。
第二十二条 未规范服务最低罚10元。
第二十三条 未发现上环缺失罚10元。
第二十四条 任务未完成未报渎职罚。
第二十五条 清洁不合格罚10元。
第二十六条 假休多扣奖金10%分他员。
第二十七条 晨会无备罚20元。
第二十八条 培训不合格罚50元。
第二十九条 月罚超3次扣业绩20%。
第三十条 未完成目标罚100元。
第三十一条 偷窃开除并报警。
第三十二条 开除者发薪无解雇费。
第三十三条 店长有权开单最低10元。
第三十四条 串联作假转让业绩舞弊。
第三十五条 未准假私休。
第三十六条 私自溜班。
第三十七条 不配合调动培训。
第三十八条 代打卡。
第三十九条 旷工。
第四十条 顾客严重投诉。
第九章 财务与仓储领用制度
第一条 收支入帐,专人负责。
第二条 支出报销须批。
第三条 进货点收登记入库。
第四条 领物须批签字。
第五条 财物保管,月底盘点列清单。
第六条 清单两份,公司部门各执。
第七条 耗材损耗登记。
第八条 妥善保管合理使用。
第九条 人为损坏按价赔。
第十条 主管负责耗材,出入大承担。
第十一条 未准禁先购后报。
第十二条 盘点虚报按侵吞赔。
第十三条 出租物品收押金,短缺赔偿。
第十四条 押金不足须赔。
第十五条 消费须发票或收据,无则批示。
第十六条 耗材领用先报告批示。
第十章
公司因环境、业务、成本、竞争及制度变化,为求公平合理,不定期修订条例。修订后经主管会议通过即生效,未尽事宜另行公告。冲突时以本制度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