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法律意识的增强,合同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合同签署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最佳规范。在制定采购合同时,交货数量的约定需仔细考虑。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注意事项,欢迎大家分享。
◍ 采购合同中交货数量如何约定 ◍
(一)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数量条款的基本内容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条款,主要包括成交商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按重量成交的商品,还需订明计算重量的方法。
(二)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订立数量条款应注意的问题外语
1.正确掌握成交数量
在洽商交易时,应正确掌握进出口商品成交数量,防止盲目成交。
(1)对出口商品数量的掌握。为了正确掌握出口商品的成交量,一般应当考虑下列因素:国外市场的供求状况、国内货源的供应情况;国际市场的价格动态;国外客户的资信状况和经营能力。
(2)对进口商品数量的掌握。为了合理地确定进口商品的成交数量,一般应考虑下列因素:国内实际需要;企业支付能力;市场行情变化。
2.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
为了便于履行合同和避免引起争议,进出口合同中的数量条款应当明确具体,对按重量计算的`商品,还应规定计算重量的具体方法,如“中国大米l 000公吨,麻袋装,以毛作净。”此外,进出口合同中的成交一般不宜采用“大约”、“近似”、“左右”(about,circa,approximate)等带伸缩性的字眼来表示。
3.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
在粮食、矿砂、化肥和食糖等大宗商品的交易中,由于受商品特性、货源变化、船舱容量、装载技术和包装等因素的影响,难以准确地按约定数量交货。为了使交货数量具有一定灵活性,可在合同中合理规定数量机动幅度。为了订好数量机动幅度条款,即溢短装条款(more or less clause),需要注意下列几点:
(1)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要适当。数量机动幅度的大小,通常都以百分比表示,如3%或5%不等,究竟百分比多大合适,应视商品特性、行业或贸易习惯和运输方式等因素而定。
(2)机动幅度选择权的规定要合理。在合同规定有机动幅度的条件下,应明确机动幅度的选择权。在实际业务中,通常由卖方决定,但在由买方安排运输的条件下,也可由买方或船方决定。
(3)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要公平合理。溢短装数量的计价方法,如无相反的规定,一般按合同价格计算。为了防止有权选择多装或少装的一方当事人利用行情变化,有意多装或少装以获取额外的好处,也可在合同中规定,多装或少装的部分,按装船时或货到时的市价计算。
◍ 采购合同中交货数量如何约定 ◍
实行对外开放政策以来,我国的进出口贸易有了很大的发展,与此同时,由于我国的一些外贸业务人员缺乏经验、对国际货物买卖的有关法律缺乏了解,以致合同的签订不严密,时常发生纠纷和索赔。这不仅影响了经济效益,有时甚至还影响到我国的信誉。
由于国际贸易涉及到的当事人较多,法律关系复杂,还涉及到不同国家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以及履行合同过程中应该特别谨慎,充分了解有关国际货物买卖法的内容及适用范围,如《联合国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公约》,国际货物买卖惯例以及贸易国当地有关国际货物买卖的有关规定。以下是我就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签订应该注意的法律问题提出的看法与建议。
(一)合同的形式不可忽视
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不断发展,很多公司采用电子邮件与客户进行商事交往,限于技术的原因,目前这种形式证据的证明效力还存在较大争议,所以公司在发送正式文件时应谨慎使用。因为书面合同具有较强的确定性和较高的证据效力,所以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建议当事人特别注意采用书面合同来确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而且最好保存书面合同的正本直至合同履行完毕后一定时间。对于合同的修改也应该以书面形式来进行,而不能以电话沟通了事。
(二) 签约方名称要准确,签约日期地点要写明
在合同的订立过程中,合同的首部签约双方的名称第一次出现时应当写全称,并且应当与商业登记文件上的企业名称以及在合同上所加盖的公司印章的内容一致,以免引起争议。如果合同采用代表人签字生效的方式,那么准确写明签约方名称就更重要了,最好同时将签约方的营业登记文件的复印件经盖章确认后作为合同的附件。此外,在合同中一定要注意写明签约日期与地点,这些内容对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诉讼管辖等有很大的影响,尤其是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适用的法律和管辖地点的情况下,更是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
(三)品质条款的约定需谨慎
品质条款,是货物买卖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它是当事人提出索赔的依据,如果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与合同不符,买方有权拒收并可提出索赔。如果合同中品质条款不明确,或没有约定品质条款,买方则可能失去索赔依据。实践中,合同双方当事人关于货物品质、规格问题发生争议是比较常见的,所以在品质条款中对货物规格、型号、颜色、材质等进行明确具体且操作性强的约定是非常重要的。 应该注意:
1. 根据商品的特性来确定表示品质的方法。表示品质的.方法应视商品特性而定,凡可用一种方式表示的,就不要采用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方法,订得过于繁琐只会增加生产和交货的困难。
2. 品质条款的订立应科学,合理。在规定品质条款时,用词须简单,具体,明确,切忌使用"大约","左右","合理误差"等含糊的字眼,避免引起纠纷。此外,要从生产实际出发,防止把品质条款订得过高或过低,给生产或交货造成困难或影响销售。
3. 品质条款应符合有关国家或相关国际组织的标准,以提高产品的竞争能力。 品质条款的制定应该注意科学性、严密性和准确性,并且应该便于执行。一切空洞的词语应该避免使用,如“上等材料”、“一流工艺”、“优质产品”等均不宜使用,因为无法据以确定卖方所交货物是否违反合同规定。对于凭样品交货的合同,一定要注意对样品的选择,不要一味为了达成合同而提供质量过高或过低的样品,而且应该做好样品的封存工作,并不是简单的拿一个产品出来就可以作为货品质量标准。
(四)仲裁机构应选定
仲裁是解决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纠纷的一种比较经济、快捷的方式。仲裁协议是合同当事人自愿将其争议提交仲裁机构裁决的协议,它是当事人向仲裁机构提请仲裁的前提条件。仲裁协议需约定明确,如仅约定因合同履行发生的争议提交仲裁裁决是不够的,必须写明具体由哪一个仲裁机构进行仲裁,最好将仲裁适用的仲裁规则和法律也进行有效约定。
并不是约定本国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就一定有利。对于仲裁机构和适用法律的选择,一定要结合合同双方的实际交易情况,选择对争议解决和仲裁裁决执行最有利的方式。在中国,涉外商事仲裁机构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其推荐的示范条款如下: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 采购合同中交货数量如何约定 ◍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____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签订本合约,以兹同意遵守以下意向条款。
第一条采购的基本内容
1.价格明细
此项目所需如下:____________
2.供货周期
供货周期为________天。
3.付款方式
供销合同签订生效后15日内支付20%;发货前支付60%;通过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后支付15%;两年质保期满后支付5%。
4.质保期
质保期:自通过当地技术监督局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
第二条采购意向条款
1.供方签订本意向书后,需方将在设备安装主合同签订之后________个月内,正式通知供方签订正式的供销合同(以下简称“供销合同”)。
2.供方同意在接到需方正式通知的________日内签订供销合同。
3.双方签订供销合同时,共同遵守以下约定:
(1)供销合同应包括本意向书第一条所载明的内容以及符合本意向书的双方均同意的其他条款。
(2)供销合同的'核心内容(标的、价格、供货周期、付款方式、质保期等条款)必须与本意向书一致,否则视为无效。
第三条供方的声明和承诺
1.本意向书所有的内容和条款,都经过了需方的明确解释和说明,供方已全部知悉和理解,并承诺予以遵守。
2.本意向书系双方自愿签订。
3.供方同意需方拥有本意向书的最终解释权并同意履行需方的解释。
第四条其他
本意向书一式四份,供方和需方各执两份。双方在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供销合同签订后,本意向书自动作废。
需方:________________授权代表: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签约日期:____________
供方______授权代表:______联系电话:______联系地址:______签约日期:______
◍ 采购合同中交货数量如何约定 ◍
购货单位(甲方):
供货单位(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的规定,经买卖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就乙方供应甲方建设的秀山廊桥水岸工程项目所需加气混凝土砌块一事签订本意向书,以兹共同遵守。
甲乙双方在签订供货合同后,乙方按以下规格型号及数量供货:
合约适用期及说明
一、此合同适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的时间段内;价格以具体洽谈后的最终定价为准。
二、产品质量及技术标准:按gb/t11968-2006标准执行。
三、供货预约时间:甲方每次进货应提前48小时,以电话或传真方式通知所需进货规格、数量及时间。
四、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乙方负责组织运输并承担运费,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工地,并负责且派专人管理卸货期间的人员作业安全,因自身原因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有乙方自行负责,甲方提供堆码场地,保证道路畅通,协调地方关系尽可能为乙方供货提供便利条件。
五、结算及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签订正式合同时协商约定,乙方凭甲方签收确认的`收货单和入库单,根据同结算,并开具与货款等额真实有效的正规发票给甲方。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提供的假的发票,如甲方发现乙方提供假的发票则按发票金额的2%作为乙方的违约金;如甲方在收取发票时未能识别发票的真伪而被相关职能部门查获,由此造成的相关损失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六、合同变更及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在协商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可以更改合同约定条款。
2、根据合同约定,供货量超过合同约定数量时,甲方未续签合同而继续要求乙方供货时,则合同期作有效延长,并按甲方在销货单签收的数量及金额为准,直到甲方讲最后货款结清为止。
3、在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责任及权益相待等。
4、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异议,由双方协商解决,若协议不成则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若仲裁不成,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
乙方:
签订时间:
◍ 采购合同中交货数量如何约定 ◍
甲方:
法定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
(以下简称甲方)代表需方通过对供应商的筛选,确定乙方为正在承接的______机场扩建工程能源中心工程的战略合作供应商之一,并订立本采购意向书。
一、合作范围
甲方将______机场扩建工程能源中心工程的______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具体以本项目采购合同(以下简称采购合同)为准。
二、合作条件与承诺
1、甲方承诺在本采购意向书合作范围内所属______机场扩建工程能源中心工程的______材料(设备)由乙方负责采购,并在甲方签订该项目工程施工合同后签订采购合同。
2、采购合同的`材料(设备)价格按照以下原则确定:
(1)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产品的技术性能要求、型号、规格,与本协议所列相应内容相同的,按实际招标价格执行。
(2)没有列明的产品,甲方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另行招标。
3、甲方按照以上原则要求与乙方签订采购合同时,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高采购单价或拒签合同。
4、双方合作期间,如甲方发现乙方供给其他采购商的价格低于本协议价格时、或提采购物不能满足本工程技术和设计要求时,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另行选择材料供应商,乙方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损失。
5、乙方承诺提供的本工程货物皆为符合国家标准和材料(设备)技术文件要求的合格产品,验收合格率达到100%,并保证采购及时性和不间断性,保证满足工程施工进度需要;如有必要乙方派有经验技术人员到现场指导工作。
6、在双方合作良好的基础上,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乙方作为后续合作单位。
三、材料(设备)款支付
为保障乙方的利益,甲方本工程款项专款专用,甲方按乙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设备)采购金额直接支付给乙方。材料(设备)款支付流程如下:
1、由甲方根据材料进场计划及工期要求下达采购所需内容(含材料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等),并通知乙方按采购所需内容(采购;
2、乙方采购后办理《材料进场确认单》,双方盖章确认后作为材料款的支付依据;
3、甲方在本意向书的义务仅为按照分项采购合同的规定支付给乙方按本分项采购合同规定应得的货款。
四、本意向书作为签订分项采购合同的依据,具体采购项目乙方须与甲方按本协议所附的合同范本另行签订分项采购合同。本意向书未涉及的内容,以采购合同为准。
五、本协议有效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日止。有效期满后,采购合同尚未履行完成的,不影响已签订的分项采购合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
日期:
乙方:
法定代表:
日期:
◍ 采购合同中交货数量如何约定 ◍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合同签定日期: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制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 订货范围:
货号及货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总金额 板面高度 备注
平方
总计人民币:
二、交货时间、运输方式及交货地点:
三、付款方式及期限: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付款,应按每逾期一天按合同总价的0.5%罚率对甲方进行罚款)
四、保修及其他注意事项:
1、 乙方提供的产品在非人为因素下,壹年内免费保修,但由于施工人员或使用人员人为造成的损坏,乙方有义务提供服务,但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或责任人承担。
2、 乙方提供《防静电地板工程交叉施工方案》及《防静电地板日常使用操作技术规范》作为本合同的.附件(详见附件一和附件二),甲方应按相关条款执行,如因使用不当造成的后果由甲方或责任人承担。
五、其他约定事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的合同,如甲方不按合同的付款方式把款项支付给乙方,乙方有权利在不退回甲方的进度款的情况下,把全部地板托运回工厂。
甲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税 号:
乙方单位名称(章)
单位地址: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联系传真: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 采购合同中交货数量如何约定 ◍
买受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卖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强买卖双方的责任感,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做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买受人供应的以外,应由出卖人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买卖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买受人另外收取。如果买受人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买受人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1)出卖人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双方协议执行);
(2)出卖人代运(出卖人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买受人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买受人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前40天通知出卖人,以便出卖人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买受人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买卖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做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双方当事人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产品的交(提)货期限
(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买受人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买受人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出卖人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出卖人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买受人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政府定价执行;
(2)按政府指导价执行;
(3)不属于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买卖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政府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买卖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他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10天,从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验收方法
(合同应明确规定:1.验收时间;2.验收手段;3.验收标准;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产品质量监督机关执行仲裁等。)
第八条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买受人在验收中,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____天内向出卖人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买受人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买受人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买受人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出卖人在接到买受人书面异议后,应在______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买受人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买受人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出卖人的违约责任
1.出卖人不能交货的,应向买受人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出卖人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买受人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买受人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出卖人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出卖人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出卖人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出卖人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买受人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出卖人应当偿付买受人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出卖人应当负责赔偿。
4.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买受人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买受人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买受人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买受人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出卖人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出卖人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买受人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出卖人未经买受人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出卖人提前交货的,买受人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买受人可拒绝提货。出卖人逾期交货的,出卖人应在发货前与买受人协商,买受人仍需要的,出卖人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买受人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出卖人通知后15天内通知出卖人,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买受人的违约责任
1.买受人中途退货,应向出卖人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__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买受人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买受人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出卖人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出卖人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买受人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出卖人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买受人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买受人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出卖人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出卖人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不可抗力
当事人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并应在______天内提供证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其他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10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
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期内,当事人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各留存1份。
买受人:(章)
出卖人:(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 采购合同中交货数量如何约定 ◍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建设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施工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运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 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本市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双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现象的,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双方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 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第四条 价款结算及支付
1.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45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2.甲乙双方约定,对用于工程结构部分的混凝土采用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办理价款结算确认手续。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2)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工程浇筑部位施工图预算量(含损耗)办理价款结算,计算施工图预算量执行XX《北京市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在供货前甲方应向乙方及时提供一套完整的浇筑部位施工图纸及相应工程变更洽商。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致使双方就乙方所供混凝土的数量发生争议时,或甲方逾期不与乙方办理结算确认手续的,双方应按第(1)种方式结算。
3.对混凝土砂浆、基础桩、垫层、防水保护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结算。
4.价款支付期限:
本合同项下的工程因非乙方原因中途停工,导致甲方停止使用乙方的混凝土时,甲方应自停工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未结价款。
5.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 双方义务
需 方(盖章) 供 方(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采购合同中交货数量如何约定 ◍
甲方(购方):
乙方(销方):
经双方协定一致,签订纱线购销合同条款如下:
一、双方拟买卖货物明细如下:
二、质量标准:执行国家规定标准。
三、交货方式,地点和运杂费负担:乙方送货到甲方指定仓库,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月,甲方以传真件形式向乙方下达计划,乙方5天内送货到指定地点。
五、付款办法和期限:待货到验收合格后,甲方在1个月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甲方责任:
1、中途退货或违约拒收的,偿付退(或拒收)货部分货款总值 30 %的违约金;
2、逾期付款的,每天偿付逾期付款总额3% 的违约金。
乙方责任:
1、不能交货的,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30% 的违约金;
2、逾期交货的',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每天偿付3 % 的违约金。
七、双方有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向乙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一式 贰 份,经双方签章后生效,各执一份,具备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 采购合同中交货数量如何约定 ◍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XXXXXXXXXXXX有限公司
乙方(卖方): XXXXXXXXX纺织装饰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如下面料采购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按订购单(详见合同附件)所列内容向乙方购买所需货物,乙方按订购单所列内容供货。
二、 交货期限:
乙方承诺严格按照订购单约定的交货时间按期交货。如果乙方不能按时交货的,乙方应提前5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需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逾期交货。甲方在逾期交货情况下如接受所订货物仍有权保留追究乙方违约责任之权利。
三、 品质要求:
乙方严格按照甲方持有的乙方样品生产大货。交货面料要符合《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及质量与甲方持有的样品一致。不可有色差,克重,幅度与样品注明情况一致,不可有抽纱,光泽度要好。如果乙方生产的面料没有达到国家检测标准和甲方的质量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收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
四、 货品验收:
1、 质量异议期:
由于面料产品的特殊性,乙方在交货时须附相关检测报告,但甲方在对采购面料进行裁剪前后,发现有质量问题的均有权提出质量异议。
甲方有权对乙方交付的面料按国家标准另行委托质量检测部门进行检测,如检测出质量不合格,无论是否开裁,甲方均有权退还该批次面料。乙方无条件退还合同定金,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
2、 甲方发现乙方大货面料有质量和数量问题时,应及时书面方式 (书面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信函、快递方式等)提出质量异议通知。
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必须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补救处理方案并积极与甲方协商。如乙方过期拒不提出明确处理方案,或未与甲方就处理方案达成一致,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合同第八条追究乙方违约责任;在此情况下,甲方也有权视情况选择继续履行合同,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五、 交货数量:
甲方可接受超出约定数量2%的大货货品,但实际交货数量不能少于约定数量。如果乙方因故不能按约定数量交货的,乙方应提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得到甲方认可后方可交货。
六、 交货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的`交货资料要求,把大货面料送交至甲方指定的交货地点(甲方以传真、电子邮件、电报、信函等书面文件指定交货地点)。乙方交货时应在交货清单上注明单号和货物的款号、色号、布种、克重、颜色、缸号以及数量。
七、 付款方式:
甲方付款后,将付款凭证传真至乙方后,乙方按合同要求发货。 八、违约责任:
逾期交货达到5天以上(含5天),乙方将承担合同总价款金额5%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达到10天以上(含10天),乙方将承担合同总价款
总金额10%的违约金;逾交货期超过15天甲方则有权选择解除本合同,或者选择继续履行合同但同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必须严格履行本合同,若因违约造成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违约方将赔偿合同总价款的30%违约金。违约金不足弥补损失的,违约方还应进行赔偿。
八、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解决纠纷。
九、 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订之日起产生法律 效力。本合同附件表格(订购单)是合同的组成部份。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 采购合同中交货数量如何约定 ◍
购货方:(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双方本着平等、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供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1、甲、乙方双方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
2、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协议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3、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乙方每批供货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5、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采购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
6、供货物料品种、规格、要求及价格:依甲方采购单载明品种、规格要求执行;价格以经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及时通知甲方,经与甲方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7、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8、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如乙方按_____%—_____%不等的折扣给予补偿,甲方可作特采。
9、当甲方因质量或所送货品种与订单不符等原因,明确通知乙方退货或换货时,乙方必须最迟在三天之内前来配合处理,超过三天不来处理的,甲方有权按无货主任意处置,乙方的经济损失自行承担。
10、为保证乙方所供物料在品质、数量、交期等方面的承诺,甲、乙双方签订合同时,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人民币_____元的保证金,在甲、乙双方终止合作且甲方的存货处理完毕、无品质异常或售后服务期满后,甲方将保证金如数退还给乙方。
11、乙方与甲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12、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_____元以上的处罚。
13、货款结算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
14、在乙方供货等各方面非常配合的情况下,甲方不得拖欠货款,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方式结款,否则乙方有权追究甲方责任。甲方事先同乙方协商可以延期结款的'情况除外。
15、乙方若违反本协议的任何一款,视为乙方违约,乙方须承担由其违约行为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违约金以实际造成的损失计算。
16、甲乙双方认为需要约定的其它事项:____________________。
17、本协议未尽事宜或规定不明之处由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违反本协议引起争议的,甲、乙双方应先尽量协商,不能达到一致的,甲、乙双方均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应尽可能的继续履行本协议除争议事项外的其余部分。
18、乙方承认已经阅读本协议,并确认了解协议中的含义。
19、甲、乙双方合作期间,经双方确认的往来传真、电子邮件等,将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具有协议的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年____月______日
◍ 采购合同中交货数量如何约定 ◍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关系
甲方确定乙方为其低压电器元件指定供应商,在甲方的产品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低压电器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产品的低压电器元器件采用乙方提供的“正泰”品牌低压电器。
二、产品范围
“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元件。
三、采购量及供货价格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正泰”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产品价格按照正泰产品_____年列表价为基准价,甲方年度采购量为_____万元时,其基准列表价折扣折让__________% 。
2、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价格的情况,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发布的新全国统一列表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技术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乙方未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或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五、付款方式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____%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最高欠款额度为_____万元,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_____年年底一次性结清。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_____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其每批金额_____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转交 配送经销商仓库提取。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超过最高欠款额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5.1 %计算。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所供产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依其规则进行仲裁。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满后重新协商续约事宜及条款。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 采购合同中交货数量如何约定 ◍
采购方(甲方):________
供货方(乙方):________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的期限和范围
本协议的期限(“协议期限”)为自签订起两年内有效,除非因双方同意提前解除本协议,或一方严重违约且在收到书面通知20天后仍不能消除违约状态的,另一方可以提前解除本协议。本协议适用于协议期限内从供货商采购的每批协议产品。另外,如供货商同意在协议期限内向胜景供应新的产品,该等产品也视为本协议规定的协议产品。一旦本协议与任何与本协议产品有关的采购订单、确认、预测等发生冲突的,应以本协议为准。
二、供货承诺
供应商应根据合同规定的订货至交货的时间期限内向胜景出售胜景在协议期限订购的产品。
三、采购价款
采购价款包括任何及所有的成本,包括协议产品的包装费,税费,运输费和到有关交付点为止的保险费用。供货商不得通过附加费或类似费用方式试图规避本协议下双方约定的采购价款,以此弥补商品上涨或其他方面。
如果胜景得到任意第三方提供的任何协议产品(或实质上类似的产品)的报价低于本协议下的采购价款,那么经胜景要求,双方应会面讨论供货商是否有意愿降低价格到相同的水平。如果供货商不同意价格降低,胜景在有关该等受影响的'产品的任何确定的采购承诺应被解除。
四、付款和交货条件;包装
如交货中存在缺陷或交货不完整或其他类似情形导致发票的质疑,胜景有权,在保留其享受任何价格折扣或类似降价的情况下,扣留付款,直至该等交货得到适当履行,并且上述行为不构成违反本协议。
供货商应按每单已接受的采购订单中所要求的日期交付协议产品,交付时间至关重要。延迟交货,所产生的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五、事先批准程序;质量与生产
任何协议产品在首次交付前,应将双方约定的数量的协议产品的样品,所有图纸和/或其他相关的技术数据交予胜景,以供胜景按照质量保证程序或其他胜景合理的书面指示办理事先批准。在协议产品获得批准之后,未经胜景事先书面许可,供货商不得改变其生产工艺、地点、使用的材料或下级供货商。
供货商应持续不断地跟踪质量和交货的可靠性,目标为零缺陷和100%交付。供货商具备系统的方法和合适的流程来处理环境、健康和安全事宜。
六、产品保证
供货商保证所有协议产品应符合批准的最新的产品规定和协议产品样品,具有适销的质量,在设计,材料和工艺方面无任何瑕疵。
一旦发现不合格的协议产品,供货商应全额返还受影响之协议产品的采购货款,或者立即将不合格品的协议产品更换为合格品;并且每一次不符合要求的交货所产生的额外费用由供货商承担。
七、胜景工具的所有权与使用
如果胜景提供或购买任何刀具、模具、机器设备或其他工具给供货商使用(下称“胜景工具”),该等胜景工具和文件应属于胜景的专有财产,且供货商仅能为胜景的利益持有和使用,供货商应有责任对胜景工具进行常规和合理的维护,对胜景工具的任何损坏或损失(日常磨损除外)负责。对于胜景工具,胜景有权无条件收回胜景工具。
八、供货的连续性
任何供货中断或拒绝与胜景交易可能对胜景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本协议期满(或即将期满)时,经胜景请求,供货商应就本协议续约或延期与胜景进行善意谈判,有关条款需经双方共同接受。只要该等谈判正在进行,且胜景没有违反付款义务,则供货商不得停止(或威胁停止)向胜景供应任何协议产品。
九、保密条款
供货商必须对胜景公司的一切技术方面的资料进行保密,不得泄露给第三方。
十、违约责任
一方无正当理由终止履行或单方变更、解除协议的,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争议解决方式:本协议下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申请调解解决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十一、生效条件:
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双方协商一致可终止。
十二、其他约定:
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进行补充。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执行期间: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协议期满另行续订。
甲方(盖章):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
单位:________单位:________
地址:________地址:________
签字:________签字:________
电话:________电话: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 采购合同中交货数量如何约定 ◍
甲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乙方: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开户行:
账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买卖双方经过协商,确认根据下列条款订立合同,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一、货物清单及价格
序号
货物
配置及规格
单位
单价
数量
总价
合计
二、质量与技术标准和产品包装
1、质量与技术标准:
产品的质量技术标准为产品制造商(下称原厂商)制定的质量技术标准。
买方已知悉上述标准,并确认采用该标准的产品能满足买方对产品的要求。
2、产品包装:
(1)有原厂包装的,按原厂包装标准;
(2)没有原厂包装的,按卖方包装标准进行包装。
三、收货事项
1、本合同设备的到货日期为:合同生效起____个工作日内。
2、本合同实际支付金额为人民币(大写)。
3、甲方给乙方的付款方式:()支票;()电汇;()银行汇票;()LC;()T/T。
4、本合同经双方签订后正式生效,付款方式:现款。
5、甲方未付齐货款全款(100%)之前,货物所有权归乙方所有。
6、定金:
四、包装、运输、交货、验收及异议的提出。
1、货物包装为制造商原包装。
2、货物的运输和运输过程中的保险由方负责办理,费用有方承担。
3、乙方负责在将货物交付给甲方。甲乙双方应对设备共同验收,随设备箱内所提供装箱单作为验收的标准件,乙方供应货物在数量、质量和包装上符合生产厂家的规定,则视为乙方交货完成。交货后的风险责任由甲方承担。
4、甲方发现收到的货物与规定的不符,应在货物到达之后___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在收到异议后应在合理期间内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协助甲方解决,直至验收合格。甲方怠慢行使该该项权利,视为产品验收合格。
五、免责条款
1、双方约定由于水灾、火灾、地震、台风、战争、海关检查、进口手续及厂商供货延迟,等不可抗拒的原因,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或适当履行)的,免除相应的违约责任。
2、受到上述免责事项影响的一方,应在____天内通知另一方。
3、如果受上述免责事项的影响,使本合同只要义务之履行延迟的时间超过180天,则任何一方均有权接触合同而不承担任何后果,也可有双方协议采取其他补救措施。
六、违约责任
1、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向乙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标的金额___%的违约金。
七、争议解决的方式
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同意交由合同签订地法院管辖,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交通费等相关合理费用。
八、其他
1、甲、乙双方应保守通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而获取的对方之商业及技术秘密,包括本合同文本,相关技术文件、相关数据,以及其他有关信息。
2、就本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的问题或与本合同有关的问题,一方作出有法律效力的意思表示,应以书面形式作出,加盖本方公章,且向对方送达,对方应在____个工作日内回函,否则视为无效。
3、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委托代理人:
签订地: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 采购合同中交货数量如何约定 ◍
甲方:
乙方:
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现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种猪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凭县扶贫部门开据的提猪证明信(标明种猪品种、数量、体重、金额等)到甲方提猪,甲方负责免费送猪到村,并提供所有种猪耳号和系谱档案。乙方负责分猪到户。
产品名称
性别
公斤/头
数量(头)
单价(头)
金额
备注
荣昌猪
公
90
80
5000
400000
母
80
90
5000
450000
本地猪
公
85
60
5500
330000
母
80
70
6000
420000
人民币:¥1600000
大写:壹佰陆拾万元整
二、产品品种及数量
三、种猪的质量标准:甲方提供的种猪优质纯正,符合国家的种猪销售标准,并经过了科学免疫程序免疫和严格检疫。
四、2006年扶贫项目斯格种猪价格为:父母代65公斤以上种母猪每头1100元,种公猪110公斤以上达到能够取精配种或直配要求的每头6000元。
五、服务承诺:
1、由于运输等原因,从供猪到户七日内死亡或有伤残的包换,病死猪由县扶贫办商京安公司处理。
2、对不孕母猪,经过技术人员人工配种两次以上,仍不受孕的,按每公斤7.2元由京安分公司回收。继续养猪的,农户按当时商品猪市场价交款,购回一头60公斤同品种母猪;不愿继续养猪的`,周转到期时每头偿还300元。对不能配种的公猪,在供猪到户半月内,经技术人员签定,由于种公猪本身原因的,由京安分公司调换一头110公斤以上的合格的种公猪。
3、负责为养殖户提供不同品种、不同阶段的饲料配方。对饲养户使用本公司4%预混料的按对本公司内部价供应。
4、负责组织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建立技术服务巡回小分队。按300头种母猪配备一名包村技术人员,服务期限一年。对包村技术人员、村技术人员和养殖示范户进行系统培训。
5、搞好统一防疫和配种服务。种母猪从供猪到户开始到第二窝产仔,种公猪从公猪到户一年内,第一窝仔猪从出生到育肥出栏实行免费供应疫苗,统一防疫。对养殖户种母猪第一次受孕采取免费配种,以后配种实行市场运作、费用自负。
六、争议处理: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由扶贫部门协调解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与扶贫部门协商解决。
八、本合同一式参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县扶贫办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乙方(签字盖章)
开户行:开户行:
账号:账号: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