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结是对八个时期学习、工作及其完成情况的全面回顾与分析,有助于进行深入思考。为了有效撰写总结,建议认真组织材料,突出重点。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江苏省招标公告发布的示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和借鉴。
〘一〙江苏省招标公告发布
20xx年,江苏电大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围绕实现建设一流现代远程开放大学目标团结奋斗,学校事业有了长足的发展。科研处在学校党委、行政及分管校长的正确领导和关心下,在兄弟部门的支持和配合下,全体同志与时俱进,勤奋工作,以求实的态度、务实的精神、踏实的工作和扎实的作风,圆满完成各项任务。工作实绩显著。锐意创新,突出重点,凸现工作亮点;勤奋严谨,脚踏实地,做好常规工作;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重视作风建设;为营造学校学术氛围,提升学术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意创新,突出重点, 凸现工作亮点
1、成功开展科研工作推广活动
20xx年首次在全校开展了江苏电大科研工作推广活动,举办了青年学者讲坛、各类学术报告等系列活动10余次,大大浓厚了学校学术氛围,使广大教师提高了对科研的兴趣和认识,掌握开展科研活动的思路和方法,确定开展科研的目标和内容,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2、远程教育研究成果获奖喜人
在中央电大开放教育试点优秀科研项目评奖活动中,张存库主持的《开放学习中心的构建与服务功能研究与实践》荣获三等奖;南通如东电大缪新华主持的《引导探究—自主学习教学改革与实践》荣获优秀奖。(全国电大359个参评课题只有45个得奖)
获江苏省第六届成人教育优秀成果奖项10个(占获奖总数的30%),其中二等奖3个,三等奖7个;还获得了组织工作奖。
获江苏省第六届高等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项7个,其中二等奖1个,三等奖1个,优秀奖5个。
3、首次实行重大课题招标立项和开题论证制
面向全省电大对江苏电大教育科研重大课题公开招标,有3 项课题中标。这是学校科研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
一是紧密结合江苏远程教育发展的重大现实问题确定课题,体现研究与实际紧密结合的原则;
二是聘请校内外专家进行匿名评审,体现科学、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是召开了开题论证会,由专家对开题报告进行质询、评议和指导,提出了整改意见,体现了课题管理的规范性。
4、成功召开江苏省高教学会远程高等教育研究委员会第五次全会暨第七次理论研讨会(20xx年镇信访工作总结)
会议了回顾、总结20xx-20xx年研究委员会的工作,进行了以"现代远程开放教育与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创新研究"为主题的研讨活动。经过积极发动、认真组织,大会收到交流论文92 篇,为历次研讨会之最多。论文作者既有各级电大的领导,有研究人员,更有一线教师和技术人员,充分反映了远程教育研究活动开展的广泛性。论文议题集中在教学模式与教学管理模式的改革、质量保证和评估、学习支持服务的理念与现状分析等热点、难点问题上,体现了从实际出发,开展对实实在在的真问题的研究的精神。
5、积极组织开展江苏电大毕业生追踪调查工作
毕业生追踪调查工作是检验开放教育质量与效果的重要工作,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的重要组成部分,时间紧,要求高,任务重,工作难度大。
科研处积极与相关部门协作,修订、完善、上报了《江苏电大开放教育毕业生追踪调查实施方案》,下发了《关于印发〈江苏电大开放教育毕业生追踪调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制定了《江苏电大开放教育毕业生追踪调查总体工作方案》,科学、合理地分配、落实各项任务;召开了毕业生追踪调查工作人员培训会,对工作进行了全面动员和具体布置,统一思想,明确要求,讨论问题,研究做法;参加了中央电大毕业生追踪调查数据统计、分析的培训会,与全国电大同行交流、探讨了毕业生追踪调查工作的经验;分赴徐州、苏州、常州等地召开了座谈会,直接了解电大毕业生对电大开放教育的看法和意见,对试点项目人才培养的质量、对人才培养方式(包括教学组织形式、课程设置、课程资源、学习支持服务、教学效果等)等方面的意见、评价和建议;在学工处、财经系、法政系及相关市校的积极努力和配合下,完成了问卷的发放、填写、收集工作;还要按照中央电大提出的数据统计分析要求,认真细致地录入和处理调查数据,进行全面深入的分析,集中力量写好江苏电大开放教育毕业生追踪调查报告。
6、启动了科研成果奖励工作
进一步完善了学校科研成果奖励办法,今年起开始在全校实行科研成果奖励制度。共统计20xx年发表的各类成果 项,奖励金额 元。这体现了学校领导对科研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将对提高科研水平产生极大的激励作用。
7、学报质量进一步提高,影响扩大,被评为江苏省一级期刊
《学报》编辑紧紧围绕质量,通过抓队伍建设、抓规范化工作,从审稿、用稿、编稿、印刷出版等多个环节把好质量关,不断提高学术、编辑和出版质量,影响扩大。在今年省新闻出版局开展的评级活动中,被评为江苏省一级期刊,实现了一大跨越。
二、勤奋严谨,脚踏实地,做好常规工作
(一)迎评工作
1、高度重视,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制定切实可行的科研处迎评工作方案
组织全体同志多次认真学习教育部《关于开展中央广播电视大学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的通知》,从思想上充分认识总结性评估的重要性,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把握评估指标体系的具体内涵,逐项分析部门工作目标和任务,明确优势和问题,提出详细的整改措施,制定了切实可行的科研处迎评工作方案。方案力求做到任务分解明确,责任落实到人,检查有据可依。
2、召开相关重点课题(与评估有直接关系的中央电大试点项目子课题、江苏电大课程教学设计和应用研究课题)负责人会议,对研究的进展和结题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进行了年度检查的重点跟踪检查,以确保在规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工作。
3、开展了专题征稿活动,面向省、市、县电大全体教职员工,征集"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项目研究的研究论文、研究报告,在《学报》开设专栏,为试点研究提供研讨和展示成果的阵地。
4、根据研究室人员个人的研究特长,分别加入了学校教学模式、教学管理模式等专题研究小组,开展研究工作。
(二)校庆工作
作为学校25周年校庆筹备小组部门,积极参与了校庆各项筹备工作。20xx年科研处工作总结文章20xx年科研处工作总结出自wk-78500000555529、html,此链接!。
1、收集材料、策划了《科研成果展》,全面总结和展示了学校近几年来在学术专著出版、学术论文发表、教材出版、课件制作、课题研究、学报编辑以及获奖等多方面情况。
2、邀请专家进行了学术讲座。
3、编印了《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术成果目录选编(1999-20xx)》,收录了全省电大教职员工1999-20xx年间出版的专著、教材等180余部,发表的论文2500余篇目录,充分展示了各级电大的科研水平,为25周年校庆献上了一份厚礼。
(三)科研管理工作
1、首次开展了全省电大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课题立项工作,目的是为全省电大的一线教师开展学科专业研究提供平台,为提高教师专业学术水平,推动学校学科建设服务。
2、今年我校共新立项各类课题39项。其中包括:中央电大"现代远程开放教育教学质量保证的研究"子课题6项,江苏省教育厅20xx年度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江苏省成人教育协会20xx-20xx年度研究课题30项。
3、圆满完成了科研项目年度检查工作,对全省电大资助的90个在研课题进行了审核,尤其是对其中47项重点课题进行了严格审核,并评定了等级,撰写了年度检查报告,总结情况,提出指导性意见。
4、重点做好项目鉴定结题工作。按计划,今年全省电大有70多个课题需要鉴定结题。为此,把它列为重点工作。第一,召开了全省电大科研项目鉴定专题研讨会,进行了专题培训,对鉴定的材料、组织、时间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第二,首次到市级电大(南通电大)召开了课题鉴定会议,促进了市县校的科研工作。第三,通过会议鉴定、通讯鉴定等不同形式已完成了20余个课题的鉴定,其余课题的鉴定正在积极准备与进行之中。
5、制定了《江苏广播电视大学学术专著出版资助办法》,提交学校领导讨论。 6、组织开展了江苏省社科联举办的"应用研究精品工程"20xx-20xx年度决策咨询奖的申报工作。
(四)远程教育研究工作
1、课题研究取得明显成绩。一是《"学校教育社会学"课程改革实验》课题研究取得明显成绩。围绕《教育社会学》的课程建设,编写出版了教材《学校教育社会学》及《学习指南》,选择江苏电大开放教育20xx(专升本)教育管理专业进行教学实验,尝试了"问题教学法"、"过程性评估"等适合成人学习的教学实验,取得良好成果。被评为江苏电大教学创新奖一等奖。二是研究所成员目前承担课题近20项,课题研究阶段性成果明显,今年结题4项。
2、研究氛围浓厚。一是继续实施讲会制度,内容包括个人课题研究进展情况、最新学术研究动态以及个人学术研究心得体会。通过活动,加强了学术交流,促进了研究的过程管理。二是今年部门成员发表论文(包括提交会议交流的)26篇,其中在核心期刊上发表4篇。三是数位同志出席了icde国际大会、aaou18届年会。
3、组织开展学术交流。配合校庆、科研推广活动、课题研究等多次举办学术交流活动,包括小型专题研讨会、远教论坛等。
4、做好研究会秘书处工作。制定和实施研究会工作计划,组织完成了研究会20xx年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成功完成了研究委员会的更名工作和第五次年会、第七次理论研讨会的各项筹备和组织工作。
5、编辑出版《科研动态》4期。新开设"远教研究动态"专栏,制作了"评估专题"、"课程改革专题"、"学习支持服务专题"等,积极配合迎评工作,搜索了国内外期刊、网站上新的、有代表性的文章,摘录了其主要观点,以供有关研究人员和参与评估的人员参考。
6、继续做好教学培训工作。完成了香港公开大学深造教育研修班的教学管理工作,34名学员获得了香港公开大学的学位证书。做好教育管理专科和本科的相关课程管理和教学工作。
(五)学报编辑工作
1、办好"远程开放教育研究"、"成人教育研究"、"社区教育研究"、"现代教育技术研究"等专栏,全年编发专栏论文41篇(占用稿量的29%, 20xx年录用稿件141篇)。据不完全统计,《学报》刊发的论文,20xx年9月至20xx年8月被中国人民大学书报中心《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的有3篇;选作索引的有61篇,占发文量的42%(20xx年第3期—20xx年第2期145篇文章)。
2、抓队伍建设,促质量提高。一是建立相对稳定的专业审稿人队伍,逐步完善审稿、用稿规范,保证刊用论文的质量。二是加强编辑队伍建设,提高编辑业务水平。一方面,建立了日常学习制度,定期学习、讨论业务知识,讨论解决编辑实践中出现的具体问题,切实提高刊物的编校质量。另一方面,安排编辑积极参加业务研讨会,加强与兄弟院校学报的联系,取长补短,提高编辑水平和办刊水平。
3、着手建立特约撰稿人制度,首先在特色栏目上加大了约稿力度,初见成效。
4、发挥编委作用,召开了新一届编委会会议,汇报工作,共商办刊大计;向编委发出《学报》审读表120份,回收23份,征求编委对每一期学报的意见。
5、抓印刷质量,20xx年学报的印刷质量有很大提高,在江苏省印刷质量检测中心的检测中获得优秀等级。
6、完成具体工作任务情况:
(1)审理学报稿件700多篇, 500多万字,比去年有较大幅度的增加。
(2)全年编辑出版学报6期,编发论文141篇(稿件刊用率为17、32%),约102万字。
(3)封二封三的学术之窗栏目共宣传介绍全省电大教师的获奖著作、新作13本,sci论文6篇。
(4)完成6期学报的网页制作、更新工作。
(5)完成省新闻出版局学报年检的材料申报工作。
(6)完成第五届江苏省期刊质量评估分级的参评材料报送工作。(7)完成学报增加页码的申请报批工作。
(六)教学辅导编辑工作
1、开展了调研活动,广泛听取师生对《视听之友》的意见。一是进行了全省电大学生的问卷调查工作,对调查表进行统计分析。二是深入市电大召开学生、教师座谈会,广泛听取来自教学一线师生的反映。通过调研进一步了解基层电大对办刊的意见,改进质量。
2、召开了第四届《视听之友》编委会会议,回顾、总结《视听之友》近年来的办刊情况;充分听取校领导、编委、发行员对刊物今后发展、改革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明确刊物在构建有效的教学支持服务体系中的作用,确立以人为本、以学生为中心,满足远程开放教育个别化、自主化学习的'需要的办刊理念。成立了《视听之友》新一届编委会。20xx年科研处工作总结工作总结。
3、根据学生情况随时调整组稿计划,增加刊物容量:《视听之友》的字号由5号字变为小5号甚至6号字,每期由7、5万字增加到10多万字,刊登的课程由原来的12-13篇增加到17-18篇 。经济版全年编辑出版8期,刊登辅导文章98篇,辅导课程69门,近85万字,涉及10多个专业;政文版全年编辑出版6期,刊登辅导文章79篇,近62万字,辅导课程61门,涉及多个专业;理工版全年编辑出版8期,刊登辅导文章141篇,辅导课程109门,约85万字,涉及10多个专业。
4、针对不同的办学层次,增加辅导刊物的种类:《视听之友》编辑出版了普专(政文版、经济版、理工版)22期,发行近7、3万册;双专科专辑14辑,发行近4700册;开放辅导专辑127本,发行16、5万余册。
5、发挥校园网络的作用,在学校主页上开辟《视听之友》栏目,尝试将一些课程的辅导文章和相关消息在网上发布;向读者公布e-mail,加强与读者的联系,及时解答他们提出的问题。
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期刊的发行征订工作,完成20xx年视听之友费用的结算。
三、加强学习,提高素质,重视作风建设
1、为不断提高素质,部门基本建立了学习制度,并注重学习的实效。一是按照学校的统一要求,认真组织政治理论学习。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精神实质,体现在工作中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确保研究与编辑工作的正确方向。二是按照不同的工作岗位,组织业务学习。把握远程教育研究和编辑工作的规律和特点,提高工作水平。实践证明,思想、业务素质的提高促进了处室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由于工作任务的繁重,学习时间还不能充分保证,学习内容也不够广泛,还需进一步深化。
2、根据部门工作特点,树立以服务为核心的工作原则;提倡勤奋敬业、甘为他人做嫁衣、乐于奉献的工作精神。在行风建设中,认真制定和执行《科研处行风建设公开承诺》,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在科研管理工作、编辑工作中,强调服务意识,做到能努力为教职员工着想,为学生着想,尽可能提供周到、热情的服务,对他们提出的问题和要求都能热情、耐心、及时做答,受到好评。随着行风建设的深入,还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地为全省电大的教学科研提供服务。
3、团结协作,形成良好的处室氛围。在提高素质、提高服务质量的同时,科研处逐渐形成了互相理解、互相帮助、团结协作、顾全大局的良好氛围,处室作风建设初见成效。在学校全员竞聘工作中,全体同志以大局为重,以集体利益为重,正确处理好个人发展与学校事业发展的关系,顺利完成聘任工作,进一步明确岗位职责,促进了部门工作。在部门组织活动(如召开大型会议)时,大家齐心协力,团结协作,体现出了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坚强的战斗力。平时面对繁忙的日常工作,全体同志能在工作上互相帮助,克服困难;在思想上生活上互相关心,形成和谐、团结的集体,提高了工作效率,保证了工作任务的完成。
四、明年主要工作思路
科研处20xx 年总的工作思路是:以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南,根据学校总体工作任务和总结性评估指标要求,狠抓落实,认真完成处室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加大科研工作力度,落实学校十五规划提出的"以教学为中心,以科研为先导,教学与科研相结合"的指导方针和第一次党代会提出的科研工作要求,坚持科研兴校,完善激励机制,强化政策导向,激发教职员工开展科研活动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以远程教育研究为基础,重视学科专业研究,努力以高水平的科研支撑教学,以高质量的科研促进学校事业的发展。在加强学习,完成常规工作的同时,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在远程教育研究方面,注重研究与实际问题的结合,结合课题研究,努力为试点项目总结性评估提供较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2、在学科研究方面,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立项工作,筹备建立自然科学研究基金,为教师的学科专业研究提供更多的支持。
3、在科研管理方面,进一步完善和规范各种规章制度,做好学术成果奖励和优秀学术专著的出版资助工作;做好与评估有关的课题结题工作,为评估工作服务;做好课题的结题和成果推广工作。
4、在学报编辑方面,以抓学术质量为核心,加强刊物的整体编辑构思,加大栏目的设计、策划,做好、做强"远程开放教育研究"特色栏目,争取在特约撰稿方面有所突破;以加强编辑队伍建设为重点,提高编辑的学术素养,促进学报的可持续发展。
5、在教辅资料编辑方面,突出以"学生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在办刊形式上进行探索,进一步加强刊物的针对性和可读性,使之真正成为受学生欢迎的良师益友,发挥好教学支持服务功能。
〘二〙江苏省招标公告发布
中学科研处是学校基本的教学科研单位。学校科研处应当为学校推动教育教学深化改革和不断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提供科学发展的基础意见,并在学校的领导和支持下努力付诸实践和逐步取得成果。在深化教育改革向纵深发展的今天,对学校教育教学现状、发展水平、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办法,对如何提高各个学科和每位教师的教学教育水平,以及对在校学生的学习状况、身心状况、接受教育的状况,从行为中反映出来的家庭和社会对他们的影响,学生思维走向和教育成果的发展趋势等等问题的研究,就显得特别的重要,而这种研究是学校科研处应当担负的任务。下面从四个方面对本学期科研处的工作进行总结。
一、紧抓教育教学常规工作
1.组织安排各学科教师的校级公开课达79节,通过校级公开课,增加教师之间的交流,及时了解我校目前教育教学的特色和不足。
2.配合我校教师参加市、省级优质课评比,为参赛教师在现代教育技术方面及各项服务提供保障,使教师切身感受到我校教育教学研究的氛围。
3.组织教师参加了各级别有关教育教学的研讨会,拓展了教师的视野,提高了教师的业务能力。
4.四月份组织了以“九江实验中学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评比大赛活动”为主题的开放周活动,促进课堂效率的提升。
5.为推进九江实验中学课堂教学改革,促进互相交流借鉴,提高课堂教学水平,加强教学过程管理,特开展“九江实验中学各学科课堂教学过程跟踪调研”活动。
二、加强教育教学科研课题研究及管理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本学期由吕江花副校长具体负责的课题《中学师生关系与师生心理健康相关》获省级优秀课题,激励了教师,起到了很好的带头作用。
2.科研管理规范化。为了使学校的.科研工作顺畅有序的开展,学校科研处建立了分管校长、科研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和教师全员参与的科研管理机制,形成“分管校长科研处教研组长(年级组长)教师全员”四级组织网络。
科学的管理离不开科学的制度。科研处正在健全和完善教育科研制度,这包括课题立项制度、课题培训制度、课题汇报制度、课题检查指导制度、课题评估制度、科研成果奖励制度、科研成果推广制度、课题档案管理制度、课题经费管理制度、科研设备管理制度。这些制度将对课题研究质量、科研成果的评定起到保障和促进作用。
3.对各学科教研组20xx年度进行量化考核评估,促进了各学科教研组的竞争意识,规范教研组工作的管理。
三、积极开展教师的培训工作
1.本学期科研处组织了教师学习计算机基本维护,为今后学校的网络安全维护打下的基础。
2.本学期科研处组织骨干教师参加了江西省“英特尔未来教育”优秀应用团队及个人评比,并获得了优秀团体和两个个人一等奖,激励了教师掌握了现代教育技术的意识,更新了教师的教育教学理念。
四、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服务于教育教学
1.利用《世纪通20xx校园网管理软件》,对我校各办公室、各年级组及各教研组的各模块进行了更加规范的管理,加快了我校对现代教育技术的应用。
2.利用文星电教管理软件对我校现有软件进行了统一的管理,利用校园网服务器以方便教师查找和使用,鼓励教师运用现代教育技术进行教学,鼓励35岁以下教师建立个人网页。
3.利用校园电视台,定期在每周二下午进行德育、科教、心理辅导工作。
4、组织电教人员参加省级和市级的电教“三优”评比,并取得了良好的成绩,树立了教师的信心,带动了现代教育技术工作的开展。
〘三〙江苏省招标公告发布
在校长室的直接领导下,本学期教研处加强内部建设,积极思考,锐意改革,扎实推进课程改革,强化教学工作全程精细化管理,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切实提高教学质量,为全面提高我校的办学品位和办学质量作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就以下五个方面简要总结如下:
一、加强理论学习,更新教学理念。
教学观念,直接影响到教师在教学实践活动中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面对教学改革的新形势和新任务,本学期各教研组仍然把新课标的学习放在突出的位置,用多样化的学习形式研究本学科新课程标准和新教材,进一步领悟课程论专家、学科论专家对课程标准特质的解读;进一步钻研了新教材,准确把握了新教材遵循的新理念,体会了新理念的特点,辨析了新教材和旧教材的异同;以新的理念、新的视角来重新审视自己的教学组织、教学结构、教学管理、教学方式和教学过程;深入思考课堂教学设计和案例。进一步组织全校教师学习各学科指导意见,使每位老师吃透大纲、课程标准和考试说明的要求,使广大教师在实际的课堂教学中有的放矢地组织教学,消除偏难偏怪的无效劳动,走出事倍功半的困境。以课堂教学研究为中心,开展教研组备课组活动,营造学术研究氛围,使全校教师尤其是青年教师已初步树立起较新的教学理念。
二、教学过程管理精细,实施有效教学。
为了认真贯彻教育局学校规范化管理的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深化课堂教学改革,规范课堂教学行为,提高课堂教学的质量和效益。我们首先狠抓教学常规,切实贯彻“教学五认真”,要求教师认真备课、认真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组织考试、认真辅导学生。学校不定期地对部分学科的教学情况进行调研,加强对学科教学的调控。其次是认真开展教学观摩活动。学校分期组织新进教师亮相课、行政领导示范课、学校第三届优质课评比、教学公开日活动以及县心理健康优质课评比观摩。第三是加强备课组协同合作。充分利用每周半天集体备课的时间,认真钻研教材,交流备课体会,统一进度,统一教案,统一讲义。第四是向训练要质量。学校要求教师要树立减负增效的观念,精选习题,精编讲义,强化小题训练,落实晚读效率。最后是加强过程监控,本学期组织了三次有效教学常规检查,检查各年级各备课组教师的备课笔记、听课笔记、学生作业批改情况,对各年级学生进行了问卷调查。促进了教师在教学理念、教学技术手段、教学方法以及教学效果等方面迅速提高,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各教研组和备课组的自身建设也得以加强。本学期,进一步规范了教研组活动和备课组活动制度,教研组、备课组每两周活动一次,规定时间、规定地点、规定内容、效果显著,特别是教研活动经费的发放,激活了人气,凝聚了人心。各组统一了思想认识,强化过程管理,优化学案建设,提高了集体备课的效率。同时引导学生积极参与各类有益身心健康、人格和谐发展的科技创新活动和学科竞赛。各组不断开展内容丰富的教研活动,内引外联,组织教师积极参与各类专题教研活动,坚持以课例为载体,通过借助观摩课、研究课、示范课和各类教学竞赛等形式,拓展学校教师的专业发展空间,不断促进教师的专业成长,本学期邀请2位特级教师来校教学、上课,语文组、英语组邀请兄弟学校来校指导交流,都有很好的收获。
三、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主动关注教师发展。
本学期,我们进一步抓好师德师风建设。广大教师严于律己,以身作则,以正确的态度影响和带动学生,用勤奋工作、乐于奉献的行动感染学生,用丰富的知识和教学技巧吸引学生,严谨治学、诲人不倦,为各类考试取得良好的成绩打下了很好的基础。
本学期,严格执行《宜山高级中学教学考核条例》,开始实施有利于教师主动发展、多元化评价的教学质量考核评价体系,体现管理重过程,考核重结果,以激发教师的“兴奋点”,充分发挥教师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是组织校内教学技能比赛。搭建教师专业化成长的平台,开展诸如专业能力、教学基本功、课堂教学、应用技术的大比武,以实践强素质、促能力。本学期举行的校优质课评比规模大、范围广,收到很好的练兵效果。
第三切实抓好教学研究活动。各学科教研组积极开展了与学校及本组课题有关的教学研究活动,使之与教科研有机结合,为提高教学质量服务。引导广大老师积极进行有效教学策略的研究,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改变过去事倍功半的现象,通过效益的提高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营造学习型氛围,引导广大老师关注自身业务水平的提高,反思自己的教学,做一名反思型的教师。
四、加强毕业班管理,力争高考再创辉煌。
本学期,我们进一步充实了毕业班的管理力量,校长亲自领衔主抓高三段工作。学校多次召集高三全体老师专题分析研究高三年级的教情和学情,研究新的考试模式,力求较准确地把握新的考试要求,提高复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11月份,高三段全体教师远赴桐乡、嘉善高中学习取经,就新课程高考的相关情况进行了专题学习和交流。毕业班级都具体落实了高考指标,制定了相关措施。特别是在教学管理工作中进行了宏观调控,对每门学科作业的量、教师的辅导时间都作了明确的安排,高三年级分学段分学科分班级都制定了详细的计划,并将这些计划落实到位,对每次模拟考试、阶段性测试都做详尽的'分析,分析到班、到人,采取盯人、盯学科、盯班级的措施,细化到每个环节、每堂课、每个人,确保高考能取得好成绩。
五、开展各种活动,丰富学生生活。
新的世纪,综合国力竞争曰趋激烈,要使国富民强,民族昌盛,关键是培养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而学校则肩负着这一历史重任。本学期,我们开展了丰富多彩的课外活动,让广大学生从中经受磨练,从而达到提高素质、增长才干的目的。全校继续开足开好各类选修课、活动课和研究性学习课程;正常开展好体育活动,加强艺术教育,促进学生和谐、全面地发展;体育、音乐、美术、技术都开足开全。通过这些措施来激发学生主动探索,积极创新,努力实践,从而获取知识,应用知识,进而掌握科学研究的一般流程,增强学习的自主性、探索性和合作性,努力使学生在思想意识、情感意志、精神境界等综合素质全面提高,学生的个性和特长得到开发与持续发展。
我们进一步抓好了各学科兴趣小组活动,想尽方法,为兴趣小组提供条件,给学生以拓展个性发展的空间。开学初,教务处人员会同有关兴趣小组辅导老师,研究制订辅导计划,确定目标,鼓励学生克服困难,努力拼搏,争取发挥最佳水平。在各位辅导老师的精心辅导和有关同学的不断努力下,我校在各科竞赛中取得了优异成绩。本学期,共有11个人次在省级竞赛中得奖,43人次在市级竞赛中得奖,78人次在县级竞赛得奖,各个教研组、备课组也都举行了校级竞赛,大大活跃了学习的气氛,也促进了学科教学的提高。
下学期我们要以争创省二级重点中学为抓手,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教学质量是学校的生命线,是硬道理,没有较高的教学质量,就没有学校良好的声誉。校荣我荣,全体老师为学校的美好愿景而奋斗,在为学校的荣誉而战。如果说,没有这个动力,我们就会失去拼搏的源泉。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始终把“质量”放在心上。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深入钻研新标准,准确理解和实施新课程;
二、继续深化课堂教学改革,促进学生自主发展;
三、研究新高考,争取xxxx届再创辉煌;
四、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提高教学效率;
五、重视基础年级的教学,一以贯之狠抓学风建设;
六、认真推行学科发展规划,铸造品牌学科;
七、注重内涵发展,重视教育教学科研。
〘四〙江苏省招标公告发布
第一节 业主大会
第七条 业主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等,实名参加业主自治活动,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应当对业主参加自治活动的方式、违反共同约定的责任、自治活动争议处理办法作出约定。
第八条 业主大会根据划定的物业管理区域设立,一个物业管理区域成立一个业主大会。
业主大会由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全体业主组成,维护全体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的合法权利,依法履行职责。
业主大会自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审议通过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之日起成立。
业主户数超过三百户的住宅小区,可以成立业主代表大会,履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业主可以列席业主代表大会会议。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代表大会(以下统称业主大会)通过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
第九条 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建设单位应当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筹备首次业主大会会议所需的文件资料。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筹备经费根据物业管理区域规模、业主户数和建筑面积等因素确定,由建设单位承担。建设单位应当在办理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之前,将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筹备经费交至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设立的专用账户,供业主大会筹备组使用。
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后,业主大会筹备组应当将筹备经费的使用情况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全体业主监督。
第十条 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条件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收到建设单位或者十人以上的业主联名提出筹备业主大会书面申请后六十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筹备组人数应当为五至十三人的单数。筹备组可以由业主成员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等派员组成。筹备组组长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定人员担任。业主成员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业主推荐产生,业主成员不少于筹备组成员的百分之六十。
筹备组中业主成员的推荐办法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确定,并事先告知全体业主。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七日内,将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筹备组正式开展筹备工作前,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对筹备组成员进行物业管理相关知识的培训。
第十一条 筹备组成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二)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未在同一物业管理区域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任职;
(三)无索取、非法收受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的利益或者报酬的行为;
(四)无不宜担任的其他情形。
筹备组中的业主成员还应当履行及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汽车停放费用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义务,不得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破坏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物业不当使用的行为;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未在本住宅小区开发建设单位任职。
第十二条 筹备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九十日内完成下列筹备工作,并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
(一)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的时间、地点、内容和形式;
(二)拟订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其中议事规则草案中可以约定是否设立业主代表、业主监事会,拟订业主小组划分方案草案;
(三)确认业主身份,确定业主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上的投票权数;
(四)拟定首届业主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条件、名单和选举办法;
(五)确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召开方案、表决议案;
(六)召开首次业主大会会议的其他筹备工作。
前款内容应当在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公告时间不少于七日。业主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向筹备组提出意见,筹备组应当自收到书面意见之日起七日内集体讨论决定是否采纳并书面答复。
业主大会成立后,筹备组自动解散。筹备组未在九十日内完成前款所述筹备工作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书面公告筹备组解散。筹备阶段发生诉讼、复议,或者对筹备组成员有异议的,诉讼、复议和异议处理期间不包含在筹备期限内。
第十三条 业主大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将会议内容函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参与指导,对业主大会会议表决情况进行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应当及时告知社区居(村)民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或者其他业主大会召集人未能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要求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责令限期整改。未整改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相关业主召开业主大会临时会议。
第十四条 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有二幢以上房屋的,可以以幢、单元为单位成立业主小组。业主小组由该幢、单元的全体业主组成。
成立业主小组的,应当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业主小组的职责范围、工作规范等事项。
第十五条 业主小组范围内的全体业主推选本小组出席业主大会会议的业主代表。业主小组议事由该小组推选产生的业主代表主持,共同讨论决定本小组范围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更新和改造等事项。
业主小组作出的决定应当符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不得违反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并在作出决定后七日内告知业主委员会。
第十六条 业主小组推选业主代表,应当经本小组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业主代表应当为本业主小组内的业主,其资格条件、任期等参照业主委员会委员设置条件,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规定。
第十七条 业主代表履行下列职责:
(一)在业主大会会议召开前就会议议题征集本小组业主意见,出席业主大会会议;
(二)组织开展本条例第十五条规定的业主小组议事权限所确定的`活动,并将结果告知业主委员会;
(三)告知业主委员会本小组业主的有关意见和建议;
(四)建立本小组工作档案;
(五)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节 业主委员会
第十八条 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依法选举产生,履行业主大会赋予的职责,执行业主大会决定的事项,接受业主的监督。
业主人数较少,经全体业主一致同意决定不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全体业主共同履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不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的,由业主大会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
备案材料齐全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备案证明,并在备案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备案材料抄送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及公安机关、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备案材料不齐全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不予备案,并书面告知须补齐的材料。
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在依法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后,可以向区民政行政主管部门备案,领取备案证书,用于开设基本账户。
第十九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应当由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热心公益事业、责任心强、具有一定组织能力的业主担任。
业主委员会委员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业主委员会由五至十一人的单数委员组成,每届任期三至五年,委员可以连选连任,具体人数、任期由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确定。业主委员会设主任一名。
业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已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应当按照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由业主委员会终止其职务并予以公示: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本人及其配偶、直系亲属与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提供物业服务的企业有利害关系的;
(三)有损坏房屋承重结构、违法建设、破坏房屋外貌或者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等物业不当使用行为且未改正的;
(四)未按照规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汽车停放费用和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等相关费用且未改正的;
(五)违反市人民政府有关房屋出租规定且未改正的;
(六)牟取妨碍公正履行职务的其他利益且未改正的;
(七)有不良信用记录情节严重的;
(八)有违反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其他不宜担任业主委员会委员的情形。
未能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委员人数不足总数的二分之一的,在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的指导、帮助下,根据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或者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
第二十条 业主委员会履行下列职责:
(一)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决议;
(二)召集业主大会会议,定期书面向业主大会报告工作并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向全体业主公布,接受业主质询;
(三)根据业主大会决定代表业主与业主大会选聘或者续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四)及时了解业主、物业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协调处理物业管理活动中的相关问题;
(五)督促业主、物业使用人遵守管理规约,调解因物业使用、维护和管理产生的纠纷;
(六)组织和监督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
(七)根据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决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方式,管理、使用并公布经营所得收益情况;
(八)配合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公安机关等做好住宅物业管理区域的社区建设、社会治安等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业主大会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阻挠、抗拒业主大会行使职权;
(二)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拖延提供有关文件、资料;
(三)违反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或者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擅自使用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印章;
(四)打击、报复、诽谤、陷害有关投诉、举报人;
(五)未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六)擅自动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侵占业主共有财产;
(七)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或者超越业主大会赋予的职权,侵害业主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二条 业主委员会任期届满三个月前,应当书面告知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指导、协助成立换届改选小组,由换届改选小组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换届改选小组产生至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期间,业主委员会不得就选聘、解聘物业服务企业等共同管理事项,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但发生危及房屋安全和人身财产安全的紧急情况,需要立即使用专项维修资金进行维修、更新、改造的除外。
业主委员会逾期未能换届改选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所在地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选举产生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第二十三条 业主委员会应当自换届改选小组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将其保管的有关财务凭证、业主清册、会议纪要等档案资料、印章及其他属于业主大会所有的财物移交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保管。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需要使用上述物品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提供。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新一届业主委员会选举产生并办理换届备案手续后十日内,将其保管的前款所述物品移交新一届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不按时移交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和物业所在地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移交;拒不移交的,辖区内的公安机关应当给予协助。
第二十四条 业主大会应当综合考虑物业管理区域规模、物业服务费用标准、业主人数等因素,在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确定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经费预算。该经费由全体业主负担,或者由业主大会在管理规约或者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
业主大会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设立业主监事会,聘请业主委员会秘书。具体产生办法、工作职责、所需经费在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约定。
业主委员会应当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日常工作经费预算及使用情况,至少每半年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告一次,接受业主监督。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十五条 住宅小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代行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职责:
(一)不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的;
(二)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但未成立,经物业所在地的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指导后仍不能成立的。
列入当地老旧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年度实施计划且满足前款第二项条件的,或者保障性住房具备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及时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
第二十六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组织成立,由业主以及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建设单位等派员组成。
物业管理委员会人数应当为九至十三人的单数,其中业主成员应当不少于百分之六十,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在业主中推荐产生。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业主成员资格应当符合本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将成员名单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业主对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异议的,由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协调解决。
第二十七条 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依法履行职责,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就住宅小区共同管理事项征求全体业主意见,形成业主共同决定。
物业管理委员会自业主大会成立之日起停止履行职责,并在七日内与业主大会办理移交手续后解散。
第二十八条 物业管理区域应当根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的红线范围,综合考虑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社区建设等因素划分。
物业管理区域需要分立或者合并的,应当形成区域调整方案,对调整后物业管理区域的道路、绿地、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等作出规定。
需要分立的,应当分别经拟新设立的物业管理区域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需要合并的,应当分别经原物业管理区域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
物业管理区域调整后,应当重新办理物业管理区域备案手续。
第二十九条 划定为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的分期开发建设的住宅小区项目,先期开发部分符合业主大会成立法定条件的,可以成立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首次业主大会会议应当根据分期开发的物业面积和进度等因素,在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中明确增补业主委员会委员的办法。
第三十条 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小组议事表决可以采用纸质或者手机信息、电子邮件等方式实名投票。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应当向全体业主公示。
业主代表出席业主大会会议、业主委员会委员出席业主委员会会议不得委托他人。
一个独立产权单位登记有二个或者二个以上所有权人的,应当自行确定一名投票人。
本市建立业主决策电子投票系统,由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设及维护。
第三十一条 业主委员会委员、物业管理委员会中的业主成员、业主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职务自行终止,并应当自终止之日起七日内移交其使用、保管的文书、印章以及其他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
(一)丧失本物业管理区域业主身份的;
(二)以书面形式提出辞职的;
(三)有本条例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
(四)符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约定的其他资格终止条件的。
有前款情形之一的,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业主小组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七日。
第三十二条 业主认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或者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书面提出撤销申请;认为物业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撤销申请。
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应当在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审查结果书面告知申请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委员会作出的决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或者撤销其决定并通告全体业主。
〘五〙江苏省招标公告发布
第四十二条 本市建立统一的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平台,为建设单位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提供服务和指导。
提倡业主大会通过统一的招标投标平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第四十三条 业主大会或者经业主大会授权的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应当载明下列内容:
(一)物业服务内容、标准、收费价格和委托代收费事项;
(二)各分项服务的标准(含人员配置)和费用分项测算;
(三)分项费用和主要成本变动联动调整的约定;
(四)物业服务标准的评估方式;
(五)利用业主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开展经营活动所得收益的核算和分配办法;
(六)违约责任、履约保证措施和合同解除的条件;
(七)与物业服务有关的其他事项。
业主大会可以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对物业服务企业履约情况开展评估,并向全体业主公布评估结果。物业服务企业应当配合评估活动。
业主依法享有的正当权益和根据物业服务合同享有的权利,应当受到保护。物业服务企业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或者损害业主权益的,业主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不履行的,由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第四十四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下列信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
(一)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联系方式、物业服务投诉电话;
(二)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等;
(三)电梯、消防、监控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单位的名称、资质、联系方式和应急处置方案等;
(四)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
(五)房屋装饰装修及使用过程中的结构变动等安全事项;
(六)其他应当公示的信息。
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予以答复。
第四十五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相应的服务,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降低物业服务标准;
(二)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
(三)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物业服务合同中无相关约定,处分属于业主共有的财产;
(四)未经业主大会同意或者物业服务合同中无相关约定,将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汽车停放费用等捆绑收费。
物业服务企业未能履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物业服务企业退出物业管理项目时,应当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办理移交手续,并移交下列资料:
(一)建设单位按照本条例第四十条规定移交的资料;
(二)电梯、消防、监控等专项设施设备的技术手册、维护保养记录等相关资料;
(三)物业管理用房、业主共用的场地和设施设备资料;
(四)物业管理服务期间配置的固定设施设备资料;
(五)物业服务企业建档保存的物业改造、维修、养护资料;
(六)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的相关资料、预收的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交纳记录等资料;
(七)其他应当移交的资料。
对拒不退出或者移交资料的,经业主委员会请求,辖区内公安机关应当给予协助;有破坏共用设施设备、毁坏账册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第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或者其委托的新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办理交接的,交接各方应当对物业管理区域内电梯、消防、监控等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维护现状给予确认,并报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备案。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委员会可以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协助现场查验。
电梯、消防、监控等共用设施设备无法正常使用的,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修复或者承担相应责任。
第四十八条 市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物业服务企业考核体系和信用评价体系,对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实行动态管理,定期对物业服务项目开展专项检查,向社会公布信用信息评价结果。
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征集、考核、评价、汇总和核查工作。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协助开展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项目负责人信用信息的征集、核查工作。
对在物业服务中取得显著成绩或者获得市级以上物业管理荣誉称号的物业服务企业,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企业未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合同约定和技术标准、专业技术规范等提供日常物业服务的,应当录入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档案。
物业服务企业有下列严重失信行为之一的,二年内不得在本市申报各类物业服务示范项目;失信行为改正前,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不予开具诚信证明:
(一)在物业管理招标投标活动中提供虚假信息,骗取中标的;
(二)出租、出借、转让资质证书的;
(三)物业服务合同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后拒不撤出物业管理区域,撤出时未按照规定办理交接手续,或者未按照规定移交资料,造成物业管理混乱的;
(四)未按照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房屋安全监管义务,导致物业管理区域内发生重大房屋安全事故的;
(五)泄露业主信息的;
(六)对业主、业主委员会委员进行恶意骚扰,采取暴力行为或者打击报复的;
(七)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物业服务企业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之一的,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一年内不将其纳入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平台。
第五十条 物业服务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责任制。
物业项目负责人有下列严重失信行为之一的,应当录入项目负责人信用档案,同时录入其所属物业服务企业的.信用档案:
(一)骗取、挪用或者侵占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
(二)擅自改变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用房、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用途的;
(三)擅自决定占用、挖掘物业管理区域内道路、场地的;
(四)擅自利用物业管理区域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
(五)因管理失职造成人员伤害、财产损失等重大责任事故的;
(六)被价格行政主管部门认定乱收费或者收费不规范且未改正的;
(七)其他损害业主利益情节严重的。
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业主可以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进行核查,并书面告知业主核查结果。
第五十一条 业主应当遵守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业主欠交物业服务费用、公共水电分摊费用的,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可以通过上门催交、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等形式,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经仲裁裁决或者司法判决确认后仍不履行的,按照个人信用信息管理有关规定录入个人信用档案。
第五十二条 物业服务收费可以采取酬金制或者包干制等方式,具体收费方式由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服务资金管理应当坚持公开、透明、质价相符的原则。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预收的物业服务支出费用属于代管性质,为所交纳的业主所有。除了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企业收取的酬金,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将其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以外的支出。
物业服务收费实行酬金制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每年向业主大会或者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季度公布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业主、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对公布的物业服务资金年度预决算和物业服务资金的收支情况提出质询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自收到书面质询之日起七日内书面答复。
第五十三条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对其从业人员的培训,规范服务行为,不得干扰业主自治活动。未经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书面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不得就业主共同管理事项擅自向业主征求意见。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协助和维护业主自治活动中的正常秩序,出现破坏业主自治活动议事秩序情形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及时劝阻当事人,并保留证据,向有关机关举报。
第五十四条 物业管理区域内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当向最终用户收取有关费用。专业经营单位委托物业服务企业代收代交有关费用和进行有关设施设备日常维修养护的,双方应当签订书面委托协议,明确委托的主要事项和费用支付的标准与方式。未签订书面委托协议的,由专业经营单位自行负责相关工作。
临时管理规约、管理规约对公共水电费用分摊方式有约定的,专业经营单位可以按照其约定将公共水电费用分摊到每一户业主。业主应当按时交纳公共水电分摊费用。
专业经营单位不得因部分最终用户未履行交费义务停止已交费用户和共用部位的服务。
〘六〙江苏省招标公告发布
一、指导思想
为了贯彻落实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和《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和《江苏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验方案》精神,根据高中新课程的目标和宗旨,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以《盐城市普通高中教育教学质量提升三年行动计划》为依据,以学生的素质教育和个性发展为核心,逐步实现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的变革,构建良性互动的师生关系、教学关系,重视对学生科学精神、人文精神、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培养;以校本培训和校本研究为主,加强高中新课程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建立和完善适应于课程改革时代要求和学校发展需要的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办学水平,丰富我校“有效+特色,高质+特长”的办学特色的内涵和外延,为我校创建江苏省四星级高中奠定坚实的基础。
二、工作目标
1、通过新课程理论的学习与实践,教师全面掌握现代教育理论,引导教师建立科学的教师观、教学观、学生观,创新教学方式,优化教学过程,探索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切实提高课堂教学效能。
2、确立学生的主体地位,引导学生转变学习方式,进行自主学习、合作学习和探究学习,培养学生获取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交流与合作的能力。
3、开齐开足课程,形成具有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结合学校师资现状,开设校本课程,以适应学生不同方向与不同层次的发展需要。充分结合我校特点,坚持面向全体学生,既承认差别,又为学生自主选择创造条件。既注重弘扬科学精神、介绍现代信息,又注重发挥人文教育功能、继承优秀传统。
4、逐步改进课程评价,发挥课程评价促进学生发展,改进教学实践的功能。
5、建立和完善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培养学生科学的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健康的审美情趣,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6、以我校在实践中形成的三大教学策略(面向全体,个性发展;学法指导;单元章节过关)为基础,继续加强相关课题研究,力争取得具有较大影响的成果。
三、具体措施
1、加强校本培训,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1)加强与新课程实施相适应的教师队伍的建设工作,要按照“先培训,后上岗;不培训,不上岗”的原则,通过多层次、多形式、多样化的培训,将通识培训、学科课程标准培训和实验教材培训等结合起来,促进教师尽快适应新课程教学。
(2)以青年教师和骨干教师的新课程培训为切入点,以全员培训、整体提高为目标,结合学校实际,以此作为校本培训作为师资培训的重要途径。
(3)建立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和教师专业发展机制。重视和加快建立以校为本的教学研究制度,组织和鼓励广大教师密切结合教学实践,积极开展富有针对性的教学研究,不断提高教研能力和水平,使新课程的实验过程成为教师自身不断成长的过程。
2、创建高效课堂,提高课程实施水平
(1)学校课程设置科学、合理、规范。学校课程设置方案符合国家新课程方案的刚性要求,体现新课程的多样化、个性化的特色,能够开设课程标准要求的所有选修课,形成具有特色的校本课程和研究性学习项目;充分开发利用学校、社会等课程资源。
(2)高度重视通用技术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技术课程要着重提高学生的技术素养和创造力,加强技术与社会和科学之间的联系。强化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设置、实施、考核、评价和学生校外活动的管理,保障学生活动安全。
(3)按照新课程理念和各科课程标准的要求,规范、高效、创造性地实施课程,探索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努力提高教学质量。积极转变教学方式,倡导自主、探究、合作的学习方式,引导学生在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过程中探究知识的意义。促进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的整合,逐步实现教学的组织管理方式、教学内容的呈现方式、学生的学习方式、教师的教学方式和师生互动方式的变革。
3、规范教学常规,创新教学管理机制
(1)进一步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督促教师教学环节落实到位。
(2)创新教学管理机制,促进新课程顺利实施。
4、有效开发课程资源。
(1)充分利用图书馆、阅览室、实验室等场地和设施设备,用好教材、报刊、网络等素材性课程资源,发掘社区社会资源和人力资源,为学校的新课程实施提供丰富的课程资源支撑。
(2)建立课程资源管理数据库,拓宽校内外课程资源及其研究成果的`分享渠道,提高使用效率。
5、探索评价机制改革,发挥评价的激励功能
(1)创建发展性评价体系。研究开发切实可行的高中学生学业成绩与成长记录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案,构建发展性评价制度与科学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测体系,特别是关于学生成长记录评价的操作与管理方法,保证学生成长记录的真实性和可信性,充分发挥评价机制的激励功能。
(2)建立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评价制度,全面、科学、准确地评价教师教学工作,将教师教学工作评价与教师专业发展评价统一起来,通过评价促进教师课程执行能力、课程开发能力的形成和提高,发挥评价对新课程实施的促进作用,努力营造实施新课程的良好氛围。
四、实施步骤
1、第一阶段(20xx年3月-20xx年7月)
(1)启动学校课程改革工作,制订学校课程改革实施方案以及一系列配套的操作性制度。
(2)开齐开足国家课程、地方课程,规划学校校本课程的开发。
(3)结合综合实践活动课、通用技术课程的研究与实施,探索本校特色的课程体系。
(4)开展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和学生成长档案管理的研究与实施,完善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教育网络。
2、第二阶段(20xx年9月-20xx年7月)
(1)完善新课程改革方案。
(2)扩大计算机信息化与学科整合的课程范围。
(3)每门学科开发1-2门校本课程,编写相关教材,初步构建有学校特色的拓展型课程和研究型课程框架。
3、第三阶段(20xx年9月-20xx年2月)
全面总结课程改革的经验教训,广泛开展交流,形成有影响的课改成果。开展新一轮课程改革。
〘七〙江苏省招标公告发布
为贯彻落实《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辽宁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实施意见》精神,全面优化税收服务,发挥税收职能作用,助力沈阳振兴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服务升级:积极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进一步简化工作流程,压缩办税时限,拓展服务手段,完善服务制度,全面推进办税服务便利化改革。管理增效:通过进一步明晰职责,规范执法,提高基础事项和风险事项管理效能,为服务升级和形象提升提供支持。形象提升:夯实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根基,推进纪律作风建设,开展各项文明创建、“星级”评比等活动,着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促进文明执法、文明服务的能力水平切实提高。
二、工作任务
(一)优化纳税服务。
1、完善办税服务厅工作制度。具体完善和落实首问责任、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
2、持续开展“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按照总局、省局“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订具体落实措施,持续开展好“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让纳税人感觉到春风拂面的温暖。
3、畅通服务咨询渠道。进一步完善市、区两级公开咨询电话,优化完善办税服务厅咨询岗功能。
4、推进实施“互联网+税务”行动项目。积极打造“网上办税服务厅”和“掌上办税服务厅”,探索更丰富、便捷、惠民的“互联网+税务”项目。
5、推进国、地税联合办税。拓展国、地税联合办税的业务范围,实现纳税人“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6、全面推进涉税事项“同城通办”。对税务登记、税务认定、发票办理、申报纳税、优惠办理、证明办理、宣传咨询七个方面66项内容,实现“同城通办”。
7、放开发票领用限制。对信用等级A级、B级纳税人和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放开发票领用限制。
8、完善拓展“网上申领、线下配送”发票服务项目。纳税人通过网上申领发票,由EMS邮政快递送票上门,进一步减轻征纳双方负担,真正实现纳税人足不出户地全天侯完成发票领用业务。
9、积极推行无纸化、免填单。依托网上办税服务厅和影像扫描系统积极推行无纸化、免填单。
(二)规范税收执法。
10、规范进户执法检查。统筹规范税收进户执法检查工作,杜绝“多头检查、重复检查”现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杜绝随意检查等行为。纳税信用等级为A、B级的纳税人除专案、专项检查及金税发票协查等检查外,原则上一年内接受国税机关的入户检查不超过1次。
11、实行税收管理员工作“派单制”。制定推行《沈阳市国家税务局税收管理员工作任务派单制实施方案(试行)》,将依纳税人申请的需由税收管理员完成的工作事项和依税务机关职权发起的日常管理和风险管理事项纳入派单范围,税收管理员根据派单内容开展工作。
(三)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12、进一步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依据法律、法规、规章及《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行使规则》、《辽宁省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第一批)》实施税务行政处罚。
13、规范税务行政执法权。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和《辽宁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税务行政处罚权力清单的公告》行使税收执法权。
14、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严格落实总局、省局税收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规范性制定履行法定程序。
15、规范行政审批(许可)。严格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务行政许可若干问题的公告》,全面规范税务行政许可行为。
16、加快推进行政审批和网上办理。推进网上办税为主、自助和其他社会办税为辅、实体办税服务厅兜底的办税模式,让纳税人多走“网路”、少走“马路”。
17、提速办理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根据《辽宁省国家税务局纳税服务工作指南(金税三期操作版)》的工作要求,承诺:“企业设立登记、变更登记税务机关业务全部即时办结;符合条件的注销申请即时办结。
(四)加强诚信体系建设。
18、开展信用评级工作。国地税根据纳税人上一年度的申报、纳税等情况,联合开展20xx年度信用等级评定工作。
19、推进诚信建设。发挥信用等级的激励作用,将纳税信用与信贷融资挂钩,扩大“银税互动”范围。
(五)提高政务公开水平。
20、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建立政府信息查阅点,建立和完善规范相关制度,规范政府信息查阅工作流程。
21、实行纳税信用信息公示制度。按照市发改委信用办要求,及时向“信用沈阳”上报公示信息。
22、加大税法宣传力度。通过办税服务厅、纳税人学堂、网站、微信平台、电视、报刊等多渠道向纳税人进行税法宣传,公开办税指南。
(六)强化督查问责。
23、着力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制定《沈阳市国家税务局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针对窗口服务质效、进户检查不规范、企业正常跨区迁移难等方面问题开展专项整治。
24、着力整治税务人员工作作风。制定《沈阳市国税系统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在全系统开展吃拿卡要专项治理。
25、严肃监督执纪、加大行政问责力度。按照《沈阳市国税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十条禁令》的.规定,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并定期通报曝光。
26、加强涉税中介的服务和监管。按照《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和监管办法(试行)》的规定,进一步加强涉税中介机构服务和监管。
27、健全服务投诉机制。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按照《辽宁省国家税务局辽宁省地方税务局纳税服务投诉工作制度(试行)》的要求,及时受理并依法处理投诉、举报,完善投诉处理流程。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28、完善绩效考评体系。按照市委市政府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对标厦门等先进城市工作情况,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制定绩效考核指标,将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纳入绩效考核管理。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打造国际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做好营商环境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实行定期例会制度,听取各单位工作落实情况汇报,研究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二)强化责任落实。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组织落实,建立由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责任处室、责任人分别负责的责任体系,层层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形成上下联动、协调一致的工作格局。
(三)营造舆论氛围。加强舆论引导,认真总结、积极宣传打造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创新举措和阶段成果,大力宣传在服务群众、服务纳税人中涌现出的优秀人物、先进事迹,弘扬正能量,唱响主旋律,充分展示国税形象。
(四)强化考评问责。要把握时间节点,紧盯问题整改,强化督办落实,对于各种违反禁令的现象和行为坚持“零容忍”,依法依规依纪及时查处,形成警示震慑效应。
〘八〙江苏省招标公告发布
为认真落实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要求,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效”改革,充分激发市场活力,提升经济发展内生动力,全面优化我县营商环境,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9个专项行动。现结合全县,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省、市党代会和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县委第十四次党代会、县委十四届二次全体(扩大)会议、xx县经济和农村工作暨脱贫攻坚大会提出的要求,按照省委“一个指引、两手硬”、市委“苦干三年,全面挺进第一方阵”的重大思路和目标要求,以实现“大美古城,小康xx,国际旅游城市”为目标,对表省市要求,对标发达地区先进做法,聚焦“产业、企业、企业家”,打造“六最”营商环境,针对项目落地难、实体经济融资难、企业经营难、涉企合同执行难、群众办事难等突出问题,以实行无审批管理为突破口,试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度,开展9个专项行动,增强行动自觉,蓄积前行动力,谱写xx发展新篇章。
二、主要任务
1、开展招商引资项目落地专项行动。深化xx经济技术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在县经济技术开发区试点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同时,将开发区以外的县重点转型项目也纳入试点范围,实行备案制无审批管理,20xx年7月底前制定实施方案。县发改局、环保、规划、住建、国土、水利、消防、人防等各相关部门以清单形式确定项目准入条件,依据法律法规制定产业、环境、用地、节能、消防、人防等标准和要求。企业按照设定的准入条件和标准,作出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限内完成部门预审、公示和联合会审备案,企业开工建设,竣工后自主验收。项目实行先建后核,相关部门进行事中事后监管。项目落地开工实行属地管理、保姆式服务的联动管理机制。县级层面的项目由县长负责,主管职能单位牵头落实。力促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达产。(牵头单位:县投促局、县发改局;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2、开展机关干部入企服务常态化专项行动。强化对优势企业、转型项目的常态化帮扶功能,配置专职队伍,建立入企服务长效机制,完善服务企业平台。通过网上平台、入企服务等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及时推送宣传惠企政策,有针对性地协调解决问题诉求。要兑现承诺、主动对接,在突出企业主体作用的基础上,强化政府引导与推动作用,实行部门联动,努力建成全天候、全方位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模式、延伸服务触角、做实服务事项,重点建设一批引领示范作用明显的产业转型项目,带动产业集聚和企业群发展,推进全县经济发展再上新台阶。(牵头单位:县经商粮局;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各部门)
3、开展在建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专项行动。切实贯彻省、市安排部署,严格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创新、重点突破、注重实效的原则,加大协调服务力度,化解各类矛盾,全力解决我县20xx年46个重点工程在建项目存在的六类突出问题,实现无障碍施工,保障项目顺利推进。要多措并举、形成合力,妥善解决在建重点工程项目在资金、用地、征地补偿、劳资纠纷、基础设施建设、社会治安等方面的存在的问题和矛盾,确保在建工程项目无障碍施工。(牵头单位:县发改局)
4、开展“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紧紧围绕县委建设“大美古城,小康xx,国际旅游城市”的奋斗目标,加快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建设,加快联合惩戒系统建设,强化部门合力,严密惩戒网络,积极开展“涉企合同执行难”整治专项行动,力争达到“四个基本”:被执行人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和外界干扰执行现象基本得到遏制,人民法院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乱执行的情形基本消除,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终结本次执行的程序标准和实质标准把握不严、恢复执行等相关配套机制应用不畅的问题基本解决,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在法定期限内基本执行完毕。实现涉企合同执行不难成为常态。(责任单位:县法院,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各部门)
5、开展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专项行动。切实贯彻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严厉打击恶意逃废金融企业债务行为,防范化解经济金融风险,进一步维护我县信用环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经济稳健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重点打击部分企业借改制悬空银行债务、借破产逃废银行债务、借困难恶意拖欠银行债务等多种恶意逃废债务,以及拒不执行生效法律判决等行为,帮助金融机构维护合法金融债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金融生态环境。(牵头单位:县人民银行,配合单位:县法院、xx银监分局;县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6、开展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专项行动。有效防范和化解企业担保链风险,最大限度缩短担保链、压缩担保金额和落实有效担保措施,避免资金断裂引发连锁反应,化解潜在的区域性金融风险,维护良好金融生态环境。对涉及去产能、盲目扩张、负债率或民间借贷依存度高、企业主户籍和资金转移国境外的企业重点排查。做大做强县域政策性担保公司,健全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完善对政策性担保公司考核办法,坚持微利经营,调动政策性担保公司积极性,充分发挥政策性融资担保功效。进一步加强对全县融资性担保公司的规范管理,退出一批经营许可证已过期无融资担保资格的机构,净化全县融担环境。(牵头单位:县政府办、人行xx县支行、银监xx办事处;配合单位:县直有关各部门)
7、开展企业周边治安环境治理专项行动。要抓常态、保长效,通过严厉查处巧借名义到企业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行为;向企业强揽工程建设、强卖强要等获取非法利益行为;以拦截车辆、封堵断路、损害企业财物等方式干扰企业正常施工和生产经营的行为;无正当理由干扰、阻碍重点工程和项目建设的行为;无正当理由干扰政府依法征用土地、拆迁,或在征用土地过程中以威胁、暴力等手段妨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非法行为。实现全县各类企业周边以及重大项目、经济园区驻地治安秩序得到整治,企业反映强烈的治安突出问题得到解决,营造良好的企业经营社会治安环境。积极强化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强力推进警企联防、联建、联治工作,查出并消除一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隐患,增强企业自防自卫能力。强化警企配合,确保企业周边地区无重大治安案件和滋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案事件,进一步推进长效机制建设。(牵头单位:县公安局;配合单位:县直各有关部门)
8、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围绕群众和市场主体办事需要,以服务便民利民、创新创业为导向,在不断更新完善权力清单制度基础上,对县本级行政审批前置申请材料进行全面清理规范,大幅精简申请材料、相关证照的年检和与之挂钩的政府指定培训,切实减轻企业和群众负担。(牵头单位:县编办,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9、开展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专项行动。优化我县医药领域营商环境,提升生产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保障公众用药安全有效,推动医药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提升我县制药行业整体水平,增强市场竞争能力。加强对企业开展一致性评价的技术指导和政策引导,及时提供国内省内一致性评价相关信息。动态把握全县药品生产企业的工作进度,协调解决企业在一致性评价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积极推动全县两级医院开展药物临床试验资质申报、机构建设,配备必要的设施设备,培养一批具有一致性评价技术的医务人员。(牵头单位:县市场和质监局、县卫计局;配合单位:各有关部门)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
1、全面动员部署。召开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动员大会,统一思想、明确工作任务,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起步好、开头好。
2、细化工作措施。县直各部门要根据本方案,围绕打造“六最”环境,结合本部门工作,制定任务要求具体、工作责任明确、时间节点合理、实施路径清晰的.四位一体路线图、时间表。
(二)推进落实阶段(20xx年7月-11月)。
1、广泛宣传推广。各新闻单位及相关政府网络平台要通过开辟专栏、专题等方式广泛宣传,及时发现、总结和推广先进典型,曝光一批破坏营商环境、阻碍发展的负面典型,汇聚优化营商环境的正能量。
2、狠抓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抓住影响营商环境优化的关键点位、环节,精准施策,建立工作台账,做到难点一项一项整治、问题一个一个解决,事项一个一个销号。
(三)总结评议阶段(20xx年12月)。
1、注重整改完善。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实行台账式管理,对照台账进行挂单对照整改,按照时间表的要求,逐项跟踪落实。
2、总结评议。全县各级各部门要对专项行动开展落实情况进行认真的分阶段总结,及时总结经验、复制推广好的做法和经验。县委、县政府将适时派出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对我县营商环境优化情况进行客观评价,针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建立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深入推进放管服效改革和省委、省政府优化营商环境要求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大局观念和全局意识。各级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改革,扑下身子抓落实,带头在优化营商环境行动中冲锋陷阵。要成立相应机构,围绕中心任务,尽快组织开展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级各部门要主动运用多种舆论工具进行多角度、多维度宣传,做到家喻户晓。
(三)注重密切协作。各级各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在始终坚持把标志性、引领性任务牢牢抓在手上的同时,以法治思维、改革精神、创新办法相互协作、密切配合,确保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早签约、早落地、早建设、早见效。
(四)严格监督考核。各级各部门要强化责任,明确各专项行动方案的每一项措施实施到位,每一项要求落实到位。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没有成效的相关单位及责任人进行问责,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