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基础知识小结(29)
参考答案: (1) 错误。 (2) 国务院颁布的《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二条明确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应当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企业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不能采用差额结算的方式。 (3) 差额结算方式会产生以下弊端:首先,在差额结算方式下企业可能挪用或不按时足额发放养老金,造成企业内部拖欠,难以从根本上保障广大参保人员的切身利益。其次,实行差额缴拨,不利于将企业从大量的事务性工作中剥离出来,不利于建立独立于企、事业单位之外的社会保障体系。 5.冯先生是某机械企业职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