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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灾疏散应急预案通用

火灾疏散应急预案 篇1 4.1火灾的报警和扑救工作 4.1.1在公司大院内如发现起火后,无论火势大小,都应都及时拨通“119”电话报警。设有手动报警设施的,应击碎其保护层的玻璃报警。报警时要讲清着火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着火部位、着火物质、火情大小及报警人姓名和报警电话。发生火灾时,在场人员在立即扑救、报警的同时,还应迅速通知消防管理人员。 4.1.2消防管理人员接到火灾报警或火灾防范中心控制室或分控制点收到自动报警信号后,应迅速通过监控、电话或巡逻人员了解起火点,证实后立即启动灭火装置或利用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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