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原合伙人所欠工资能否要求新合伙人清偿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哦。2018年司法考试案例分析:原合伙人所欠工资能否要求新合伙人清偿编辑同志:罗某与王某以普通合伙形式经营一家家装企业,因各种原因致使企业经营困难,并拖欠了我们共计10万余元的工资。一年前,罗某与王某吸收张某以普通合伙人身份入伙,后企业现状不仅没有得到改善,甚至已经严重资不抵债。鉴于张某的经济条件明显好于罗某、王某,我们近日曾要求张某支付拖欠的工资。而张某认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