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汽车租赁安全管理的决定
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汽车租赁安全管理的决定为确保2017年在本市举办的重大国际性活动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厦门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相关授权决定,现就汽车租赁安全管理作出如下决定:一、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汽车租赁经营者在从事汽车租赁活动中应当遵守下列规定:㈠建立健全企业内部安全保卫管理制度;㈡安装汽车租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并将真实、准确的企业、从业人员以及车辆承租人信息即时上传至汽车租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㈢为租赁车辆安装与汽车租赁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兼容的车辆定位装置,并确保正常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