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注会师经济法考点笔记:合伙企业的设立
“2017年注会师经济法考点笔记:合伙企业的设立”一文由留学群注册会计师考试栏目整理,希望可以帮到广大考生,欢迎广大考生前来阅读! 1.合伙人 (1)合伙人至少为2人以上,对于合伙人数的最高限额,《合伙企业法》未作规定。 (2)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如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 (3)合伙人为自然人的,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企业的合伙人,但可以成为有限合伙人。 (4)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