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会2017年经济法复习讲义:保证
本文“注会2017年经济法复习讲义:保证”,跟着留学群注册会计师从业资格考试频道来了解一下吧。希望能帮到您! 【知识点】保证 1. 保证责任 (1)保证担保的范围 当事人对保证担保的范围可以进行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人应当对全部债务(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承担责任。 (2)债权人转让债权 保证期间,债权人依法将主债权转让给第三人的,保证债权同时转让,保证人在原保证担保的范围内对受让人承担保证责任。但是保证人与债权人事先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