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解读
《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自3月15日起正式施行。 根据办法,4类商品不适用无理由退货,包括: 消费者定做的商品; 鲜活易腐的商品; 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 交付的报纸、期刊。 此外,还包括3类经消费者在购买时确认可以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规定的商品: 拆封后易影响人身安全或者生命健康的商品,或者拆封后易导致商品品质发生改变的商品; 一经激活或者试用后价值贬损较大的商品; 销售时已明示的临近保质期的商品、有瑕疵的商品。 同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