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庭职责
人民法庭职责(一) 1、依法审判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案件。 2、依法受理符合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及委托的执行案件。 3、受理不服本院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等各类申诉,并依法对其中确有错误的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和调解进行再审。 (二)人民法院各职能部门 1、立案庭 负责对刑事、民事、经济、行政、执行、审判监督、法医鉴定等所有需要编案号的案件立案、登记编号、预收费用;处理各类来信来访;审理督促程序案件;办理公示催告;督查审判庭办案审限。 2、刑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