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笔记:地域管辖的分类
考生们需要努力的复习,遇到不懂的民事诉讼法考点多钻研,才有可能通过司考民事诉讼法。“司考民事诉讼法考点笔记:地域管辖的分类”由留学群司法考试网整理而出,希望对您有所帮助!一般原则:原就被 (被告所在地) 补充规定有四种: 一是双方被监、劳 一年以下原来地 一年以上监、劳地 二是户口双注销 只能被告居住地 三是双军加一地 团级以上单位地 四是离婚双离家 超过一年常住地 例外规定:被就原 (原告所在地) 八种情况记心田 一、二两种身份诉 下落不明失踪人不在国内居住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