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名词解释(3)
2016年司法考试倒计时的钟声已经敲响,留学群司法考试网为您整理提供了司法考试卷三民法名词解释(3),关于名词解释题很多考生都觉得无从下笔,名词解释重在解释,需要有对概念有一个较深的理解,因而备考的过程中需要在理解的基础上记忆。留学群司法考试频道希望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1. 撤销权:效力未定的民事行为的相对人主动撤销其意思表示的权利 2. 行使撤销权应注意: 1) 撤销权只能在追认权人进行追认前行使 2) 须为善意行使撤销,否则,不得行使撤销权,只可行使催告权。 3) 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