返回

海外打工

租房法律知识问答

读者问:“我儿子在巴黎读大学,自己租了一间不带家具的小套房,已经有2年时间了。他最近找到一个到外省实习的机会,临时决定下个月去做2个月的实习。因此,他想把现在租的房子退掉,但是又不可能提前3个月写退租信了。请问象他这种临时决定去外省实习的情况,可不可以把退租通知房东的时间减为1个月? 答:不能。根据1989年7月6日通过的法律(ART.15-1)明确规定:房客在租住一处不附带家具的房产时,如果希望退租,必须提前3个月通知房东。当然也有一些情况可以例外,房客可以在搬出该住房前1个月通知房东。那么...

租房法律知识问答的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