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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谈时事评论:提高惩罚性赔偿

作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司法,理当成为消费者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神。只有“事后保护”与“事前保护”相结合,我们的产品才会更美好而安全。 全国人大代表、广州市律师协会名誉会长陈舒日前对媒体表示,现在消费者维权成本过高,应该提高惩罚性赔偿,让消费者不至于在生气维权的时候还赔着钱。应当说,作为消费者的我们对这样的描述并不陌生。那些鲜活在我们身边的司法个案,常见的特征就是以巨额索赔为开始,以象征性赔偿为结局。对于消费者来说,为了维权而诉诸法院,诉讼成本与诉讼收益实难平衡。 在消费者维权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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