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金华中考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
各县(市、区)教育局,市直有关学校(单位):
为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要求,落实国家和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精神,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完善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改革普通高中学校招生的指导意见》(浙教基〔2014〕138号)的要求和《关于做好外省籍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初中升高中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教办考〔2013〕1号)精神,现就做好我市2015年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招生”运行和监督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相关工作顺利进行,决定成立2015年金华市初中毕业升学考试与高中段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徐志坚
副组长:何耀明 楼红华 姜 焜 胡锦全 陈志恒 杨卫玲 吴成功
成 员:吕潮阳 金尚昶 方黎明 方顺庆 王荣文 沈才有 考试院负责人及各县(市、区)教育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 任:姜 焜
副主任:吕潮阳 金尚昶 王荣文 考试院负责人
各县(市)应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
三、考试安排
1.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科目:语文、数学、英语、科学、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体育。
2.文化科目考试时间:6月11、12日。
6月11日 上午:语 文 9:00-11:00
下午:数 学 13:30-15:30
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 16:10-17:30
6月12日 上午: 科 学 9:00-11:00
下午: 英 语 13:30-15:10
3.体育科目考试根据《金华市2015年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指导意见》(见附件)实施。
考试成绩报告实行分数制,总分630分。其中语文、数学、英语满分各为120分,科学满分为160分,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满分为80分,体育满分为30分。其中语文、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试卷中地方课程内容各占5分。
初中毕业升学考试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命题以浙江省教育厅编制的《浙江省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说明》为依据,命题体现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方向,在全面检查学生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的基础上,注重考查运用所学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加强试题与社会实际和学生生活的联系,适当控制题量,杜绝偏题、怪题、熟题和繁题,难度系数控制在0.70—0.75之间。
4.初中毕业升学考试(文化科目)形式:
(1)语文、英语、科学实行闭卷考试,英语考试加试听力(2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