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2014年金华中考招生简章由留学群中考频道为您提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金华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金市高招委〔2014〕6号)
各县(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局),市直各学校(单位):
为了做好金华市2014年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根据上级有关政策规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遵照执行。
一、指导思想
高中段学校招生工作是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坚持有利于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有利于切实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有利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的顺利实施,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建立和完善我市基础教育质量的监测和评价体系,促进基础教育的均衡、协调、优质发展。
二、报名
(一)报考条件
1.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各县(市、区)户籍学生,具备报名资格: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初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
(3)身体健康;
(4)年龄一般在16周岁以下(1998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初中毕业生。其中,报考中专(包括“3+2”)、职高、技校的年龄不限。
非各县(市、区)户籍考生要求有完整的初中阶段学习经历和学籍,其它条件由县(市)教育局自行确定。
2.下列人员不得报名:
(1)高中段学校的在校生;
(2)初中段学校的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因触犯刑律已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者。
3.中等艺术学校和体育运动学校的招生条件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报名时间
全市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即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的报名时间为2014年3月29日至3月31日,逾期恕不补报。
凡2014年初中应届毕业生和参加2014年高中段各类学校录取的往届生及社会考生均应参加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报名。
(三)报名地点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到户口所在的县(市、区)报名。在本县(市、区)就读的应届生在毕业学校报名;非本县(市、区)户籍考生符合该县(市、区)报考条件的,经就读学校所在县(市、区)教育局(分局)审核后,可在就读学校报名;往届生与在外就读回原籍报考的考生,到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室(以下简称“招生办”)指定的报名点报名。报名点应对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各初中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或拒绝考生报名。
(四)报名办法
1.考生凭户口簿或户籍证明在规定时间和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往届生和社会青年还须提供毕业证书或同等学力证明;符合政策性加分条件的考生还须交验原始证件,并交复印件;
2.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3.还未实行考生肖像统一采集工作的县(市),考生应交近期同底版正面一寸半身免冠照片2张。
4.报名序号编码原则详见《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试管理规程》(另发)。
三、命题和考试
1.文化科目命题
命题工作由市教育局统一组织,命题人选由市教育局统一抽调,命题质量由市教研室负责把关,命题制卷场所、印卷质量、试卷保密及相关的后勤保障工作由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招生办”)负责。
2.文化科目考试及时间
6月11日 上午: 语 文 9:00-11:00
下午: 数 学 13:30-15:30
历史与社会·思想品德 16:10-17:30
6月12日 上午: 科 学 9:00-11:00
下午: 英 语 13:30-15:10
凡持有残疾证的听力残疾考生,经本人申请,县(市、区)教育局(分局)认可,可以免英语听力测试,考生的英语科目成绩按《指导意见》中相关公式计算。
3.文化科目考试组织
考试由市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市教育局统一领导,各县(市、区)教育局(分局)负责组织实施并切实做好试卷的保密保管工作。组考工作要求详见《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
4.文化科目试卷评阅
2014年学业考试文化科目评卷工作继续采取网上评阅的方式进行。评卷工作由市招生办负责组织实施,评卷所需费用由各县(市、区)分担,评卷工作的组织实施细则详见《金华市高中段学校招生考务管理规程》。
5.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
初中毕业生体育考试工作和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严格按金华市教育局有关要求进行。
6.信息合成与发布
各县(市)招生办和区教育局(分局)必须于5月30日前将考生体育成绩、《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汇总表》、政策性加分考生名单、听力残疾考生的信息库(均含报名序号)报市招生办。各科成绩及其总分、综合素质评价等第、政策性加分由市招生办统一合成、统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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