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公室考勤管理制度 篇1
为进一步加强员工考勤管理,严格执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
二、考勤打指纹规定
1、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规定的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和擅自离岗、离司。
2、公司实行全员指纹考勤(特殊工种除外,须报生产部备案),上班、下班或中途出司、回司时,应到公司考勤点进行打指纹。
3、日班考勤:早上上班到司,员工到考勤点打指纹(上班考勤),下午下班后,员工到考勤点打指纹(下班考勤)。
4、中班考勤:下午上班到司,员工到考勤点打指纹(上班考勤),半夜下班后,员工到考勤点打指纹(下班考勤)。
5、夜班考勤:半夜上班到司,员工到考勤点打指纹(上班考勤),早晨下班后,员工到考勤点打指纹(下班考勤)。
6、值班考勤(厂部值班、公司值班、车间值班、机修值班、电工值班等):当天晚上值班的人员,早上上班按正常考勤,下午下班后需考勤一次,下班时间后相隔2小时至4小时的时间段内,需再次进行考勤,作为值班考勤记录,否则将视未值班,次日早上按正常进行上班考勤。
7、凭“出门证”正常外出办事人员考勤:
①、如外出地点较远、时间较长且在下班后不能回到公司的,外出时需进行一次考勤,作为外出的记录;
②、如早上先不到公司直接外出办事的,外出人员需提前一天.办-理.好“出门证”交给门卫值班人员,返司时进行一次考勤;
③、短途外出或外出时间较短的,不再进行指纹考勤,凭证出门。
8、生产一线员工,按公司规定经部门领导批准提前洗澡、出门的,凭“洗澡证”、“出门证”可提前考勤下班。
9、员工上班、下班或中途离司、回司无故不打指纹的,分别按迟到、早退或旷工处理。
10、员工迟到、早退、中途无证离司在4小时及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三、“出门证”管理规定
1、因公外出人员务必.办-理.“出门证”,凭“出门证”出门,由门卫值班人员签收、保管。
2、“出门证”须由出门办事人员填写,填写资料:出门日期、部门、姓名、事由,提交部门(主管)领导审批。
3、门卫值班人员在收到“出门证”时,当即在“出门证”上的“门卫值班签收”栏中签字并填写签收时间,如“出门证”为当天出门的须在出司时间栏上填写好办事人员的出司时间,办事人员回到公司时填写好回司时间,如出门时进行了指纹考勤的则不填写回司时间。
4、门卫值班人员在收到出门日期为次日的“出门证”时,也须在签收栏上签字并填写签收时间,但不填写出司时间,由次日的门卫值班人员在办事人员到司时,在回司时间栏上填写回司时间,同时办事人员须进行指纹考勤。
5、无“出门证”等相关审批手续外出的人员,由门卫值班人员另行记录出司、回司时间,每月汇总后报生产部或公司领导。
6、“出门证”由门卫人员定期上交到办公室,作为员工考勤依据。
7、生产一线员工,根据公司规定可提前洗澡、出门的工种、岗位、人员,凭部门领导批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