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民主专政的理论
(一)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政权
1949年6月30日,毛泽东发表《论人民民主专政》一文,论证了在中国建立人民民主专政的历史 必然性。人民民主专政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政权。在当时的中国,人民 是指工人阶级、农民阶级、城市小资产阶级和民族资产阶级。
(二)人民民主专政是民主和专政的统一
民主和专政是人民民主专政具有的两个方面的职能,对人民内部的民主方面和对反动派的专政 方面,互相结合起来,就是人民民主专政。
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对人民内部的各个阶级和阶层实行广泛的民主。人民享有言论、集 会、结社、选举等各项政治权利。
对于人民的敌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则实行专政,即剥夺他们的民主自由权利。
(三)人民民主专政的基本任务
除了对外抵御敌人的侵略,对内镇压敌对势力的反抗,用民主的方法教育人民外,人民民主专政 的国家政权必须重视发展社会生产力,有步骤地解决国家工业化的问题,使中国有可能在工人阶级和 共产党的领导之下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
(四)人民民主专政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学说的继承和发展
所谓继承,是指人民民主专政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关于无产阶级专政学说中的以无产阶级领导和 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理念;所谓发展,人民民主专政扩大了人民民主的范围,将资产阶级囊括其中,民 族资产阶级不是革命的对象。
二、社会主义改造的理论原则和经验总结
(一)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构想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到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这是一个由新民主主义社会向社会主义社会 转变的过渡时期。党在这个过渡时期的总路线和总任务是:要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逐步实现国家 的社会主义工业化,逐步实现国家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这条总路线体 现了发展生产力和变革生产关系的统一,其中工业化是“主体”,社会主义改造是“两翼”。
(二)农业合作化的经验
分散落后的个体经济限制着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工业化的矛盾日益突出,必须引导个 体农民走集体化的道路。
农业互助合作经过由低级到高级的三种形式:
(1)带有某些社会主义萌芽的农业生产互助组。
(2)以土地人股和统一经营为特点的小型的带有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3)大型的完全社会主义性质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
农业互助合作坚持典型示范、自愿互利的原则,贯彻积极领导、稳妥前进的方针。
(三)对民族资产阶级实行和平赎买的政策及经验
关于对资本主义工商业实行和平赎买的可能性,毛泽东认为,中国民族资产阶级不但在民主革命 时期具有两面性,在社会主义革命时期也有两面性。他们既有剥削工人阶级取得利润的一面,又有拥 护宪法、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一面。
中国共产党成功地实现了对资产阶级的和平赎买。其主要经验是:第一,通过委托加工、统购包销、 委托经销代销、个别企业公私合营、全行业公私合营等一系列从低级到高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