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高考网为大家提供2016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招生章程,更多高考招生信息请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09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的有关规定,贯彻落实教育部依法行政和从严治招的要求,规范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2009年全日制普通招生工作,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校名为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是具有专科层次普通高等教育办学资格的成人高等学校。
第三条湖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位于湖北省武汉市,办学地址为武汉市洪山区狮子山街钢狮咀1号(邮编:430070)。
第四条学校招生的主要类型有:艺术类专科,文史、理工类专科,学制三年。
第五条学校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原则。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第六条 招生办公室为学校招生工作常设机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招生工作的政策和法规,具体负责学校招生工作的组织实施。
第七条招生办公室根据招生工作的实际需要,在全校教师和干部中挑选招生工作人员参与学校招生宣传、录取工作。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私自从事招生工作。
第八条学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对学校招生全过程进行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