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滥用职权是什么意思?滥用职权成语造句和典故

成语

成语名称:滥用职权 làn yòng zhí quá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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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语解释] 指过分地或非法地行使自己掌握的权力。

[用法] 动宾式;作谓语、定语;指过分地或非法地行使自己掌握的权力

百科解释如下:

目录
  • • 词目 滥用职权
  • • 电影 滥用职权

英汉词典解释

&gt&gt到爱词霸英语查看详解

词目 滥用职权[回目录]

  发音 làn yòng zhí quán

  释义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构成要件:

  1,客体: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

  2,客观方面: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滥用职权表现为两种情况:1,不认真履行职务范围内的权力;2,过度运用职务范围内的权力。

  3,主体:特殊主题,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适用问题的解释(草案)》中规

  定的人员。

  4,主观方面:故意。 (学术界有主张是过失和间接故意并存的观点)

  罪的认定:

  划清本罪与非罪行为的界限,主要区别看是否给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

电影 滥用职权[回目录]

  导演: 约翰·辛普森

  主演: 麦克·兰德斯、温迪·贝

  剧情简介:胸怀理想的年轻人比利涉入政坛不久即遭遇老政客柴可。理想与现实发生冲突,比利身陷囹圄却不肯言败。最终获得胜利。

百度百科地址:baike.baidu.com/view/264679.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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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渎职罪与滥用职权罪相关的成语大全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重点: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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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重点:渎职罪

  第397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相关法条】

  200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刑法第九章渎职罪主体的适用问题》:在依照法律、法规规定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在受国家机关委托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的组织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或者虽未列入国家机关人员编制但在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在代表国家机关行使职权时,有渎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关于渎职罪的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司法解释】

  2000年5月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镇财政所所长是否适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批复》:对于属行政执法事业单位的镇财政所中按国家机关在编干部管理的工作人员,在履行政府行政公务活动中,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构成犯罪的,应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论。

  第398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

  第406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418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招收公务员、学生工作中徇私舞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第399条第1款:司法工作人员徇私枉法、徇情枉法,对明知是无罪的人而使他受追诉、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受追诉,或者在刑事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399条第2款:在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故意违背事实和法律作枉法裁判,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刑法修正案(四)》:对刑法第399条作的修改:在执行判决、裁定活动中,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不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不履行法定执行职责,或者违法采取诉讼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当事人或者其他人的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400条第1款: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或者罪犯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

  第400条第2款:司法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

与渎职罪与滥用职权罪相关的司法考试二卷

2017司法考试卷二复习资料: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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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司法考试的备考过程中充满着枯燥乏味的法律知识,每一位考生都承受着沉重的压力,留学群司法考试栏目为大家分享“2017司法考试卷二复习资料:渎职罪”,希望能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想了解更多关于司法考试的讯息,请继续关注我们网站的更新。

  1.玩忽职守行为造成的重大损失当时没有发生,而是玩忽职守行为之后一定时间发生的,应从危害结果发生之日起计算玩忽职守罪的追诉期限。(隔时)

  2.在徇私枉法过程中,利用职权毁灭、伪造证据,应按牵连犯的处罚原则,择一重罪处罚。

  3.司法工作人员贪赃而枉法裁判,犯徇私枉法罪和民事、行政枉法裁判罪和受贿罪的,应择一重罪定罪判刑,不实行数罪并罚。

  受贿又枉法仲裁的,数罪并罚。

  4.行为人没有利用职务便利或职权,而是利用自己熟悉监所地理环境等条件,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罪犯脱逃的,应以脱逃的共犯论处,而不能以私放在押人员罪。

  5.司法工作人员私放在押人员时,被释放的在押人员原则上构成脱逃,而不是私放在押人员罪的共犯。

  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徇私枉法,对明知是有罪的人而故意包庇不使他人受追诉或者故意宣告无罪,致使罪犯被放走的,应认定为徇私枉法罪。

  6.徇私型渎职犯罪中,如果被告人同时符合受贿罪与相应徇私型渎职犯罪的构成,且刑法无特别规定的,应按数罪并罚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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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知识点:渎职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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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小编在这里为考生们整理了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知识点,希望能帮到大家,想了解更多资讯,请关注留学群的及时更新。

  2018年司法考试二卷刑法知识点:渎职罪

  【内容提要】

  一、渎职罪的概念和特征

  渎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或者徇私舞弊,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严重损失的行为,其法律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即国家机关实现其基本职能的正常工作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所职守或者徇私舞弊,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应当履行的职责,严重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损害公民对国家机关管理活动的合法性、公正性和有效性的信赖,致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主体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而非国家工作人员,同时,刑法对国家军事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违反职责的行为有特别规定,应当适用特别规定,而不以本章的渎职罪论述。(4)犯罪的主观方面一般出于故意,如滥用职权罪、徇私枉法罪等,少数犯罪是出于过失,如玩忽渎职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等。渎职罪具体可以分为以下三种类型,即一般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罪和其他特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罪,在学习中应注意区别。

  二.渎职罪中应重点掌握的罪名

  我国刑法规定的渎职罪共计34个具体罪名,其中需要重点掌握的罪名如下:

  (一) 滥用职权罪

  1.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本罪的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滥用职权,致使公共财产、国家长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害损失的行为。(3)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

  3.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本罪与一般滥用职权行为以及本罪与其他滥用职权犯罪的界限。

  (二) 玩忽职守罪

  1.本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2.本罪的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3)犯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能成为本罪的主体。(4)主观方面必须出于过失。

  3.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本罪与一般玩忽职守行为以及本罪与滥用职权罪和其他玩忽职守犯罪的界限。

  (三)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1.本罪是指行为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

  2.本罪的特征:(1)侵犯的客体是国家保密制度。(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行为。(3)犯罪的主体主要是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但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的,也可以以本罪论处。(4)主观方面必须是出于故意。

  3.认定本罪应注意划清本罪与为境外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情报罪和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的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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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时政评论:是否应追究涉事官员“监管渎职罪”

监管 评论


  河北衡水学洋明胶蛋白厂的工业明胶,不仅流向药用胶囊生产企业,还流向众多食品企业,成为生产雪糕、冰淇淋、乳制品和饮料的原料。一本未被烧掉的记账本里,出现了多家国内知名乳品企业名字。

  “蓝矾皮胶”为害范围巨大,横跨食品、药品产业。一种恐慌气氛在蔓延;恐慌的源头在于本该最放心的医药行业的溃败,更在于食药监管部门的渎职。

  早在2007年,中国医药包装协会就公开披露:“业内公认,低价胶囊缘于使用了劣质原料。一些不法企业把只能用于工业的蓝矾皮胶充当食用、药用明胶使用或掺杂使用。”甚至《国家药典》2010年增加了铬检测项目,本身就是为了检查是否使用蓝矾皮胶。此次被曝光的通化金马的清热通淋胶囊,其毛利率高达78.10%,但还是要选购低劣胶囊。药厂选择这些胶囊时,真不知道那是什么做的吗?

  最近司法机关严厉打击“地沟油”的经验,值得借鉴。两高、公安部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不仅“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的食用油而予以销售的,构成犯罪;即使只是明知该食用油“来源可疑”而予以销售的,一旦检出有毒、有害成分的,一样构成犯罪。

  这一“严格责任”压缩了灰色产业链的生存空间。药品、食品关乎人的健康,本来就是良心产业,对原材料应有那份谨慎,否则就是犯罪。司法机关应及时跟进,追究相关药企的制造假药罪,以及相关食品企业的制造、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等罪责。

  在追究药企的同时,更要问责食药监、质检等部门。如前所述“蓝矾皮胶”被广泛滥用于胶囊、食品中,业内共知。河北衡水“学洋明胶”及该村40多家作坊,他们做的工业明胶卖给了谁,当地监管部门一直不知道吗?只要一个铬检测,就会让毒胶囊露出马脚,但浙江新昌的监管部门为什么不去做?相反双方“一团和气”,之前法律规定的种种验证、抽检,是怎么进行的?这必须在公众面前晒一晒。

  新华社发表时评,要求对监管失职官员,按中央《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予以问责。问题恐怕还不止于行政问责,而是要追究相关官员可能存在的监管渎职的刑事责任。

  依《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犯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公职人员放纵生产、销售假药或者有毒、有害食品犯罪行为的;3次以上不履行追究职责,或者对3个以上有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的单位或者个人不履行追究职责的,都应该以涉嫌“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立案追究。

  另外,去年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了《刑法》,专门设置了“食品监管渎职罪”:负有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导致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即可构成犯罪。至今,尚没有官员被追究此罪名。现在到了该亮剑的时候了,“食品监管渎职罪”“放纵制售伪劣商品犯罪行为罪”“玩忽职守罪”……必有一款罪名适合渎职官员。

  只要存在渎职行为,就必须有官员要为这次的食品药品双重危机付出代价。中国的法律,并非不健全,关键在于执法决心,在于对执法者执法的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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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延期裁决拉加德滥用职权案

法国

法国司法部门官员10日说,法院将延期裁决是否对财政部长拉加德涉嫌滥用职权案展开调查。

据新华社报道,法国司法部门官员说,一家专门判定是否调查部长的法院原定10日就是否调查拉加德作出裁决,现将延期于7月8日开庭。裁决可能有三种结果:一是拉加德没有卷入任何案件;二是展开正式调查;三是继续搜集信息,延后作出决定。

这名官员说,裁决日期可能进一步推后,原因是负责调查部长的首席检察官退休,未找到接替人选。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董事会定于本月末选出新总裁,拉加德胜选希望颇大。法院裁决延后至7月8日,意味着裁决结果将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总裁人选出炉后公布。

拉加德2007年涉嫌滥用职权,命令一个私营仲裁机构解决著名企业家塔皮耶和一家前法国国家控股银行之间的争端。仲 裁机构当时认定,银行在1993年出售塔皮耶名下阿迪达斯运动服装品牌时操作不当,需赔偿塔皮耶5.58亿美元。检方认为,拉加德利用职权,故意缩短官方 调查时间。而拉加德坚称,她的决定考虑到公众利益。

(留学 liuxuequn.com)

意大利总理涉嫌滥用职权打压异见媒体节目

意大利 总理
据英国媒体7月20日报道,意大利地方法官近日对总理贝卢斯科尼涉嫌对意大利国家电视台(RAI)及其批判政府的脱口秀节目施压一事展开调查。

据悉,调查会集中在由意大利老牌记者桑托罗主持的脱口秀“AnnoZero”上。桑托罗多次批评贝卢斯科尼,有传闻称贝卢斯科尼曾在2009年试图施压让其离职。

同时,调查涉及意大利电视台前负责人马西(Masi)和意大利电信管理部门的前负责人因诺琴齐(Innocenzi)。

贝卢斯科尼被指滥用总理职权,对马西和因诺琴齐施压,试图取消“AnnoZero”的播出。

桑托罗今年从RAI电视台离职后,该脱口秀停止播出。

目前,贝卢斯科尼还未对调查一事作出回应。而对于此前3项关于他涉嫌欺诈和贪污以及与未成年妓女发生性行为的控告,他一概予以否认。 (m.liuxuequn.com)

拉加德涉滥用职权 法媒怀疑有幕后黑手

黑手 幕后

在两度推迟之后,法国专门负责审理部级官员任期内违法行为的共和国法院8月4日终于作出裁定,决定对前法国财长、新任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新总裁拉加德涉嫌滥用职权一案展开正式调查。

法国国际广播中文网表示,令人意外的是,法兰西共和国法庭审理委员会对拉加德的指控罪名比原先法国上诉法院检察官提出的在达比案件中滥用职权的指控罪名更为严重,委员会指控拉加德涉嫌同谋挪用公款以及同谋伪造文件,如果此一罪名成立,根据法国法律,拉加德可能会被判处10年监禁,并处以15万欧元的罚金。

今年5月初,法国最高法院检察长让路易·纳达尔提案要求就拉加德在法国商界人物达比案件的最终处理方案中的角色展开调查。达比案件是法国司法界的一起陈年旧案,涉及的是法国商人贝尔纳·达比与里昂信贷银行之间的 商业纠纷案。达比指控,当时还是国有银行的里昂信贷银行1993年在出售归他所有的阿迪达斯公司时,对他隐瞒巨额盈利,要求赔偿。双方诉讼战持续了十多年,2005年,法国上述法院判决里昂信贷银行的后身CDR财团向达比支付1.3亿多欧元的赔偿费,CDR财团不服,继续上诉,2007年拉加德财长上任之后,法国最高法院作出了达比不应该享受赔偿的裁决,而就在此时,CDR财团总裁却决定停止放弃继续上诉,双方都决定选择仲裁方式。新任财长拉加德因此指定3名仲裁法官,对这场持续多年的纠纷进行裁决。

这一私了的仲裁方式的结果是国家必须向达比支付2.85亿欧元的赔偿费。加上利息,总共为4.03亿欧元,其中4500万为精神赔偿费。这一精神赔偿费的数码创下了法国历史上最高记录。要知道法国司法部门很少判罚类似性质的赔偿金,法国一名被法院错判而蹲了15年监狱的受害者才获得法国法院100欧元的赔偿金。

法国国际广播中文网指出,此一判决刚一公布,立即引发法国政界以及舆论界哗然,拉加德本人也曾经表示对如此巨额的赔偿判决感觉意外,反对派谴责拉加德滥用职权,轻率处理如此涉及重大国家利益的案件,并且没有通过正常的程序,征询议会议员们的意见,才反对党的推动下,法国最高法院检察官在向法兰西共和国法庭提案对拉加德是否在达比案件中滥用职权展开司法调查。

法兰西共和国法庭成立于1993年,法国政府在艾滋病病毒血液传染案发生之后,设立了此一法院,该法院主要负责审理政府部门部长的违法案件,法院由推选的12名国家议会的议员以及3名最高法院的法官组成,就拉加德案件,法院总检察官表示将在几天内提交诉状,随后,3名共和国预审法官将展开预审调查。拉加德很可能在未来几周内接受法官的调查。估计调查过程可能会持续多年,几年之后,法院将决定是否正式起诉拉加德。法院正式起诉之后,又必须经过好今年的调查,才能做出判决,也就是说最终判决至少要在十年之后才能做出。从时间上来看,拉加德当然可以安安稳稳的完全她的国际货币基金总裁的任期。不过,舆论质问,受到法国司法调查的拉加德在道德上是否还有资格担任此一要职。

法国司法机关作出对拉加德案件进行司法调查之后,法国政界纷纷对此作出反应,执政党呼吁各界强调尊重推动无罪原则,在法院公布正式调查结果之前,避免妄加评论。反对党自然对此一裁决表示欢迎,社会党党魁奥布里表示民众有了解真相的权利,虽然奥布莱本人两个月前令人意外地支持拉加德竞选国际货币基金总裁一职。

法国社会党前任总统候选人罗亚尔更上一层楼,批评拉加德女士只不过是奉命行事,她的幕后推手是现总统萨科齐。法国媒体5日也纷纷谴责萨科齐在幕后操纵了达比案件,因为,拉加德曾经对此表示她与达比没有任何交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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