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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桐庐县医疗单位招引事业人员公告
为满足医疗单位用人需求,根据《桐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桐政办〔2008〕60号)及《关于进一步完善教育卫生人才引进政策的若干意见(试行)》(桐才办〔2017〕3号)的通知精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引医疗单位事业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引对象
1.普通高校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技资格的事业编外卫技人才;
3.县外卫生医疗单位事业编制卫技人才。
二、招引岗位
计划招引事业人员85人。招引单位、岗位、人数及相关条件详见《2018年桐庐县医疗单位人才引进计划及条件》(附件1)。
三、招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具备招引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3.全日制本科学历的需在35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学历的需在40周岁以下,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需在45周岁以下,计算时间统一截止到2018年3月31日;
4.户籍、生源地不限;
5.第2、3招引对象学历可不作要求,但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格;
6.身体健康。
四、招引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核
应聘者填写报名表(附件2),并提供身份证、学历证(含学信网学历认证书)、资格证书、就业协议书(推荐表)、获奖证书、业绩证明材料等原件、复印件。招引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将符合人才引进条件的报名人员列为考核对象。具体事宜请直接与招引单位联系。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4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报名。
(二)综合考核
1.普通高校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的考核方式如下:
由用人单位成立考核小组对报名人员进行综合考核,综合考核总分为量化评分的60%和临床试用考核分的40%。综合考核成绩总分相同的,以量化评分高的排名在前。
(1)量化评分。用人单位根据在校学习期间表现情况,按《卫计人才引进综合考核量化评分表》进行量化评分,按实际分值折60%计入综合考核总分。
(2)临床试用考核。岗位需求计划在3名及以下的,根据在校表现量化评分从高到低按1:2比例确定临床试用对象;3名以上的,按1:1.5比例确定临床试用对象;报名人数不足需求计划的,按实际人数核减需求计划并确定临床试用对象。临床试用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0分,折40%计入综合考核总分。
2.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技资格的事业编外卫技人才和县外卫生医疗事业单位事业编制卫技人才的考核采用业绩考核,择优比选的方式。
(三)签约
普通高校医学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根据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需求计划1:1比例确定拟聘人员,可直接签定就业协议书或意向书。综合考核后确无合适对象的可空缺不聘用。
(四)体检、考察与聘用
普通高校医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