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师范学院是一所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在2016年入选四川省卓越教师教育培养计划。有小学教育等专业,下面就由留学群小编带大家了解一下“2022年成都师范学院招生简章”,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2022年成都师范学院招生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保证学校普通高等教育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招生工作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成都师范学院,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公办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学校英文译名为Chengdu Normal University,学校国标代码为14389。
第三条 学校成立于1955年,1984年更名为四川教育学院,2012年经教育部批准改建更名为成都师范学院。
第四条 学校现有3个校区,具体为:
温江校区(校本部):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海科路东段99号
人民南路校区: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南路三段24号
白果林校区:四川省成都市一环路西三段百寿路4号
第五条 证书颁发:对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成都师范学院普通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本科毕业生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六条 学校设立招生委员会,负责并监督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工作,招生委员会由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教师代表、校友代表及学生代表组成。招生委员会下设立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并协调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生的招生录取工作。
第七条 学校招生就业处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学校招生与录取的日常工作。
第八条 学校纪委负责招生各项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考生和家长反映的违规违纪等问题。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九条 在下达的年度招生计划内,以社会发展需求、学校发展规划、办学条件为主要依据,综合考虑生源、人才培养和就业等因素,由招生就业处提出建议方案,报校长办公会(或党委常委会)审定,并经四川省教育厅审核同意,报教育部批准备案后执行。
第十条 学校分省招生计划通过生源所在地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后按规定向社会公布,同时也在学校网站发布。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一条 实行“学校负责,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体制,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十二条 学校按各生源省招生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确定调档比例。
第十三条 外国语言文学类专业限英语语种考生报考,其余专业不限制外语语种,但新生进校后均以英语为第一外语安排教学。
第十四条 对往届考生和应届考生一视同仁,不限男女考生比例。
第十五条 严格执行国家和各生源省加、降分投档政策,以投档成绩作为录取的主要依据。
第十六条 普通类专业进档考生的专业安排实行“专业清”原则,即根据考生专业志愿顺序,按投档成绩从高到低确定录取专业,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