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能源学院建于1984年,距今已有近40年的办学史,以培养“技高品端”人才为目标,共开设24个本科专业招生,下面就由留学群带大家了解一下“山西能源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此文本仅供参考,欢迎阅读。
山西能源学院2022年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确保学院招生工作顺利进行,规范招生行为,提高生源质量,维护考生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及教育部和山西省对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有关规定,结合我院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章 学校概况
第二条 学校全称:山西能源学院
第三条 学校代码:51189
第四条 办学层次:本科
第五条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第六条 办学形式:全日制
第七条 办学性质:公办
第八条 录取通知书签发人:冯国瑞,山西能源学院副书记、副院长(主持行政工作)
第九条 学校地址: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大学街63号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许坦西街28号
第三章 组织机构
第十条 学院设立招生工作委员会,全面负责学院招生工作,制定招生政策、规则和确定招生计划,决定招生重大事项。
第十一条 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监察机构、新闻媒体、考生及其家长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十二条 学院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工作的常设机构,设在招生与就业工作部,具体负责学院招生的日常事务工作。
第四章 招生计划分配原则
第十三条 学院招生规模由学院招生委员会研究决定 。根据本校定位、人才培养特色及其培养目标、办学条件和学院发展目标等实际情况,统筹考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源情况、区域协调发展、毕业生就业状况,结合历年计划安排等因素,确定分省计划。学院执行教育部和山西省教育厅核准备案的分省(自治区、直辖市)分专业招生计划,招生计划以各省级招生机构公布数据为准。
第十四条 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院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第五章 投档录取规则
第十五条 投档比例:根据各省(市、区)生源情况确定投挡比例,原则上控制在招生计划的120%以内。
第十六条 我院根据“注重特色、专业平衡、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按照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投档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据考生志愿顺序录取,不设分数级差。若出现考生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单科成绩依次由高分到低分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