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传媒学院2013年招生章程
(适用于本科、专科)
一、学校情况
1、学校名称:山西传媒学院
2、学校代码:14434
3、办学性质:公办
4、办学层次:本科
5、办学类型:普通高等学校
6、办学地址:山西省高校新区文华街125号(晋中市榆次区)
二、有关要求
1、外语语种:仅提供英语教学。
2、身体健康要求: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3、身高要求:本科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要求男1.75米以上、女1.65米以上;专科影视表演、影视表演(舞蹈方向)专业要求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4、男女比例:影视表演(舞蹈方向)要求男女比例1:2。其他专业不限。
三、录取原则:
1、文史类、理工类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2、艺术类使用山西省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省统考成绩的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3、艺术类使用山西省主持与播音专业省联考、表演专业省统考成绩的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的30%加上省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的70%。
4、艺术类使用山西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成绩的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5、艺术类使用其他各省份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播音、表演、编导等)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6、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四、学费和待遇
各项收费严格执行省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学费、公寓管理费分学年收取。
本科学生学习四年期满后,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传媒学院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国家及学院有关学士学位授予规定者,颁发山西传媒学院学士学位证书。
专科学生学习三年期满后,成绩及各项考核合格,颁发山西传媒学院专科毕业证书。
五、奖、助学金
学院设立有国家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专项奖学金(含竞赛优胜奖、科研创作奖和学习进步奖)和爱心助学基金等。新生入学时设有“绿色通道”以保证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六、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51)4658847、2261892、2261884、2261870
学院网址: http://www.arft.net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