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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理工职业学院2018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
已经由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
第一章 总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保证学院2018年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深入实施“阳光工程”、规范招生管理,维护学院和考生合法权益,结合学院招生工作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一条 本章程适用于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
第二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贯彻“公平、公正、透明”,兼顾“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
第三条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招生工作接受纪检部门、新闻媒体、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学院概况
第四条 学院名称: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第五条 学院国标代码:14242
第六条 学院办学性质: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职业院校
第七条 办学层次:高职(专科)
第八条 学制:三年
第九条 校址: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荷花路6号
第十条 学院历史:学院前身是山东省贸易职工大学,始建于1950年,1998年被省教育厅确定为首批举办普通高等职业教育的院校,2009年3月,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准,教育部备案改建为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第十一条 地理环境:学院地处闻名中外的孔孟之乡--济宁市太白湖新区。交通便利,生态资源得天独厚,是济宁市行政商务中心、科教文化基地、休闲度假胜地和生态宜居新城。
第十二条 办学特色:学院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产学研结合为途径的办学指导思想,贯彻“一切为了学生成才与就业”的办学方针,走就业拉动、科研带动、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路子,致力于建设“低碳、生态、新能源、新信息示范大学校园”和“省级特色示范高职院校”。打造先进制造业、新兴战略产业、现代服务业和现代农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应用型人才培养基地,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需要的高素质、高技能专门人才。
第十三条 办学实力:学院位于山东省济宁市太白湖新区,占地1022亩,建筑面积27万平方米,教学科研及辅助用房建筑面积156617平方米。现有教职工756人,教授、副教授职称227人。教学仪器设备总值约1亿元。学院设有机电工程学院、汽车工程学院、光电工程学院、金融会计学院、商学院、软件工程学院、建筑工程学院、化工新材料工程学院、航空航海学院、国际教育学院、文创艺术学院等十三个二级院部。招生38个专业,涵盖材料与能源、制造、电子信息、财经、生化与药品、土建等11个专业大类。全日制高职在校生13000余人。
近年来,学院牢牢把握住内涵发展、持续发展和科学发展这个主基调,按照“世界眼光、国际标准、特色办学、职教报国”的发展理念,“质量立校、特色兴校、人才强校”的办学理念,确立“立足济宁、面向鲁南、服务山东”的办学定位,走特色化办学、集团化办学、国际化办学和产学研结合办学的路子。2014 年获批为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教学改革综合示范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