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为您整理了《2018年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国考面试公告》,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在这里祝考生们都能取得好成绩!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2018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公告
根据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现就2018年度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面试确认
请进入面试名单的考生于2月23日17时前确认是否参加面试。要求如下:
1、确认方式为电话和传真。打电话至027-87270155,并同时发送传真至027-87732870或027- 87842513。
2.标题统一写成“XXX确认参加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XX职位面试”,内容见附件1。如网上报名时填报的通讯地址、联系方式等信息发生变化,请在传真中注明,并电话告知招录单位。
3. 逾期未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不再进入面试程序。
二、放弃面试的处理
放弃面试者请填写《放弃面试资格声明》(详见附件2),经本人签名,于2月23日17时前传真至027-87732870或发送扫描件至[email protected]。不在规定时间内填写放弃声明,又因个人原因放弃面试的,将上报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不诚信记录。
三、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时间
资格复审定于3月7日全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和3月8日上午(上午8:00-12:00)进行。
(二)资格复审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64号湖光大厦(省委斜对面)4楼 国家统计局湖北调查总队2号会议室。
(三)考生需要提供的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生证或工作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3.考试报名登记表(贴好照片,如实、详细填写个人学习、工作经历,时间必须连续,并注明各学习阶段是否在职学习,取得何种学历和学位)。
4.本科、研究生各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所报职位要求的外语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
5.报考职位所要求的基层工作经历有关证明材料。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基层工作经历证明,并注明起止时间和工作地点;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过的考生,需提供相应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保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考生需按照身份类别,提供以下材料:
应届毕业生提供所在学校加盖公章的报名推荐表(须注明培养方式)原件及复印件。
社会在职人员提供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详见附件3),证明中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现工作单位与报名时填写单位不一致的,还需提供离职证明。
留学回国人员提供我驻外使领馆出具的留学回国证明和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待业人员提供所在街道或存档人才中心出具的待业证明(详见附件4),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和出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和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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