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学群专题频道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栏目,提供与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相关的所有资讯,希望我们所做的能让您感到满意!

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各法律法规考试练习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练习题

  在司法考试的客观题考试中,包含了多项法律法规部分的知识点内容,同时这些法规中的考试内容难度也比较高,接下来就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这份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各法律法规考试练习题及答案解析吧!

  行政法

  问

  下列哪些事项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

  A.省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就甲与所在机关的公务员聘任合同争议作出仲裁裁决

  B.市教育委员会告知教师乙所申诉的薪酬问题,学校处理意见正确

  考点:不实际影响当事人权益的行政行为

  C.省政府依照国务院对行政区划的勘定就某土地使用权争议作出复议决定

  D.镇政府发出通知要求辖区内的企业一次性缴纳公共厕所建设费1万元

  正确答案:ABC  

  刑法

  问

  某国企公司里,财务室的保险柜须有钥匙和密码共同使用才能打开,会计甲掌管钥匙, 出纳乙掌管密码,甲乙均是国家工作人员。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A.乙捡到甲的钥匙,打开保险柜,取走现金,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

  考点:挪用公款罪的概念

  B.乙骗到甲的钥匙,打开保险柜,取走现 金,属于利用职务便利骗取公共财物

  考点:贪污罪的行为对象和行为方式

  C.甲偷看乙的密码,打开保险柜,取走现 金,属于利用职务便利窃取公共财物

  考点:贪污罪与相关犯罪的区分

  D.甲和乙共谋打开保险柜,取走现金,属于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

  正确答案:CD

  宪法

  问

  关于2018年宪法修正案涉及的内容,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

  B.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考点:宪法修改的具体体现

  C.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已经确立,并将继续加强

  D.领导干部就职时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正确答案:AC

  行政法

  问

  A市B区政府发布《房屋征收决定公告》,朱某房屋被列入征收范围。因朱某与征收部门未能达成《征收补偿协议》,B区政府作出《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决定货币补偿60万元,朱某在接到决定之日起7日内搬迁完毕。朱某向A市政府申请复议,市政府以复议申请不符合受理条件为由驳回其申请。朱某遂以B区政府和A市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对此,下列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A.如朱某与B区政府达成《房屋征收补偿协议》而不履行,后者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考点:决定强制执行,非诉行政执行的适用范围

  B.法院...

与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相关的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五大考试“陷阱题”题型解析

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题型解析

  在“天下第一考”的司法考试中,客观题考试中往往会出现部分试题看似比较简单,实际上是出题人特地设下的“陷阱”,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五大考试“陷阱题”题型解析,感兴趣的小伙伴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1.张冠李戴

  这是法考题目中的常见陷阱,用相关的知识点或接近的制度做干扰;有时还会偷换主体,比如公安机关调查贪污案件,考生如果对知识点的掌握不够牢固,或者被题干信息误导,就会失误。

  平常复习时,要针对各个知识点的特点和逻辑去深度理解,找到和相近知识点之间的差异性,明确区分,同时要找准关键信息,清楚标识。  

  2.答非所问

  在这类题目中,命题者会有意识地设置一些说法正确、但和题干无关的选项作干扰,比如问犯罪形态,选项却描述刑事责任。

  考生如果不对照题干,仔细辨析,就很容易造成误选。

  3.以偏概全

  此类题目也是客观题中的“常客”,命题人习惯用局部来替代全部,用部分替代整体,或以一种情形代替所有情形。

  大家在做题时,要提高警惕,看选项中是否存在过分绝对的表达,比如“一律如何如何”,这就是需要格外关注的点。

  4.偷梁换柱

  这种题一般是在选项中偷换概念或转换论题,或是撤换关键条件,比如对“有权处分”,问“是不是善意取得”。

  5.无中生有

  此类题也是错误高发期,尤其是对于基础不够扎实的考生来说。

  该陷阱的难防之处在于,命题人会人为添加法条中没有的内容,而且这种内容颇有迷惑性,有时候猛地一看还分辨不出来。比如虚设条件,虚构刑诉简易程序必须要有检察院建议;或在题目选项中增加一些限定的修饰词,如“任何”、“一定”、“均”……

  法考的考试内容

  客观题考查包括卷一、卷二。

  卷一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卷二考查科目为: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法考的考试分值

  客观题分为两卷,卷一150分,卷二15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分数为180分。 主观题分为一卷,总分为180分,及格分数为108分。

  推荐阅读:

  

与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相关的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答题技巧及例题分析

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答题技巧

  2022年的司法考试即将开始客观题考试,去年的考试通过率为7.6%,这也算给各位考生敲个警钟了,小编为大家带来了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答题技巧及例题分析,希望大家能运用下面的做题技巧来应对下文中的例题,并巩固复习的知识点内容!

  精细化审题

  答题最忌讳急躁,题目还没看清楚,答案就已经选出来了。答对题的前提和关键是要先正确审题,看清楚题干和问题是什么?命题人想要考查的内容、思路、方向甚至是“陷阱”。

  大家要特别注意题干中的“应、应当、一律、不得、必须、任何、依法、都、即、立即、均、原则上”等字眼;还要注意题目问题是选择“正确的选项”还是“错误的选项”。

  对于案例分析类选择题,需要全面分析题干,理清案例中的法律关系,做出正确选择。特别注意法考的题干一般不会有半句废话,如果你觉得这道题的题干很长,选项却很简单,千!万!注!意!命题人已经给你挖好陷阱了,要仔细扫雷。

  精准化答题

  精细审题之后再答题,答题时可以视情况采用以下方法:

  ① 直接法

  第一感觉很重要,根据自己对知识点的记忆或者法学常识一眼选择出答案。这种方法在单项选择中使用的较多,许多同学有一个坏习惯:复查时,发现问题,答案反复更改,事后发现反而会弄巧成拙。

  ② 排除法

  如果不能一眼看出正确的答案,我们可以先根据题干题肢,将明显错误项排除,然后再对剩下的选项做出选择。排除的选项越多,答对的概率就越大。

  ③ 猜测法

  如果无法肯定哪个选项是对的,不要垂头丧气胡乱瞎选,要充分利用所学知识去猜测。

  ④ 比较法

  遇到这种情况,可以把纠结的答案放在一起去比较,分析相同找不同,从而判断出正确答案和错误答案的关键所在。

  答题时,要合理规划时间,不要在某一道不会的题上耽误太久,可以先跳过去,之后再返回作答。

  例题一<...

与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相关的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民法新修考试知识点内容分析

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知识点

  去年的司法考试最终考试通过率仅为7.6%,各位考生是否能清楚的感受到这场考试的难度有多高?所以哪怕距离客观题考试仅剩下三天时间,大家依旧不能松懈!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这份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民法新修考试知识点内容分析吧!

  根据最高院今年发布的《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本期涉及的民法新修考点有两个,一个是滥用权利,另一个是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预计在法考中会出现1-2道客观题。

  滥用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132条规定:“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民事权利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解析

  结合法条,我们需要把握构成滥用权利的以下几个要点:

  1、行为人为一般的民事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2、行为人行使的是其享有的正当权利;即滥用权利的前提是行为人有权利。

  3、行为人滥用权利造成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这里需要注意的是:侵犯他人权益时,仅指侵犯他人合法的权益。

  4、行为人有滥用权力的主观过错。如果行为人主观上无过错,其行使权利的行为尽管损害了他人合法利益,也不能构成权利滥用。

  易错点分析

  在考试中,考友们要注意区分滥用权利与合理行使权利,两者的主要区别在于:是否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例如:出于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目的知假买假,索要高额赔偿,这些都属滥用权力。

自然人的民事权利和行为能力

  我国《民法典总则编司法解释》第4条规定 :“涉及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胎儿利益保护,父母在胎儿娩出前作为法定代理人主张相应权利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解析

  也就是说,胎儿出生之前的利益受到损害可以由胎儿的父母作为法定代理人进行主张。

  易错点分析

与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相关的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各考点例题及答案解析

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例题

  在司法考试的客观题考试复习中,各位考生采用的都是知识点内容复习+做题训练的复习方法进行复习,那么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带来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各考点例题及答案解析,希望大家能通过这些例题对知识点内容有更深刻的理解!

  小额程序

  我国《民诉法》第165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标的额为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以下的,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审理,实行一审终审。

  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前款规定的民事案件,标的额超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百分之五十但在二倍以下的,当事人双方也可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的程序。”

  解析

  结合法条内容,关于小额程序的适用条件,我们需要注意以下几个要点:

  1、适用小额程序的案件只能是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简单民事案件;即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2、必须是以金钱为给付的民事案件;

  3、案件的标的额必须符合法律规定。

  4、小额诉讼程序既可依职权、也可以依约定适用,但两者对标的额的要求不同。

  5、以下案件不适用小额程序:(1)人身关系、财产确权纠纷;(2)涉外民事纠纷;(3)需要评估、鉴定或者对诉前评估、鉴定结果有异议的纠纷;(4)一方当事人下落不明的案件;(5)当事人提出反诉的案件。

  易错点分析

  除此之外,大家还要注意小额诉讼与简易程序的区分,主要有三点:其一,两者的适用条件不同;其二,前者是一审终审,后者不是。其三,两者审限不同,前者是2个月,特殊情况延长1个月,后者是3个月,特殊情况延长1个月。别搞混哦!

  独任制

  根据我国《民诉法》第41条第二款规定:“中级人民法院对第一审适用简易程序审结或者不服裁定提起上诉的第二审民事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的,经双方当事人同意,可以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独任制不仅能在一审程序中适用,也能在二审程序中适用。

与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相关的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多选题考试答题技巧

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答题技巧

司法考试分为客观题和主观题两场笔试考试,在考试中客观题部分的分值占到了180分的分值,这180分也是危机重重,稍有不慎就要被其他考生拉开分数差距,小编接下来就为大家带来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多选题考试答题技巧,攻大家学习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1把握出题规律

  据不完全统计,多选题的正确答案,一般以3个选择居多。此外考虑到命题人的惰性,多数题目都是在考一个知识点甚至一个考点,跨章节的可能性不大,所以如果能够识别出某道题三个选项在考同一个知识,而某一选项考了其他知识点,那么这个选项很有可能是为了凑数现编的,该选项错误的可能性很大。

  如果你遇到了这样的题且刚好毫无头绪的时候,就可以排除这一选项,选其他三项

  2如何排除错误选项

  依然是基于多选题的特性,至少要选择两个选项,所以遇到很麻烦的题,若能排除两项明显错误的答案,那就可以大胆的选择剩余的选项。

  比如下面这道题:

  甲、乙共同对丙实施严重伤害行为时,甲误打中乙致乙重伤,丙乘机逃走。关于本案,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甲的行为属打击错误,按照具体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B.甲的行为属对象错误,按照法定符合说,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C.甲误打中乙属偶然防卫,但对丙成立故意伤害罪未遂

  D.不管甲是打击错误、对象错误还是偶然防卫,乙都不可能成立故意伤害罪既遂

  这道题的正确答案是CD。

  这道题里的C、D两项考到了偶然防卫,这一直是一个争议性考点,不好判断,不过看回前两项,考的是具体事实认识错误,虽然也有观点展示,不过结论固定,背下来就能做对。

  A选项说打击错误用具体符合说,不可能只有一个罪名,所以错了;B选项说是对象错误,直接就错了。

  所以排除完AB之后,CD两个选项不用判断,直接选就好了。

  如今客观题考试在即,如果你想顺利过关,复习必须要有针对性,补全自己的短板与知识漏洞;做题也要活泛一些,熟练运用上面的答题...

与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相关的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得分小技巧

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备考

  2022年的司法考试在三天之后就要正式开始客观题部分的考试,在客观题考试中,多项选择题和不定项部分的考试难度相当高,同样分值占比也高,所以各位考生只有掌握好这部分的知识,才能在考试中拉开分数差距,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带来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得分小技巧,快和小编一起来看看吧!

  多选题常见错误

  想提高多选题的得分率,我们就要想办法减少失误。

  而做题的失误来源于命题人设置的干扰项,或者说是命题人为了让你失误,会使用的各种方法。套路虽多,但无外乎以下三类,即对误解型题目的干扰、对遗漏型题目的干扰、和对混淆型题目的干扰。

  1误解

  误解类的题目所考查的是对知识点法定情形的概念和特征本身的判断,一般是会给出一段案情或者描述然后让考生判断应属于哪一概念,那命题人经常会在法定情形以外增加许多无效信息。

  较为常见的是在刑法、民法、法理学,还有其他学科中考查“原则”的部分,这一类型在单选中比较好应对,在多选题中一般会增设一些干扰项,比如下面这道题:

  (2019)关于不作为犯、正当防卫及紧急避险,说法正确的有:

  A.父亲撞见歹徒持刀抢劫女儿,与歹徒发生激烈搏斗,斗中杀死歹徒。父亲成立正当防卫

  B.身材高大的郑某深夜在家中听到厨房有动静,走去一看,发现身材瘦小的小偷吴某正试图从窗户爬进来盗窃,下半身还卡在窗外,于是拿起刀将不易躲避的吴某砍成轻伤。郑某成立正当防卫

  C.田某与妻子在河边散步,后田某坐在河边玩手机游戏。妻子不慎失足跌入水中,大声呼教。田某见此情景仍玩手机,不去施教。妻子溺水身亡。田某成立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

  D.李某驾车不慎撞到周某,导致重伤。李某的车坏了,无法行驶。为了尽快将周某送去医院,李某拦住了王某的车,要求王某帮忙送医院,王某拒绝。情急之下,李某将王某打成重伤,并抢去车辆将周某送去医院。李某成立正当防卫

  这道题的正确答案是ABC

  上面这道题里,各个选项的案情都十分丰富,尤其在场景、人物关系、甚至身材相貌都做了非常细节的表达。这其实就是命题人在对你进行干扰,你要做的是先牢牢锁定考点,然后回顾对应知识,排除掉...

与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相关的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高频考点内容及易错点分析

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考点 司法考试考点分析

  2022年的司法考试将在三天之后正式开始客观题考试,虽然部分地区目前因为疫情影响延期了考试,但各位考生的复习可不能“延期”,快来和小编一起看看这份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高频考点内容及易错点分析吧!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

  效力待定的民事法律行为,近五年平均每年考察2-5分。跟我们的日常生活非常相关,大家在复习时可以结合生活经验充分理解记忆哦!

例题:

  甲未经乙授权,即以乙的名义与丙签订合同,从丙处购买价值一-万元的电脑一台。丙对此并不知情。如果乙不予追认,则甲与丙所签订的合同对乙不发生效力。该说法是否正确?

  解析与易错点提醒

  题目中,甲未经乙授权,即以乙的名义与丙签订合同,属于无权代理,行为效力待定。据此,如果被代理人乙不追认,则甲与丙所签订的合同对乙不发生效力。你答对了吗?

  对于此知识点,很多考生在复习时常常容易混淆和遗漏:

  1.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其他行为效力待定。

  2. 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仍然实施代理行为,未经被代理人追认的,对被代理人不发生效力。

  无权代理

  无权代理,在近五年法考中平均每年考察4-7分 ,很多考生失分是由于对知识的理解不够透彻,赶紧来跟我一起看道例题强化一下吧!

例题:

  甲用伪造的乙公司公章,以乙公司名义与不知情的丙公司签订食用油买卖合同,以次充好,将劣质食用油卖给丙公司。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无论乙公司是否追认,丙公司均有权要求乙公司履行。该说法是否正确?

  解析与易错点提醒

  题目中,首先甲的行为构成无权代理,如果乙公司追认了甲之行为,则合同在乙丙之间生效;如果不予追认,则合同最终归于无效,因此该说法错误。你答对了吗?

与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相关的司法考试备考辅导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2022年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延期举行通知

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延期

  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影响,四川省司法厅为了考试的顺利进行和考生与考试工作人员的安全考虑,选择将2022年的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延期进行,希望各位考生在考试之前做好更加积极充分的备考以及疫情防控措施!

  四川省司法厅关于延期举行四川省各考区

  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通告

  根据四川省当前疫情形势及防控要求,经报四川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应急指挥部同意,并经司法部批准,四川省各考区原定于9月17日、18日举行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延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省范围内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延期举行,主观题考试相应延期。

  二、全省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恢复考试的时间,将根据我省疫情防控形势和司法部统一部署另行通知。请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备考。

  三、请考生密切关注四川省司法厅官网、“四川司法”微信公众号、“12348”四川法网发布的考试信息。

  法考咨询电话:

  成都市司法局:028-86262078,86249670

  2.自贡市司法局:0813-2120185

  3.攀枝花市司法局:0812-3337174

  4.泸州市司法局:0830-3196937

  5.德阳市司法局:0838-2508130

  6.绵阳市司法局:0816-2266162,2265212

  7.广元市司法局:0839-3229353

  8.遂宁市司法局:0825-2220273

  9.内江市司法局:0832-2027807

  10.乐山市司法局:0833-2558346

  11.南充市司法局:0817-5258955,2263801

  12.眉山市司法局:028-38186106

  13.宜宾市司法局:0831-8226936,8224745

  14.广安市司法局:0826-2392199

  15.达州市司法局:0818-2123763

  16.雅安市司法局:0835-2239709

  17.巴中市司法局:0827-5280120

  18.资阳市司法局:028-26110193

  19.阿坝州司法局:0837-2821135

  20.甘孜州司法局:0836-2811350

  21.凉山州司法局:0834-2172563

  22.省司法厅法律职业资格管理处(省法考办):028-86756796、86754397

  四川省司法厅

  2022年9月9日

  法考的考试内容

  客观题考查包括卷一、卷二。

...

与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相关的司法考试动态

2022年贵州省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延期通知

司法考试 司法考试延期

  由于受到新冠疫情冲击影响,目前贵州省部分地区的疫情防控情况较为严峻,今年的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被迫延期举行,各位考生也不必过于悲观,大家好好复习准备,做好随时参加考试的准备!下面就和小编一起来看看2022年贵州省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延期通知吧!

  各位考生:

  为切实贯彻省委、省政府对于目前贵州省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经充分研判并报经司法部批准,定于9月17日-18日举行的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贵州省各考区延期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全省范围内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延期举行。

  二、全省2022年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考试具体举行时间,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另行通知。请考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积极备考。

  三、请考生密切关注司法部官网、贵州省司法厅官网、“贵州司法”和“黔微普法”微信公众号发布的考试信息,咨询可拨打以下电话:

  省司法厅:(0851)12348;

  贵阳市司法局:(0851)87989218;

  遵义市司法局:(0851)28226146;

  六盘水市司法局:(0858)8235117,8222554;

  安顺市司法局:(0851)33222819;

  毕节市司法局:(0857)8223966;

  铜仁市司法局:(0856)5223619,5221213;

  黔东南州司法局:(0855)8228099;

  黔南州司法局:(0854)8259343;

  黔西南州司法局:(0859)3813618。

  贵州省司法厅

  2022年9月8日

  法考的考试内容

  客观题考查包括卷一、卷二。

  卷一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中国法律史、国际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刑法、刑事诉讼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卷二考查科目为:民法、知识产权法、商法、经济法、环境资源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

  主观题考查科目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法理学、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商法、民事诉讼法(含仲裁制度)、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司法制度和法律职业道德。

  法考的考试分值

  客观题分为两卷,卷一150分,卷二150分。总分为300分,及格分数为180分。 主观题分为一卷,总分为180分,及格分数为108分。

  推荐阅读:

  

与司法考试客观题考试相关的司法考试动态

推荐更多